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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易飞扬现在所写的故事大纲正是前世震惊恐怖界的“电锯惊魂”系列。
这部戏由华裔导演詹姆斯.温执导的恐怖片,拍摄时间之短、成本之低、票房之高创下了一个个记录,被奉为最经典的恐怖片。
《电锯惊魂》第一部在2004年1月圣丹斯电影节首映,同年10月29日全球各地陆续上映,在北美地区带来了5518万美金的票房。由于第一辑的成功,在后来的6年内制作组陆续拍摄了6部续作,并且部部经典,而詹姆斯-温也成了名副其实的“电锯之父”,可以说名利双收。
不过该系列电影由于包含过多的暴力与血腥成分,在公映后多次发生观影者被吓晕在影院的事件,其恐怖程度绝对不亚于易飞扬拍摄的那部混合版《鬼影实录》。
刚才,黑人胖哥谈及德州电锯狂人的时候,易飞扬就灵机一动,想到了这部很有名的电锯系列。
此刻,他笔尖快速转动,在白纸上将《电锯惊魂》的第一部内容大纲写了出来---
“亚当被人扔在有水的浴缸里,他醒来后立刻挣扎了出来,发现自己身处一间破败的地下室内,一只脚被铐在一段锈蚀的铁水管上。在他的对面还铐着另外一个人,同样是一位不知所措的被绑架者-----劳伦兹.戈登医生。在房间中央有一具躺在血泊中的尸体,他的手里握着一把点38手枪。
没有人知道自己为何被绑,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诡异的地方。没有人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但凶手却已将指示留给了他们。那具尸右手握着一部小型录音机。里面录着绑架者的指令:戈登必须在6个小时之内杀死亚当,如果任务失败,不仅两个人都要死,戈登的家人也会惨遭毒手……”
……
时间慢慢地过去了许久。
当易飞扬将一千多字左右的故事大纲书写完毕的时候,差不多已经过去了一个小时。
餐厅即将打烊,易飞扬收拾好本子,小心翼翼地放进兜里,这才离开了这家西餐厅。
“终于搞定了!”这些天被兔子比尔那厮催的要死。易飞扬一想到明天把故事大纲交给他,让他大吃一惊的模样,就觉得好笑。
易飞扬心情爽朗,摸出烟盒想要抽一根烟,却发现盒子里的烟早已经抽完了。
恰好不远处招牌闪亮,却是一家便利店,易飞扬随即便走了进去,在货架上取了一包万宝路香烟。
便利店老板是个白人老头,一边装模作样的看着壁挂电视上面的脱口秀节目,一边十分警惕地看着易飞扬。
要知道这里晚间的治安很不好。经常有打劫的,尤其以那些非洲裔和亚裔居多。白人老头在这个地方开店这么久。少说也被这些人打劫过七八次。每次报警也是不了了之。要知道,这个街区的警察比猪还懒,靠他们还不如靠自己。
易飞扬还不知道自己的肤色已经被老板当成了“危险分子”,还在货架上找了罐装啤酒,以及一点零食。
这时候风铃响起,便利店的门被推开,又进来一个人,一个瘦瘦弱弱的亚裔年轻人。
年轻人穿着棒球衫,带着棒球帽,表情似乎有些紧张。
他站在易飞扬对面的货架前取着商品,时不时地看一眼便利店上方的监控器,然后又看一眼白人店主。
白人店主早已经注意到了他。
该死,怎么会这么巧,一下来倆亚裔佬?
八~九有问题!
自认经验老辣的白人店主,已经偷偷地打开了抽屉,那里面有一把他购置不久的黑色手枪。
在美国,只要你能办理下来持枪执照,就能持枪合法化。尤其像这些开店铺做生意的,大多数都申请了持枪牌照。
瘦弱年轻人吸了一下鼻子,似乎决定了什么,胡乱取了一些东西就想要上柜台去付款。
突然,“伙计,我觉得你买的一些东西似乎用不着。”
“啊,你说什么?”年轻人一惊。
“我是说你手里的东西……”易飞扬指了指年青人手中的女性卫生棉,“这些似乎是女人用的,不是吗?”
