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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袄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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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在我看来,就是讲故事。好的小说,当然就是讲了一个好故事。怎么写小说呢,好好地讲故事,把故事写得好看,把故事写得有趣。

    网络小说当然也是小说,并未因载体不同而变成了别的东西。网络是小说的载体,就跟纸张一样,更早前还有丝帛,更早前要用刀子刻在竹简上。这就是社会的进步。竹简不太好刻,所以我们的祖先发明了文言,一个字顶好几个,单位面积的容量就大了,阅读的流畅性就欠缺,甚至需要专门的训练。嗯,网络这个载体方便又便宜,决定了小说可以写得很长,可以讲一个很长的故事。

    写得很长,就需要流畅,读着很舒服,不知不觉中就看了很久,哇,天亮了哎!这就是引人入胜。你写得艰涩枯燥,谁耐烦读一晚上?谁耐烦读几百万字?这就需要讲故事的能力比较强,小高潮连着大高潮,让人欲罢不能。所以我觉得就平均水平而言,网络写手讲故事的能力,是强过传统作家的。让人忍不住读下去,这是需要功夫的。而不是说这是一本名著,据说很好看,我得耐心读下去,要不然都不会聊天了。或者说我要下功夫来读,做学问总是枯燥的。

    故事讲得久了,连贯性和一致性就是个问题。数百万字下来,前面的配角都忘了啊,有些坑没填啊,线索废掉了啊,等等问题都存在。所以网络小说一般都是单线条的,就是一个主角,走过了很多路,遇到了很多事情,得到了很多好东西。这个地图走完了,换个地图再走。都市异能的结局,多是玄幻,这就是换了大地图。

    既然如此,配角就不要太多着墨,他和她不太可能一直陪着主角走下去,回头就被读者忘了,这不白费功夫了吗?还不如脸谱化一些,嗯,这是个李刚他儿子,这是个健林他儿子,这是个泼皮牛二,这是个神级临时工……反正他们出场的目的,也就是送脸上门给主角打。作者写着轻松,读者看着轻松,何乐而不为?他们有什么经历,他们有什么性格,他们有什么心理斗争,这些都无关要紧。

    作者写很久,读者跟很久,这个过程不是静态的,而是交互的。也就是读者和作者一起完成这个故事。这一点与传统小说完全不同。怎么交互呢,简单说,读者有提意见建议,市场会有反馈,作者据此进行调整。大家都不喜欢哪个女主,就少写,逐渐退出视野,虽然作者计划中这本来是第一女主的。你看看,网文作者就是这么可爱,可以定制啊。

    网络小说是个商品,当然要适应市场需求。读者工作了一天很累,生活了一天很烦,不要再看太沉重的东西,要轻松愉快,要爽,不要带脑子。读者看书是一种娱乐,这就是本质性的市场需求。

    所以,网络小说的主角要成功,还不能太辛苦。成功才能爽,轻松的成功才愉快。主角整天被虐,谁耐烦遭这罪?工作生活中被虐的已经够多了,看你个小说还糟心,老子不看了!

    这就决定了网络小说的基本模式,要有一个金手指。都市小说的金手指花样百出,但都是帮助主角成功的。想出一个好的金手指来,一本书已经打下了牢固的基础。唉,但凡有点意思的金手指,都被前辈写完了。历史小说的金手指,当然是了解历史走向,懂得现代科技,两者皆可,甚至两者同时存在。你不会造个玻璃水泥,不知道火药配方,你好意思回去一趟吗?玄幻小说的金手指,至少是练功比别人快吧,吃饭睡觉都长功夫,好惭愧哦!

    金手指大抵如此吧。一个世界加一个金手指,这就是网络小说。这是由市场决定的,由读者的阅读需求决定的。金手指小了,还得蝇营狗苟地周旋,就没那么爽。金手指大了,你三五天就俯视大地高处不胜寒了,只能左右互搏了,这就是崩了。所以金手指也不是那么简单的。谁都可以写,但写好了真不容易。

    如此说来,网络小说可能好看,但好像没什么价值啊,值得我花好几十块钱去看吗?其实这是个观念的问题。打游戏值不值?看电影值不值?抽烟喝酒值不值?你在小说中享受了愉悦的阅读时光,丰富了你的感情,看到了瑰丽的想象空间。好吧,这些都不算,它让你在上学上班的途中没有那么无聊,让你度过了一个忘记时间的周末,你说有没有价值?

    而这些价值,都是作者付出劳动创造的,作者也要靠这些劳动来谋生,你不应该给他一些支持让他有能力继续创作吗?所以说,看盗版是白用了别人的劳动成果,是不对的。你坚持看盗版,也行,但请你不要炫耀好吗?真不是什么好事。难道你说网络小说没价值就是为了心安理得地看盗版吗?

    那人说了,我付费看了,没盗窃。但网络小说还是三俗,根本无法和传统小说相提并论。嗯,我觉得你说得好有道理。帮你消磨了时间,你的时间根本就没有价值嘛,你可以去打游戏嘛,没人逼着你看网络小说,不是你自己非要看的吗?

    再说了,传统小说的定义是什么?武侠小说算不算?鸳鸯蝴蝶派小说算不算?更早的话本小说呢?

    其实话本小说,以及更早的元曲,甚至更早的宋词,都有过被鄙视的过程,被视为三俗但老百姓趋之若鹜。就算是唐诗,也会被古风鄙视。古风都是四言的啊,五言七言算什么东西,社会风气都被你带坏了嘛!宋词又是什么东西?歌姬唱的嘛,靡靡之音嘛!话本又是什么,勾栏瓦舍里说书的嘛,不识字的人才听的嘛!感谢这个伟大的时代,我们都识字了,可以自主选择看网络小说了。

    每一个新的文艺形式出来时,往往是面对下里巴人的,也就是受教育程度不高社会地位也不高的人群。新的东西出现时,总是为上层社会所鄙夷的,也都是登不了大雅之堂的,现在轮到网络小说了,但社会观念早晚会改变。

    从总体上说,网络写手的群体,整体上的层次并不高。在网络小说这个新的载体出现之前,其中绝大部分大概是无法走上创作这条路的。我们通常把写作叫做码字,但码字毕竟不是码砖。在这里我并没有歧视码砖的意思,事实上码砖者的收入远远超过大部分的写手。区别只是我们怀揣着的梦想,义无反顾地闯进了时代的大潮,想当一个弄潮儿。

    也就是说,码字是需要梦想来支持的,即使永远不能实现。现实残酷地告诉我们,成功的总是少数,绝大多数人只是一块垫脚石,他的收获远远比不上他的付出。好吧,如果你一定要叫我垫脚石,请叫我有梦想的垫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