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金刚般若降魔杵

岳不勤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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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风一夜未归,这让作为他徒弟兼好友的陈飞感到很是意外。为了等叶风回来,吴亥鸠占鹊巢的在叶风的床铺上睡了一夜,今天是周六,没有课。吃完早餐,他便跑出去买了两幅扑克,四个人在宿舍里玩起了贴纸条。

    白齐的父母已经坐上了前往南都的列车,两位老人毕竟是农村出身,为人朴实,最终还是选择了较为便宜的火车出行。尽管儿子一再交待,他得到了一位大老板的帮助,手上的钱很充足,让他们老两口务必乘坐飞机赶过来,不要耽误了治疗时间。但是他们知道,儿子是去了南都念大学,作为一个大一的新生,又刚刚开学几天而已,人生地不熟的,哪里会有什么好心人出手帮忙。一定是儿子走了极端,用了不光彩的手段。莫不是借了高利贷?别是学人家卖了器官吧?

    两个老人越想越是心惊,一合计,还是决定坐车来一趟南都,治不治病的无所谓了,重要的是一定要当面教导儿子,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务必要做一个光明磊落的男子汉,奉公守法,绝对不要违法乱纪,做一些对人民和国家不利的事情。

    望着对面正在审牌的陈飞,白齐张了张嘴,有些腼腆的说道:“飞哥,那个…你明天有事吗?”陈飞一边整理手里的牌,一边头也不抬的说道:“有啊,想回一趟家里,拿一些厚点儿的衣服过来,天气预报说这几天有台风,要降温,得提前做好准备。”

    他又看了看一脸横肉,愁眉苦脸的盯着手里扑克的吴亥,终究还是苦笑一下,想着算了。转而又对旁边的常乐说道:“乐啊,明天没事吧?陪我去一趟火车站行不?”

    “去火车站干嘛?要买什么东西吗?让飞哥帮忙给你带多好,既不用跑腿,又不用出钱,多爽。是吧飞哥,明天来的时候记得带几箱脉动回来,要水蜜桃味道的。蜜桃,嘿嘿,想想就让人流口水。”常乐一边说,一边对着白齐挤眉弄眼的,样子极其猥琐。白齐苦笑一下,心想叶风不在,自己终究还是不能融入到这些人的圈子里。

    陈飞甩了一串牌出来,撇了撇嘴说道:“我师父也真是的,明明答应送我们一人一部手机来的,怎么就不见人了呢?”他掏出自己那个掉进水里,已经坏掉的旧手机,按了按开机键,仍然是没有任何反应。

    “估计是泡妞去了,班花,校花,小明星,全部都围着他转,是我也会迷失的。何况他一夜暴富,怎么能不出去堕落堕落?”吴亥一脸鄙视的说着,想了想,人家四个人才是穿一条裤子的兄弟,赶紧又嬉皮笑脸的讨好道:“嘿嘿,开玩笑,开玩笑,各位大哥,千万别给叶老大告状。再打一会儿,中午饭我请。”

    陈飞、常乐和白齐三个人对视一眼,各怀鬼胎的笑了起来。这个吴亥,那可是校董的儿子,是整个儿南大的小霸王黑金刚。可是,自从遇见了叶老大,瞬间便由老虎变成了小猫,连带着对他们三个人也唯唯诺诺起来。即便是那些觊觎班花,校花,小明星相貌的校草们,对他们再有意见,也只能打碎了牙齿往肚子里咽,惹不起啊!

    忽然,陈飞那掉进水里都没有开机的手机欢快的响了起来,众人一愣之下,皆是大惊失色。他们刚才明明是看着陈飞把手机卡拔了出来,可是这通电话又是怎么打进来的呢?

    师姐?陈飞看着屏幕上亮着的来电提示,心里面砰砰砰的极速跳跃着。他是知道有这么一号人物,也曾经和她谈笑风生,可是那终究不是人啊,即便她年轻貌美,身材窈窕。但是,师父不在的情况下,她来找自己,这也是很让人感到恐惧害怕的。难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吗?即便是心里再过忐忑不安,他也只能放下手中的扑克,然后抓起面前的手机按下了接听键。

    “----喂?”他试探性的问道:“是谁?”

