第106章 、厩有老马

橐驼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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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听闻大哥说起狼,如今来到草原,自然要见识一下草原狼。”华君儒说,“不如,我们先做一番布署,就把这里交给他们去折腾,我们只等瓜熟蒂落。”

    “那就听从先生的意思。”阿史那土门敬了华君儒一杯酒。

    屈律啜被请到阿史那土门的大帐。

    “屈律啜,汉人有句话说:良禽择木,良臣择主。你可认我这个主?”阿史那土门经过之前的观察,觉察出此人胸有城府,又气量过人,是个不可多得人才,这也难怪他的实力比突鲁破逊色,但能他抗衡。所以,也不拐弯抹角,直接开门见山的问他。

    “属下愿对圣金山立誓:效忠我主,至死不渝!”屈律啜跪地发誓效忠。

    金山是突厥的发源地,又是他们的圣山。突厥人重誓言,尤其是对金山发誓。

    “好,屈律啜,待我哪天成了这个草原的主人,这正片金山之地,都是你的,世世代代归其所有。”阿史那土门也做了自己的承诺。

    “屈律啜愿做我主的先锋,任由调遣。”屈律啜更加坚定了自己要追随阿史那土门的决心。

    “屈律啜,说说你现在实力,以及突鲁破一方的大概情况。”阿史那土门先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现如今拔也部落的人口不算很多,自从首领拔也拔脱死后,突鲁破和他的儿子突鲁虎掌握了这个部落的大部分实力,手下有兵一千两百人,当时在大帐中跟随他一方的七人,就是他手下的七个百夫长,当日他的儿子突鲁虎并没有在场,而是领兵在外,只等着突鲁破观察阿史那土门之后,再决定是架空他的权力,还是杀了他,可惜的是,华君儒先下手为强,一剑斩杀,令他措手不及。

    屈律啜实力稍逊,手里只有八百多人,这几年一直跟突鲁破周旋较劲,突鲁破也没能够吞并他。

    “不出所料。”华君儒听完屈律啜的陈述,又问道,“屈律啜,你手下可有信得过,又善战之人。”

    “属下之子屈律花骨可堪重用。”此等机密要事,屈律啜不敢大意,哪怕他的手下都是多年来一直忠心耿耿的追随者,他也不敢在此关系自己前程甚至性命的紧要关头,去公开用人,毕竟,人心难测,还是小心为上。

    越机密,就要越小心,知晓的人要越少越好。

    因此,他只推荐了自己的亲生儿子屈律花骨,也是他多年来倾注了极大心血,精心培养,希望能够一日得遇明主,一展宏图的继承人。当然,为人父者,也会有一些小私心的。

    之后,四人在大帐中商议良久。

    第二日,阿史那土门宣称连同华君儒和木南一起到金山猎狼,出行时间不定,随行者有屈律花骨以及一百五十护卫。

    来到金山之后,华君儒选定了一个易守难攻之地,告诉屈律花骨,一切便宜行事,在此坚守半个月。半个月后,不管他们几人没有来此,他们都必须自行回去。

    屈律花骨之前跟阿爹密谈一夜,并且嘱咐他一切听从阿史那土门的命令行事,尤其不可小觑了华君儒,阿史那土门对此人言听计从,尊敬有加,超过了一切。所以,有些时候,此人的言行甚至比阿史那土门的命令都要重要。

    屈律花骨多年来深受阿爹影响,深有谋略,也是个极其聪慧之人,他明白这次是对突鲁虎一派的清剿,只是,他不知道全盘的计划是什么。

    不该问的不问,这是做臣下应该遵守的原则。

    该做好的做好,这才是他应该操心的地方。

    华君儒让屈律花骨便宜行事,也是想考验一下他的能力,反正安排此人在此,仅仅是计划中的一个诱饵,也不是最大的那条鱼的诱饵。

    安排好这一切,华君儒就带着阿史那土门和木南两人,还有五匹马以及一些比较重要的物资进了山。本来准备将木南留下,可又担心一些难以预料的危险,还是带着身边会安全一些。华君儒敢说,整个草原上,如果有连他都解决不了的问题,那基本上谁都解决不了了,他有这个自信,更有这个实力。

    突鲁虎的大帐中,突鲁虎和七个百夫长汇聚一堂。

    突鲁虎听闻阿爹被杀,愤怒异常,本想执刀带队杀入阿史那土门的大帐,将他一刀两断。还好属下劝住了他,说阿史那土门虽然是个刚刚断奶的小孩儿,可他身边那位白衣人不可小觑,因为没有一个人看见他出剑,就把突鲁破的人头砍了下来。想靠几个人闯入大帐刺杀,跟本行不通。若是率军攻打,屈律啜又不会坐视不管。

    如果双方火拼,虽然自己一方人多,但不见得会占多大便宜。屈律啜这么多年来,一直跟突鲁破明争暗斗,都未伤筋动骨,可见其谋略甚至在突鲁破之上。突鲁虎不敢说自己比阿爹更强。他只好隐忍不发。

    没想到,机会这么快就来了。

    阿史那土门那小子不好好的在营帐里带着,竟然带着一百五十人去猎狼。这不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吗?

