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劫后重生

孤儿永无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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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脸死死不知道自己在地上躺了多久,当他醒的时候已经是半夜,大概是晚上的雾水的清凉让他清醒了过来,意识到自己受了很重的伤,必须得到救治,否则自己肯定会再次昏迷,自己一定会死,可是他也知道,阮金花一家人是不会救自己的,这里面没有医院,想让人把自己送进医院那肯定是不可能的,那只有一条路,就是自救,此时的黑脸死死突然想到了自己的脖子上的那一条老七强行给自己戴上的黄檀项链,当初它是救孤儿的救命神药,很是神奇,有起死回生的功效,是配制回生丹的主药,阮天霞家一共有两条,是一对,祖传的,据说比阮天霞的爷爷的爷爷还要老。本来按祖宗的规矩,这两条链子是留给阮天霞和她的老公的,但老七怕黑脸死死会遇到什么危险,对阮天霞软磨硬泡的,才从她的手中要到,戴在了黑脸死死的身上。今天终于起到了作用,又一次救了人命,只不过是这一次救的不是孤儿的命,是他黑脸死死的命。

    阮金花被家人强行拖回了家,那一天她的妈妈发现不对劲,派人前来找他,直找了大半天还是找不到她,她的父亲醒来了了,听到女儿出事了,他不顾自己的身体,从床上挣扎起来,跑到海边来寻找女儿,知女莫惹父,她的父亲来到了以前他经常带她来玩的地方,那片海滩,终于找到了阮金花,把她救了回来。

    黑脸死死舔了几回脖子上的黄檀项链,终于从死神那里面走了回来,神志逐渐清醒。他知道此处不可久留,必须赶快离开。否则让阮家的人找到自己,自己还得死一次。

    他记得有了黄檀没有蜂蜜,特别是毒蜂蜜,自己即使是醒来也不持久,就更别用说自己能完全恢复到好的样子,能象健康人一样走动,黑脸死死现在必须要找到一巢天然的毒蜂蜜吃下去,让自己迅速地恢复体力,才能顺利的离开这里,逃过阮家的追杀。

    这一个小岛,一个很小的小岛,只有一小片森林,但这地方保护得好,应该有野蜂出没,要找到一巢野蜂并不是很难的事情,果然,在黑脸死死的苦苦寻找下,终于让他找到了一巢蜂巢,那一个足在大桌面大的蜂巢,大得有点令人无法相信,这也许是黑脸死死命不该绝,这说明老天爷还眷顾他的,不愿意让他就这样死去,给了他这个机会。

    找是找到了,但是要拿到这个蜂巢,吃上上面的蜂蜜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这是毒蜂,要是让它给埑到了那也同样是死。只要有十只毒蜂把你给埑了,肯定会令你痛苦不堪地死去,这种毒蜂的毒液堪比毒蛇的毒液,给轻易地要了人的命,平时人们要捕获它们,通常要把自己用衣服包得严严实实,不让它埑着自己,然后点上火把,对着蜂巢烧烤,直到把大部分的毒蜂烧死,赶走才能拿到蜂蜜,取下它上面的蜂蜜。

    黑脸死死现在没有条件去找到这些拿蜂巢的工具,但为了救自己他必须得拿到毒蜂的蜂巢。他身上现在穿着两件衣服,那是因为结果才穿成这样的,南山国即热又潮湿,正常情况下人们是不会穿那么多的衣服的,只穿件很簿的短袖衣服就行了,但在婚礼上为了显示庄重得穿多一点。

    黑脸死死身上的衣服一件是内衣一样的簿簿的衬衣,一件是外套,就是那种能把自己裹得很严实的南山国的民族服装。

    黑脸死死脱下了那件外套,把自己的头和脸完全的包住,然后悄悄地靠近蜂巢,在毒蜂还没有发现自己的入侵,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黑脸死死突然把蜂巢取了下来,一把把它丢到了旁边的一个足有人头那么深的水坑里面,然后紧接着跑了过去,跳入水中,自己迅速地潜入水中,并把蜂巢往水里按,让自己和蜂巢一起完全侵入水中,虽然这样会令蜂蜜被水融掉一部份,很可惜,但没有别的办法,能得一点救自己的命总比什么也得不到的强。

