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男神的菜

大漠公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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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王之俊秘密来到了这里,乐小小E让他待在车上,自己去最大的超市买了食材,以及新鲜水果。

    这些食材价钱是平常市场的三四倍,上辈子的乐小小最多进来转一转,要说不看价钱的买买买,那是不可能的。

    好在重生的这辈子她虽然看手机刷屏的时间没有了,加班再加班都已经是常态,好在付出有收获,她不缺钱。

    “今晚我下厨。”王之俊透过玻璃看见乐小小双手都提着东西,趁乐小小看过来,口型说。

    时间那么短,乐小小居然看懂了,忙不得点头,对于下厨乐小小偶尔有点兴趣,今天她处理事务太忙,如果不是王之俊魅力十足,她都会买外卖对付了这顿晚饭。

    路上开车的也是王之俊,到了她的小别墅,她把东西一放:“剩下就交给你了。”

    完全就不是女主人架势,把接下来食物任务交给王之俊,自己上二楼洗澡去了。

    平时她一进门,喝一杯凉白开就在一楼洗浴间泡一澡,然后再去做其他事情。

    王之俊外套一脱,也废话半句没有,其实一句话没说,点头带着食材去了厨房。

    作为不缺钱的乐小小这货,居然把一个月用不了三次的厨房弄的特别宽敞明亮。

    十分钟过后,乐小小顶着一头湿发下了楼,站在开放式的厨房外面眼睛随着那迷人气质的男人忙碌的背影。

    王之俊不受影响,离手动作依旧麻溜。

    半个小时以后,四菜一套已经上桌了,围着围裙的王之俊端着两碗白雪般晶莹剔透的米饭坐下:“尝尝怎么样?”

    “不错。”在他去盛米饭的时候,乐小小就把自己面前的糖酥里脊尝了一下。

    味道真心没的说,手艺不输于大厨,并且还有一种家里的味道。这种菜越吃越香,十分下饭。

    “吃慢一点。”说话间,乐小小三筷子糖醋里脊,两大口米饭已经进了肚子,王之俊眼里都是温柔,又道,“吃快对胃不好。”

    乐小小微微一笑,放慢了速度,夹了一筷子麻辣小排放在白白米粒上,才再次笑着道:“知道了,您老人家说的都是对的。”

    王之俊喜欢又无奈一笑后,点头后,给她夹了一筷子唯一蒜蓉油麦菜。

    乐小小正好把一块小排吃了个干净,立马用油麦菜裹着米粒再吃一口。

    其实看似乐小小吃得快,实际上一个吃货,配上一副好牙齿,那真是上天恩赐,谁让人家咀嚼给力,同样的一口费,人家三口才不多就能嚼碎食物。

    小碗两碗米饭吃完,外加把四个菜吃了七七八八,再喝一碗蛋花汤,乐小小最后真心不想动。

    最近公司事情多,就是她也不得不天天吃外面,家里的饭菜没时间弄,别人饿不会想起来给她下厨做个饭菜。

    今晚这顿饭是她最近吃的最内外满足的。

    原本她还准备借着整理碗筷的时候运动一下,可惜王之俊这男人不声不响把她拦了下来,自己井然有序,很快就把餐桌收拾干净了。

    十分钟过后,他已经把碗筷菜盘都清洗干净,就连厨房也都恢复了原样。不,应该说比原本还整洁有序。

    “辛苦了,吃个梨。”乐小小十分狗腿的把一个刚削好的梨,递到了他的面前。

    王之俊接过,靠在沙发上这个时候他慵懒往沙发背上一靠,井然有序的开始吃梨。

    一直注意着他的乐小小,又不小心被这些名门子弟折服,当然是想王之俊如此优秀的那一类。

    他们举手投足的韵味,真的几十深深刻在骨子里,天生就有的东西。细节决定了这些名门子弟有资格傲然天地间。

    谁让人家不光会投胎,而且还这么的努力。

    “用不用出去转转?或者去游泳。”说话间,王之俊已经把梨吃干净了,擦过手和嘴,给乐小小建议。

    对于王之俊最后还扫向她的肚子,乐小小瞪他一眼,摇头道:“你现在可是不能见人。咱们还是不要出去了。我有一个小型电玩室,要不要去玩玩。”

    在乐小小决定在鱼州市东山再起的时候,她就已经准备把这里当做自己以后家的根,而不是把帝都,活着她从小长到大的孤儿院当根儿。

    童年的记忆在如今她这个成年人来说多少有点小意思,可不能否认的是那些阴影和创伤已经给她造成了影响。

    那个地方,如果可以她不希望再去踏足。

    在公司进入正轨以后,她不光给自己买了属于她一个人的小窝,还在同一层买了一套复式楼做休闲娱乐所用。一层一共也就两户,都是属于她一个的。

    接下三个小时里,两个人开始还只是选择比较温和的优秀玩着,到最后两人越来越默契,玩得越来越嗨。

    在愉快的游戏中,王之俊很多次都有些走神,因为他觉得自己此刻内心的愉快从小到如今居然都没有体会过,好像自己的感知重新被输入了一遍。

    玩到最后,还是乐小小感觉肚子又饿了才算停下来。

    回到小别墅内,两个人一个楼上一个楼下洗漱后,王之俊换了一身居家服,询问乐小小对夜宵有什么建议?

    “有肉就好。”

    “好。”

    乐小小以为王之俊会不同意,不比较还有半个小时就十二点了。

    等到甘愿给她当保姆的王之俊把夜宵摆上桌子,乐小小十分服气的给他竖起大拇指。

    一小点的大葱小菜肉,一碗馄钝,分量正好让她感觉吃好了。

    “我的厨房好像没有馄钝?”吃饱肚子,心情愉快的乐小小终于发现厨房冰箱内有速冻饺子,但没有馄钝这种速食。

    “馄钝我比较拿手。”

    王之俊很小时候就去了外国念书,虽然有佣人保姆保镖,但是一有时间,他就会按照童年记忆里,已经去世母亲做的饭菜,自己摸索的做。

    一次不是那个味,十次,甚至更多次,他终于学会了做菜,而且每一道的味道机会跟他已故母亲做的一样。

    半天都没有等着他想要的那句话,王之俊那帝王般的眼眸里有一丝失落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