年轻人这才发觉自己过于紧张,拿错了东西。匆忙地将卫生棉放回货架,年青人笨手笨脚地重新挑选商品。
这时候易飞扬已经走到了柜台前,冲着紧张兮兮,防贼似得白人老头笑笑,然后伸手入怀。
“你干什么?”白人老头立马警觉。
“付钱啊,掏我的钱包。”
白人老头紧盯着易飞扬的手。
易飞扬的手缓缓从怀中出来,果然拿着一只钱夹。
“呵呵,看你紧张的样子,似乎附近的治安不怎么好。”易飞扬笑笑说。
白人老头冷哼一声:“那是因为该死的家伙太多了!”说完又看了一眼还在货架旁挑选商品的瘦弱年轻人。“喂,伙计,你挑完没有?我们快要打烊了!”白人老头嚷嚷。
“好了……已经好了!”年轻人神色慌张地走过来。他手里拿着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
……
杂七杂八的东西摆放在柜台上,年轻人的手有些发抖,他正要伸手入怀,易飞扬却一把抓住他的手说:“好了,你不必掏钱了,今晚我请客!”然后扭头笑着对白人老板说:“一共多少钱?连他的一起结算!”易飞扬指了指年轻人挑选的东西。
白人老头狐疑地看一眼易飞扬,又看一眼年轻人,不过还是默默地收款结账。
“好了,钱已经付了,我们走吧!”易飞扬拍了拍年轻人的肩膀。
年轻人擦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像木偶一样随着易飞扬出了便利店。
后面。白人老板吐出一口气。松开了握着抽屉内枪柄的手。
……
便利店外面。
“你为什么要帮我结账?”年轻人问易飞扬。
易飞扬耸耸肩:“你真想知道答案吗?”然后手一撩,就从年轻人身上摸出一把刀来。
年轻人大惊,没想到他的动作会这么快,自己根本来不及反应。
“如果你有钱买东西的话,就不会带这玩意进便利店了!”
年轻人苦笑,“看起来我真的很不中用,连这种事儿都做不好!”
“呵呵,这种事儿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得来的……想学电影上面的剧情么。上面演的都是狗屎!”易飞扬将那折叠刀还给年轻人,“收起来吧,有时候你走错一步路,就不能回头了。”
“可是我真的很需要钱……”年轻人苦恼地说。
“赚钱有很多办法,不必要铤而走险。”
“可是我……”
不等年轻人把话说完,易飞扬掏出皮夹摸出两百美金,想了想,又摸出一张凑成三百美金,递给那年轻人说:“这点钱你先拿着用,我知道的。人要不是有难事,也不会走这么一步。”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帮我?”年轻人不可思议地看着易飞扬。觉得自己是不是遇到了什么贵人。
“原因很简单,就凭你是黑头发,黑眼睛,我也是黑头发,黑眼睛!这个理由还算充分吧?”易飞扬玩笑似得口吻,让年轻人觉得很亲切,内心更是感动万分。
就在年轻人正要开口答谢易飞扬的时候,忽然一个声音道:“瞧啊,伙计们!这两个黄皮猪大半夜在干什么呢?是不是在搞基?哈,我猜他们其中一人的老二一定已经硬了!”
三个看起来就不像是善类的黑人围了上来,其中领头那个高大黑人,贪婪地盯着那三百美金。
早知道美国各个街区的治安状况不一样,尤其在一些繁华的街区,到了半夜更是不太平,一般人根本不会在这么晚出来溜达。可易飞扬还是没有想到,麻烦的事儿还是来了。
三个黑人也没想到自己能够遇到这样的肥羊,尤其对方都还是豆芽菜般的亚裔人,这种人最容易欺负了。
当头黑人邪恶地舔了舔自己的厚嘴唇,“嘿伙计,我说的话你们听见没有,要不要我们打赌把你们的老二揪出来瞅瞅?”
“哈哈哈!”其他两个黑人大笑,仿佛自己真得抓到了两个正在搞基的基佬。
面对这帮黑人的言语侮辱,易飞扬依旧一副笑眯眯的表情,然后说道:“我不管你们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现在,我和我的朋友正在聊天,所以你们最好还是选择离开!”
“哈,你这是在和我们说话吗?狗娘养的,看起来你还没搞清楚状况……识相的话就把钱留下,是的,所有的钱,包括你手腕上的手表,该死,我很喜欢你手表的款式……然后给我老老实实地滚蛋,要不然,哼哼……”
“要不然怎样?”