    突鲁虎把父亲生前的七个属下全部召集而来,共商大事。

    “各位叔伯,我阿爹生前待诸位不薄,还请诸位为我阿爹做主。”突鲁虎说道。

    “请将军示下,我等万死不辞!”七人同声。

    “好,阿史那那小子不是去金山猎狼吗,我们就趁他在外……”突鲁虎说了自己的谋划。

    众人各有补充,计划最终完善。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就等谋划践行的时刻。

    阿哈奴牙是白日里突鲁虎帐中七个百夫长之一,也是最年长的一个。

    入夜,阿哈奴牙吃完晚饭,拎着半囊马****,绕着自己营帐外十丈,开始绕圈,边绕边喝,绕行十匝,酒囊正好空掉。这是他十年来的习惯,只要没有外出打仗,他都会在营帐外绕圈,慢慢地走,一来消食,二来销事。

    不管多油多腻的肥羊肥牛,都会在慢慢地一圈又一圈的步伐中,一口又一口的马奶酒里,消化而下。

    不管多愁人多恼人的事情,也会在他脚步中,他的酒囊下,一点点,一条条,码清了,理顺了,想通了,解决了。

    所以说,饭后绕行十匝,是阿哈奴牙的习惯,是他的乐趣,甚至,是他的生活,他的享受。

    可是今天他显得有些心不在焉。

    步伐并不像往常那般闲适,而是有些焦躁,一会儿步伐很大,一会儿停滞不前,本该十丈的大圈,他时而在十丈以外,时而又进了十丈之内。就连他自从娶了海牙之后,一直喝了三十年的她亲手酿制的马奶酒,今日连嘴唇都没有碰一下。

    “唉!”再绕行了七圈之后,阿哈奴牙终于坚持不住了,结束了他的饭后享受,从牙帐上取下来一盏马灯,往自己的马厩走去。

    绕行之后,去给自己的老马添添料,顺带着说两句闲话给老马听,是他的另一个习惯。

    马无夜草不肥。

    人无闲话则瘦。

    马厩里有三匹马,两匹老马,一匹健马,都是战马。

    两匹老马,一匹是瞎马,一匹是瘸马,瞎马叫大眼,因为它的眼睛特别大,特别黑。瘸马叫健飞,这还是当年阿哈奴牙从自己的一个汉人奴隶那里学来的词汇,叫健步如飞。是形容跑起来特别快,像飞一样的意思。正如这个词汇一样,健飞马跑起来也是像飞一样,飞快。

    瞎马是阿哈奴牙二十年前的战马,这不是他的第一匹战马,而是第六匹。年轻时候的阿哈奴牙非常好战,也不惜马儿,所以前五匹战马都跟了他不到一年就战死了。直到遇上大眼,那一次,被敌人袭营,营寨被烧,大火连营五十余里,是大眼驮着他,拼命地跑,拼命地跑,最后跑出了火海,救了他一命,而自己的眼睛被熏瞎了。

    之后,他就开始饲养陪伴过自己的战马。

    健飞马是他的地九匹马,第八匹叫白尾,因为尾巴上有一缕白毛,是被敌人的战刀斩掉了脑袋。第七匹马,是一匹驽马,主要用来帮他拖运货物的,受伤之后养在这里,去年病死了,也许是壮年时负重压力太大的缘故。

    健飞马当年是他们部落里数一数二的快马,五年之中,一次次驮着他杀入敌阵,一次次驮着他逃出追杀。直到十年前,健飞马被敌人的绊马索绊倒,还中了三箭,它还是坚强的站起来,驮着他逃出了重围,残了,成了瘸马。

    另一匹健马,就是他现在的战马,大黄,年轻好动,争强好胜,也是匹好马。

    马,从健马,一天天变成老马。

    人,从壮年,一天天变成老人。

    阿哈奴牙把准备好的碎草料和豌豆料混合在一起,放进了马槽里,大黄开始抢食,阿哈奴牙轻轻地拍了一些它的脑袋,轻声骂了一句:“就你着急,抢什么抢,又你混小子吃的。”

    言语中充满了老子对儿子的溺爱。于是,他想起了自己的儿子阿哈奴鸿。

    大黄可不管这些,自顾自的开始抢食,两匹老马也不与它争,悠闲地嚼着。

    “马都老了,我们也老了呀!争,也争不动了。”一个声音从阿哈奴牙的背后响起。

    他好像知道有人在这里一般,一点都没有觉得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