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斗米之恩

李天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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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九章斗米之恩

    毕文谦又被黎华揪住了后脖子,但这也只是几秒。≌. ≮在他认错之后,黎华就放过了他。

    她真正在意的明显不是这个:“文谦,你是对他们出的价钱不满意?”

    “1o万日元买断,你觉得呢?”瞅着黎华保持着爪状的手指,毕文谦略有点儿心有余悸,偏着头,悄悄拿起了一个馒头。

    “按我印象中的汇率来说,这钱看起来不少。”

    黎华话里的重音在“看起来”,显然,她等待着毕文谦的说法。

    “价钱高低先不说,你觉得买断这种形式,对吗?”毕文谦咬了一口馒头,也没有等黎华思考出一个答案,便继续说了下去,“就像一个歌手唱歌,一次性支付给他一笔钱,后面的赚和亏就只和唱片公司有关系了——这种模式下,唱片公司为了自身的利益,肯定不会愿意给歌手太高的报酬,可如果最终唱片的销量高得出人意料,那都和歌手没有直接的经济关系了。这就像是我们政治书上说的‘惊人的一跳’,或者说,‘榨取剩余价值’。而作为流行音乐的创作者,无论是写歌词,还是谱旋律,在一歌最终完成的各个环节之间,和歌手的演唱,是平等的。既然一次性支付给歌手报酬,将必然造成剥削,那么对于词曲的作者来说,这个模式也是同样的结果。”说到这里,毕文谦顿了顿,又咬了一口馒头,“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流行音乐本质上是属于艺术创作,艺术和工业的最大区别之一在于,艺术也许可以批,但绝不可能量产——试图量产的,必然流于匠气。太祖说过,人头不是韭菜,割错了就长不出来了。好的歌曲也不是庄稼,贱卖了不一定有新的。可是,在最终由人民,或者说由消费者来验证之前,谁能断定一个价钱,是卖得贵,还是卖得贱呢?这又是工业和艺术的区别了——虽然都是精益求精,没有终点,但工业有一套分明的标准,艺术的标尺却只可能相对有效。如果艺术创作者们不在意报酬的多少,那么唱片公司必然会渐渐剥削到极至——资本家也许有良心,但资本是绝对没有良心的;而如果他们在意报酬的多少,那么他们就难以全身心的投入到创作之中了。”

    毕文谦盯着黎华明亮的眼睛,下着结论:“所以,从根本上来说,一次性支付报酬,是一种错误的方式。而且,你再回想一下:在我们问价的时候,主动回答的,并非河合奈宝子本人,而是那个翻译——之前我没听错的话,他可是唱片公司安排的。也就是说,我们不是在和喜欢这歌的歌手谈,而是在和只是间接了解歌曲的唱片公司的代表,而且还很可能是非音乐专业的代表在谈。在这种情况下,他可能出一个真正合理的价格吗?不对,应该说,他可能评估出一个合理的价格吗?也就是说,除非他存有音乐之外的用心,不然,这个价格,一定是低得不能再低的了。”

    这一席话,让黎华陷入了沉思,毕文谦也没有再说什么,只默默地啃着馒头。

    过了一阵,黎华比毕文谦先吃完,她找来簸箕和扫帚,一边清理着被毕文谦扔烂的鸡蛋,一边叹了一口气。

    “文谦,下次就算生气,也不许对粮食撒气。”

    “……嗯。”

    “既然你瞧不上这个价,也瞧不上这种价,那你接下来怎么打算?”

    “欲擒故纵呗!”作为拥用历史下游回溯上游的眼光的穿越者,毕文谦有着强大的自信,“如果哥伦比亚唱片公司强行扮演有眼无珠的角色,那我们就河合奈宝子谈。大不了这一歌,我们免费让她唱。这件事情里,对于我们来说,最重要的不是收入了多少钱,而是通过这歌流传入日本,一方面让日本的人民知道我们,一方面让我们了解日本流行音乐传播和盈利相关的法律规则。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先要做的,是了解。”

    “……你想得挺远。”黎华对着毕文谦温温一笑,继续埋头扫地。

    等一切都收拾完了,黎华坐在床头,看着扶在窗前望向外面的毕文谦,起了另一个话头。

    “文谦,我琢磨了一下午,关于《热血颂》,也许你可以换一个思路。”

    毕文谦起了好奇,回头看去,只见黎华的微笑里有些自信:“哦?”

