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杜家大院

姚白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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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时分,东湖一侧灯火通明。

    东湖是一片狭长水域,占地面积大约50平方公里。

    水质清澈的湖水被水道分割成一个个湖湾,湖湾间是茂密的从林和平滑的草坂。

    初春时节草木繁茂,春意浓得连渐坠的夕阳似乎也染上了一层绿意。

    在环境优美的湖湾,错落有致地分布着一栋栋别墅。

    这里是第九都市最顶级的富人区之一,任何一栋别墅放入市场都价值千万,但基本上只在私下交易,任何房地产公司都无法沾手这里的业务。

    就在湖畔的一处山洼,一座院落相当引人注目。

    院子共有三层,最中间是一栋五层楼房,正好可以俯瞰整个湖区。

    如果说东湖别墅区是高端豪宅中的顶级,那么这座院落就是东湖别墅区的顶级。

    五层楼房每一层都是一套超过200平米的巨大房间,面对湖水的那面墙全部换成可调光玻璃,视野之佳无与伦比。

    院子里豪宅标配一应俱全,除了游泳池,还有一个8洞高尔夫球场,整座院子占地面积达到惊人的100亩。

    院子前方还有一个巨大的飞行器停泊场。

    这座院落的价值随随便便就超过10亿。

    时间刚过七点,停泊场上停满了各式私人飞机和飞行器,空中还不断有蜻蜓一样的豪华飞艇落地,因为地面实在无法停放,一些具备水陆两栖功能的飞行器干脆停在湖面上。

    平日安静的湖边人声鼎沸。

    衣着气派的男男女女在庭院回廊寒暄,一些穿着笔挺黑西服的年轻男子彬彬有礼地招呼着客人,还有许多侍应生托着酒盘游走在人群中。。

    就在大门正上方,悬着一个巨大的金色“寿”字。

    在周遭的亭台花木间,大大小小的金色“寿”字随处可见。

    “今天是杜老爷子九十大寿,这可是件大事!”

    “那是,商会里有头有脸的都要过来捧场的,谁敢不给杜老爷子面子!听说市里的大佬也会来,今天这场面恐怕十年内也难得一见。”

    两个客人在门前闲聊,语气里满满的艳羡。

    杜老爷子,本名杜四海,杜氏集团掌舵人。

    在第九都市商圈,属于跺跺脚地皮也要颤三颤的人物。

    杜老爷子纵横商海七十年,几乎靠一己之力,把杜氏集团从一个小小的个体店变成了拥有十万员工的超大型公司。

    杜氏集团从当初的杂货小铺变成了横跨地产、制造、能源和金融的集团企业,市值超过5000亿元,是真正的巨无霸。

    虽说近年来杜四海隐到杜氏集团幕后,把权力交给自己的大儿子杜崇山,但他仍是集团的实际控制者。

    杜氏集团现在还离不得杜四海这根擎天之柱。

    科技的发展能够让90岁的老人仍然保持着40岁的体力和精力,活到150岁也不是难事。

    杜四海退居幕后不是因为身体的原因,主要是为了让儿子早日接班。

    自己不挪窝,很多人就难以再往上走一步,难免会有怨言。

    现在他位子让出来了,既解决了家族的矛盾,又可以在幕后掌控一切,当真驾轻就熟,游刃有余。

    七点二十,杜府前的客流渐缓,因为门前已经没有空位,后来的人只能把自己的交通工具停放到别家院前。

    好在湖区住户都是商界里有头有脸的人物,往来的客人也并非泛泛,借个停车场还是没啥问题。

    此刻,在重重院墙内的一处庭院里,满园灯光交织,衣香鬓影繁乱,院角一支管弦乐队正奏出轻柔舒缓的乐曲。

    在夜空中,一轮硕大的明月如冰盘低垂,月光清亮如水,古代的诗人见此情景难保不会诗兴大发。

    但是第九行星并没有卫星环绕,所以也不会有月亮。

    人们就做了一个假的发射到大气层外。

    那是直径超过100米的人造月亮,在地面微波照射下可以发出相当耀眼的光芒,并且可以随时开关,十分方便。

    微带凉意的湖风吹过,令人神清气爽,恨不得放开胸怀畅饮一气。

    穿梭的侍应生不断送上鸡尾酒和香槟,在院角小屋里用过的酒杯已经装满了三个大筐。主人准备了至少500瓶酒,到目前为止已经开了两百瓶。

    在酒精浓度越来越高,兴致渐high的男女中,雷蒙有些百无聊赖地端着杯果汁,这里他一个人都不认识。

    无论是器宇不凡的中年人,还是表情严肃的老人,这些社长、董事长、总经理谈论的无非是商业联合、并购和协作,间或有年轻一点的男人低声谈笑,脸上露出心领神会的表情。

    还有就是一些打扮得光亮夺目的年轻女人,蝴蝶一样在人群中飘来飘去,留下银铃般的笑声。

    这就是所谓成功人士的聚会啊?

    果然不是初中生能理解的东西。

    来来往往的人几乎没有注意到他,就连手上的果汁也是好不容易从一个侍应生托着的盘子里发现的。

    大家都喜欢喝酒。

    下午六点半雷蒙坐着桂叔的厢式客车进了这座一看就贵得吓死人的宅邸。

    然后桂叔下车后就把雷蒙带到这座院子,自己不知道溜哪儿去了。

    听说七点半开始晚宴,八点半还有焰火表演,还没到吃饭的点,已经有不少人明显喝高了。

    毕竟无论在哪里,200块一杯的鸡尾酒可以随意畅饮都是难得的机会。

    雷蒙忽然注意到不远处一个年轻的侍应生有点不对劲。

    他托着酒盘,身子发抖,步履蹒跚,看起来活像一个行进中的僵尸。

    旁边的人丝毫也没注意到他的不妥,自顾自从酒盘上拿酒,放回空着的酒杯。

    侍应生忽然脚下一绊,整个人连同手里的盘子和盘子里五个装满酒的香槟杯一起朝地面倒下。

    眼见杯子和他的脸要和地面来个亲密接触的当儿,一只手伸过来,他的身体稳稳定住,翻倒的盘子连同上面注定要摔碎的酒杯也完好无损地落入另一只手里。

    有人在旁边问:“你还好吧?”

    刚才千钧一发之际,是雷蒙扶住了他。

    侍应生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

    一个穿笔挺黑西服的中年人急匆匆赶过来。

    “小张,你顶不顶得住?”

    叫小张的侍应生痛苦地摇了摇头,自己都这模样了,领班居然关心的还是工作。

    “这可怎么办?”中年人同样痛苦地搓着手,同时把最后的希望放在这个叫小张的侍应生身上。

    “你能不能再坚持45分钟?半个小时,半个小时也好!”

    “喂,大叔,这个哥哥看来情况不妙,你还是赶紧送他去医院吧。”雷蒙翻了翻侍应生眼睑。

    “看起来像是很严重的过敏反应,不赶紧恐怕有生命危险。”

    中年人这才发现侍应生的眼睛下面肿得老高,吓了一大跳。

    他赶紧用对讲机叫人,把侍应生搀扶下去,这时候,院子里少了一个侍应生,马上就有人开始催着上酒了。

    中年人是侍应生的领班,他焦头烂额地让别处场地的人过来支援,但是回复却相当不妙,别的地方人手只是勉强能够支撑。

    “喂,大叔,这活儿我能干。”雷蒙说。

    中年人擦了擦额头的汗,这个小男生应该是哪位客人的子侄吧,能被邀请的宾客无不非富即贵,他看起来只是无聊,到底能不能行啊?

    但是现在这当儿,死马也只能当活马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