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太阳是向日葵的信仰

秋尚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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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娅的番外

    我叫陆娅,是南昌大学数学系博士生。能够生出这么优秀小孩的家庭,应该是一个非常富有文化气息的家庭,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

    我的父亲,是一个花匠,也是一个工人。他对学习很热衷,倒是一个非常上进的人。

    我的母亲,只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农村女人,她家里家外一手抓,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她一点也不重男轻女。

    即使家里生了两个女儿,他们两也是努力供我们读书,给我们最好的一切。

    我还记得当初他们来的时候,家里的燕子一直叽叽喳喳叫个不停。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有这么白皙的皮肤的人。

    爸爸手上一手牵着一个,一手抱着一个回了家。

    牵着的是一个和妹妹才八九岁大的男孩,手上抱着一个只有几岁的女孩。

    两个人的皮肤很白,特别是爸爸怀里已经安分睡着的女孩,她的脸像是我九月份带着妹妹去山上摘的野苹果,看着想要咬一口。

    爸爸把他怀里的小孩交给妈妈,在房间里嘀嘀咕咕了好久。我在桌子上辅导妹妹写作业的时候顺带看了几眼坐在沙发上的男孩。

    安静,瘦弱。和农村的男孩子简直不搭,我不知道为什么爸爸会把这样的孩子带回家。

    我知道奶奶重男轻女,但是我相信爸爸妈妈不会。

    没过多久,爸爸和妈妈就出来了,宣布这两个他刚刚抱回家的小孩就是我们家的新成员。

    “娅娅,这是你的弟弟妹妹,以后要照顾好他们。他们是爸爸在外面遇到的,估摸着是被抛弃了,你要担当起姐姐的责任,知道吗?”

    从那天开始,我有了一个新弟弟陆离,除了妹妹陆莉之外,我还多了一个连话都不会说,笨呼呼的妹妹,爸爸让我取名字,我看着弟弟陆离,和妹妹陆莉,再想想我自己。

    我在本子上写下了“陆桠丽”三个大字。

    可能因为名字是我取的,所以我对这个妹妹多多少少带着一点偏爱。

    我一直从她两岁开始照顾她到四岁,因为穷人家的孩子有小名好养活,我在私底下喊她鸭梨。我发现她的聪明,她对文字天生的有一种热爱。

    但是还没来得及发现她的文字到了一种什么样的境界,我就被迫离开了家。

    那一年我考上了南昌大学,可是奶奶想用我换取叔叔的房子钱。爸爸妈妈把录取通知书,行李,还有钱偷偷的准备好,在大半夜大家都在睡觉的时候,把我送上了火车。

    我知道,我可能很快会回来,也可能很久都不会回来。

    三年之后我回来了,因为在学校里撞见一对师生恋而陷害,暂时休学回家。我记忆力的弟弟变得开朗,可以帮妈妈撑起家里的事情,照顾两个妹妹,他很聪明,比我还刻苦,上高中的年纪就开始不停的拿奖学金不让家里出钱。

    陆莉没有什么变化,除了爱撒娇,似乎还变得有点娇气。

    而我最期待的小妹妹,却变得胆小,不敢用正眼注视我,不会像小时候一样和我叽叽喳喳每天发生的事情,无论到什么时候,她都会拽着妈妈的围裙,死死的不肯松手。

    我以为奶奶自从三年前之后就应该消停了,没想到在爸妈带着弟弟去市里参加比赛的时候又来了。

    “我让你嫁人你为什么不听?我是为了你好!你看看人家家里,有吃的有喝的有穿的,你干嘛非要去浪费钱读什么鬼大学?回来了就不要走了,收拾收拾明天我带媒婆来给你看看。”

    我没想到这个老太太这么多年还在打我的主意。我回头看了看,屋里很安静。

    “我读大学之后自己可以赚钱,不需要你所谓的什么嫁人。你赶紧给我走。把陆莉和丽丽吵醒了,我就跟你没完!”

    “你……你个死丫头片子,赔钱货,你说什么呢你?造反是吧?敢不听老娘的话!”

