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美少女拉维尼】求收藏!

喵力求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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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抱歉,你的小说太神奇了,我很喜欢!”温莎一脸歉意地说道,“请问这本小说的出版权还在你手上么?”

    “是的。”从温莎愿意看这本小说开始,林景康就已经胜券在握了。

    前世的这本小说,刚上市一个月,就卖出一千万册,在米国造成极大的轰动。特别深受年轻男女的喜爱,而温莎本身才三十岁,他相信对方会喜欢上这本小说的。

    “可以把这本小说放在我们公司出版么?你放心,我们会为你提供非常优惠的条件的。”温莎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拿下这本小说的出版权,最重要的是,她很想期待接下来的剧情发展。

    “没有问题,我相信你。”林景康的内心是非常激动的,终于可以签约了。赚米国佬的钱,那是他最喜欢干的事情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非常简单了,审核小说,确认合同。百分之十七的稿费,这个价格,特别是新人来说,已经是非常高的了。

    对此,林景康非常满意,签上自己的大名,jk,景康拼音的首字母大写。

    下午五点整,林景康拿着刚刚签订的合同离开了时代出版社公司,他准备吃顿大餐犒劳一下自己。

    坐落在马里布海边的月隐饭店,坐拥无敌落日景致和美味的海鲜料理,是好莱坞的很多明星或者文艺青年不二人选。在这里消费不低,但是对于在刚刚又拿到了一个下蛋的金鸡的情况下,林景康是完全没有压力的。

    这家饭店最出名的是香煎带子和吞拿鱼,两个菜都非常鲜嫩肥美,入口嫩滑,再配上香醇的葡萄酒,简直就是人间美味啊。作为体验派的吃货,林景康当然也尝试了这些美味,非常赞。

    当然了,坐在风景无限好的海边,看着落日的晚霞,品尝着诱人的美食,可惜的是少了美女姐姐陪在身边。

    得瑟的林景康在尝过了两个菜之后,马上拿起手机给女神打起了国际长途漫游。

    “喂!”电话等了很久才接起来,高媛媛的声音明显很困。

    “姐姐,我这边刚刚发现有家饭店特别好吃,我已经试过毒了,非常赞,欢迎你来尝尝!”

    “大坏蛋?”大美媛的脑袋是迷糊的,现在还是凌晨吧?这大坏蛋才开始吃晚饭?

    “什么大坏蛋啊?我,景康啊,姐姐,你不会还没睡醒吧?现在都已经晚上六点半了,你还在睡觉?”

    “啊!林景康你这个混蛋,现在才早上八点半好不好?你发什么疯呢?大早上地打电话给我就是介绍美食,让我流口水么?你混蛋,你赔我!我的假期,我本来是要睡到自然醒啊的,你赔我!!!”

    林景康赶紧把手机拿开,免得耳朵遭殃了。

    “哦,不好意思啊,姐姐,我记错时间了。我一会再打,姐姐,你继续睡觉哈,再见!”

    已经渐渐听出不对劲的林景康,顿时借口遁走,慢走一步都会死无葬身之地的。

    “混蛋,你敢挂电话,以后你就别来见我。”大美媛也急了,马上发出最为致命的威胁,效果当然是杠杠的。

    一言不合就出大招,林景康很是幽怨。

    “姐姐,对不起啊,我错了。下次打电话,我一定会看清楚时间的!”林景康赶紧装死认错。

    “你现在在哪?”

    “洛杉矶,月隐饭店。”不能撒谎,妈妈说,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

    “你不是在上学么?怎么又跑到米国去了?”

    “来这里处理点事情。”

    “算了,你的事我不想管。你打电话就是推荐美食?有那么好吃吗?”

    说到这里,林景康立马就活了过来,开始开启科普模式。

    好吧,其实就是忽悠。但是,美食确实是真的。

    “下次你带去我吃吧,我困了,再见。”

    一番话终于把大美媛给侃的困了,终于让林景康惊醒地度过危险。

    挂断电话之后,这顿饭也吃完了。

    走在洛杉矶的街道上,林景康看着车水马龙灯红酒绿的城市,心里特别安静。

    在一家音乐酒吧要了一杯酒,林景康就静静地坐着,整理自己这段时间发生的一些事情。

    几家公司都是吞金巨兽,未来一年内是很少有产出的了,最快的也要等明年手机公司那边了。

    缺钱!

    虽然这次暮光之城已经敲定了出版事宜,但毕竟还未发售,提前几年出现的小说也不知道会不会被市场接受,这真的很难说清楚。

    可惜的是,林景康已经没有了更多更快的来钱渠道了。股票不行,彩票就更是扯淡。

    咦,不对,xn奥运会好像要开始了。不过,前世的林景康没有时间去关注这些,当时正忙着参加学生会什么的。反正对这届奥运会没什么印象。

    “嗨,你好,请问我可以坐在这里么?”