    “----咯咯,不记得我了吗?”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响起,柔柔腻腻的,感觉能融化世间所有的一切:“我是王丽,主人在古玩一条街等你,十二点之前务必要赶到藏宝斋呦,不然的话,他说要让你尝尝水鬼压床的滋味,咯咯…”

    陈飞听完,顿时一头的冷汗。我的娘咧,师父你还真是卑鄙,咱是来给你当徒弟的,不是来当靶子的,怎么什么招数都想在自己身上用一用呢?他忽然满脸期待的看着吴亥,心想,是不是赶紧把这小子也拉到叶风的门下。有了他来垫底,师父他老人家是不是就能放过自己了?还有,得赶紧催一催老爸把师父的驾照给办下来,虽然他已经在自己的教导下学会了开车,但是没有驾照,仍然是无法独自驾驶的。

    吴亥被陈飞盯得发毛,浑身不自觉的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哆哆嗦嗦的咽了口唾沫,说道:“飞…飞哥,到底怎么了?你不要这样看着人家,我…我好怕怕!”吴亥说着那庞大的身体就往后退了退,直接缩进了墙角里。那么大块头的一个黑壮汉做出这样楚楚可怜的动作,着实让其他的三个人恶心了一把。

    陈飞把手中的扑克朝吴亥的脸上一丢,没好气的说道:“少在这儿恶心我了,快去开车,师父在古玩一条街等我们呢。他可是说了,如果十一点五十到不了的话,就让你尝一尝水鬼压床的美妙滋味。”说完,他转身出了寝室门。尿来了,他要去上趟厕所。

    古玩一条街?常乐,吴亥和白齐面面相觑,三个人立刻围住了陈飞那部还躺在床上的坏手机。这玩意不是坏了吗?而且还没有装卡,怎么就能打通了呢?

    好不容易才把叶风给揪出来,莫离又怎会只看一场电影就放他回去?即便是胳膊受了伤,她也是满脸幸福的用自己的右手紧紧的挽住叶风的左臂。天气微寒,虽然都穿着外套,但是叶风也能感受到手臂上传来的丝丝温暖,还有那时不时碰到莫离胸前的快感。叶风扭过头看了看,嗯,虽然小了点,但是贵在翘挺真实。不像某某国的明星,正在舞台上劲歌热舞之际,忽然那鼻子就歪了,胸也移位了,屁股甚至都跑到了大腿上。那副模样,让台下的观众们瞬间就想起了高老庄醉酒后的猪八哥。

    两个人有说有笑,沿着拥挤繁华的街道向前走,转了个弯,竟然来到了古香古色的明清街,这里人山人海,热闹非常。到处都是仿古的建筑,旧朝的遗迹。绿瓦红墙惹人眼,木匾宫灯暖客心,三街四邻皆商贩,来来往往生意人。小夫妻,小情侣,呼朋引伴;老相识,老朋友,笑脸相迎。看这边,糖人糕点油纸伞;瞅那边,胭脂水粉妒红颜。小丫丫,右手糖葫芦,左手纸风车,一嘴甜蜜;口水娃,左手桃木剑,右手羊肉串,两眼贪婪。店铺里,叫卖的穿着民族服装,只为招客;大街上,游客们一身现代衣裳,四下张望。有年轻帅气的小伙子将军打扮,执剑笑点江山,引人合影;有貌美如花的大姑娘公主妆容,抚琴低眉垂眼,揽客留念。

    莫离开心极了,一间接着一间的进店观看,虽然每一件衣服或者饰物都能让她爱不释手,开心不已,但始终没有表现出要购买的意思。她在一家刺绣店的门口站定,朝里面望了望,然后踱步而入,看着那墙面上挂着的精美刺绣,舍不得挪开眼睛。那是一幅男耕女织图,绿水青山相环绕,连绵百里不见人。唯有庭前的一户人家,院门大开,里面是一位年轻美貌的女子在纺纱,外面是一位文弱秀气的男人在种田,旁边绣有一首诗,是唐代元稹的《离思》: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看了许久,她忽然回头,很是认真的盯着叶风的双眼,问道:“你真的要在南大附近买套房子吗?”叶风一愣,感到有些莫名其妙,怎么忽然想起来问这个?还是轻轻地点了点头,回答道:“有这个打算,怎么了?”