    和奶奶的推搡之中,我被推到地上,后脑勺磕在院子的井口一个缺口上。

    “死丫头片子,让你不听话!让你不听话!”奶奶抓着我的领子,将我的脑袋一次一次无情的撞在井口的缺口上。

    等她出完气,哼了一声,走出门的远离的时候,我觉得有点累了。

    这个时候我发现,鸭梨似乎一直站在厨房的门口,偷窥着这一切。

    我看着她走过来,抚摸我越来越冷得脸,叫我姐姐,我觉得一切都值得。

    我不想让一个孩子在这么小的时候就接受这样的折磨,但是鸭梨,对不起,吓到你了……

    在我闭上眼睛的时候,我隐隐约约听见了惨叫声,哭喊声。

    还有人为了我伤心,这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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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桠丽的番外

    我叫陆桠丽,是所谓的天才小说家。我出生在一个农村的工人家庭。

    我觉得,能够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是一种幸运。至于是为什么,我也说不清楚,大概是因为幸福吧?

    我曾经有两个姐姐,一个哥哥。现在却只有一个姐姐一个哥哥了。我问过爸爸妈妈,全家福上抱着我笑得一脸灿烂,坐态优雅的姐姐去了哪里。

    爸爸告诉我,她去了很远的地方。我问爸爸她什么时候回来,他告诉我,等我长大之后。

    等我长大之后,我才知道,这个人永远不会回来了。甚至,我就是见证她死亡的第一个人。

    我却忘记了这件事情,可以说,是逃避了这个事实。

    当时知道这个事实的我,正好在人生的低谷。抄袭,家庭暴力,克星……这样的词就是我的标签。

    我知道自己是一个胆小鬼,也是一个小丑,终于下了舞台。

    即使我是被冤枉的,我也觉的累了。师傅的死,姐姐的死,有什么事情不是与我无关?

    我宁可被时间给掩埋,至少过去的伤痛不会再重现。

    我没想过,自己还是会重新站上这个神坛。因为别人的鼓励,和某个人带给我的阳光,姐姐的提醒,让我知道了自己的路。

    当我站在姐姐和师傅的墓碑前,不会再像以前一样,只是一味的哭泣,一味地躲避的时候,我想我做到了。

    她们想要的,我完成了,我做到了,我才是属于他们的骄傲。

    看着刚刚被雨水冲刷过的墓碑,我伸手擦了擦有点泛黄的照片。

    “鸭梨,怎么样?唠叨了这么久,姐姐都要嫌你烦了,回去吧?”

    姐姐,我身后的人是个笨蛋,是个大明星,即使他有的时候喜欢乱吃飞醋,但是他真的很喜欢我。

    姐姐,我现在生活的很幸福。

    不要担心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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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俊凯的番外

    我出生在一个并不是很幸福的家庭,一个冷漠的父亲毁了我一个幸福的家庭。

    我从母亲的眼泪,哥哥眼中的疲惫里,似乎看到了自己的结局。

    所以,我打算放弃所谓的感情。把所有的情感全部投入娱乐圈,给我的音乐添上不一样的色彩。

    我做到了。我成为了一个很引人注目的明星,我认为我什么也不缺了,知道我遇见那个人。

    我一眼就看出来了,她是一个女生,即使穿着男生的衣服装成男生的样子。

    她常常哭,但是不会出现在任何人面前,而是自己躲起来偷偷的哭。

    我很不明白,为什么这个人就像是一颗草,长在泥土里即使被人践踏过,被人揉虐,她也还是朝着太阳生长。

    我让人去查她的资料,私家侦探还没有给我回复的时候,我亲爱的大哥就把她的所有资料送到了我的手上。

    从出生,她就是喊着金汤匙开始成长的,可是后来出了意外,让她成了被人贩子拐卖的货物,最后成了一个农村野丫头。

    她这短短的一点点时光,居然就像是一本画册,真的精彩。

    在看过她的资料之后,我坐在凳子上好久都没有起来。

    她和我的遭遇是多么的像?这说明,我连一个早就已经过气,被所有人遗忘的作家都不如。

    为什么呢?