    侵入水中没多久,巢里面的毒蜂死的死,逃的逃,终于放弃了保卫自己领土的信心,黑脸死死看到时机刚到,便从水蜂巢取了出来,恰到好处,蜂巢里面的蜂蜜还没有被水溶解多少,能吃的地方还很多。

    黑脸死死狼吞虎咽一把,即填饱了肚子,双把伤迹给治好,一举二得。

    在蜂蜜的作用下,黄檀的功力发挥到极至,使黑脸死死的体力很快恢复到了常人的水平,甚至比一般人的体质还在好。

    黑脸死死有了力量,现在要考虑的问题是怎么离开这个小岛,逃离这里面的一切。回到老七的身边。继续享受老七一家给自己制造的幸福生活。

    小岛离华夏最近的距离有三十多海里,凭黑脸死死的技术是很难回到了,即没有船,也没有别的渡海工具,只能靠徒手游泳。但是黑脸死死没有别的路,只有这么一条路能保证自己有生还的机会,他不能不冒这个险。冒死一搏,这就是人们所说的置死地而后生吧。

    黑脸死死把檀香珠子含在口中,又把吃剩下的蜂巢带在身上,希望在危急关头能再救自己一命。

    他来到一个海湾,这里是一个比较避风的地方,水流较缓和,人也少,除了有大风,渔民们回来避风之外,平时里这里基本上没有人来。

    他瞅准一个机会,悄悄地来到海湾,跳到水里,先是拼命地往前游了一段距离,待到发现自己没有被人发现,自己可能是暂时安全的,才放心的放慢速度慢慢的游行,黑脸死死是一个从小在海边长大的人,深知海性,知道自己要游行三十海里可不容易,体力会消耗很大,自己现在必须的保持体力,节略消耗,游泳是一门很讲究的学问,看起来简单,里面的学问还真不少,用什么方法让自己游得即快又省力可是很讲究的。其中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让自己浮在水面,只要是让自己能浮在水面,不会因为缺痒而窒息就行,自己就死不了,所以关键的不是速度,而是让自己有空气呼吸不让海水把自己弄死。涨潮时水流都是向海边走,只要是中途没有遇到障碍,自己就可以的有惊无险地到达目的地。但如果中途遇到急流,又遇到障碍物的话那就很危险了,因为很多渔民会在急流处设网捕鱼,那叫等网,就是在浅水急流处立起几根大木桩,把几张大网装在其间,利用水流把鱼拦截住,而此时如果有人经过,也会被急流赶至网中,那样的话会必死无疑。

    黑脸死死担心的就是这个,不过现在黑脸死死担心也没有用了,命运如何是死是活已经完全不由他掌探了,他现在只能是听天由命了。

    黑脸死死用最省力的仰泳缓缓地前行。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黑脸死死已经进入了一种半昏迷的状态,自己迷迷糊糊地双脚终于触到了地面。

    当他醒来时发现四周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清,他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但愿不是会被海潮冲回到乌龙岛就好,否则黑脸死死就死定了。

    他现在了顾不了那么多,他明白现在自己得先走到高地上,免得又被海水冲走,他站起来,用双脚探寻着,一步一步地往前走,这可能是一片大沙滩,一片很平坦的大沙滩,水深几乎是一样的,落差很小,所以黑脸死死估摸着自己在走到岸边那得走相当长的时间,因为这样的沙滩会很宽阔,由于落差小,会有一段很长的距离是泡在海水中的,黑脸死死得走很长的时间才能到达岸上。

    到了岸上天已经基本放亮了,可以目矇矇眬眬地看清周围的一些景物。黑脸死死举目四望,出现在自己眼前的是一片茫茫无边的大沙滩。(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