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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氏是人类社会成员的符号或标记,具有鲜明的民族特征。姓氏作为人类社会发展进化的历史产物,与社会文化之间有着广泛而深刻的联系。作为一种文化的载体,姓氏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一个民族的历史、宗教、习俗、价值观、道德观、伦理观等方面的文化信息,且传达了民族的心理、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是研究一个民族文化的活化石。英国人的姓氏作为英国文化的结晶,文化底蕴极为丰厚。透过英国人姓氏这一窗口,我们从中可以窥知英国特有的文化风貌,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加深对英国文化的理解和对英语的学习。
一、英国姓氏的历史溯源
英国的姓氏大约在公元11世纪末开始兴起,直到公元14世纪中叶才开始固定下来,十六世纪末达到完善,前后经历了数百年的时间。此前经历了一个有名无姓的时代。在诺曼征服之前,英伦半岛上的盎格鲁撒克逊人还处在较落后的部族社会阶段,各个家族依靠血缘关系结成群体,分散居住在不同的村落里,血缘关系是构成部落内部群体间联系的纽带。当时人们没有姓氏,家族成员的名字是相互间识别的重要标志。如,aelle、beda、cyneric等都是人名。由于生产方式的落后,交通的闭塞,活动空间的狭窄,仅使用“名”似乎就可以满足部落内部的交际需要,没必要再创造一套识别符号系统(姓氏)使他们原本简单的生活方式复杂化。公元1066年诺曼底人的入侵不但改变了英国的社会现状,也为姓氏的产生创造了条件。首先是国王william实行的“分地封侯”政策打破了国内疆土原有的界限,这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交际的空间,使人们(特别是贵族)对个体识别符号的需求增长,客观上对姓氏的产生有利。其次是大批外国工匠的涌入,改变了原来单一的生产粮食的经济结构,促进了手工业、建筑业,羊毛加工业等行业的发展。自1086年后的几十年间,行业从业人数迅速增加。据记载这期间大约有40%的农业人口转为从事贸易或行业生产。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商品的流通和人际的交往,同时也促进了姓氏的发展。很多职业名称后来都演变成了英语的姓氏,数量之大令人瞠目。在所有行业中仅由铁匠行业(smith)中的不同的工种演变成的姓氏就不下几百种。中世纪英国是一个以乡村为主,男性主宰的社会。但随着人们活动空间不断增大,人际间交往的深度和广度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来以“名”为主的识别系统越来越不适应发展的形势,甚至形成了交际上的障碍。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是出现了严重的“重名现象”。英国人被征服后,古英语的教名逐步消亡,而法语的名字(诺曼底人名)却逐渐兴盛起来。据亨廷顿郡(huntingdon,公元1295年)的记录表明,全郡男性居民中,18%的人取名william,10%的人叫richard,7%的人为robert,6%的人称做john。这说明全郡在册的男性居民中有半数以上的人持有上述四个名字。一个郡的“重名”状况尚如此严峻,全国的情况就可想而知了。“重名现象”给人们的日常交往带来很大的麻烦。人们在谈论不在场的对象时,不得不将这个人的身份,或居住地,或个人特征与他的名字联系起来以示所云。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这种“人名+说明语”的识别模式在交际中起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模式的结构太复杂,不适宜口头交际。因此在使用时经常需要省略。主要省略去不影响意义的虚词。如冠词(the)和介词(of, from),形成简化形式。例如,短语john from the hill省略冠词和介词后可得john hill。短语the sonwilliam可简化成william son或williams。以此类推还可以获得其它简化形式,成为姓氏的雏形。经过若干年筛选和固化,简化的说明语,如smith ,hill, dale,strong和long等,都演变为常用的姓氏。
