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第二十八缕光

老肝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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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北部山脉出发直达南部沿海, 所费时间并不比横跨大半个中洲来得少。

    不过,当司诺城歇了讲究的念头,只一门心思赶路之后, 他们成功踩着第三天的尾巴进入了沿海大城之一的“葫芦口”。

    葫芦口,这名字听上去像个村,芯子却是座实打实的城。顾名思义,它的外形近似双圆形构成, 葫芦身接壤内陆, 葫芦嘴安在港口, 像极了一只沉浮在海上的宝葫芦。

    古往今来,葫芦都有“福禄”的寓意。故而, 葫芦口吸引各地大商来此经营, 港口建起、大桥新开,发展的势头如同它的谐音般蒸蒸日上。

    哪怕近期的沿海气氛紧绷, 颇有风雨欲来的架势,也挡不住葫芦口繁华如昨。

    而繁华, 意味着人多。人多, 基本心不齐。上头严防死守跟猫抓老鼠似的追人,下头哈欠连天跟狗拿耗子似的放行。

    俗话说“一鼓作气, 再而衰, 三而竭”, 葫芦口这么大,每天来往车辆那么多, 纵使能换班细查, 也经不住三天时间的磋磨。更何况,并不是每个人都对排查工作上心。

    于是,司诺城和纪斯不仅顺利找到了住所, 还有闲心到处乱逛,甚至……遇到了意想不到的人。

    彼时,他们坐在大城最贵的咖啡厅里,享受着近乎包场的清净。服务生端来蛋糕饮品,再去准备鹅肝羊排,他们一见两人的品貌着实惊艳又讶然,但也只是一瞬间而已。

    优秀的职业素养取代了真情流露,他们送上最佳服务,又在退去后不曾议论客人分毫。不多看、不多想、不多听、不多议,这家咖啡厅的服务确实当得起最贵的价位。

    醇香袅袅,司诺城抿了一口苦咖啡,问道:“沿海城市不少,怎么挑了葫芦口?”

    “这儿距离鲸渡港不远,是防线最牢固的地方之一。无论是出海还是出行,都有被盘查的可能。我倒是无妨,但你——”

    司诺城给纪斯的咖啡加了点糖和奶:“在围脖上放一句‘关我屁事’,明显是没有与官方合作的意向。要是在这种情况下被人发现你的异常,你会惹上不少麻烦。”

    顿了顿,他又道:“不过,比起这个,我更觉得你会把他们……”给团灭了。

    纪斯笑道:“我不会主动害人。”他轻抿咖啡,觉得味道不错,“至于在重重眼线下怎么带你练手,去哪里练手,拿什么练手,这不是问题。”

    “因为,葫芦口已经入了虎口。”

    纪斯拿起餐刀,将糕点切成简陋的葫芦模样:“葫芦是吉物,有镇宅辟邪挡煞之效,还有吸福纳禄的寓意。看葫芦口的地形,嘴对四海,壶镇八方,不发达就没了天理。”

    “只是可惜,人类在葫芦尾凿了隧道。”纪斯一刀将葫芦切成两半,“壶嘴吸进来的福禄,沿着隧道往外流逝,收不住了。”

    “葫芦一破,既不能吸收气运,又不能镇压妖邪。风顺着隧道吹,要么把邪气散进内陆,要么把人气吹向外海。再被鬼域一冲,葫芦口便成了毫无防护的狩猎场。”

    纪斯撵着半颗草莓,冲垮了两片蛋糕:“它们会顺着人味进来。”

    “它们是指什么?”

    “鬼物,一种你们可以理解为‘恶灵’的东西。”说着,纪斯吃掉了草莓,“沿海防线遇上鬼物,除了将士的一身正气能阻挡一二,枪炮之类起不了任何作用。”

    换言之,普通人遭遇鬼物,只剩非死即伤的下场。

    “它们喜食人类。”

    司诺城:“怪物都喜欢吃人?”

    纪斯轻笑,说的话却让人毛骨悚然:“它们喜食人类很正常,‘人’本身便是最佳的‘器’。”

    “器?”

    “心脾肺肾肝,是小五行;生辰八字,是大五行。血肉精华,灵魂力量,精神意志,人是充满无限可能的器,同时也是怪物最钟爱的食物。”

    想要不变成食物,那就只能把自己打磨成强大的武器了。

    纪斯戳起一块鹅肝,补充道:“虽然鬼物很难对付,但意外得适合你练手。你只需要多走夜路,就能……”

    恰在这时,耳畔传来一个熟悉的男音:“城哥?”惊喜的语气,夹杂着丝丝恐惧,“你怎么在这里?难道葫芦口要出大事了吗?”