    “我只是确定一下,你毕业之后不想回岭东了吗?”莫离显得有些意兴阑珊,原本她是很向往这小桥流水人家的江南小镇生活,但是真正的来到这里以后,她又有些怀念那个曾经给了自己美好快乐童年的地方了。过两天就是中秋节,即便这南方的月亮再圆,再美,少了家人的陪伴,似乎也缺少了甜蜜的味道。

    “回去的时候再卖掉不就行了吗?现在的房价只涨不降,买上几套来放在那里等升值挺好的,就当是投资了呗。”叶风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直看得店里的售货小姐鄙视连连,她斜着眼睛瞅了瞅叶风的寒酸模样。心想,南都可是华夏的一线城市,房价更是高得离谱,就你这全身你上下还不足两百块钱行头的人说要投资房产,听起来怎么那么的荒诞可笑?

    “哦。”莫离了然的点点头,又很是好奇的问道:“你真的去赌石了?真的切了块儿石头就卖了一千五百万?”

    叶风的眉毛挑了挑,哭笑不得的说道:“我的姑奶奶,那可不是普通的石头,那是翡翠,极品翡翠帝王绿。有道是千金易得,美玉难求,一千五百万卖掉那都是亏的,只不过没有销售渠道,更不懂雕刻和镶嵌,出手也实属无奈之举。以后有钱了就自己开家赌石公司,这一行来钱还是蛮快的。”

    他们的话听在售货小姐的耳中着实是让其震惊,没想到眼前这个貌不惊人的土包子竟然是个千万富翁。原来他是靠赌石发家的,比自己的男朋友可是强多了。虽然那个家伙在后街开了个古玩店,卖一些破铜烂铁瓶瓶罐罐的艺术品也能赚上一些钱,比上班强了许多,但是和眼前的这个小伙子相比那可就差远了。嗯,什么时候得空了,也要拉上自己的男朋友去玩一玩赌石,万一也能切出个极品翡翠,那不是土鸡变凤凰,瞬间成为千万富翁的夫人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这位售货小姐的愿望是美好的,但是她都没想过,如果这一刀切垮了怎么办?反正没结婚,再找一个?

    虽然百般不舍,但是莫离还是转身走了出来。还是等叶风买了房子再说吧,到时候一定要布置的温馨一些,要有家的感觉。那时候再来买一些自己喜欢的装饰品回去,放在他们的卧室里。情调,对,一定要有情调。

    随着人流向前走,忽然有个三岔口。其中一条看过去全是卖小吃的,另外一条都是些玩具杂耍之类的小玩意,最后一条里面竟然摆放着瓶瓶罐罐和一些破铜烂铁。往里面走了十多米,忽然路边的墙上就出现了一块儿大石牌子,上面刻着三个红红的楷书大字:古玩街。莫离刚想转身退出去,却被叶风一把拉住,“进去看看吧,我想找个内行的人,看一看苏晚玉的那个翡翠貔貅。”

    于是,两个人一路向前。叶风的瞳孔瞬间收缩,来来回回的在各个店面的柜台上搜索着,他想知道,自己的幽冥鬼眼能不能看透这些古玩瓷器。突然,他感到有一股金色的光芒闪耀,放眼看去,竟然是来自前面一家店铺的破旧书架。