此外,在古代,英国曾屡遭外族的入侵,这就导致了英国人姓氏不可避免地打上外族的烙印。例如: ashkettle, askwinth, kettle, orm, rankill, thorold, thrgell等英语姓氏就是来自斯堪的纳维亚语,今天在anderson, jackson, thompson, stevenson, johnson, nelson等英语姓名中的-son也是源于斯堪的纳维亚语。baskerville, bayard, cheever, corbet, coutenay, devereux, everest, montague, russell等姓氏可以说是来自诺曼底的“人名影响”。william, robert, richard, roger, geottrey,等,都曾是当时颇为流行的诺曼底人使用的教名。holland,hollander,fleming,snyder(意为裁缝或剪羊毛者),webster(意为织匠),cooper(意为制桶匠)等荷兰人的姓氏在英语中相当普遍,表明了旧时荷兰人的入侵对英国人姓氏的影响。
从历史的角度看,英国姓氏的演变是一个复杂的、长期的过程。它既受社会制度,思想意识的影响和制约,又经受来自不同民族文化因素的干扰和渗透。从这个意义上讲,姓氏是人类思想意识和社会文化的结晶。
二、姓氏与祖先的社会地位及其从事的职业、
中世纪英国国王、贵族和教会是封建社会的三大支柱。国王拥有全国最多的土地和至高无上的权力。国王分封政策造就了一大批盘踞在大大小小采邑中的封建贵族,他们拥有大量的土地和权力。作为神权的象征,中世纪英国教会势力很强大,它在当时英国政治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由于国王、贵族和教会是英国封建社会的三股强大的势力,因而在国家事务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影响不可避免地要渗透到社会各个方面,对姓氏也不例外。与王室有关的姓氏,如:king(国王),queen(女王),prince(王子),marshall(宫廷的典礼官),constable(王室总管)等。与封建贵族有关的姓氏,如:lord(勋爵),duke(公爵),baron(男爵),earl(子爵),knight(爵士),squire(乡绅),chamberlain(贵族的管家)等。与教会有关的姓氏,如:pope(教皇),cardinal(红衣主教),archbishop(大主教),bishop(主教),priest/capelen(牧师/或神甫),shiver(听取忏悔的神甫),beacon(教堂执事),sexton(教堂司事),canter(教堂歌咏班领唱),crosier(持主教权杖的男孩)等。人们一般把这些姓氏称做社会地位和职位类姓氏(surnames from ranks and status)。以原使用者从事的职业作为姓氏被称做职业姓氏(occupational surnames),这种职业姓氏在英国占有很大的比重。中世纪英国是一个经济比较落后的封建社会,全国几乎所有的劳动者所从事的行业都是与简单的手工业、贸易或行业生产相关。这些小手工者、小商贩及各类工匠按他们的分工、手艺和职业取姓。这些“职业”姓氏表明该姓氏的最初持有者在中世纪时是以什么谋生。smith是使用最为频繁的姓氏,因为smith(铁匠)在中世纪英国所有的手工行业中是最为重要的职业。那时英国每个村子都有一个铁匠,在和平时期他制作马蹄铁及所有的农业器具;在战时他制造兵器。根据工种的不同,铁匠又细分为若干种。从它们当中演变为姓氏的相当多。比如:horse shoers(马掌匠)horseenail, mascall, shosesmith, farrie; knife makers(制刀匠)blade, cottle, dagg, naesmith; sword makers(制剑匠)brand, claymore, sword, hansard; shield makers(制盾匠)buckler, foskew, shield, hieldman; anchor makers(制锚匠)anchor, aanker(s), annercan, botsmith; nail makers(制钉匠)nailer, clower, spiker, tingle; lock smith(锁匠)key(s), locker, locksmith, serrur。由于中世纪统治阶级大兴土木,兴建城堡、各类大小教堂等刺激了建筑业的发展并使其很快扩大到一定规模,行业分工更加明确。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数百个有关建筑业的姓氏中得到证实。