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捡了不该捡的人

黑猫睨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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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赫连瑾摘了面具,手上又是雷光不断,众人一时傻了眼,有几个有眼力价的,一眼就把他认了出来,毕竟这张脸,连仙界第一美人凌波仙子都有压力,有这种脸的男人,还是雷灵根,还任性到了嚣张地步的人,在整个仙界还真找不出第二个。

    赫连瑾见大家认出了他的身份之后都不说话了,就把面具戴上,又给毛团夹了个丸子,像唠家常一样说:“你怎么这么笨,竟然被人偷了去?如果我去晚了,你就被人在脖子上戴个圈,拉去做表演了知道不?还有可能被剥了皮做成手套,把你剁了做丸子……”

    毛团一听说肉丸子,两眼立马变得亮晶晶的,就差在脑门上贴着“想吃肉”三个字,“爹爹,我觉得我还能再次一个肉丸子(ˉ﹃ˉ)”赫连瑾笑了起来,要吃的是你的肉啊孩子!吃货做到你这份儿上,也是一朵奇葩!这么肥的团子要做什么菜呢?也只能做丸子吧?

    “敢问,可是崇云门七长老,赫连仙长?”一声询问打断了赫连瑾延伸的脑洞,说话的人一身青色的法袍,手里拿着一个拂尘,整个人看起来很消瘦,颧骨高高的,下巴上一撮小胡子,一双眼睛落在赫连瑾的身上,冒着算计的光。

    周围的人一听是赫连瑾,本来只是对他外貌感到惊艳的人也变了脸色。

    崇云门本就是仙界四大修真门派之一,底蕴丰厚。三百年前,太上三长老灵云子出门会友,路上捡到只有五岁的赫连瑾,灵云子见他先天灵体,变异雷灵根,天资聪慧,最主要的是相貌好看的出奇,于是一项不着调的老头子竟然把赫连瑾收为关门弟子,成了现任掌门贺青云的七师弟。

    赫连瑾也算争气,十六岁筑基,短短三百年就到了金丹期,仙界年青一代,无人能出其右。然而有一句老话怎么说来着,“打不过师傅打徒弟,揍不过师兄揍师弟,”崇云门这么大的门派,结仇的也多,赫连瑾身份尴尬,所有人都想挑战他,只要打败了赫连瑾,就是打败了崇云门的第一代弟子,打了崇云门的脸面不说,自己还能扬名立万。

    而赫连瑾呢,作为崇云门七大主峰的峰主之一,虽然因为年纪和辈分,他排在最末,但也看得出崇云门对他的看重,自小就娇惯了些,所以性格也格外的任性,别人找麻烦,不管是谁,一律打回去。而且他还有个一脉相传的师兄,性格邪性的堪比魔修,在整个仙界谈之色变的,让人恨得牙根痒痒却又无可奈何,最主要的是,他牛逼并且护短!

    赫连瑾见那小胡子一脸算计的模样,继续给毛团夹吃的,即使自己不吃,看着毛团吃的香甜,心情也会变好。至于别人,哼,打断别人的脑洞,会遭报应的,再搭讪就打回去。

    说起来也是他作孽,因为这部书是被他自己坑掉的,他原来的职业就是个以卖脑洞为生的网络小说家,还算是小有名气。

    他出身的家庭在当地也算的上豪门,养他异常的轻松。他父母离异自小跟着大他十几岁的哥哥过,相比其他的二世祖,他不嫖不赌只是写写小说,虽然因为性向问题写的是耽美小说,他哥忙于公司的事情再加上宠他,也不管他,玩儿呗,只要他开心就行。

    前几年不造刮了一阵什么风,读者都喜欢什么杰克汤姆玛丽苏,只要是苏的,读者就喜欢。于是他作死的开了这一个坑,却因为受不了天天泼狗血了,连主角的CP都没给配出来,他就给坑掉了。

    他这倒霉的,不知道怎么糊里糊涂的穿进了这部书里,为了活下去,这几年他也适应了自己的角色。根据书里的指示,把还是一颗蛋的毛团找到,本来是想当宠物养着,就作为今后的金手指用。没想到这种生物第一眼见了的生物都被当成了娘亲,赫连瑾教了毛团无数次才给掰正了,不许叫娘,你娘跟着别人私奔了,以后咱爷俩相依为命了,不知不觉中,赫连瑾就成了爹了。

    毛团就是一只吃货,一只无所不能什么都能吃掉的吃货!名字十分高大上,吞天混沌兽,一只死了下一代才自动衍育而出,别问他怎么繁育的,因为他也不知道。总之三界就只有这么一只,很牛逼就对了,然而现在,这货就知道吃!

