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番外一

溜溜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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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生入学的时候, 学校里面热闹了好一阵。

    那个年代海城能开的起私家车的家庭没有那么多,孟晗家的桑塔纳开进老旧的巷子里的时候,还引起了一阵阵的轰动。

    大部分的学生都是坐公交车,或者坐着爸爸妈妈的自行车来上学的, 只有车内的小少爷是坐着小汽车来上学。

    这样的孩子还没有到学校就引起一阵阵的热议。

    “这是谁啊?”

    “家里好有钱, 看到没有,司机还穿着制服。”

    孟晗还没有下车, 就听见有人在议论。

    外面的人看见了车内小少爷的长相。

    “这孩子长得真好看,他爸爸妈妈是当官的吧。”

    “看着不像哦,这应该是新生吧,之前也没有见到过长得这么好看的男孩子。”

    张茗楚站在路边,汽车开过来的时候速度很慢, 溅起的水花还是打湿了她的裙子。

    这是一条棉纱的白底碎花裙子, 师母花了一个晚上才裁好的, 今天是第一天穿呢。

    孟晗回头时,看见少女低下头,一脸无奈的看着自己的裙摆底下。

    “王叔,你的车能不能绕过水池子,都把别人的衣服给打湿了, 你停车。”少年的声音略带着稚嫩, 但确实很有威严的。

    开车的王师傅是王爱梅的远房亲戚,对这一家人非常忠心:“那我把车开到前面停好你再下车,昨天晚上下了一场雨,路面太湿了。”

    十七中门口是老式的柏油路, 太阳一晒还会出油,下雨天旁边的坑坑洼洼还有积水,非常有年代感。

    孟晗觉得自己应该下车跟人道个歉,但是这里不太好停车,他瞅准了少女的位置,在前面下车。

    卢茗月不满的说道:“怎么开车的?”

    虽然站在张茗楚身边,足足像个小跟班,但是卢茗月却乐此不疲,学校的人都知道张茗楚是他挂了个名的姐姐,但凡有小男生追求张茗楚,卢茗月都会充当护花使者的角色。

    张茗楚低头看了一眼裙子,这个天气本来不该穿裙子的:“算啦,没事了,以后下雨天都不穿新衣服了。”

    碎花的小裙子在她身上非常好看,卢茗月咬咬牙:“等我以后赚钱了一定给你买好多裙子。”

    在现在,这种气质叫仙,在那会儿的人看来张茗楚有些太过于高傲了,在女孩子堆里都不是那么合群,更何况她身边总是有很多男生的簇拥,比如卢茗月这个小帅哥,整天就会围着张茗楚转。

    两人说话这功夫,已经有好几个女生朝两人看。

    不得不说两人站在一起有一种金童玉女的感觉,卢茗月知道学校里面的那些传闻,不由得挺直了腰板,今年开始他长了一点个子,已经比张茗楚高了些许。

    张茗楚的目光从车里扫过,主意到一旁装小大人的卢茗月,眉眼弯弯:“卢茗月,你长高了,都比我高了不少了哦。”

    被姐姐夸奖,卢茗月的腰板挺得更直了一些:“就是,等我长大,我很快就要长大了。”

    父亲没有让姐姐从卢姓,而是从了一个“茗”字,代表了收养的情谊,其实他跟张茗楚根本不是什么姐弟。

    小时候第一次看见张茗楚,他就觉得这个姐姐好漂亮,那会儿大人们都开玩笑说张茗楚是他的小媳妇,他还挺害羞的,被人打趣的次数多了,男孩子在暧昧中滋生出来了一样的情谊。

    等他长大了,要姐姐做他老婆,这是卢茗月的小心思,也是他的小秘密。

    车开的很慢,孟晗的目光从少女脸上扫了过去。

    阳光照在少女奶白色的肌肤上,能看见脸上细细的绒毛,她真的很漂亮,带着一种绝无仅有的超脱的气质,掐腰的松紧连衣裙恰好到处的将她的腰线收紧。

    长长的睫毛在阳光下形成一道阴影,刚好映在她脸上,这孩子非常漂亮,像商店里面售卖的洋娃娃。

    她的脚上穿着的是塑料凉鞋,透明色上面还有一朵小花,这也是师母给她买的,家里的条件还不是特别好,不过师母都是紧着她用。

    卢茗月也懂事,从来不跟父母吵闹,反而觉得家里就一个姐姐,把她打扮的漂亮一点是应该的。

    更何况张茗楚比他有天赋一些,经常要参加演出,打扮漂亮一些也是门面。

    孟晗下车再往回跑,走到刚才那个位置,已经没有看见刚才那两个人了。

    他蔫巴巴的往回走,在校门口遇到司机王叔,王师傅背着他的行李,大大小小好几包的东西等他,从读初中开始,这个在家娇生惯养的小少爷就要住宿了,听说十七中的居住条件很一般,王爱梅还特地的弄了被子,洗漱用品等物,让王师傅背过来。

