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章 天不遂人愿

陇上清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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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见了习鹏昱,陈庚一眼就认出这是习崂山的儿子。两个人长得实在太像了,眉毛、鼻子、嘴巴,甚至连神情动作都惟妙惟肖,除了年龄,这二人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开始的时候他只顾着高兴,习崂山一心为民,临老终于有个人可以替他送终,也算是好人有好报。可此刻,当他看到习鹏昱那纯净清澈的眸子时,他突然意识到,自己还是将事情想得过于简单了。

    这世上任何事都是相辅相成,权利、荣誉、金钱几乎是每个人的追求,但伴随着的同样也是危机、陷阱以及各式各样的诱惑。以习崂山如今的势力和地位,几乎成为整个固江的实际操纵者,他在黑白两道都拥有强大的人脉和力量,众人只看到他风光的一面,但陈庚心中清楚,习崂山背后一定有看不见的黑暗势力在觊觎他创造的一切。

    十多岁开始闯荡社会,以非凡的个人魅力和绝顶聪明的大脑拥有了现在的一切,陈庚相信,在习崂山活着的时候,几乎没有什么人敢去轻易捋他的虎须,可一旦他身亡,那些隐藏在暗中的势力必会喷薄而起,这些势力有来自外部的,更有来自内部的。一个不小心,整个江山门就会崩溃,所以习崂山才会求助陈庚,让他帮忙扶植下一届的门主。

    一旦将习鹏昱的消息告诉了习崂山,陈庚几乎可以肯定,老头子一定会千方百计的让亲生儿子来继承门主之位。这样一来,别说外部,就算他的那些干儿子恐怕也没有一个会服气,这些人对习崂山自然忠心耿耿,可对素未谋面的习鹏昱……结果可想而知。

    习鹏昱一旦接受了门主之外,恐怕性命都难保,更别说守住家业。想到这里,陈庚才开始犹豫起来。

    好人难做啊!

    他心中暗叹,不管怎么说,暂时先进去看望一下孙秀英再说,毕竟他们之间也还有一份交情在。

    院子东边是一个藤条编制的鸡笼,里面养了数十只鸡;西边是个花圃,南边则是几垄蔬菜,因为是冬天,花儿早已凋谢,菜圃中倒是还有一些大葱和莲花白。

    推开栅栏,一条纯黑色的大狗“汪”的一声朝陈庚扑了过来,这只黑狗就卧在鸡笼下面,陈庚一时不察,竟让这只畜生偷袭成功。

    他左手微抬,照着黑狗的脑门轻轻弹了一下,黑狗“呜呜”几声,竟是耷拉着脑袋夹着尾巴极快的溜进了狗窝,再也没敢出来。

    听到响动,已然进屋的二人掀开厚实的门帘走了出来,在看到陈庚等三人后,青年沉下了脸,冷声说道:“说了不认识你们,怎么还跟到我家来了?”

    陈庚理都没理习鹏昱的问话,打从一开始,他的目光就停留在老妇人脸上没有离开过。

    女人已是满头白发,脚步蹒跚,如沟壑般的皱纹密密的布满了整个额头,满脸的老人斑看着极为刺眼。寒风吹乱了她鬓角的发丝,单瘦的身影看着颇有些凄凉。

    乍一看,她和普通的老妇人没有什么区别,但不管是陈庚还是瑶光,就连阮灵秀也感受到了老人异于常人的气质。可能是对方的眼神太过明亮,也可能是她的神情过于平静,总之,老妇人随意往那里一站,就给人一种不可轻侮的感觉。

    老人的眼睛如海水般清澈,很难想象这竟然是个快八十岁的老妇人。她看到陈庚时,先是惊讶,随后便轻轻淡淡的笑了起来,眼神中溢出的笑意让瑶光和阮灵秀觉得温暖。没有任何理由,两个女孩子就是觉得老妇人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个美女,难怪像习崂山那样桀骜不驯之人竟也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是先生吧。好久不见,先生风采依旧,我都已是个老婆子了。”

    她看着陈庚的目光真挚而感恩,听着好像在问,实际上却是肯定的语气。她在称呼陈庚时从来都叫他“先生”,而不会称他为“陈先生”或是别的什么。

    “妈,您真认识这个人?”

    习鹏昱有些吃惊,打量了陈庚好久。

    “没礼貌,你要叫先生‘叔叔’,当年如果不是先生仗义援手,今日哪来的你?”

    “呃……叔……叔,我说妈,他比我还小,怎么……”

    习鹏昱挠了挠脑袋,很有些郁闷。

    “外面风大,进屋吧,这两位是?”

