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你看我的拳头大不大(3)

鲸下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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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含不合法符号而被和谐  “有何用?”

    “用途多得很。”奉欢尽量挑了胡不归能懂的意思回答, “不过最主要的,还是它能够跟距离很远的人对话吧。”

    这样啊……

    胡不归想起她哥哥的那一只手机还在他手上, 心里微微一动,面上的笑容温和:“还真是方便呢。”

    话题结束后不久, 两人就来到了超市。

    奉欢推上一辆小推车, 带着胡不归买了一些吃食。解决完吃的问题, 他们才又来到了文具区,待胡不归细细挑出合用的笔墨。

    令胡不归有点儿失望的是,这里的纸笔并不合他的心意。笔头不行, 纸张粗劣……他微微地迟疑, 一边瞧出他心思的奉欢笑眯眯道:“街头转角有家不错的笔墨店,我们去那边再看看吧。”

    胡不归看向了奉欢,眉眼不由得柔和了一些:“好。”

    买完菜, 又买上胡不归看中的笔和墨,两人大包小包地提着袋子走向回家的路途。

    奉欢提着两大袋子的东西,毕竟原主的身体娇弱,没怎么锻炼, 再加上昨天那一番运动, 提着这些东西久了还真有点儿吃力。奉欢刚觉得有点儿提不住了, 跟在她身边的胡不归似乎有些看不下去了,他一步上前, 打横将她抱了起来, 连同她手里还提着的购物袋。

    ……这种时候背她干什么?帮她提袋子不是更实在?

    奉欢一挑眉头, 果然, 没一会儿胡不归的脸色就变了。

    昨夜吃过的教训还不够。奉欢心里默默地给胡不归打上了个缺心眼儿的标签。她不想再陪着胡不归浪费时间,正想自己下来,可胡不归偏偏一声不吭地不放手。她不由皱了皱眉,出声道:“放我下来。”

    然而胡不归抿紧嘴唇,愣是硬气地抱着她走出了十来米远……最终他实在受不住重量,努力地用尽最后力气将奉欢稳稳放回地上。

    此时他脑门上沁出了不少汗水,手臂也酸软得直打颤。胡不归努力地平息了一下有些急促的呼吸,企图让自己平静下来,可声音就没那么面上那么淡然了:“让、让姑娘见笑了……”

    让奉琛的身体素质限制了,自然不可能会像以前一样。

    这点儿奉欢的体会颇深,原主让奉琛养得娇贵,压根儿经不住她折腾。奉欢未在这个问题上与胡不归纠缠,她笑眯眯道:“不过是今天的东西多了,我自己来就好。”

    看奉欢的小肩膀瘦瘦弱弱,提着东西怪吃力的,胡不归一抿嘴唇,伸手不容拒绝地从她手里接过袋子,道:“走吧。”

    脑筋终于绕对地方了。奉欢慢悠悠笑了笑,带他往家里走去。

    回到家里时,时间临近中午。奉欢对于吃食没有太多讲究,她凑合着准备了一餐简单的午饭。待吃完后不久,她就准备好纸笔,让胡不归开始画那一块玉佩。

    纸墨笔砚准备好,奉欢坐在一边,看胡不归凝神执笔,在宣纸上一番细细勾勒,下笔如行云流水,仿佛画过许多次一样。不消多时,胡不归轻轻搁下笔。

    奉欢凑上前去,只见纸张上跃然出一只凤凰外形的玉佩,仰首望天,展翅而飞,身下翎羽宛如焚于火中一般浮动……奉欢忽然间有点儿眼熟,却又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这一种感觉。

    应该是原主的印象。她蹙眉回忆着,突听胡不归问:“奉姑娘,可想到了什么?”

    思绪被打断,奉欢抬眼对上了他关注的眼神,摇了摇头,道:“没什么。”她又细细端详一番那一纸凤凰图,却再也找不到那一丝熟悉的感觉。

    奉欢轻啧了一声,她看了一眼目光干净又温和的胡不归,不由晃去了刚才那一声是他故意所为的怀疑。

    胡不归毫无所觉,他轻笑道:“奉姑娘,你可是想到了什么法子找到在下的玉佩?”

    人海茫茫,对着画像找个活人不容易,但找个不会活动的死物,应该难度不会太大。说起找东西,奉欢想起了原主的记忆里,她曾经委托过的一个私家侦探。

    不过,她有些担心的是,这一块玉佩还没有从古代的胡不归的坟里挖出来。

    难道要进入盗墓模式了吗?

    奉欢捏着下巴思索这个方案的可实施性,她看了一眼正认真看着她等待回答的胡不归,开口问:“你知道你的棺材埋在哪个地方吗?”

