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第 42 章

尤四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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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拿脚踢了踢那怪物,它抬起头, 呆呆的两只眼,鼻子小得几乎看不见, 一张阔嘴占据了脸的一大半, 一开口, 声如铜钟:“白准……干啥?”

    梵行刹土上的妖鬼, 见了他至少要尊称一声令主,只有这只吞天,多少次了, 都是贼大胆, 直呼他的姓名。

    他喝他:“叫我令主!”

    “我令主。”吞天咽了口唾沫, “干啥?”

    那张呆脸, 简直让人看不下去。他弯腰,居高临下问它,“你又在玩沙子, 又想害人!”

    吞天眨巴了一下眼睛, 因为他的黑斗篷太大,从头到脚遮了个严严实实, 它看不见他的脸, 所以看得很用力, 像在瞪人。

    “我饿……你干啥?”

    来来回回就是干啥干啥, 没有别的话可说了。他叉着腰, 凶神恶煞斥它, “走,到别处玩去!”

    吞天似乎有点怕,看了他一眼,试探着伸爪拢拢它的沙子。

    辖下的妖怪不听话,那还得了!令主生气了,一脚踩烂了它的沙盘,在它脑袋上狠狠敲了两下,“看什么看!走走走,不走还打你!”

    吞天没有办法,像傻孩子遇见了恃强凌弱的孩子王,委屈巴巴抱起它的沙盘,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

    所以入妙善界必遇吞天,这种事不会再发生了。他回到那个队伍里,听他们谈起客栈伙计耳朵后面的痦子,沾沾自喜着。危险他已经为她扫清了,现在不论住哪里,都不用害怕。不过她是个比较谨慎的人,就算后来途经真客栈,也没有住进去。照她的话说,“人生地不熟,每一个妖怪都很危险,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和它们打交道。”

    其实她太见外了,成见是因为没有深交。以后这里就是她的家,时间久了,她会发现这里的好。梵行刹土当初也是净土,后来被抛弃了,才逐渐变成了秽土。不过恶也恶得真实,不像阎浮,更不像中土,虚头巴脑的,人和人之间连起码的信任都没有。

    夜风吹拂,今晚夜色很好。令主背着手,远远跟着他们,他不善交际,更不知道怎么和姑娘攀搭,所以就保持这样若即若离的距离,自己感觉很自在。

    心情不错,悄悄踢了一颗小石子,力道没有控制好,滚得超过他们了。他一惊,忙看向她,她的脸上有难辨的神色,不知在想什么,可能已经发现他了。

    这么揣度,愈发慌张,他裹紧黑袍跑开了,只听见身后有人喃喃:“妖的好奇心真是重呢,都跟了我们一路了。”

    多嘴的人是振衣,令主觉得有必要的话,可以考虑一下杀人灭口了。

    无方倒很宽容,她笑了笑,星光下的脸,从高处看下去尤其明艳。她说:“只要没有恶意,它愿意跟着就跟着吧。”看看,这就是区别,灵医见过形形色/色的妖精和鬼怪,知道如果要害他们,他们根本没有机会踏进梵行刹土。

    三个人暂且还是要相依为命的,他们露宿野外,生了一堆火。刹土和瀚海的不同之处在于瀚海里几乎没什么野味,刹土上兔子獐子遍地走。可惜瞿如这怪鸟不靠谱,到最后只带回来几只田鼠。他看不过眼,赶了一群黄羊过来,叶振衣挑了其中一只,手起刀落把羊给宰了。

    令主蹲在一旁看,发现这人像个干大事的。据说以前是道士还是天师?后来被吞了道行才投靠艳无方。照这手段,得亏落难了,否则肯定是个大/麻烦。

    他对师父倒是很孝敬的,肉烤熟后撕下最嫩的那块递过去,师父的手不慎碰到他的,他不声不响转过头,在暗处红了脸,全被他看见了。

    不得了,早就觉得女师男徒不是什么好事。作为曾经有过被悔婚经历的人,发现自己的未婚妻和别的男人走得太近,足够让他感觉天塌地陷了。

    怎么办呢,令主垂头丧气坐在远处的巨石上,心里很惧怕,倘或再被辜负一次,那以后都不敢动娶媳妇的脑筋了。他抚抚自己的膝头想,不行就抢亲吧,明抢。女人应该比较喜欢有权有势又霸道温柔的男人,他觉得自己很符合这种人设。那个落难的徒弟和他比起来,差太远了。

    啊,清风、繁星、还有落寞的令主……要是能把那个男徒弟扔进酆都多好。他怏怏收回视线,开始考虑设计一个什么样的初见能给她留下深刻的印象。正想得入迷,忽然山野间有婴孩的哭声传来,他支起身望向他们,他们果然都站起来了。瞿如鼓起双翅道:“有人作妖,师父稍待,我去看看。”

    令主伸出手,想阻止已经来不及了,瞿如一个呼啸冲上云霄,循着哭声的方向去了。他们不懂,这梵行刹土和钨金刹土早就起了本质上的区别,这里生活着千奇百怪的妖物,有人性的至情至性,没人性的极端危险,尤其是夜里,好奇心会害死自己的。

    那哭的是什么,他当然知道。荒山野岭哪里来的孩子,肯定是鬼母又在造孽了。艳无方说去看看,叶振衣不反对,抽出剑伴在她左右,他能怎么样,自己的未婚妻,难道交给别人保护吗?

