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六幺令

晨晨小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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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驴打滚,糖泥人,酱香饼,冰糖葫芦,游园会里层出不穷的小吃琳琅满目,看的游人眼花缭乱。走马花灯,苏绣木雕,泥塑瓯刻,各类小贩使出了浑身解数,想要吆喝声,叫卖声,络绎不绝。形成了杭州游园会的盛大光景。风韵全然不下六朝古都的金陵。

    张灯结彩的沿岸杨柳随风摆舞,将此时的杭州渲染成一座不眠之城。

    手里拿着糖葫芦的小孩子从陈仲卿的身边跑过,跑去看哪吒闹海的皮影戏,游园会的喧闹不比青楼里白纸黑墨争汉楚差,如果诗词歌赋是阳春白雪的文人高雅,那么游园会的吆喝则更贴近杭州平民百姓的生活起居。

    诗会一时半会还不会结束,只要那首词交给了李兰亭,接下来只需要静心等待,自然会有人找上门。陈仲卿左手拿着一串糖葫芦,沿着河岸杨柳慢慢散步,欣赏风景,反正游园诗会才刚刚开始,等到那群士子们角逐的差不多时,再去看好戏。

    陈仲卿一边欣赏着画舫上抚琴的艺伎,身轻如燕,跳着霓裳的歌女,一边咬着糖葫芦往走着。因为注意力全然放在那些身姿妙曼的女子身上,全然没有意识到前面步履匆匆的年轻人,结果一个不小心撞了一个满怀。

    “哎呦~”

    红色的糖葫芦从手中掉落,在地上滚了几圈,沾上了灰尘。陈仲卿倒没有什么事,但是与他撞个满怀的士子却一把摔在地上,怀中的东西也掉了出来。

    “抱歉,这位公子,我刚才不是有意的。”

    陈仲卿连忙把对方扶起来,神情焦虑的士子似乎急着赶路,甚至并没有跟陈仲卿计较。准备匆匆往前走,但却被他叫住。

    陈仲卿捡起地上的邀请函,抓在手中扬了扬,说道,“公子,你的东西掉了。”

    着急赶路的年轻人回过头,看见陈仲卿手中正拿着自己的游园诗会邀请函,连忙走过来,接过陈仲卿递过来的邀请函。双说作揖,向陈仲卿道谢,“多谢多谢,幸亏公子捡到了,不然我就麻烦大了,哦对了,在下秦丹青,不知公子何名,改日有空必当登门拜访道谢。”

    “在下陈仲卿,秦公子这是准备参加游园诗会?”陈仲卿好奇的问道,“现在游园诗会已经开始了,秦公子得抓紧了,否则魁首的头衔会被人夺走的呢。”

    陈仲卿的话把面前的士子逗乐了,连忙谦虚的说道,“咳咳,就我这种半点墨水的斤两,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今晚的魁首状元也不过是从谢玄真和洪青倌两位上届的魁首一争高下,我等附庸风雅的文人只不过是去粘粘文曲星的才气而已,哎呀,时间不多了,陈兄,改日再谈,改日再谈。”

    秦丹青走的非常着急,几乎是一溜烟的小跑,冲着整个杭州城最璀璨的夜明珠跑去,身影很快消失在了熙熙攘攘的人群之中。

    一个微不足道的小插曲。

    陈仲卿抬起头,恰好能看到那座明亮如同白昼的青楼,飞檐斗拱,琉璃砖瓦,每一个角,都挂着喜庆的大红灯笼,犹如一颗璀璨夺目的夜明珠照亮杭州城的黑夜,难怪这座流光溢彩的青楼,会取名“明珠十斛”。

