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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男主相信他真的是来找小明的,也为了报复刚才时挚打了他屁&股,硬是让男主背着他又上上下下找了一圈,这才恋恋不舍的离开。
时挚是经过高强度训练的,不仅在XX大学的时候各项全优,以他爹对他体能以及搏斗等求生技能的严格要求,他也能完全达标,这是让时令觉得最自豪的一点。
因此背着一个小累赘上下几十层楼对于时挚而言,根本不算什么。
也许是因为变成嗜血王爷的时候消耗的体能太大,林左元早在搜寻的过程中就困成了狗,硬是撑着出了世贸大厦走了好长一段路才睡过去。
僵尸睡觉当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睡觉,那就真的是挺&尸,吐纳尸&气,整个身体会变得硬邦邦的,时挚背起来觉得很是吃力。
幸而这个时候何方及时出现,开了一辆配备齐全的装甲车。
这种车在末世很常见,出行必备之良品,只要稍微有点钱的都舍得购置一台。
外观看上去有点像坦克,不过是圆顶,关闭顶上的机舱门就变成全封闭式,只能从里打开。
车内配置视个人财力而定,标配是“光能板”,只要打开光能板,车身表面会散发出高能离子流,不管是血族还是丧尸触之既化为粉尘。
如何方这辆高配装甲车,还能自动识别顶级“尸人”的伪装,毕竟顶级尸人和正常人并无区别,肉眼根本无法识破。
何方是个享受生活的人,即便是在末世。因此他的车里有真皮沙发,有咖啡机,有环绕立体式的小型音响。
他和一般的异能者屈服附属于人类完全不同,他独自一人闯荡,且十分的凶猛善战,如今在末世已小有名气,被誉为异能者之王。
当然他也不是时令的属下,而是男主的好基友之一,答应为男主带领他爹分给他的异能者队伍是看在和男主的基&情上。
他看了一眼男主抱在手里的小僵尸,点了关闭机舱按钮,随口问道“准备带只小僵尸回去做实验?要抓你也抓个大的,这只太小没什么研究价值,欺软怕硬,不是你的风格啊”
“他是我的朋友”男主将他放在真皮沙发上,还顺手将一旁的毛毯给他盖上了。
男主能说出这么老式又官方的回答,也让林左元震惊了,他是我的朋友,时挚童鞋,你确定你和何方是一个年代的人?
再说,我是僵尸啊,你给我盖个毛线的毯子,捂&尸么?
身为僵尸的危险意识是很高的,就算僵尸睡着,也是能听见外界的所有声响的。这点男主也知道,可他似乎是真的将小僵尸当成了一个正常的八岁男孩在照顾。
“喂,时少,你别说你要带这货去云城啊,被你爹发现,他变成实验品不说,你只怕也会被狠狠抽一顿罢!”
“什么这货,他有名有姓,叫林左元!我要是连这点把握都没有,就不会答应带他去云城了!专心开你的车!”时挚瞪了何方几眼就盯着小僵尸的帽子看,真的很想看出朵花儿来。
何方从车内的后视镜观察两人,越看越不对,时挚像以前的偶像男主角一样专注的看着熟睡的女主,随时可以响起狗血言情剧主题曲增加氛围一点儿不违和,这真的好么?!
“时挚,你不会爱&上这个小僵尸了吧?你也太重&口&了,他是僵尸,还是个小的啊!你也忍心下手!不过这也难怪,你生性孤僻嘛,多少女孩子追求,你都无动于衷,哦,对了,还有波特将军,那可是个大&美&男呀!原来你有恋&尸&癖,好&恶&心!”
时挚正思考的专注呢,到底帽子摘了会发生什么事情呢,根本一点儿不想理何方。林左元一直这么护着这帽子一定是有问题,难不成真的被挖了脑袋?
小僵尸睡着了也是可以看见的,男主此时抬了几次手要摘他的帽子,最终又没摘,显得很纠结的样子。
“时挚,你要干嘛,你别在我面前做这么丧&病的事情啊,少&儿&不&宜,你要把本宝宝带坏了!”从何方这个视角看上去,时挚屡次抬起又放下的双手,确实比较猥&琐。
对于这么吵的异能者,林左元表示,你这么萌,这么不正经,会这么多网络词汇,你麻麻造么?你就不能闭嘴么,刷存在感,抢戏神马的,好在行!
男主求你手下留情啊,你若执意要摘我帽子,我就只能不睡了……
时挚最终还是没有摘小僵尸的帽子,何方将车停在私人“云城驿”,地球修建了许多直达云城的航空站,时令取名“云城驿”,云城驿又分许多级别,当然时挚用的是专人高级的,专属于他们时家的航空站,也可以说是时家的府邸里面包含的航空站,只接待时令父子。
“少主”云城驿里的工作人员列队欢迎时挚,何方没有跟着进来。
对于时挚抱在手里的小姜丝,工作人员也不敢管,怕是少主子带回去做实验的,可怜这只小僵尸长的这么好看这么萌。
时挚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将落地窗厚重的窗帘全部拉开,阳光倾泻而入,末世的太阳很毒辣,可无论是活人还是死人都已习惯,以前这里的窗户是隔绝辐射的,时令并不想自己的儿子变成一个连辐射的免疫能力都没有的空间人,换成了普通玻璃。
他走到床前将小僵尸扶起来“我们要去云城了,别睡了”
林左元自觉也休息的差不多了,睁开眼睛偎到男主怀里“元元睡的好舒服,哥哥,元元真的可以去云城么?哥哥会不会太为难?”
