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章 相思未等闲

洛染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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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苦娘娘了。”看着在外面的惠妃,木万霖沉默了一下,还是走了上前。

    他也曾经想把女儿带出宫,只是木婉晴一直未醒,惠妃也好,太医也好,都建议这个阶段还是不要随便移动,于是只能让木婉晴且暂时的留在这里。因着毕竟是宫里,玉钏也不好总赖着不走,待了一天便回家去了,木万霖也只能借着来宫里的时间顺便瞧瞧女儿。

    这样,便不得不跟惠妃打交道。

    “对不起,我没能帮上忙。”惠妃绞着帕子站在那里,看着他时,像是小姑娘一样无措。

    她在他面前,无论是过了多少年,还是如此。

    她答应过玉钏想办法将着木婉晴弄出宫,可那是凤凰一出,谁还敢放她出去?

    对于箴言都是宁可信其有的,更何况那么多人亲眼看到的东西,几乎是言之凿凿了。尽管皇上已经下了封口令,可架不住大多人看到了那半空中的火凤凰,大家都觉得木婉晴肯定会成为太子妃。

    这些,却是她事先没有料到的。

    木万霖看了惠妃一眼,目光中有着无可奈何,他放缓了语气,“这不关娘娘的事情,微臣已经知足了。”

    “可是,我,”惠妃张张口,欲言又止,眼里头不知不觉蓄满了水汽。她低下头,不敢让别人看到自己的失态,只能强忍着避开了两步,让木万霖入内。

    “你,这几年过的好吗?”在他擦身而过到时候,她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问道。知道他“死而复生”,对于他那生死未卜的三年她有太多话想问,但却都无从问起,甚至连过分的关注都不敢表露出来,拼尽全部力气,也只能问上这一句。

    木万霖走过惠妃身边,听到这句话怔了一下,放慢了两步,“我一直都过的很好,谢谢娘娘关心。”

    然后,便是擦身而过。

    她站在他的身后,抓紧了手中的帕子,只觉得心口疼的无法自已,却又似乎什么感觉都已经飞离了她而去。

    只要他一直过的很好,那边够了。

    她本是黄河边的农家女,小门小户,却也安安乐乐,直到那夜忽然决堤的决堤的黄河水淹没了村庄,她的世界才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她坐在木盆里,在一无边际的水面上飘荡,四处都是尸体与杂物,她觉得自己也快要死了,可是想到父母将着她放在盆里推走时的眼神,想到被大浪打翻到河底的兄长姐姐时,她就不敢死。

    她是一家人拼了命保下来的,她这条命已经不是自己的了,她要珍惜,哪怕再艰难,也要活下来。

    她不知道自己在水面上飘了多少天,她只觉得头晕眼花,看什么都是白茫茫一片,她想自己很快就要去见爹娘了,就在这个时候,她感觉自己被捞了上去。

    “少爷,没想到这里还有活人。你瞧,是个小姑娘。”

    “哎呀呀,这种东西怎么能捞上船来,谁知道有没有染上疫病,还是赶快丢到水里去吧。”

    “少爷,要怎么办?”

    一个温润的男声在自己身边响起,她感觉有人在她身边蹲了下来,遮住了炙热的太阳。他翻开了她的眼皮,她模模糊糊的看到一个好看的笑容,那个人笑着说,“能从那么大的水中逃出来,是个有福气的,一定能活下来。店家,你找大夫来,我给你三倍的船资。”

    她听着这话,知道自己不会死了,安安心心的睡去。

    后来,她醒了过来,第一眼看到的便是在窗边写信的他,带着浅浅的微笑,在夕阳的余晖下美好的不似真人。

    后来她才知道,她看到他的时候,他正在写家书,那笑容,都是给另一个女子的。

    他看着她醒来,愣了愣,然后笑了,“醒来了啊,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

    这已经是很遥远的事情了,可是她至今却常常想起,她想,若是他当时没有对她笑,那么,她是不是就不会喜欢上他?