    藏宝斋?叶风抬头看了看店铺的名称,拉着莫离的小手走了进去,假装是闲逛一般,东瞅瞅,西看看。店铺的老板是一位六十多岁的佝偻老头儿,正带着深度的老花镜擦拭着一尊鎏金欢喜佛,那是一对儿赤身裸体搂抱在一起的小铜人,男的凶神恶煞,女的眉目如画,藏传的玩意,透漏着一股子邪恶的气息。老板见到他们进来,也不搭理,自顾自的忙活着。

    莫离伸长了脖子看了一眼老板手中的佛像,立刻羞得粉脸通红,慌忙别过脸去,小心脏砰砰直跳。怎么会有这么邪恶的佛像,真是羞死人了。不过那玻璃柜中的玉石摆件却引起的她的注意,情不自禁的走过去仔细打量起来。

    叶风在藏宝斋转了一圈,然后才在一个落满灰尘的书架前停了下来,他拿起那本放着金光的手抄版古籍来仔细观看。是一本梵文的经书,上面是经文,底部则用蝇头小楷写着注解。直接翻到最后一页,不禁心中一惊,这书的落款竟然是玄奘大师。唐僧?有没有搞错?再翻一遍,可惜了,居然没有印泥红章,不然的话,这部经书肯定就不会摆放在这里了。

    看了注解才知道,这是一部金刚经,可是先前看到的那束金光呢?怎么不见了?他好奇的将手中的经书翻来覆去的观看着,始终是再也找不到那束金光。无奈之余,只好又将手中的书放回到原处。神奇的一幕出现了,那束金光再一次出现在金刚经的上方,仔细看时,竟然是一柄精雕细琢的九股降魔杵。叶风好奇极了,小心翼翼的把自己的食指伸了过去。

    嗯?竟然如同实物一般,被它刺破了手指,一滴鲜红的血液瞬间被那柄降魔杵所吞噬。然后金光一闪,那柄降魔杵便消失不见了。什么情况?叶风把自己的脸凑了过去,真的消失不见了,那经书上面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了。他摊开自己的手掌看了看,伤口犹在,已经变成了一颗小小的红点。奇怪了,那柄九股降魔杵呢?

    心有所想,灵光乍现,只见金光一闪,一柄袖珍版的九股降魔杵便出现在它的手掌之中。呃~,这个小玩意怎么跑到自己的手里来了?还真是神奇。会不会是老板用灯光打的特效?他抬起头来看了看布满了蜘蛛网的房顶,除了几个高清摄像头和几根灯管,并没有所谓的特效灯光。回头看了看老板,他依旧在擦拭那尊欢喜佛,似乎对自己的行为无动于衷。

    叶风拿起那本金刚经看了看,然后对着老板晃了晃,问道:“老板,这本经书怎么卖?”

    “十二万!”老板只是抬头看了一眼,便胡乱的喊出了一个价钱。

    “我靠,黄金的吗?这么贵?”叶风不禁爆了一句粗口,然后随意的翻了翻,确实没有玄奘大师的印泥红章。目光所及之处,是一段对金刚杵的注解:金刚降魔杵,又叫普巴杵,一端是金刚杵,另一端则是铁制的三棱杵,中段有三佛像,一作笑状、一作怒状,一作骂状。此法器通常为修降伏法所用,用以降伏魔怨。不仅可以断除所有鬼神、非人、天魔、恶咒之迫害,还能够降魔息灾以及消除危难。

    好厉害的法器,但是,好贵啊!“算了,太贵。”叶风说着,又把书丢在满是灰尘的书架上。他偷偷的转过身去,张开手,看了看掌中的那柄降魔杵。心想,这玩意到底该怎么用啊?不行,还是得把那本书买回去。

    十二万啊,确实很贵。他走过来拉起莫离的小手,见到她正在把玩一支象牙簪子,那簪子通体雪白,尾部镶嵌着银制流苏,上面还雕刻着一行小字,和莫离的肤色气质很是搭配。虽然这物件还算不错,但是却难以入得叶风的法眼,他还是更喜欢那柄金刚般若降魔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