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

乃馨康康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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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嘶~”吃了紫花苜蓿,老黑立马驮着姜嬴,风驰电掣一般蹿出去。

    姜嬴马骑得不怎么样,差点没从它背上摔下来!

    东倒西歪的,看得齐刃心砰砰跳,“老天啊,老黑是不是故意的,想试试它和嬴姐,谁在王爷心里重要一些吗?”

    但是一转眼,老黑和姜嬴就不见了。

    齐刃怕出什么事,根本连马车都顾不上,驾着轻功赶紧去追。

    这一人一马,甭管谁出了事,王爷肯定都要拿他是问!

    “慢点!老黑,慢点啊!”姜嬴一边使劲揪着老黑的鬃毛,一边降低重心趴在老黑背上,省得被它颠下来。

    但穿过几条街,姜嬴看得出,老黑的确是在往苏府的方向走,大感神奇。

    一时紧张都忘了,右手轻拍一下马颈,“老黑,没看出来,你方向感真厉害,要是能听话跑慢一点,到了地方,姐姐给你吃更多美味的草料好不好?”

    “嚏~”老黑呲一声,算是成交。

    却在老黑刚刚慢下来,姜嬴便看到了洛氏和姜怡琳。

    在一个还算阔气的宅院前卸东西。

    姜尚陪着笑脸,“阿燕,别生气了,为夫这么做还不是为了你们好?

    “虽然搬出国公府了,但自立门户,自由自在,可不比琳姐儿在国公府寄人篱下的强?”

    他后日就要走,嬴姐儿懂事,又颇有手腕,根本用不着他操心。

    所以这两日除了应酬之外,他最想的,就是把洛氏和琳姐儿搬家的事办妥。

    琳姐儿就罢了,不叫她吃苦已经算尽心,但洛氏到底是他发妻,还是互相相濡以沫多年的,他不想冷待了她。

    结果洛氏轻哼一声挣脱了姜尚,“说得好听,我就那么好骗?

    “姜嬴的宅子,又大位置又好,听说还布置得特别精美雅致,结果你给我和琳姐儿买的这个,两进都不到,破破旧旧的!

    “姜尚,我从来不知道,你还能厚此薄彼到这般地步!”

    姜尚闻言,脸色发苦,“阿燕,你怎么会这般想!你是我姜尚的妻,嬴姐儿是闺女,都是至亲,我怎会对你们厚此薄彼?”

    洛氏转过身,气恼的背对姜尚:“事实都在眼前了,你再说得天花乱坠,我也不信!”

    说着走到姜怡琳面前,温柔的拉起她的手,眉宇之间满是疼惜,“枉费琳姐儿惦记你马上要赶路,连夜缝制了两双你最喜欢的双层底皂靴出来,没曾想,你疼爱的只有姜嬴,根本不懂得咱们琳姐儿的苦楚。”

    后者垂目抿唇,乖巧惹人怜惜。

    姜尚不自觉心一软,再看姜怡琳,温婉清丽,到底也是自己十多年疼着长大的,张了张唇,想说什么,忽闻耳边一声清脆的“父亲”。

    姜嬴看似熟稔,其实特别纠结的下了马,一双眼满是笑意,“这么巧,从街上过也能遇到父亲和母亲,还有,嗯……干妹妹?”

    一个“干”字,配上姜嬴此刻的笑脸,就好像再次将姜怡琳的身世扯出来鞭尸一样。

    姜怡琳果然维持不住淑女面具,瞪了姜嬴一眼,“姐姐也真是好规矩,身为女子,公然骑着一匹马招摇过市。”

    因为看见他们在这,姜嬴才用一株更好吃的灵草诱惑了老黑停下。

    要不然它那疯跑却能完美避过所有障碍物的姿态,只怕更叫姜怡琳有话说。

    姜嬴微微一笑,并不生气,“骑马怎么了?骑马有罪吗?干妹妹你毕竟不是父亲真正的血脉,所以自小读书认字,针凿女红,堪称大家闺秀之典范,但武将之女,本就不该囿于凡俗,而是应当像陆姐姐那样,英姿飒爽,不输儿郎。

    “父亲,您说是不是?”

    双眸轻轻一弯,月牙儿似的,灵动可爱惑人心智。

    姜尚眼前一亮,哪里还记得什么姜怡琳,只眼也不眨的盯着姜嬴那有三分像他,又有三分像洛氏的美貌,内心震动,“是,是是,姜家子弟,无论男女,当是如此。”

    从前,他就动过要培养琳姐儿男孩子气一些。

    最好学点武艺,省得以后被坏人欺负。

    可惜洛氏不喜欢,过分娇养,在边关的时候为了不让琳姐儿皮肤晒黑,甚至于夏天从不出门,早晚还必须用保护肌肤的脂膏。

    说姜家的荣耀有他和几个儿子去打拼就好,女儿家,嫁人之前无忧无虑,漂漂亮亮,嫁人之后和和美美,就是最好。

    姜尚不甚赞同,还是觉得人生应该有所经历,无论好坏。

    但他也明白,这是洛氏嫁给他之后深感委屈,所以才会寄一切希望于琳姐儿身上。

    本来他也没觉得什么,京城贵女,大多都是这般。

    可方才看到嬴姐儿从马上下来,天然有股子潇洒随性,便让他心中对于女儿的幻想,一下就落到了实处。

    好比两朵花,一朵是耀眼端方的牡丹,另外一朵,充其量只是海棠。

    姜尚根本连眼角余光,都没空分给姜怡琳了,定定凝着姜嬴,“嬴嬴,你这是从哪儿来,要到哪里去?”

    不经意视线从老黑身上瞥过,更为震惊。

    “这……好马啊!哪家的马?四肢如此粗壮充满力量,腰背线条流畅,一定是日行千里的宝马!”姜尚眼睛都看直了,“好女儿,快说,哪家的,爹马上要出远门,定要给它买下来!”

    在古代男子眼中,一匹好马,便相当于现代男人的一辆好车。

    那自然是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甚至不惜花大价钱买一匹爱马。

    但这马是言酌的,姜嬴摊摊手,表示无能为力。

    “爹,这是言郡王的马,我之所以会骑着马在城里跑,是因为皇上派女儿去给苏夫人治病,有点急。”

    “你,去给苏夫人治病?”这声,是洛氏发出的,瘦削的脸上满是吃惊,“哪个苏夫人?不会是苏国舅苏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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