例如:石匠:stone, mason, carver, carrier, wall, stoneman;木匠:board, carpenter, capstack, wright;油漆匠:painter, whiter, stainer;玻璃匠:glassman, glazyer;修盖房屋匠:thatcher, cover, pitcher;泥瓦匠:plaster, dauber, daber, pargeter。英国四面环海、气候温和、四季温差不大,一年四季基本是绿草如荫,所以在历史上英国的牧羊业很发达。shepherd这一姓氏来自所有牧羊人的总称。羊毛加工生产活动的第一道工序是剪羊毛,剪羊毛的人shearer, crappper/cropper以后就成了他们本人的姓。接下来的程序由羊毛分类工woolsorter,洗毛工laudrey, steeper,梳理工ber和弹毛工bower/bowyer分别处理,然后交给spinner, twiner, weaver或webb(纺线工和织工)那儿纺线织布,布织好后送到bleacher/blacker, dryer,dyer(s), lester, walker处进行漂白和染色处理。再由draper(布匹商)销售,时间久了,从事这些职业的人就以之为姓。而将呢绒加工为服装的裁缝就姓tailor或taylor。下面是英国中世纪给封建贵族干活的小手工业者、小商贩的分类表,同时也是最常见的英国人的姓氏表:cook厨子,barber理发匠,draper布商,butcher屠夫,spicer香料商人,fuller漂洗工,turner旋工,glover做手套的人,baker面包师,miller磨房工,cutler刃具工人,tanner制革工,gardener园丁,farmer农夫,hunter猎户,forester林务员,copper箍桶匠,locker保管员,chapman小贩,archer弓箭手等。以上各种手艺,经过父授子传逐渐成为家庭成员较固定的职业或代名词,并逐渐演变成家姓。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的职业和阶级成分也发生了变化。“厨子”的后代robin cook(罗宾库克)曾任职英国外交大臣。“盖茅草房匠”的后裔margaret thacher(玛格丽特撒切尔)曾担任过英国首相,是世界闻名的铁女人。
三、姓氏与伦理规范、道德观念
英国人姓氏在形成过程中受到中世纪社会文化的制约。传统的伦理规范、道德观念往往潜移默化地影响和制约姓氏的选择和取舍。例如,部分姓氏的意义涉及到诸如诚实、勇敢、智慧、坚韧、道德等品质,这从中反映出中世纪英国人的道德观念和伦理规范。中世纪英国的戏剧对姓氏萌发所产生的催化剂作用也不容忽略,特别是宣扬道德和伦理的说教剧,把人世间的美与丑、善与恶搬上舞台,产生了强烈的宣传效果。人们崇拜和爱戴那些传说中的英雄,崇敬和信奉人世间真、善、美的东西。例如,表示诚实概念的姓氏有:true, trueblood, trueheart, trueman, figgs ;表示忠诚概念的姓氏有:lautey, leaty, loyal;体现勇敢、坚韧和冒险的姓氏有:bold, sturdeel/sturdy, brave, bream, courage, hard, harder, hardy, hardeman, hardman, savage, venture/ventres, wilde;表达美与善的姓名有:goodfellow, virtue, verity, peace, just, justement, justice, mercy, mercier, faith, faithful, good, goodman, grace, fort, noble;用来表示智慧的姓氏有: wise, wisedom, wisely, wiseman, wiser, sage, pratt, glue, bright;表达美好愿望的姓氏有:hope, hopewell。借助于动物的某些特征来表示人类某些品质在英语中很常见。中世纪英国人最敬畏的动物主要有狼、狮子、熊、鹰,他们被看作是勇猛、凶狠、顽强品质的象征。这在某种程度上与英国人的祖先不畏艰险、与恶劣的自然环境顽强抗争的品德相似。他们以wolf/wulf, lyon/leoan/lion(s), bear, eagle, hawk/hawker等作为姓氏是取这些凶猛动物的褒义的一面。英国人心目中所崇拜具有学识、权威、勇敢、名望、智慧、力量的人、神、英雄也是择取姓氏的首选对象,这从另一方面反映出人们的主持正义、积极向上、崇尚美好的道德伦理观。他们所青睐的姓名包括: albert崇高的光明,arthur勇敢,augustus尊敬的,baldwin勇敢的朋友,boris勇士,drew技艺高超的,edmund富有的保护者,emery工作之王,israel与邪恶搏斗的获胜者,justus公正,luther著名的勇士,martin战神,melvin高贵的保护者,neil斗士,nicholas人民的胜利,owen年轻的勇士,richard强有力的国王,ronald著名的统治者,fertinand勇敢,harvey战斗,herbert军队的光荣,simeon著名的,stephen王冠,victor征服者,william坚定的保护,audrey显赫权力,bonny慈祥的,honora荣誉,judith赞扬的,keren纯洁,miranda可敬佩的,hector坚定的保卫者等。
