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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厅里一片静寂。
伊宸景见殷深翊沉默不语,以为对方不愿意,闷闷地道:“不同意也没关系,我就问问。”
少年秀气的眉头拢在一起,流露出惋惜的神色,殷深翊不禁道:“这沙发放了……十几年,表皮都发黄了……摆在客厅里不好看。你如果想要沙发……我让孟和买一套新的……送你。”
伊宸景摇头。“新的太贵了,我不能要。”
他在淘宝上查过,像这样的欧式真皮沙发,贵的二十几万元以上,便宜的也要四五万,还不能保证是不是真皮。当然,他可以买布艺沙发,几千块就能打发,但既然眼前有现成的,并且是别人准备要扔的,不如以二手货的低价买下来,搬到山上先用着。
殷深翊见少年拒绝得斩钉截铁,倒没有勉强。“那我让……孟和给你……出个最低价?”
伊宸景眉头舒展,认真地道:“出价不要太低,以你现在的状况,要省点花钱。”
“……好。”殷深翊嘴角不自觉地上扬。他虽然离开了殷家,落泊地住在山区的旧别墅里,但还不至于穷困潦倒,银行帐户里几千万还是有的,毕竟曾经管理十个产业,每年有不少分红,花钱速度赶不上挣钱速度,几年下来,便越来越多了。
“省钱不能省吃,你要多吃。”伊宸景仔细地打量他的脸色,发现与昨天相比,红润了一些,眼睛也有神采了。他长得一点都不丑,反而相当好看,五官深邃,轮廓清晰,要是再增点肉,就更俊美了。
伊宸景在东太凌界看惯了俊男美女,眼光很高,能让他觉得现在的殷深翊长得不错,说明他本身拥有绝佳的资本,否则一个瘦得皮包骨的人,能好看到哪里去?
被少年这样目不转睛地盯着瞧,殷深翊情不自禁地两耳发烫,他重新拿起书,低头翻阅,及肩的发丝顺柔地往前滑,覆住了他发红的耳朵。
“我暂时……只能吃笨鸡蛋。”他道。
“一会尝尝天机做的菜。”伊宸景拿出手机,身体放松地靠着沙发。大日山庄建在青岙山的灵穴|口,凡在山庄里或山庄附近的动植物,时间久了,都会积赞一丝灵气,人吃了不但能滋养经脉,还能强身健体。
殷深翊抬头看了眼厨房方向,隐约听到抽烟机的声音。刚才孟和追着天先生进了厨房,就没有出来了,看样子两人打算一起准备午饭。
“好,我期待一下。”
之后,两人没再交谈,殷深翊看书,伊宸景看手机,直到孟和端着两盘菜从厨房里出来,轻唤了一声。
“少爷,伊先生,开饭了。”
“嗯。”伊宸景收起手机从沙发上起来,见殷深翊准备掀开身上的毛毯,犹豫了下,上前一步,弯腰伸手,轻松地把他连人带毯地打横抱了起来。
殷深翊:???
孟和:!!!
伊宸景忽略他们震惊的表情,稳稳当当地抱着没几两的殷深翊,放到餐桌前的椅子上,再自然而然地坐到一旁。
殷深翊的身体不由自主地轻颤,手指揪着覆在腿上的毛毯,缓慢地说:“下次……让孟和来……”
孟和是他的贴身管家,从小照顾到大,早已习惯了与他的存在,伊宸景却不一样,他们这才第二次见面,彼此之间还算陌生人,这样的拥抱,太亲密了。
最重要的是,被一个比自己小的少年抱着,殷深翊心里臊得慌,男性自尊心受到了不小的打击。
伊宸景不是木头人,清晰地感受到殷深翊身上散发出来的恼羞,他乖巧地端坐着,低声道歉:“唐突了。”
“……没关系。”殷深翊垂目,掩饰眼底的慌乱。少年像一片落叶,毫无预兆地飘落在他平静的心湖,泛起了层层涟漪,令他有些不知所措。
孟和下意识地咽了咽口水,刚才看到大少爷被伊先生抱了起来,他差点就风中凌乱了。大少爷虽然因厌食症而过于削瘦,但他的个子并不矮,骨架也不细小,站起来少说也有一百八十公分,如果恢复健康,再锻炼一下肌肉,那就是标准的衣架子身材了。
由于体力不足,大少爷自己走路容易摔倒,怕他受伤,孟和就经常抱着他走。可是今天,大少爷被比自己矮几分公,年纪小七八岁的少年拥抱了,没有大发雷霆,简直不可思议。
别看大少爷平时一副无精打采的虚弱模样,他要是真生气了,怒火绝对不容小觑。
餐厅里的气氛充斥着一丝诡异,天机端着菜出来时,看到他们三人默不作声,不禁道:“孟和,你的汤还在火上炖着。”
两人在厨房里呆了一个多小时,讨论做菜心得,不知不觉拉近了彼此的距离,互相称呼姓名了。
孟和蓦地回神。“啊!糟了!”
