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真相没那么简单

不如跳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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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廊里凌乱的脚步吸引许多人,小翠已跑出宾馆,朝着下山的马路狂奔,我几乎用尽吃奶的力气,也无法追上。

    突然间,前往车灯刺目,小翠不躲不闪,怪笑着朝着车头狠狠撞了去!

    “停下!”

    我歇斯底里的喊着,眼看就要撞上去,就在此千钧一发之际,那辆轿车迅速转了个弯,小翠扑了个空,重重摔在水泥地上。

    我趁机扑上去,把他死死按住,这时车上走下一人,待看到我后呵呵笑道,“白哥,大半夜的带着女朋友来碰瓷?”

    原来是何常在又带着个不认识的妹子来开房,我着急燎火的道,“我碰你一脸,快把她按住!”

    我吃力的拽着张筱柔的胳膊,可她的力气超乎我的想象,几乎要把我从身上掀翻。

    见张筱柔一脸癫狂诡笑模样,何常在也吓了一大跳。“这是怎么回事?”

    我急道,“被小翠附体了,要快点把灵魂弄出去!”

    “灵魂?”何常在愣了一下,旋即肃然道,“你把她的脑袋按住,剩下的我来。”

    “好!”虽然不知道何常在有啥办法,但是我现在只能相信它。

    将张筱柔的脑袋按住后,何常在将手串摘下来,轻轻按在她的前额。手串顿时亮起金色佛光,隐约有咒文诵唱声响起。

    小翠灵魂惨嚎一声,化作一道黑烟消失,张筱柔停止挣扎,静静的躺在地板上。

    “呼,多亏了你。”折腾这一会儿,我浑身都像是散架一样,颓然坐在路边大口喘息。

    张筱柔受了不轻的伤势,被警察送去治疗,暂时没有大碍。

    那串佛珠摘下来不过一分钟,又重新戴回何常在的手腕上。我能用肉眼看到,刚才迅速缠绕在他体内的黑气消失了。

    如果离开佛珠,何常在恐怕活不过半个钟头。

    能冒险摘下佛珠帮我救人,可见何常在本性不坏。所以他提出要和我喝两杯,我没有拒绝。

    又是上次的酒吧,旁边都是男女,只有我与何常在靠窗坐着,气氛有些尴尬。

    如果不是何常在整天左拥右抱,我甚至怀疑他想gay我。

    轻抿了一口酒水,何常在有些犹犹豫豫的道,“白哥,其实我这段时间就像找你,但又觉得可能有些多嘴多舌,一直纠结到现在。”

    “哦,为我的是这么上心?”我先是一愣,而后哈哈笑着说道,“难道常三爷看上我了?”

    “呵呵,或许吧。”

    何常在善意一笑,温声道,“我们这些道上的人,表面兄弟,背地里抢地盘,争排名,像是白哥这样至纯至真的朋友,我还真没有。”

    “好人还是有很多,只是常三爷你提防习惯,看谁都像贼。再者说我可不是你想象中的那种好人。”

    我是快要死的人,懒得勾心斗角,心里想着啥也就直说了。

    “白哥果然是爽快人。”

    何常在哈哈笑着说道,“从上次您帮我找出尸体,却没想着宰我一笔开始,我就知道您是可以结交的兄弟。”

    没想到我在何常在心目中评价这么高。很难想象,像他这种位高权重的人,会没有朋友。

    忽然,何常在神色凝重打量。“白哥,今天我叫你来这里,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所以无论如何,今天的话不要让第三个人知道。”

    我苦笑道,“放心吧,我会把你说过的话带进棺材里。”

    还有十天左右,我就要被范无救带去地狱,何常在的担心有些多余了。

    “我要告诉你的这件事,是关于戴天晴的。”

    一口将酒水闷了,何常在才缓缓说道,“大概是在六七年前,酆都市发生了大案子,一位单亲母亲被人奸杀。

    犯人是当时权势滔天的黑手党首领,因为伪造精神失常证明,而没被逮捕。

    被奸杀的女人是戴天晴的母亲,那时她十八岁左右,刚入职警局。

    三天之后,黑手党首领在大街上被飞车党砍掉头颅,据目击人称,杀人的是个女人,但苦于找不到凶手,案子成了悬案。

    之后的数年里,酆都市大大小小的不法团伙首领,都以莫名其妙的方式死亡,而犯罪记录更是被戴天晴了如指掌。

    很多人都在怀疑是戴天晴背后下杀手,可苦于没有证据,又不敢得罪代戴天晴,就这么不了了之。

    自那以后,戴天晴很快坐上局长的位置,而我们何家从不起眼的小混混,成长为现在的龙头老大。

    我们之所以能做到这个位置,有很大原因是没有得罪过戴天晴。所以这件事千万不要告诉她,否则说不定我哪天就被杀了。”

    听过何常在一席话,我的脸色逐渐难看。

    如果搁在以前,我绝对不会相信何常在的话,但亲眼目睹戴天晴狙杀李金铭后,我几乎可以确定,戴天晴手下的人命不止一条!

    何常在苦笑道,“该说的只有这么多,白哥,建议你还是别得罪戴天晴,她的手段可不仅仅只有抓你去警局那么简单。”

    能让这个黑道头目的儿子害怕成这样,戴天晴手段的确足够凶狠!想起李金铭被插烂了的半个脑袋,我也不由皮骨发寒。

    “很感谢你能告诉我这么多,但你现在做的事情终究不能长久,最后劝你一句弃暗投明吧,别的也没什么好说。”

    最后,我拍拍肩膀何常在的肩膀,离开了酒吧。

    就算我这样说,何常在也不会听取。有些事情只有走上绝路才后悔,反正都是快要死的人,就这么顺其自然吧。

    身上没剩下多少钱,我只能回到宿舍去住,死掉两个人的宿舍只剩下我,算是独栋公寓的待遇。

    第二天清早,我本没打算起床上课,可是被一阵闹哄哄吵醒了。

    还惺忪着睡眼,我走到楼下教室门前。此时门口挤满了人,我本没打算进去,可被一股扑鼻腥臭味给刺激到。

    凑着窗户往里瞧,待看到里面的场景时,我差点忍不住吐出来!

    黑板上有四个血淋淋的大字——我是贱人!

    张筱柔跪坐在地板上,嘴里插着一根拖把棍,穿透后颈,血液顺着讲台淌到门边,凄惨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