    “……不知。”

    也是。胡不归当时直接死在战场上,怎么清楚自己的尸体有没有抬进墓穴里。

    奉欢只好放弃了带胡不归去挖他自己的棺材的想法。还是先找人找一找吧。

    次日清早。

    请过了一天假,今天该去学校上课了。

    奉欢无意过多地改变原主的生活。洗漱完,她换上校服准备出发去学校。刚从卧室出来,就看见胡不归在厨房里走动着。他里面一身笔挺的西服衣裤,外面却套着一件粉色的小围裙,系在腰后的蝴蝶结越显他的腰身精瘦。胡不归并没有意识到这有什么不对,反而专心地看着煤气灶上的火。

    他在煮面。

    学习能力倒是不错,不过奉欢没时间品味他的手艺了。看了看客厅的钟,时间不早了。

    奉欢拎上书包,刚想换鞋离开,就听见从厨房出来的胡不归唤了一声:“奉姑娘。”

    奉欢头也不回地继续穿鞋,口中道:“我要去学校,大概傍晚回来。你自己在家不要乱走。”

    然而在她刚想走的时候,一只略感冰凉的手拉住了她。奉欢一偏头,胡不归正静静凝视着她,笑容一如既往的温和,眼里却没有多少笑意,甚至还笼上了一层浅浅的暗色:“留下来不好吗?”

    “我傍晚会回来。”奉欢一顿,她转眼看了看厨房未关的煤气灶,道,“使火的时候小心点,别把屋子给点着了。”

    拉着她的手仍然不松。

    “放手。”奉欢皱起了眉,对方置若罔闻,目光稍稍往上一抬,在她受伤的额头上一转,拉着她的手颤了又颤,终究是没有抬起来。他敛下眼,一点一点收回手,嘴角弯起的笑容温柔又浅淡,“那在下……等姑娘回来。”

    胡不归的举止奇怪,奉欢自然是察觉到了。她深深看了他一眼,终究没说什么,随意拨乱了刘海,转身离开。

    今天早上她故意起早了一段时间。

    循着记忆里曾经去过的地方,奉欢慢悠悠地朝一个偏僻的小区走去。

    那是一栋有些年头的旧楼房,颇有大隐隐于市的味道。奉欢按着记下的地址,一边顺着脑子里对这一块地的记忆找到了那栋单元楼。爬上四楼后,她在一面贴满花样百出的广告的墙壁上找到了侦探社的字眼。顺着方向,奉欢敲开了一扇门。

    她在门口等了有一会儿,才听见门后面传来一阵笨重又缓慢的脚步声。铁门被缓缓拉开,露出面的,是一个头发凌乱又邋遢的青年,身上穿着一件白背心,相貌平凡,普通到丢进人群里都没有一点儿存在感。他似乎才刚起床不久,不禁打了一个困意沉沉的哈欠:“小妹妹,你找我有什么事?”

    面前的人曾经帮原主找到了失踪的奉琛,记忆里这人虽然落魄,能力确实不错。想到调查任务的事可以大半交给他,奉欢的语气不由得轻快起来:“给你送钱来呀。”

    杵在门口的苏深一愣,他上下打量一眼学生样的奉欢,心中怀疑她能付出多少委托费来。不过最近确实没什么生意。苏深挠了挠头,还是推开门让开了一条道,“进来再说吧。”

    原主的印象里没有过这种事。

    大概是错觉吧……

    奉欢轻啧了一声,不知道为什么,她隐隐地感觉到这个任务有些麻烦。

    次日天明。

    休息一晚后,接收记忆后的头疼缓和了不少,反倒是浑身的肌肉开始泛起了酸痛。奉欢揉着举一举也发酸的手臂一边走出卧室,却发现胡不归正在厨房站着。

    昨晚的短袖短裤换成了一件长袖白衬衣和长裤子,扣子使得不太熟练,却仍旧努力扣好了,衣着整洁而干净。他在琢磨着调味瓶,一边又想着这年头的灶火该怎么点。

    他忽然感觉到什么,一转头,便看见靠在门边的奉欢正哈欠连连。他露出了一抹浅浅的笑容,温声唤道:“奉姑娘……”未待话说完,他的视线就瞥见对方光着的小脚上。

    他不由皱了皱眉,大步走出厨房,来到玄关选了一双合适的鞋子,这才来到奉欢面前蹲下|身。他一边示意她伸出脚,一边解释道:“会着凉。”

    着凉?

    大热天的怎么着凉?

    奉欢一挑眉,她刚伸脚想自己穿上,不想胡不归一把握住她的脚,轻轻为她穿上了鞋。

    不是说古人都很在乎男女有别吗?