    想到这里赫连瑾叹气,发誓以后再也不捡东西了,宠物还好说,顶多吃你点东西,人的话……赫连瑾赶紧用灵识扫了一圈周围,想起那人眉间的那朵漂亮的火焰云纹,顿时甩头,脑洞打住,意淫也要挑对象,那个煞星万一追上来就惨了。

    众人见赫连瑾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不说话,把自己的宠物喂饱了,拿出一颗下品灵石,抱起不知道是什么物种的宠物扬长而去,顿时心思各异。那个小胡子见赫连瑾走了,也结了账,有几个有心思的,看见小胡子后,也纷纷效仿,跟了出去。

    赫连瑾察觉到身后的情况,无奈的摇头,他不想惹麻烦的,他只想做一个安静咸鸭蛋,闲的要命,富的流油。可为什么都要来找麻烦?这就是主角光环带来的副作用吗?

    可是说好的主角光环呢?说好的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逆天属性呢?说好的出门就能捡钱包的好运体质呢?说好的颜值爆天下,谁见了都给几分薄面呢?到现在除了这张脸,其他的他一个也没对上!但是他一个男人,要张好看的脸干啥用?

    赫连瑾觉得自己又受到了打击,他妹的,本少爷不发飙,你们就觉得爷好欺负是不?身后的人见他停了下来,纷纷驻足。

    赫连瑾摸了摸自己的空间戒指,眯起了眼睛,狭长的眸子怎么看怎么像只正算计人的狐狸。“你们是不是觉得,我的身上一定有无数宝贝,只要杀了我,你们人人都能得到的好处?哈哈哈……真是笑话,你们确定杀了我之后你们能平安无损的离开?那个小胡子,他把你们当盾牌用,你们竟然还傻乎乎的往上撞,唉,愚蠢的人类啊,真是没救了。”

    毛团翘起头耸了耸鼻子,不解的揉了揉自己的小毛脸,刚才一阵熟悉的味道飘了过去了。这是……“爹爹,我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

    赫连瑾一把长剑握在手心,左手还抱着毛团,笑眯眯的说:“你刚吃饱了,别说又闻到了丸子的味道。”他边说着,右手轻轻抬起,剑身上开始冒出金色的雷光,要战便战,死了也不能怪他。

    对面的人见赫连瑾身上的战意不断攀升,顿时面面相觑,一个剑修,还是刚猛的雷属性剑修,说实话,如果他们心不齐,是不可能赢得,何况现在赫连瑾还一只手抱着宠物,显然没把他们放在眼里。

    毛团眼看着要打架了,赶紧出声提醒:“不是啊爹爹,是他!是夜蘑菇!”

    赫连瑾浑身一凛,毛团的一句话就像一根针,戳破了赫连瑾蓄满了像气球一样的气势。夜蘑菇,就是魔尊夜铭皇,毛团一直偷偷的喊对方夜蘑菇,因为只要和吃挂钩,名字才好记。他看了眼对面的几十个人,哼了一声,算你们今天走运!

    众人一看赫连瑾转身就跑,就跟逃命一样,于是纷纷祭出法器追。赫连瑾一定是怕了,很有可能是身上有伤,要不然不会转身就跑!于是大家打定了心思,追!只要打伤他抢了他的宝贝就逃到南荒,反正这里龙蛇混杂,赫连瑾能记住几个?只要不杀了他,崇云门应该不会揪住他们不放。

    赫连瑾感觉身后那群人还在追,有几道剑芒竟然扫破了他的法衣,虽然这衣服在自动修复,可这狼狈的样子太有损他主角的形象了,本少爷是男神,怎么能抱头鼠窜,劈了你们!

    于是他生气的长剑一扫,望着对面的人冷笑,“你们别耽误我的功夫,车轮战不如一起上,节省时间。”他就知道,只要露面就惹麻烦,难道自己不是好运体质,是招灾体质?灭了他们还要跑路,要不然就走不了了。

    可惜,对面的人还没有动手,上空却突然出现一个巨大的火网,绛紫色的火焰渐渐连成了片,一个半圆形的火球倒着扣在众人的头顶。反应过来之后众人开始纷纷后退,然而这个速度依旧没有赶上火焰扩散的速度。惨叫声中,空中响起熟悉的语调,“哼,本尊的人你们也敢动,找死!”

    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再看到这个熟悉的火焰,赫连瑾这一刻真想抓一把草握紧——松开——再握紧,卧槽的,“你还真是阴魂不散!”

    这么高的灵力,这么精准的控制力,一出手就浑身的血煞味,伤了别人却不伤他,还有这火焰的颜色,这人竟然来的这么快!

    眼看着几个人被烧的连灰都没剩下,赫连瑾皱起了眉头,这个煞星!果然脾气一点都没改。

    毛团嗷的一嗓子,抱着赫连瑾的手惊叫道:“艾玛!扣肉啊!”

    赫连瑾望着头顶的火焰,摸着毛团的手一顿,不,孩子,搞不好我们会变成红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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