    想到时间也差不多了,陈仲卿想起诗词递上去已经过了一段时间了,他也往青楼的方向走,一边算计着等下会发生什么样的有趣故事。

    明珠十斛的词评会已经进入了白热化,不断有写好诗词的缟素宣纸被艺伎们青葱十指捻起,细细照抄一份,贴到楼下的公告榜单,以供其他没能一堵诗词会方泽的文人欣赏。

    就在艺伎忙碌着进进出出时,被买通的下人钻了进来,站在一旁察言阅色找准时机,趁着李兰亭和张逊两人在闲聊之际,悄声快步上前,将白纸放在他面前。卑恭着腰,小声说道,“李大人,方才有位公子在门外托小的将这首词递给您,供您阅目。还说您看完之后一定会再去找他的。到时他就在门口候着,等您前来。”

    “恩恩,我知道了,放这里,等下我会看的。”

    李兰亭不耐烦的让下人挥手出去,他继续跟张逊攀谈,顺手将那张纸放在了一边。钻营取巧的读书人他见过太多了,这些无非是想从他口中得到一句夸耀,好沾着大雅鸿儒的光沽名钓誉,对于这种才学和品行都不端的人,他向来理都不理。

    一张清秀的脸穿梭在众多咬笔沉思的士子周围,此时大家的注意力都放在词评会的身上,没有注意到这位俊俏的“公子哥”,如果他们仔细辨认一下,就会发现这人是女扮男装混进珍珠十斛的李兰亭千金李如烟。

    李兰亭架不住她的软磨硬泡,还是带着李如烟来了这次的诗词会,不过和她约法三章,只能乔庄打扮进来,否则一个大家闺秀在一群男人面前抛头露脸,成何体统。

    李如烟还是很开心,因为她终于见到了心仪的大才子苏子詹,以往只在市井传闻中见过这位一词千金的歌舞坊大红人,为了争夺杭州词评的胭脂榜,有位青楼当家花旦甚至愿意散尽千金,只为求词一首。

    “苏公子……”

    李如烟终于鼓起勇气,上前一步,试图与他攀谈,哪怕就一小会儿也好。突然卷帘轻舞,从杭州河上而来的风吹拂过来,恰好将摆在李兰亭案几上的宣纸吹到她的脚边。

    李如烟伸出手捡起地上的宣纸,看了一眼之后再也无法移开视线。她静静的读完整首词,短短双调九十四字,读完之后却让人欲罢不能。不是待笙歌散了,月在庭花旧栏角的婉约和伤春悲秋,而是透露出一股难以言喻的豪情万丈。

    在婉约咏叹词派当道的江南,这一首词却如同塞北的羌笛,苍凉而悠扬。

    李如烟看到最后的署名之后,心中一凛。连忙拿起那张宣纸,快步走向自己父亲,他甚至有一种预感,今晚的词牌翘首不是才华惊人的谢玄真,也不是诗词无双的洪青倌,而是那日她在李府上见过的不卑不亢的背影。

    “爹……”

    李兰亭抬起头,看见女儿神色古怪的站在他面前,还以为被别人欺负了,连忙问道,“如烟,怎么了?”

    李如烟把手中的宣纸递到李兰亭面前,低声说道,“爹,你应该看看这个。这首词……如烟不知道该怎么说……”

    李兰亭想起摆放在桌上的宣纸不小心吹到地下,他才想起这件事。连忙展开了白纸,畅意淋漓的《六幺令·天中节》浮现在眼前。

    落笔超逸绝尘,从写的第一个字开始,写词人的才华横溢便扑面而来。

    从头到尾,李兰亭抓着宣纸连读了好几遍,一个字都不放过。

    直到最后看到署名,李兰亭一拍桌子,有感而慨的抬起头,大声赞叹道,“好词!羚羊挂角不落窠臼,哈哈,真是好词。”

    李兰亭一句好词,顿时整个视词评会都安静下来,有些士子莫名其妙的看着李兰亭,不知道向来性格稳重的李大人为什么会突然做出失态的举动。

    “张兄。”

    李兰亭毫不在意其他人的目光,笑着拍拍张逊的肩膀,说道,“不好意思,你的那位小友应该来不了了,但是我的世侄,他却已经到了。恐怕现在在明珠十斛门口等我出去。”

    声音不响不亮,每个字都恰到好处的落在张逊的耳朵里,让他惊讶万分。

    “这场词评,我想高下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