    “严格地说,你三次用了三种唱法,单用任何一个拿来出看,都达不到我们自己预期的要求的。人们听过的,可不止是参加比赛的这些人的歌,相比那些坐在评委席或者说有资格坐上去的歌手,你还有距离——至少我听了一下午,隐约有这样的感觉。”黎华观察着毕文谦的脸,见他并没有流露出什么——这似乎让她有些高兴,“但是,你并不是和评委席上的人比,甚至,都不是和所有参赛歌手比——你眼下只是参加的业余组的比赛。虽然我也不知道业余组会是什么水平,可我相信,你在那里面会是鹤立鸡群的,因为从我们认识开始,虽然你没有明说过,但我看得出来,你始终是以评委们的水平作为参照,你心底里根本就瞧不上什么业余组。我猜,也正是因为这个,你才会闹出现在这样的尴尬吧?”

    “……徒弟,你真是我徒弟。”

    “呵呵!”看着毕文谦貌似被说中心想的表情,黎华不禁笑出了声,“所以说,你的思路想歪了。我提的要求,是让群众任务你不参加总决赛是青歌赛的损失,要做到这一点,把一歌唱得出神入化当然可以,但这并不是唯一的出路。你要搞清楚一点,青歌赛,是青年歌手的比赛,群众对青年歌手的要求,或者说看重的方向,并不一定就和那些有岁数的歌唱家一样。直接地说,你用美声唱法做不到,用民歌唱法也做不到,用通俗唱法还是做不到。但只要让群众知道美声、民族、通俗都能唱好,那么结果就很可能完全不同了——说起来,你好像又忘了一件事情,你今年十六岁。”

    黎华的一席话,在某种意义上倒和毕文谦思考的盘外招有些不谋而合。

    “徒弟,你能代表群众吗?”

    “我是群众之一。”

    也许黎华听懂了毕文谦的问题,也许她相信毕文谦听懂了自己的回答。从床上站起来,黎华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自己养养精神,今天早些睡吧!提前说一声,晚安。”

    出了毕文谦的房间,黎华看了看才入夜不久的天空,轻轻呢喃着。

    “孙阿姨念叨,几个月不见你,你又长高了。其实毫无感觉的,也许只有文谦你自己吧……”

    大约是因为黎华的话,是夜,毕文谦睡得安稳。

    第二天,毕文谦难得地起得比黎华更早,练声之后,黎华也洗漱完并带了早饭过来。

    一边吃着,黎华一边盯着毕文谦瞧。

    “怎么了?”

    “长得的确很俊俏,就是瘦弱了一点儿。”黎华下评论地点点头,右手拄在桌上,手指托着下巴,“虽然是歌唱比赛,但模样和台风总会产生影响。如果要挑毛病的话……有些娘娘腔的感觉。所以,我觉得,你唱《热血颂》的时候,第一遍最好用美声的那种唱法,更有阳刚气一些。”

    “哦……”毕文谦似乎无言以对,沉默了一会儿,忽然问道,“你不喜欢娘娘腔吗?”

    “娘娘腔嘛……”黎华莞尔一笑,“如果是指的长相和声音,我倒不觉得有什么不对。但如果指的是骨头,我倒的确挺瞧不起的。”

    不久,黎华带着毕文谦出了招待所。

    因为要直播,这一次青歌赛是在每天晚上进行,但早早地到赛场,于情于理都是应该的事情。

    到了电视台,黎华径直找到了也刚到不久的孙云,将毕文谦交了她身边:“孙阿姨,加油。”然后看着毕文谦,“晚上,我会在观众席上。不必刻意找我。”

    说完,黎华便背着手,转身慢慢走了。

    脉脉地看着她的背影,孙云拉住毕文谦的手,悄悄使了使劲儿:“儿子。”

    “嗯?”