    一个非常好听的声音打破了林景康的思绪,抬头一看,嘿,居然是一个白人小美女。好像还有些眼熟,就是想不起来这人到底在哪里见过了。

    “请坐!”林景康微微一笑,举起酒杯示意了一下,轻轻抿了一口,旋即又开始低头沉默。

    对面的美女也沉默地坐了下来,耳朵里传来酒吧播放的轻柔音乐,总是让人感到放松愉悦心情。

    十分钟之后,对面的美女第一次打破了这张桌子的沉默:

    “嘿,认识一下,我叫艾薇儿,你怎么称呼?”

    林景康豁然抬起头来,目光有些火热:“你叫艾薇儿·拉维尼,对么?”

    “你怎么知道我的全名?你认识我?”艾薇儿有些疑惑,对面的这个年轻的黄种人帅哥似乎很了解自己,为何刚才一直沉默呢?

    “不,事实上,我并不认识你,我只是刚好认识一个跟你同名的女孩而已。”

    “好吧,对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jk。”

    “好奇怪的名字。对了,你喜欢听音乐?”艾薇儿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女孩子,也是一个非常喜欢音乐的加拿大女孩。

    林景康知道对方比较喜欢朋克风格的摇滚音乐,不知道为何来到这家非常安静的酒吧,而且对方居然没有那标志性的烟熏眼妆。

    “对的,我非常喜欢音乐。只有有空,我都会坐下来听听音乐。好听的音乐能让人放空自己,回归音乐的怀抱,获得自己想要的那份恬静与淡然。”

    “嘿,那么你喜欢摇滚音乐么?”

    “当然喜欢,而曾经跟人玩过一段时间的摇滚,还是乐队主唱呢。”这话还真不是吹牛,前世大学的时候,他特意参加了摇滚协会,几乎整个大一都跟着一帮玩摇滚的学长学姐狂欢。学校里面的大型活动类似迎新晚会或者校园歌手比赛等,都出现了他们的身影。

    年轻的林景康有时还跟着他们一起到校外的音乐节,和更多喜欢摇滚的人玩音乐。大二之后,遇到了洛梅芳才开始慢慢没有接触摇滚了。

    “哇,那你平时都喜欢唱些什么歌?”艾薇儿特别高兴,感觉找到了一个志同道合的人。

    她上个星期刚在纽约完成了她个人第一张专辑的工作,然后跟随经纪人到洛杉矶这边适应一下生活。但是,在洛杉矶,她一个朋友也没有。去参加音乐节也只是自娱自乐,很少有人愿意跟一个朋克少女玩,除了那些猥琐男。

    最近两天,她都在这家音乐酒吧里静坐,听听别的音乐,寻找灵感。没想到终于遇到一个喜欢摇滚的帅哥,这让她欣喜若狂起来。

    “我平时都在中华国,唱的也都是中文歌曲。既然来到了米国,那么我唱一首英文歌吧。不过,我唱的不好听,你可不要怪我!”

    “嘿嘿,jk,你们中华国人都是那么谦虚的么?快去吧,这家酒吧的老板人很好的!”

    果然如同拉维尼说的那样,跟老板说明自己的来意之后,犹太老板就非常高兴地将酒吧的唯一演出台借给他了。

    这家酒吧平时都很少使用这个舞台,一般都是给来酒吧消费的客人或者朋友。像今天晚上,人虽然不少,但大家都有事情要谈。所以,林景康轻易地借到了。

    舞台上有一台钢琴,还有几把吉他,以及一个高脚凳和话筒等。林景康拿起其中一把吉他,试了一下音,然后就坐在高脚凳上。

    “女士们,先生们。非常高兴能与各位在这家酒吧相见,特别是我刚刚还遇到了一位非常美丽的女士,艾薇儿。”

    “下面我将要送一首歌给艾薇儿,希望你永远保持你最初的纯真。”

    米国人都特别喜欢这样的场景,爱情,特别是纯真又浪漫的爱情。他们坐在位置上,用鼓励地眼神看着林景康,希望他今晚能收获他的爱情。

    这就是开放的米国人,具有跟中华国人一样的属性,喜欢当围观群众。

    wakingupiseethateverythingisok

    thefirsttimeinmylifeandnowit'ssogreat

    slowingdownilookaroundandiamsoamazed

    ithinkaboutthelittlethingsthatmakelifegreat

    iwouldn'tchangeathingaboutit

    thisisthebestfeeling

    林景康的歌喉是没有经过非常专业的训练的,但是他清楚这首歌怎么唱。所以,他的歌声刚刚从音响里传出来天籁之音,酒吧里面的所有人都惊呆了。

    区别于艾薇儿的女声,林景康的声音阳刚中带有婉转的女声。温柔,富有磁性,像是重力的吸引,每分每秒都想向他的声音靠近。

    这简直就是惊艳了所有人啊!无论是作为听过众多音乐的老板,还是从一个专业角度来听歌的艾薇儿,都听得如痴如醉。

    甚至,艾薇儿都有一种错觉,这首歌写的就是她自己!可是她跟林景康才第一次见面,后者根本就不了解她啊。

    真让人惆怅!

    (ps:作为歌迷,个人是比较喜欢艾薇儿的这首【innocence】,经常单曲循环!~~求收藏、点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