    可是后来,她自己也想通了,没有那个笑容,她仍然会陷进去。

    他问她什么名字,她只摇头不说,他最后无奈了,拿出半截梳子,“这是我们救你上来时在你头发上插着的,你就叫小梳子好了。”

    于是,她就那么有了新名字。

    其实,起初的相遇并不美好,不但瘦小,难看,还被吓得不会说话,见人就躲。每次有人问话的时候他总往角落里缩,他随身带着的人都说她是个麻烦,叫他干脆丢了去的,可是他都没听,仍然带着她,先是一路南下,然后背上。

    他被人叫着少爷,但是却没有半分少爷的样子。他也吃糠菜,喝稀粥,穿着粗布麻衣百纳鞋,他一路走去,跟着三教九流打招呼,跟着市井小贩村夫俗妇讨价还价,撒泼耍赖,各种荤话才。他怕她丢了,总带在身边,于是她看着他是如何艰难的赚每一分钱。

    他白天应付各色人等,有千张脸,可到晚上的时候,他洗干净手脸,总会坐在灯下写家书。那时他的表情几乎称得上是虔诚,笑容极淡,却比任何时候都真切。

    她后来跟着玉钏一起在家时,也收过他的家书,才懂得他为什么每天都写。因为他总是很忙,所以每天能写的也不过一两句话,总要积攒个十天半个月,凑够一封了,才发出去。

    有次他去乡下收蚕丝,被本地商户雇佣的地痞打伤,他躺在客栈里休息,她帮他熬药喂药,终于开口问出了她的第一句话,“赚那么多钱做什么?”

    看着他一分钱掰两瓣花的德行,她起初以为他很穷,可跟他久了,见着他跟人谈生意都是几千两,才知道他不缺钱。

    “攒聘礼。”他听着她出声,先是一愣,然后按了按脸上的伤口,笑的像是个白痴,“娶老婆很花钱啊。”

    “你要娶很多老婆?”她皱了皱眉,有些生硬的问道。因为太久没说话了,每一个字都说的十分艰难。

    她随着他走了许多地方,也知道人的价格,要是普通人家的,不过百十两就足够了,他攒的显然不是小数目。

    “不,一个。”他继续笑着,脸上满是温柔,“因为只有一个,所以才贵。”

    后来,她才知道他说这话的意思。她没想到他的聘礼不是为了娶什么千金大小姐,而是为了娶一个丫鬟。她也才知道,天底下竟然有那么无耻的父亲,连儿子的亲事都可以卖钱。

    但是当时,她只是好奇,他花了那么大的力气想娶的女人是谁?

    然后,在他带他回家的时候,她知道了。

    回京的时候,他提前换了衣服,把脸挂的干干净净,打扮的光鲜照人,她在一旁看的目瞪口呆,这才相信他或许真的是个贵公子。他给她也买了一身新衣服,把她拾掇的整整齐齐,然后笑着对她说,“回家了,外面的事情就不要提起。”

    她不懂他的意思,但是仍然乖巧的点了点头,然后坐在堆满了礼物的车厢里,被他跟那车礼物一起,带回了家。

    他的家其实很小,那座府宅的围墙很长,正门很阔气,但是他却只能从最侧的角门进去,敲开一扇破旧的木门。

    但是他的家。

    “少爷,回来了!”她在车里看着窗外,打开门的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漂亮的让她自惭形秽,那个少女看到他时,眼睛都几乎放光了,恨不得扑上去拥抱他,但是却只在围裙上擦了擦手,然后往后退了一步对他行礼。

    而他,明明也是伸出手想要拥抱她的,但是伸到一半的手就那么停在了半路上,然后僵硬的挥挥,明明欢喜却要装作不耐烦的说,“还傻站着做什么,赶快去搬东西。笨手笨脚的!”

    就在那个时候,坐在车里的她忽然就心领神会的明白了,他为什么那么辛苦的赚钱,为什么说外面的事情不要提。

    她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出去,可是她从来没有像那刻那般感觉到自己的多余。

    多余的都让人讨厌了。

    她掀开帘子看到瑟缩的自己,也只是微微一愣,然后对着自己伸出了手,“好可爱的孩子,来,姐姐抱你下车。”

    她坐在那里,犹豫了很久,最后慢慢的伸出了手。

    他喜欢的女子,果然是很好很好的人,好到让人连嫉妒也不能。

    “我在黄河边上捡到的,想你一个人在家里孤零零的,领回来给你做伴。”他笑着对他的心上人说。

    “我就知道少爷心肠最好了。”她笑着给他夹菜,不失时机的夸奖他,他明明很受用却又装作满不在乎,“哼,你少拿你那套来想我,我是黑心的奸商,看她长得不错,准备养大卖钱的。”

    “是是是,少爷最厉害了。”她笑的又无奈又幸福,给自己挑了最大的鸡腿,温柔的对自己说,“我们少爷是个嘴硬心软的人,你别信他的话。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

    她看了他们一眼,默默的低下了头,戳戳碗里的鸡腿,声如蚊讷的说道,“我叫小梳子。”

    从那一刻起,她便认命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