    “爱有很多种,但从来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孙云叹了一口气,“你要对得起人家。”

    “……我不是很明白,也没想弄明白,”毕文谦沉沉地答,“……也不敢太明白。”

    “是吗?”

    毕文谦看向了别处。

    “儿子,你还小,所以她没指望你现在就明白,也没希望你太早明白。”孙云忽谦往电视台外面走,“她的身子骨儿比你坚强,她为你走着一条路,这路还没有别人走过。人和人的交情,最怕生出斗米仇的杂念。你要想清楚,将来你们一起走的时候,彼此该怎么搀扶。”渐渐的,孙云慢下了步子,“……这些话,你现在要是听不懂,只要记着就够了。”

    来到电视台门口,毕文谦忽然小声反问道:“妈,你为什么会觉得我听不懂呢?”

    孙云摸摸他的头:“要真听懂了,那就最好。我孙云的儿子,路可以走得不好,但绝不能走错。”

    后脑勺上的触感,在记忆中格外的熟悉。毕文谦点点头,木然地看着三三两两朝电视台里进的男男女女,猛地拉着孙云继续往马路边儿走。

    斗米之恩,定然非图斗米之报。

    孙云顺着毕文谦的步子,跟在后面,望着他的后背,微微笑着,默不作声。

    毕文谦对孙云的话其实并没有什么直接的触动,让他有些惊讶的反而是孙云竟会说出这些话来。

    “妈,如果我没有唱歌,我们也没有来京城,您将会怎么生活?”

    “我们已经来到这里了。”

    “可是,王叔叔说他很嫉妒您,嫉妒您为我做的一切,因为他对自己的女儿做不到。”毕文谦坚定地说,“我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妈。”

    “是吗?”孙云不知道毕文谦的表情,嘴上不置可否,眼里却有些神采。

    “我想唱个歌试试。”毕文谦停了脚步,“也许,这将是您如果留在江州的生活,也许这唱得对,也许唱得不对。”

    依然不置可否,但孙云的口吻里藏了点儿溺爱:“哦?那我听听。”

    8o年代的非上下班时段,马路上没有多少车辆,和毕文谦在1o年代的印象相比,简直是冷清得不像话。但也正好,不需要刻意提嗓门,就能让他的歌声被身边的孙云听清楚。

    于是,他双手轻轻打起拍子,找着节奏,模仿起了孙云的口吻。“我出生,于4o年代,日子过得按部就班,是应该。每天劳动,始终自爱,一点也不输给,正青春的女孩。我出生,于4o年代,青春少艾转眼快成,老太太。当年的身段,再摆一摆,七折八扣还是有几分姿态。就算有什么惊动,也不会惶恐。因为已经,一眼朦胧。其实什么话我全都,听得懂,只是装作想不通。因为不想去追究,失去了的梦。所以说很享受平庸。但是总会有些时候,忍不住,年少般地蠢蠢欲动。想起55年的时候,万个念头。想起69年的时候,想要就有。来不及在改革开放,拼命追求,时间匆匆就溜走!想起55年的那种,不知忧愁;怀念69年的那种,毫无保留。七十年代为了生活,放了别的追求,现在也没空问自己,够不够?”

    唱到这里,毕文谦拉起了孙云的手,含着笑,半唱半口白道。

    “我们到了这个年代,面对事情需要多一点宽容。我们每天享受平庸,其实每个人的心中,还是会有好几个,未实现的梦。”

    孙云掩着口,突然一把搂紧了他,良久才在他耳边呢喃。

    “这歌挺不错,但我不喜欢。因为,我已经有了你。”

    (ps:张艾嘉的《6o年代》,虽然唱得平庸,中规中矩。但歌却挺不错的。虽然内地的多数人不大会有明显的共鸣。另,恢复更新,4k表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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