    是姜启宁。

    司诺城回首,纪斯抬眼。由于话到嘴边没把住,纪斯几乎是看着姜启宁说出了后半句:“撞到鬼了。”

    姜启宁:……

    司诺城:……

    无意识地利用公器最为致命,纪斯心头一咯噔:糟糕,言灵了。

    姜启宁委实倒霉,买艘游艇出海,遇到蛇了;难得出来会友,被言灵了。估计等会儿走夜路回去还要撞个鬼,这体质非酋得也是没谁了。

    司诺城自然地接过了话,瞄准姜启宁道:“你这话说的,就跟撞倒鬼一样。”

    无意识发动的双重撞鬼暴击!叠加!

    纪斯:……好吧,双重言灵。

    大祭司看向姜启宁的眼神无比慈爱又饱含同情,可惜后者没觉得哪里不对,还接过话嘻嘻哈哈:“嘿,这可不,我不仅撞了鬼,还撞了个最凶的!”

    纪斯:……

    自己咒自己的人,他还是第一次见到。三重言灵的叠加,后果怕是不能善了。只是,这乌龙事因他而起,此人也颇为无辜,打成的死结总得松一松。

    罢了,届时陪他走一程吧。

    “城哥,这位看着脸生,是……”姜启宁打量着纪斯,只觉对方浑身上下无一处不雅。这颜值、这气质,要么是跟城哥一道的大少爷,要么是搞艺术的造型设计师。

    或者是……哪个公司下季度想要捧红的王牌明星?

    “是我的朋友,纪斯,目前跟我一起工作。”司诺城简洁道,但介绍姜启宁时倒是说得清楚,“这位是姜启宁,鲸渡港船王的小儿子,同我一起长大。”

    他们这个圈子弯弯绕绕的话术很多,司诺城若是着重介绍纪斯,等同于告诉圈里人“这是新来的,可以打听,按我们的规矩来”。

    可司诺城着重介绍了姜启宁,等同于暗示友人“这人你惹不起,别瞎打听,要按他的规矩来”。

    如此,姜启宁悟了。

    一起工作意味着谈生意,不是他能插嘴叙旧的时候。姜启宁很识趣,大方笑道:“不打扰你们了,我来这儿是为了等人。”

    姜启宁等的正是那日一起登上游艇的混血帅哥。

    而等人的目的,是希望对方能教他一种名为“吨了伏特加就能开爆发”的搏击术,让他不至于下次遇险时怂得只能吹萨克斯。

    他是个男人啊!也是有尊严和梦想的男子汉好嘛!躲在后方吹萨克斯这种事,他不想再做第二次了,真男人就该上阵肉搏拼刺刀!

    等等……这句话好像哪里怪怪的?

    没多久,大冬天就穿着件夹克衫的混血帅哥登场。他与司诺城寒暄两句,与纪斯点头致意,便不再打扰他们“谈生意”,转而同姜启宁坐到另一边开始传授“搏熊十八套”。

    只是讲着讲着,话题就歪楼了。

    “我爸爸是个中洲人,我妈妈是个乌拉人。他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千顶城的郊外,只因为我爸往树林里看了一眼,就被一头熊追着跑了半个树林,把他送到了我妈身边。”

    “我爸说,我妈当年一巴掌扇在熊的脑袋上,开口一句乌拉,熊就呜咽着跑了。”

    “他对她一见钟情,然后被拒绝了。”混血帅哥侃侃而谈,“我妈对我爸说,她只喜欢能跟熊搏斗的男人。为此,我爸苦练技术,半年后决定当着我妈的面跟熊搏斗。他千辛万苦找到了熊,扑了上去——”

    说到这儿,别说姜启宁,就连司诺城和纪斯都竖起了耳朵。

    “结果被熊一巴掌拍在了地上,一个回合都没过!”混血帅哥道,“我妈看不下去了,当天就让熊和我爸一起跪在她家门口,骂了一整晚。”

    众人:……不知为何,觉得熊有点可怜。

    “后来,他们就结婚了,一年后有了我。”混血帅哥语气幽幽,“我出生没多久,我妈提着我的脚把我泡在冰水里,刷三遍,这是乌拉的洗礼。”

    “见我没病,就知道我像她。”

    “她对我寄予厚望,亲自给我起了一个中文名。我爸不甘示弱,亲自给我起了一个乌拉名。于是,我从小被……”