    她在一个幸福的家庭成长,为这个家庭分担一切自己能分担的事物。即使到最后名落孙山,也没有拖家里的后腿。

    那么我呢?我只是想着远离这个家庭,只想逃离这里,让自己遗忘这里,像是一个胆小鬼锁在属于自己的世界里。

    幸亏遇上了这个人。

    她常常对我说:“王俊凯,你是我的太阳。”

    鸭梨,你又何尝不是我的太阳?

    向日葵只朝着太阳,因为它特殊的原因。而现在,你确实我的太阳,我是你的向日葵,因为你是我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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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烊千玺的番外

    我是我们三个人里面第一个见到她的人,她那个时候整个人的精神状态,让我觉得恍惚。

    即使膝盖上的血已经顺着小腿流到地面上,她也只是宠辱不惊的拍了拍身上的灰,拿着一张廉价的十块钱甩袖而去。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特别的女孩。

    她似乎天生就有一种淡然。但是当我真正了解她的时候,我才知道,我也有看错了人的时候。

    她似乎很喜欢和王源两个人在一起叽叽喳喳,两个人是不是凑在一起,想一点什么坏主意整人。

    我一直以为她会喜欢王源,但是当我看见她看着我的眼神的时候,我才知道,这个我一直认为特别的女孩,喜欢的人就是我。

    但是我们知道,我们两个是不会有结果的。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我们两个人中间,横着她的仇人,我的未婚妻,景甜小姐。

    我没有想到,因为景甜,我会伤透这个一直喜欢我的人的心。

    看着她再也不会盯着我发呆,说话的时候永远关注的是俊凯的目光,我感受到了点点的失落,但是我没有后悔。

    景甜是我的责任,是我未来的妻子,如果在这两者之间做出选择,我只能选择景甜。

    我只能默默的对鸭梨说声对不起。

    或许我们有缘无分,但是下辈子,我绝对不会让着王俊凯,即使是卸下责任,我也要把我该说的话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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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源的番外

    我喜欢吃,很喜欢很喜欢吃。有吃的,这一辈子我都会觉得特别的满足。

    我的好朋友,只有王俊凯和易烊千玺,但是他们忙的时候,我就又孤单了。

    知道有了鸭梨,我才知道什么是真的朋友。

    鸭梨和我一样,大部分时间处于睡觉状态,也和我一样,无论吃什么,吃多少,她还是一副衣架子的样子,永远长不胖。

    我们两个常常聚在一起,吃点小零食,晒晒太阳,吹吹风。有一次,这个不正经的居然把惹过她的女生的内衣内ku偷出来,让我陪着她偷偷挂在树上。

    最后被她的威逼利诱,我只能帮她放风,让她快点把东西挂在树上,然后我们好快点走人。

    真是没想到,这个家伙会是一肚子的坏水,在挂好东西之后,她居然大喊“快来人,这里有贼偷东西!”

    嘿,你这么大方的自首有没有想过被你拖下水的我啊?

    她抓着我的手就跑,最后在来人追赶的时候,抓着我跳下了学校的荷花池。

    这个滚蛋,仗着自己水性好,居然把我抱在手上,等人走了,抱着我抱着我游到对岸才上去。

    那一次我才知道,这家伙比我还小孩子气,真是……

    唉,难怪王俊凯会因为她愁眉不展,也就没有那么稀奇了。

    后来她走了,不是死了的意思!是出国了,去了韩国,找她的亲生爸妈。

    我不知道她还会不会回来,但是在知道她准备走的时候,我就开始大哭。

    我舍不得她走,她还欠了我一只烤鸡呢。

    直到她向我承诺,在她从韩国回来之后,她就请我吃烤鸡,还从韩国给我带泡菜回来,我才和王俊凯一起依依不舍的送她上飞机,每过一段时间,肚子饿了就想想我们美好的约定。

    可是,一年过去了……两年过去了……三年过去了……

    这个人怎么还是不回来?

    我要抓狂了,在我都想要去韩国把她抓回来的时候,她才终于姗姗来迟。

    不止是烤鸡泡菜,她特地给我准备了好多好吃的,在我准备原谅她的时候,她却哭了。

    “我终于回来了,我好想你们啊。”

    看着她哭的像是一个小孩一样,我觉得特别好笑。都这么多年了,她的脾气却还是一点也没有变。

    我拍拍她的脑袋:“原谅你了。”

    欢迎你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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