    陈庚简单的介绍了一下,孙秀英颇有深意的看了看二女,拉着陈庚进屋时又转头瞪了儿子一眼,说道:“还不去杀鸡做饭?”

    “哦……”

    青年倒是听话,毫不违逆母亲的意愿,老妈让自己杀鸡,那就杀呗,可是这个名叫陈庚的家伙……实在太古怪了。

    一脑门子糊涂心思的习鹏昱自然能够感受的到,母亲对这个年轻人异于常人的崇敬之意,在他的印象中,好像从自己记事开始,母亲就从未对任何人有过如此客气的说话。

    屋里布置的简单而洁净,没有太多现代化的家具,大部分都是实木制就,风格仍是解放初时候的流行摆设。

    落座后,孙秀英亲自给陈庚等三人上了茶,她年龄颇长,但走起路来丝毫不显老态,比习崂山看着精神多了。

    “先生这些年过的可好?嫂夫人有没有找到?”

    陈庚喟然一叹,摇了摇头,转而问道:“你这数十年来一直呆在这里?怎么也不回固江看看?”

    “倒也不是,来中州也就近三十多年的事。我离开固江后去了好多地方,早先没有条件去旅游,自生下昱儿后,时间倒是充裕了起来,我带着孩子大江南北的转悠,如此又过了四年才来到香槐镇……至于回去,从来没想过。固江虽然是我的家乡,可那里留下过太多悲惨的往事,爹死了,家也毁了,我无牵无挂,身心安处即故乡,到哪里都一样。”

    孙秀英啜了口茶,神情平静。陈庚很想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出点什么,但她说话从容而淡然,显然这番话也都是出自真心,并未做任何掩饰。

    陈庚心中叹了口气,一时间倒是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

    “那些年总想着做一些事情来报答先生当初的恩情,可随着年纪日长,什么事也都看得淡了,最近都很少出门,天气好的时候也就坐在院子里晒晒太阳,侍弄了几分地,种了些蔬菜瓜果,又养了鸡,还有一只狗,生活从此平静了下来,也就越发不想出去了。

    先生能够找到这里,大抵也是得到了某人的消息,至于您来的目的,老婆子倒也能猜测一二,不过……这孩子虽然跟着他姓习,但从一开始我就没打算让他们父子见面,若是先生要规劝我回去就不必了,以后如果有空,我倒是很欢迎先生常来,不过我想从今往后大概是没什么机会了。”

    孙秀英说的很淡然,有着一种看透一切般的豁达,陈庚沉默半晌,竟不知如何开口。

    他这辈子朋友实在太少,习崂山毫无疑问便是其中之一。站在陈庚的立场来看,当然希望习崂山在临终前能够和孙秀英见上一面,至于习鹏昱的事,他本打算征询过孙秀英的意见后再做决定,可眼下看来,似乎一切都将成泡影。

    时间不久,习鹏昱端着满满一盆烩菜进了屋,除了鸡肉外,还有些腊肉、蘑菇、米分条、白菜之类,上面撒上香菜,看着很是不错。

    阮灵秀吸了吸鼻子,嘴唇无声的动了几下。

    五大碗米饭,就着一锅炖菜,几人开始大口吃喝起来。唯独陈庚,饭菜进嘴后味同嚼蜡,没什么滋味。

    “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临出门时,陈庚问了一句。

    孙秀英洒然的笑了笑,说道:“我这辈子苦也吃过,福也享过,开心过,伤痛过,如今一切都看开了。昱儿虽然性格有些木讷,但心性坚毅,对我也还孝顺,我老有所依,就这样安安稳稳的过完这辈子也就值了。”

    起风了,陈庚突然觉得有些冷。

    “真不打算回固江看一看?”

    “不去了,等我死了以后,我会让昱儿将我的骨灰埋进孙家老坟。”

    “既如此,那我就告辞了,你保重。”

    陈庚挥了挥手。

    “先生保重。”

    陈庚转头,脚步变得非常沉重。若是不知道也就罢了,如今知道习鹏昱便是习崂山的亲生儿子,自己却无法将这一消息告诉他,心里确实不怎么好受。

    风雪骤起,陈庚的背影渐渐离去,就在他的身影即将离开孙秀英的视线时,老妇人突然扬声喊道:“先生请留步。”

    陈庚转头,有些诧异的望着她。老人在儿子的搀扶下踉跄走来,她神情复杂,看着陈庚欲言又止。

    “你想问什么?”

    陈庚低声说道。

    “他……现在可好?”

    孙秀英浑身有些颤抖,原本故作平静的神情在这瞬间全部消失,她如今只是一个离开了丈夫太长时间、有家不能回的可怜妇人。

    “他身患重疾,照我看来,最多也只能再活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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