此外,因祖上生理上的某些特征,所起诨名形成的姓氏有:red(红色)瑞德、brown(棕色)布朗、black(黑色)布莱克、white(白色)怀特、long(身长)朗、short(矮子)肖特、strong(强壮)斯特朗、young(年轻)扬、russell(=redhaired,红发)拉瑟尔、armstrong(粗壮的胳膊)阿姆斯特朗、bald(秃头)鲍尔德、longman(高个子)朗曼、coward(胆小鬼)科沃德、patient(耐心)佩兴斯、stout(结实的)斯托特、small(小个子)斯莫尔、sweet(甜蜜的)斯威特等。因而,这种姓氏不仅体现出英国民族追求真善美,积极向上的高尚的道德情操,良好的伦理风范,而且反映了英国人性格风趣幽默的一面,这种在姓氏上体现出来的亦庄亦谐的民族性格在东方是很难见到的。
四、姓氏与居住环境
在英国,几乎所有的城镇和村庄,如kent, york, shire, wick都曾在某一时期作为人的姓而使用过。“ton”是古英语town的意思。比如姓london的,他们最早的祖先可能就是住在一个叫伦敦的地方;而姓newton 的,他们最早的祖先可能住在一个新的村镇;姓appleton的,他们最早的祖先可能是住在盛产苹果的地方。一家人从此镇搬到彼镇,新邻居可能用原来的镇名叫他们,渐渐地成为了他们的姓,如hilton, barton, allington。类似以ton 结尾的姓在英语中还不少,比如:audington, benton, clinton, denton, edington, elton, huntington, middleton, milton, preston, remington, sherrington, washington等等。pickwick这个姓,因狄更斯的名作“pickwick papers”而为人所熟知。wick原来是“村”的意思,有时转化成wich,所以住在绿树成荫的村子里就姓greenwich。wick有时又变成前缀,有的人姓wickline, wickliffe, wicklow等。sandwich原是滨海的小村,因为是英国中世纪封建贵族的封地,所以成为家族的姓氏。derby, barby, boothby,rugby, grimsby等姓氏中的后缀“-by”,也是“村镇,田庄”的意思。一个地区的地形、地貌、建筑物和植被,如cape(峡), hill(山), shaw(古字树林:例如英国著名的剧作家gee b.shaw), dale(山谷), everest(山峰), field(原野), forest(森林), marsh(沼泽), moor(荒野), bush(灌木丛),brook(小河),river(河流),park(公园), garden(花园),stone(石头), reed(芦苇), bridge(桥), well(井),tower(塔),temple(寺院),gates(大门),hall(大厅),street(街道)和house(房子)等也可成为姓氏的来源。另外,姓氏中凡以-field,-ville,-wood,-ford等结尾的,也应归于此类,例如:schofield, radford, littlewood, prindeville。如果一个人的祖先住在湖区,人们可能就用lake, pond或pool来叫他;而另一个住在河边,可能就姓brook或river。有的英国人姓atwater, atwood, byrode, byfield, underbrush, underwood, underhill和holmes(原意为“河中小岛”),这些姓是从他们老家的地理环境产生的。村子里的church(教堂),建在了小山上,也成为一家的姓,如winston churchill(邱吉尔)。”ham”是homestead(家宅)的缩写,因而有denham, coningham, beecham, gresham, markham等这些姓。ley或lea在古英语中都是草地、牧场的意思。priestley是草地的所有者,farley表明住在远方的牧场。borough是“自治城市”,同样也成为许多家庭的姓,如gainsborough, flamborough, marlborough等。