    从小看着长大的孩子要去上学,王师傅就跟送自家孩子一样。

    为了送小少爷上学,王师傅特地的穿了一身体面点的衣服,就是怕给小少爷丢脸。

    “怎么了,晗晗?”王师傅问。

    “没事。”孟晗看上去精神不是很好,耷拉着眼皮子,他身上穿着一件当下非常时髦白衬衣,西装裤,剃着简短的小平头,小伙子又帅又精神,走在人堆里面非常扎眼。

    “是看到熟人了吗,咱们先去宿舍,我先给你把床铺好,东西先收拾好,等会儿咱们再去学校食堂吃个饭。”这也是王爱梅交代的,体验一下学校食堂回去再跟她汇报,当妈妈的不管多忙,心里最记挂的还不是孩子。

    要不是王爱梅两口子出差了,也不会让公司的司机过来送孩子上学,这一层是个失落不说,孟晗惦记的还是刚刚在学校门口看到的那个女孩子。

    穿着的衣服一看就是新衣服,他把人家的衣服弄脏了,人家对他的印象肯定差极了。

    一想到入学第一天,就在同学心目中留下来这样一个印象,孟晗就有些提不起精神来。

    宿舍是早就分配好了的,八人间,上下铺,连个柜子都没有,孟晗去的时候下铺的位置已经被人占走了,同宿舍的几个小伙子看到他进来的时候明显眼前一亮。

    自己背着崭新的大棉被,还带着一口皮箱,锡捅里面的牙刷杯子都是崭新的,在这个买东西还需要票证的时代,虽然物资已经没有十年前那么短缺,但是孟晗的东西看着就是舶来品,跟一般人不一样。

    王师傅利索的帮孟晗铺好了床,棉絮是家里暴晒过好几天的十斤重的大棉被,这会儿垫在床上软软呼呼的,他最后满意的拍拍被子,又准备给孟晗挂蚊帐。

    孟晗皱皱眉,不喜道:“好了王叔,我不用蚊帐。”

    宿舍的条件并不好,就稍微比厂区的房子稍微好点,外面的走廊里还有学生拎水弄湿的地面,这种地方最容易生蚊子。

    在这个方面王师傅比较有经验,棉被上面给他铺了一层麻将席,其他几个的草席跟孟晗的麻将席比起来,就跟叫花子似的。

    宿舍里面没有插座,自然连个风扇也装不起,王师傅挺担心小少爷搞不习惯。

    “那怎么行,这里肯定有蚊子的,你稍微等等,我给你把蚊帐挂上。”

    宿舍下铺一个正在扣脚的少年差点笑出来,蚊帐,这么娘门儿的东西谁会用啊,男子汉都不怕蚊子叮!

    孟晗不悦的把蚊帐抢了过来,塞到王师傅手里:“好了好了,大家都没挂蚊帐,再说挂了会更热。”

    王师傅无奈,只能把蚊帐给收了。

    家里的条件挺好的,换做这里,孟晗肯定要吃不少苦头,当天晚上他都没怎么睡着。

    宿舍八个孩子,还有人打鼾,有人不讲卫生不洗脚,他又怕热,晚上冲了几次凉水,折腾到快半夜才睡着。

    这个年纪的孩子贪睡,孟晗却是习惯早起了的,早上六点,大家还在被窝里面捂着睡觉的时候,孟晗就从被子里面爬了出来。

    早上他会去跑半个小时的步。

    蹑手蹑脚的换好运动衣,运动鞋,孟晗从宿舍里面走了出去。

    海城的气候很特殊,冬天虽然不下雪但是特别冷,夏天这种潮湿又燥热的天气要持续到九月中旬才会结束,早上是最凉爽的时候,别看孟晗年纪小,自制力却是很好,每天雷打不动六点起床跑步。

    事实证明早起的鸟儿有虫子吃,孟晗绕了学校跑了一圈,走到学校一片小树林的时候,听见悠扬悦耳的小提琴声音,琴声如小溪蜿蜒流淌,高低起伏,如有灵魂一样,一下子就抓住了少年的心。

    怎么说呢,孟晗家境好,从小也是学小提琴的,以他的水平来听,拉小提琴的人的天赋远远在老师和他这种勤奋型人之上。

    对方是个天才!

    孟晗拔开柳树枝丫,看见湖边坐着一个少女,他的角度离对方并不是很远,能够看清楚是那天在校门口遇见的那个少女,他眼睛一亮,本来想要往前走几步路,仔细想想又停住了,她在拉小提琴,一定不想让人打扰才找到这样一个安静的地方,这里很僻静,除了像他这样晨跑的人,其他人也不会这么早到这个地方来。

    这样也不会打扰到其他人。

    孟晗下意识一想,这个地方也不是很安全,不知道是少女心大,还是坏人这么早都还在睡觉,看样子她应该不是一天两天在这里练习。

    他停住了脚步,静静的看着不远处的身影。

    作者有话要说:没忍住,我还是发了,这一部分是孟晗和张茗楚少年时期的故事,大概三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