“然不然我就……”没等黑人说完“踢爆你的卵蛋”,易飞扬抓起他的脑袋,一膝盖顶在了他的面门上。
够快,够凶,够狠!
扑哧!
黑人大汉的整张脸开了花,脑袋更是晕乎乎的疼痛欲裂,跄踉后退几步,一屁股蹲在了地上。
瘦弱年轻人和那两个黑人傻眼了。
“哦,狗屎!揍他!快揍他!”另外两个黑人吼吼。其中一个黑人青年恶狠狠地从裤袋里掏出一把匕首在二只手上抛来抛去。那种地痞流氓小混混表情的恐赫表露无遗。
匕首在手上换来换去,在昏黄灯光下闪耀着诡异的光芒。
看着那熟悉的光芒,易飞扬不禁莞尔,玩刀么?有意思。
那个黑人青年只觉易飞扬表情丝毫没有害怕的意思,他不妨对方那凌厉的眼神,还有那只鬼魅般的右手……
“嗖”地一声,眼前一花,当黑人青年回过神来的时候,却赫然发现,自己手中的匕首竟然到了对方手里!
“刀,不是这样玩的!”易飞扬冷道,还没等黑人开口,就见那匕首在易飞扬手中旋转翻飞,旋得黑人青年眼花缭乱,等他好不容易定住神,就发觉自己可爱的新烫卷发竟然飘落一地!
“我的头发!哦,我可怜的头发!”黑人青年悲呛!没了这酷酷的头发,还怎么泡马子?!
“嗯,还少了些什么!”易飞扬想了一下,嗖嗖!!
黑人青年那残留的两条眉毛也应声飘落!
“啊!”黑人青年像女人一样软瘫在地上大声尖叫。
这一次不是因为自己可怜的眉毛,而是因为易飞扬那神乎其神地刀法!
要知道,只要稍有差池,削掉的可能就不是眉毛,而是他高挺的鼻子!
眼看自己的哥们软在地上像女人一样放声尖叫,刚刚站起来的黑人大汉和另外一个黑人小弟面面相觑,狗屎,拍戏呢?
没等他们弄明白状况,易飞扬扬起一脚,啪啪啪,直接把这两个倒霉的家伙踢倒在地!
哦,上帝呀!
bruce~lee?!
三个家伙再也不敢装逼了,互相搀扶着,拔地而逃。
眼看易飞扬竟然三招两式就把三个混蛋打跑了,那个华裔年轻人不禁暗生敬佩,没想到自己会遇到如此厉害的人物。
“你那……刚才是中国功夫吗?”年轻人壮着胆子问。
“就算是吧。”易飞扬说。
“你实在是太厉害了。”年轻人竖起拇指说。
易飞扬摇摇头,“不是我厉害,是中国功夫厉害,每个中国人都应该多少学一点防身不是吗?”
年轻人耸耸肩,“我是华裔,并不是中国人。”
易飞扬:“可你身上流的却是中国人的血统。”
年轻人闭嘴了,易飞扬看他一眼,“我要走了,那些钱你也不必还了。”
“那怎么可以……”不等年轻人说完,易飞扬已经离去。
年轻人知道自己刚才那句话可能使得易飞扬对自己失去了好感,不过现在就算追上去道歉也没有用。他在原地停顿了一下,将要走的时候,却见地上似乎落下个本子。
年轻人有些好奇,弯腰将那本子捡了了起来,一看,里面净是一些无聊没趣的家具名称,当他正准备把本子合上时,却突然看见了有趣的东西,那是个故事大纲来着,他仔细地看了看,很有意思,是他最爱的恐怖故事,而这个故事的名字叫做《电锯惊魂》。
“上帝呀,实在太有意思了,想不到我詹姆斯-温也有走运的时候,嗯,如果我把这篇故事写成剧本,那么……”一直都做着导演梦的詹姆斯-温立马有一个很大胆的念头。
不过这个念头一闪而过,“这本子应该是那个中国人的,是不是该还给他?还是不了,看他模样也不缺钱,嗯,不如让我搏一把吧……”詹姆斯-温将那本子抓得紧紧的。
“这是上帝给我的机会,我为什么不要呢?”他喃喃自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