五、姓氏与英国各民族
英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英国人”包括英格兰人、苏格兰人、威尔士人或爱尔兰人。苏格兰人、威尔士人或爱尔兰人与英国人一样不仅都有自己的民族语言,而且其姓氏也各有特点。英国中父名加”son”一词表明血缘关系的家姓,如atkinson, dickson, gibson, robinson, jackson,johnson, samson,这几个民族也有类似情况,只是表现形式不同。苏格兰人把盖尔语(gaelic)的“mac/mc”(son of)放在父名之前,如:macpherton, macalister, mackey, maab, maevin, macarthur, macdonald, mcdowell, mcmillan。雨衣的发明者charles macitosh,本世纪30年代初期的英国首相james ramsay macdonald都是苏格兰人的后裔。威尔士语中的前缀map-与盖尔语中的mac同源,但最为人所熟悉的前缀是ab-, ap(p), b-,或p-,也表示x x的儿子,如apphys, bryce, price,它们都意为“国王或统治者子”。威尔士人或在名字后面加词缀-s变为姓,该姓氏在威尔士尤为普遍。john的儿子姓jones,如英语语言学家daniel jones。以个人名为词干借后缀-(e)s(表示所属关系)构成的家姓还有:adams, robins, dicks, gibbs, hughes, alkins, evens, hills, woods ,roberts, edwards, philips等。爱尔兰人也有自己的表示血缘关系的形式。一种是在父名前加“o’”(前缀o’源于爱尔兰语,意为某人的后裔),如:o’hara, o’henry, o’ connor, o’neill, o’brian, o’dell, o’connell。另一种是在父名之前加上“fitz”,意思一样。前缀fitz 是从法语fils(儿子)转化来的,表示x x的儿子。法国诺曼底人参与了征服爱尔兰的战争,后来在那里定居下来, fitz 至今仍保留在姓氏中,所以有很多人姓fitzgernald, fitzherbert, fitzpatrick, fitzland, fitzgibbon, fitzwalter, fitzharris等。
六、姓氏与基督教文化
基督教经典《圣经》作为西方文化重要的源头,千百年来浇灌着西方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在西方文化生活的各个领域都产生了难以估量的影响。这种影响在英国文化中的表现之一就是有很多英国人的姓名源于《圣经》中的神灵和圣徒的名字。中世纪英国早期屡遭外族入侵,部族社会间混战不断,加上自然灾害不断,疾病的肆虐,劳役赋税的沉重,饱受各种苦难的人民渴望和平,祈求神灵的保佑。这种想法在给新生婴儿起名时也得到反映。父母希望在天堂找到一位神,并以他的名字给孩子命名祈求得到神的庇护。《旧约全书》中,人类始祖亚当的名字最为人们所熟悉,因而人们普遍喜欢用他的名字为孩子命名。先知以利亚(elijah)和圣徒大卫(st. david)也为人们所钟爱。之后,从他们的名字中逐渐演变成姓氏:adamadams, adamson, adkins, aitlias; elijahellis, ellist, ellison, elliman; daviddawe(s), dawson, davy, davison, davis, day。
在《新约全书》中耶稣的使徒彼得、约翰、腓力、雅各、安得烈等名字被广泛使用。其中尤以彼得和约翰的影响最大,这与他们和耶稣的个人关系最为密切有关。后来这些名字也成了姓氏的素材。例如:johnjohns, jones, jacks, jackson, jaggs, jinks; petterpeters, pears(e), pierce, parkin; simonsimmons, symonds, simms, simpkins; andrewandrews, anderson, andre; philipphilips, philipson, phipps, phelp(s)。
总之,英国人的姓氏相对于其名字来说出现得较晚,它是英国社会历史发展及其文化孕育的产物。作为识别社会成员的符号系统(姓氏),它不是简单地区别每一个社会成员,而是从一个侧面折射出了英国社会发展的历史,蕴涵着丰富的文化内涵,成为了解英国社会的一个窗口。加深对英国姓氏的学习及其内涵的理解则是打开英国文化宝库的一把重要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