“我会想办法,现在先去洗澡换衣服”
如果这时候还不说明这帽子摘不得,怕是不行了,他往后退了一屁&股,捂着帽子“哥哥能不能别摘我的帽子”
“到底是为什么?你这么怕这帽子掉了?”时挚真的很想一把拿下看个究竟,可他是接受过高素质教育的,才不会做出这么鲁莽的事情来。
“总之,总之,帽子摘了会发生很可怕的事情,元元怕吓到哥哥”林左元一头栽进床里,将帽子死死抵在床上,时挚花式劝也没用“我不怕,你就是没有脑袋我都不怕……”最终不得不放弃,拍了拍小僵尸耸着的屁股说“不摘就不摘,反正是以做实验的名义带你去云城的”
时挚将小僵尸脱&得一干二净扔进浴缸里泡着,完全没想到,小僵尸的皮肤如此的光&滑&柔&嫩,林左元看着自己这一身嫩肉,也觉得,这完全不科学!
因为死&人没有新陈代谢功能,因此小僵尸本身其实是不会脏的,只是外界的灰尘而已,洗干净后,更是嫩的能掐出水来。
时挚之前对血族是有研究的,血族的身体不会腐烂,会最大程度的保持死时的生理状态,看来是小僵尸这么多年没吸食人血,一直保持在八岁小男孩的状态。
元元的皮肤这么嫩,先前打他屁股那几下,不会给打坏了吧?把僵尸打坏了,可是要喝人血才能养得回来的。
他把小僵尸抱出浴缸,担在手臂上,屁&股撅&着,果然是红了,稍微有点肿,林左元觉得很羞&耻,不住的拿他的小短手往后挡屁&股。
“喝我的血”时挚将他的手腕伸到小僵尸嘴边,林左元拼命吞着口水,摇头说“元元不喝,屁&股慢慢会好起来的,哥哥不用担心”
“让你喝你就喝!你要是去云城不听我的话,还得经常挨打,想要你的身体不腐烂,又不想喝我的血,以后就不许再胡闹了,知道么?”
时挚将手腕硬是塞进了小僵尸的嘴里,即便他的大尖牙已经磨平了,手腕这么脆弱的地方小尖牙还是啃的动的,喝了两口,他就停了,眼泪汪汪的望着时挚“够了,哥哥”
再看小僵尸的屁&股,肿消了,红也退了,只有点带粉,可爱极了。
其实他的屁&股只是有一点点痛,不去刻意感受,完全可以忽略,男主可真是圣母心爆棚。不过人血对血族是多少神奇的功效啊。
小僵尸不禁想,德古拉经常被纪要打的哭天喊地,经常被cao哭,是不是都是喝纪要的血治疗的呢?哇哦,想着,就觉得好羞&耻,可是羞&耻之中怎么还觉得很暗爽很销&魂呢,一定是我已经开始变&态了!
幸好还有个垫背的,德古拉伯爵太精分变&态,一面那么高冷男神,一面幼稚加受的可以。
男主起先已经将小僵尸的衣服送进了全自动洗衣机,已干燥好并且熨烫好,两人就这么精神气十足的去了云城。
云城是一个空间站,人类建面最大的空间站,可容纳十万人同时生活至少三百年以上,云城的科学家正在研发新能源,可供无限期使用。
并且云城也是最著名的环境优美空间站,每年前来旅游的其他空间站的人至少也是上百,若不是当局控制人数,完全不知道会迎来多少慕名参观的游客。
云城完全仿照地球搭建,只要进到云城内部,完全可以将它当做地球,没有末世的地球。
新鲜的空气,温暖如春的阳光,煦煦微风,绿地,树木,花鸟虫鱼,行走欢笑无忧无虑的人们,带着小狗散步的主人,推着婴儿车提着肉菜的家庭主妇……
只是没有高楼大厦,房子是一间间的大小类似大型集装箱,可造型独特又漂亮,有海螺,有棉花糖,有音符,有小提琴……
唯一让小僵尸觉得愤愤不平的是,住在这里的人,都是各界名流,官场政要,抑或富可敌国的商人,并没有一个平民百姓!
他和时挚坐着快车穿过许许多多旖旎的风景,最终在一座古代宫殿样式的建筑物前停了下来,这就是为人类津津乐道的“皇宫”,时挚他爹住的地方。
这里和地球比起来,确实是天堂。
就算不作为小僵尸,顾城也会对这里的一切表示深深的赞服,末世对人类科技的促进作用,可谓是太神奇。
等在门口接待时挚的是与比席米尔地位还高的大将军波特,也是时挚的追求者之一。
“时挚,你爹很生气,你自己要小心”波特长的非常俊美,一双桃花眼能把人迷死,此时和时挚说着话,却看着站在时挚身后的小僵尸。
波特,尸人,尸王鲁卡之子,级别已经到了就算最先进的机器也无法测出他的尸人身份,极为阴险狡诈,一直潜伏在云城,伺机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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