    混血帅哥突然止住了声,有那么一瞬,他觉得窗外的黑夜很危险。他转头望去,只见咖啡厅对面大厦的复古钟楼指向了21点。

    似乎有点晚了。

    “你从小被什么?”姜启宁问道,故事听得津津有味。

    “车上说。”混血帅哥道,“该回去了。”

    “才九点……”

    “不,回去。”混血帅哥很坚决,“窗外,好像有几百头棕熊盯着我们。”

    其实外界只是寻常的黑夜,车水马龙并无不同,然而从小和熊一起长大的乌拉小哥总觉得很不对。极致的危险仿佛近在眼前,他却看不见。

    为了听一个后续,姜启宁只能跟着走人。却在路过“谈生意”的那桌时,被纪斯留了一步。

    白衣黑发的男人盯着他,说道:“记住,名字是最短的咒。这一路上无论谁问你的名字,都不要给出回答。”

    名字是最短的咒……什么意思?

    这句话莫名其妙,却愣是像烙印似的镂刻在他的脑海里。

    姜启宁抬步离开,司诺城这才“吃完”了晚餐,问道:“老姜身上是出什么事了吗?”

    “嗯,我不小心对他用了言灵。”纪斯眨眨眼,眼神无辜又善良,“就是那句‘撞倒鬼了’。”

    司诺城:……

    “当我无意识地说出与‘恶’相关的言灵时,如果没有刻意控制的话,结果往往会朝最坏的方向发展。也就是说,它能在此地最大限度召到什么,就会给姜启宁送去什么。”

    “所以,我们得跟着他。”

    而名字是最短的咒,保留自己的名字,记住自己是谁,就不会被鬼物夺走神智。名字一旦被鬼物得知,被它控制,那就糟糕了。

    最重要的是——

    纪斯觉得拿姜启宁试刀不错。

    正巧让他看看,借助了他的言灵之力,再加上司诺城的显化之能,目前在葫芦口能召出的最强鬼物,究竟在哪个程度?

    嗯,估计今晚整个城的交通线怕是得毁了。

    ……

    开阔的马路上,混血帅哥一脚踩在油门上,驾车飞驰。姜启宁坐在副驾驶,絮叨个没完:“你的房子居然在外郊?那儿的地皮可不是个小数目,一套花了多少啊?”

    “让我算算,上亿了吧这?”姜启宁掰着手指,“你可真低调,不显山不露水。”

    渐渐地,姜启宁也消声了。他看见周遭的景物有点眼熟,不,是非常眼熟,好像是开过这条路一样。

    “这条路我们是不是开过?”

    “……这是第三遍了,绕不出去。”

    嗤——

    轮胎急速刹停的促音响起,混血小哥一打方向盘,险险地将车卡在了斜坡上。两人依着惯性重重地往前一冲,又猛地撞在椅背上。

    只来得及闷哼一声,车内的播放器忽然响起了“沙沙沙”的声音。一道诡异又沙哑的女声从里头传出来,像是在笑,又像是哭。

    【你……叫什么名字?嘻嘻!】

    冷飕飕的气爬上四肢,姜启宁发现自己动弹不得了。他惊恐地转动眼睛看向身边的同伴,就见他紧贴着椅背,浑身紧绷地看着正前方。

    正前方……

    姜启宁缓缓斜过眼,他看见一个“女孩”折着手脚、歪着头,趴在挡风玻璃上笑眯眯地看着他们。猛地,她的脖子旋转了一周,盯上了更为可口的混血帅哥。

    卧槽啊啊啊!这是什么鬼东西!

    姜启宁在心头疯狂咆哮。

    【嘻嘻!你叫什么名字啊?】播放器里的声音不停,在车的空间内反复回响。

    黑发从玻璃外伸了进来,缠上了混血小哥的脖子。姜启宁慌得一批又急得要死,可是他却像深陷沼泽一样,什么也做不了。

    【告诉我你的名字。】头颅打算探进来,与混血帅哥面对面。

    不要回答!不要回答啊!

    姜启宁无声呐喊着。

    许是这一幕刺激了混血帅哥的神经,此时此刻,说不出的愤愤不平冲破了桎梏,他毫不犹豫地开口,暴怒道:“好啊!我要说名字了,你听好!”

    “我的大名特么叫‘弗拉基米尔·阿里克赛瓦里耶·洛特尼克夫斯基’!”

    话落,那鬼物可疑地停顿了一下,姜启宁两眼发直。

    “草!听完了吗?听完了给我滚!老子每次考试写名字要花两分钟,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