    奉欢扬了扬眉,先不说一介古代将军看上去斯斯文文的,现如今连她的脚也敢摸。

    奉欢垂眼看着蹲在她面前的人一副低眉顺眼的模样,细心而又温柔地帮她穿上了另一只鞋,随后才抬起眼,望着她柔柔一笑:“现下便好了。”

    脚上还有着他手里的温度。奉欢懒洋洋笑了笑,看着胡不归起身又走向煤气灶,她稍稍退出一步,歪头靠着门框问:“你在做什么?”

    “昨日起滴水未进,腹中饥饿。”又打量了一会儿,发现自己真的弄不懂这个时代的东西后,胡不归略显无奈地笑了一笑,“原想让姑娘尝尝在下的手艺,不想在下如今连火也不会点。”

    他要是会用这些东西就怪了。

    奉欢又打了个哈欠,一边慢悠悠地捋睡衣袖子,一边来到冰箱边看看里面有什么吃的。她漫不经心地问:“吃面吗?”

    胡不归原想帮忙,可想起自己什么也不会,便顿了一顿,笑道:“劳烦姑娘了。”

    要说起来,关了七年牢,脱离社会有七年的奉欢对于现在的东西也不太了解。好在还有原主的记忆,一开始的生涩后倒也熟练了起来。

    冰箱里食物不多,奉欢用剩下的食材煮了两碗面。当她想端面出去时,身后的人却在她之前端起了那两碗冒着热气的汤碗。胡不归浅浅地扬起一抹笑容:“我来吧。”

    他们两人一齐在客厅安静地吃着早餐,奉欢一边吃着,心中思绪好一番回转。正吃着,茶几上的一只手机突然震动了起来。

    是奉琛的手机。有电话。

    奉欢搁下筷子,来到茶几边拿起手机一看,发现上面有来自公司的近十几个未接电话,自昨晚奉琛应该加班,到现在早上八点该去上班的时候。

    奉欢这才恍然大悟地想起,胡不归的身份是个上班族,自个儿还是个学生来。

    还得上班上学啊……

    奉欢看了一眼正认真吃着面的胡不归,现在的奉琛啊,连出门都是个问题,还提什么上班……在奉琛回来之前,他还是现在家里老老实实呆着吧。

    就是不知道,奉琛什么时候才能回来了。

    想清楚后,奉欢给奉琛的公司请了一个长期的病假,好在奉琛原本工作勤快,他的上司并未多问地同意了假期,让他到时候回公司再补假条。

    至于奉欢,一有任务,二有胡不归在这里,若是可以的话,请一个长假最好,但原主已经高三,还有一两个月就要高考,任务没办法短时间内完成的话,到时候替原主考试的人是她……这样一想想,奉欢还是只向班主任请了一天的假。

    等吃完,收拾好碗筷后,两人才开始正式讨论胡不归的来去。

    奉欢对于这个世界的理解全来自于原主的记忆,以至于她对胡不归的了解只有他是一个古代人,其余一概不知。

    奉欢开门见山地问:“你记得自己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吗?”

    胡不归微微蹙起眉头,他回想起心口中的一箭,那一阵尖锐的刺痛仿佛还历历在目。胡不归觉得呼吸里带了一股血腥味,他缓了缓,温声回道:“来这里前我在战场上,只记得当时遭人暗算,眼一黑……就背着姑娘。”

    如今他身处异世,无处可去……胡不归的眸光一阵晦暗,他伸手摸向了之前遭一剑穿心的地方,敛下眼中深色,他能猜到伤他的是谁。可他没想到的是,自个儿死没死成,反而来到这样一个古怪的世界。战事未消,他身为一方将领就死在战场上……无人指挥,此次结果多半大败。

    这么简单?奉欢捏着下巴思索,照着普遍穿越的套路,总得有个什么异样吧?她正想开口问,对面的胡不归突然想到什么,接话道:“我想起来了,在下昏过去前曾见到一道异光。”

    “异光?”

    “一道绿光……”胡不归仔细地回忆着,一点一点地顺着昏前那一道光源传来方向摸上了自己的腰侧,那里曾经挂着一件他从不离身的物什。他看向奉欢,“或许与在下的一块玉佩有关。”

    奉欢来了点兴致,问:“什么样的玉佩?”

    胡不归稍敛了敛眼,轻声回道:“一块凤凰模样的玉佩。”

    凤凰,涅槃重生。重生……胡不归的穿越跟那块玉佩有关?那么,是否找到玉佩,就能找回奉琛,完成任务?

    只不过人海茫茫,她要如何找一块几千年前的古玉佩?

    在奉欢沉思时,胡不归打量了四周一眼,迟疑地问道:“奉姑娘,此处是何地?为何看起来如此怪异?” </p></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