营养汤不能炖太久,否则微量元素会流失。他匆忙地进厨房去关火,等他把营养汤端出来时,桌上已经摆满菜了。
他和天机争着进厨房,客套来客套去,互不相让,最后各退一步,一起做午饭。不过,两人使用的食材各不相同,天机用从大日山庄带的食材炒了竹笋香菇、西红柿炒蛋以及红烧野猪肉,他用从村民那里买来的蔬菜,做了青瓜炒木耳、油闷茄子和白菜汤。
六个菜往桌上一摆,色味俱全,香气四溢,令人精神一振,忍不住想吃了。
先前的尴尬,在美食面前变得微不足道,殷深翊从孟和手里接过湿巾,仔仔细细地擦拭手指,眼睛在六盘菜上移动,当看到那盘份量十足的红烧野猪肉时,竟是情不自禁地咽了咽口水。
香,实在是太香了。
比笨鸡蛋不知香了多少倍。
这股香味,不是食物本身的香味,而是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香,给他一种无比亲近的感觉,迫不及待地要品尝,慢慢享受。
伊宸景一眼就看出哪几盘菜是天机做的,哪几盘菜是孟和做的。大日山庄带来的食材,烹饪之后,会有一股特殊的香味,只有对灵气敏感的人才能嗅得出来,而桌上的六盘菜中,红烧野猪肉的香味最浓,灵气最盛。
青岙山上的野猪非常聪明,哪有好吃的往哪里钻,大日山庄的篱笆墙挡不住它们,隔三岔五地来偷吃菜园子的蔬菜,后来被他逮着宰了几头,它们学狡猾了,把窝挪到西山北山去,三更半夜偷偷到山庄附近打转,啃些杂草或野果也是好的。
长时间吃下去,野猪体内的灵气越赞越多,生下的猪仔也带了灵气。所以这条乳猪腿炒的红烧野猪肉,灵气浓郁,香气袭人。
“开吃吧!”孟和兴致勃勃,极力向殷深翊推荐自己炒的菜,“今天食材不多,除了野猪肉都是素菜,明天我到镇上的市场买些鱼虾海参之类的,给少爷多补补身体。”
殷深翊看了几眼他炒的菜,筷子却伸向了红烧野猪肉。
孟和惊讶:“少爷……”
“你也吃。”殷深翊把炖得糯糯的野猪肉放在小碟子里,舔了下唇。
孟和急忙道:“少爷你肠胃弱,第一口吃得太油腻,对身体不好,先喝几口汤吧!”
殷深翊犹豫了下,慢慢地放下筷子,在营养汤和白菜汤两者之间徘徊了下,选择了营养汤。营养汤至少还能入口,白菜汤完全兴趣缺缺。
孟和松了口气。
喝完汤,殷深翊夹起野猪肉,毫不犹豫地吃进嘴里,才咀嚼了两下,他微微睁大眼睛,露出诧异的神情。
孟和担忧。大少爷这表情,难道是厌食症又犯了吗?果然红烧野猪肉口味太重,让他一时接受不了?
要不是为了打消伊先生的顾虑,少爷怎么会勉为其难地吃野猪肉呢?
太委屈了。
“味道怎么样?”伊宸景侧首,盯着他问。
殷深翊颤了颤长长的睫毛,眼里浮出一层水光,咽下野猪肉,意犹未尽。
“很好吃。”
肉质软糯,甜而不腻,没有野味特有的腥骚,反而多了一种诱人的香味,令他回味无穷。
“真的?”孟和不敢置信。大少爷的厌食症没有犯?
殷深翊点点头,对他道:“你也吃。”
孟和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肉,慢慢地咬了一口,味蕾受到了巨大的冲击,他迅速地把整块肉吃进了嘴巴里。
唔~太好吃了!
这是什么神仙味道?比他吃过的任何一种肉都好吃!好吃得他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他忍不住又夹了一块,往嘴里塞去。
天机见状,笑道:“慢慢吃,不要急,锅里还有一半。”
孟和脸红了下,放下筷子。“少爷也尝尝我做的菜吧?”
殷深翊嗯了一声,夹了片木耳,放到嘴边,顿了顿,又狐疑地拿开。
“怎么?”孟和不解。是他做的菜不香吗?为什么大少爷不吃?
伊宸景忽然伸筷,夹起木耳,放入口中,咀嚼咽下后,他道:“味道很不错。”
唯一的缺点是,没有灵气。
殷深翊闻言,皱着眉头吃木耳,然而还没咬下,一股强烈的呕吐感从胃里冲了出来,伊宸景见状,迅速地夹了块野猪肉放在他的小碟子里,他不暇思索地夹起猪肉塞进口里,呕吐感瞬间消失。
孟和一脸不解。这是为什么?他做的菜就这样难吃吗?
殷深翊歉意地对孟和说:“对不起……”
孟和失落地笑笑。“没事,是我厨艺不精。”
“与厨艺无关。”天机道,“和食材有关。”
“食材?”孟和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