    他抢在他们前面上了山,哭声是从半山腰的一棵千年苍梧树上传来的,鬼母抢了别人的孩子都会带到这里来。洞冥草的光引领他们上石阶,哭声越来越近时他设了个结界,可以保证鬼母发现不了他们。

    说起这鬼母,不是一般的鬼怪,她是先天诸鬼之一,因为受了诅咒,挣脱不出自食其子的噩梦。当爱子吃尽,母爱无处宣泄,就去掠夺别人的孩子。她应该是很爱孩子的,可惜夜幕低垂时无法控制自己,第二天发现孩子不见了,伤心失落之余又去抢夺,久而久之就声名狼藉了。

    将近午夜了,天知道面对的会是一副什么样的画面。哭声微弱下去,时断时续。终于看到了,苍梧树欹伸的枝桠上蹲着一个鬼头鸟身的东西,体型庞大,没有羽毛。仔细分辨,浑身布满了奇怪的花纹,从脖子往下一路扩张,如同变异的梵文。

    瞿如在上空盘旋着,呱呱乱叫。鬼母嫌她聒噪,抬头看了眼,狠狠喷出一口瘴气。张嘴的当口有东西掉下来,噗地一声正落在他们面前。令主看见未婚妻蹙起眉,抬袖掩住了口鼻——那是一条婴儿的腿,腿根切口整齐,可见鬼母的牙齿有多锋利。

    无方活了那么久,本来也不是纯良的出身,什么妖魔都见怪不怪。可梵行刹土是个神秘的地界,距离酆都越来越近,许多以前只闻其名不见其身的鬼怪也逐一见识到了。

    “那是鬼母。”她轻声对振衣说,“她会吞食自己的孩子,可她自己并不知道。明天发现不见了,她会哭很久,然后去抢别人的孩子,天一黑,再把他吃掉……”

    “一直这样下去吗?”

    她点点头,“有生之年,一直这样。”

    “那何不将她杀了?”振衣有些愤懑,“那些孩子和他们的父母都是无辜的。”

    她却失笑,“一方有一方的规矩,我们是过客,不能坏了规矩。况且鬼母来历不寻常,连佛都不杀她,何况你我。”她转过身,轻轻摆了摆手,“走吧,我们什么忙都帮不上,看过就忘了吧。”

    这种大彻大悟的态度,令主觉得很喜欢。

    结果那个男徒弟却语出惊人,“这片秽土上的妖怪都喜欢吃人,鬼母是这样,魇都令主也是这样。”忽然被点名的令主瞬间勃然大怒,他到底什么时候吃人了?好好的名声就是被这些人给糟蹋的。在外人面前造谣就算了,反正他也不在乎。在他的未婚妻面前抹黑他,是会影响以后的夫妻感情的。

    真讨厌,要不是碍于无方的情面,叶振衣早被他当蚂蚁捏死了。到了人家的地盘上,还敢这么口无遮拦诋毁人家,这小子是个人才!

    令主闷闷不乐,又束手无策,再多的不满暂且也得忍耐。等到了魇都,他就可以光明正大面对她了,到时候一定要和她解释一下,他的食谱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一三五吃荤,二四六吃素。

    他巡视了一圈,今晚不会有什么事了,他们睡在界牌下,他睡在老树上。

    蜥蜴艰难地爬上来,还是原型的状态,在他耳边嘟囔:“令主,您不该让魇后和别的男人睡在一起。”

    他憋屈了半晌,“你是什么时候瞎的?没看见中间有瞿如吗?”

    “那是只鸟,也算人吗?令主您可得小心,上一位夫人就是跟人跑了的。大千世界有一句话,感情都是睡出来的,属下觉得十分有道理。”

    这样的手下,一直以戳他肺管子为乐,可恶的是还丝毫感觉不到有任何不妥,带着献媚的笑,森森的脸上硬挤出了个梨涡。

    他一拳把它打下了树,“你觉得在本大王的眼皮子底下,还能发生那样的事吗?”

    晕头晕脑的蜥蜴爬起来,知道他生气了,不敢再多说什么,只是嗫嚅:“中阴镜海上的红莲开了,令主还记得吗?九阴山的妖女越来越多,都盯着您的偶呢。恕属下多嘴,您捏偶的速度已经跟不上流失的速度了,再捏不出女人来,偶就要被骗光了。”

    令主不说话,垂首的姿势看上去有点忧伤。

    刚下过一场雨,山色空蒙,当然裙角也是污浊的。站在泥泞的田垄上,绣花鞋早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了。忽听见远处有人喊小史,地头的人拎着藤蔓直起腰,转眼人就跑到了跟前。

    “小史正忙?”来人穿着公服,满脸横肉丝,粗声大嗓却憋出了温和的语气,“又到发饷的时候啦,怕小史没空领饷,里长让我给小史送过来。”

    地头的人没说话,站在水渠边上的孩子接过钱串,鄙夷地掂了掂,“上次说了要涨月俸的,结果这个月还是照旧。”

    公差赔笑,“喊了二十多年了,听着高兴高兴就算了,切莫当真。”说罢拱手,“小史辛苦,里长接到消息,说过两天有场暴雨,烦请小史留意神塔。等雨后修塔的钱款拨下来,到时候把小史的屋子一块儿修了,还请小史暂且忍耐几天。”

    公差说完,很快跑了,地头的人咂了咂嘴,“瞿如,买块肉回家红烧吧。”

    一高一矮两个身影走在江边的集市上,看上去穷,却颇受礼遇,行人见了纷纷搭讪:

    “小史出来买菜?”

    “我这儿还有一把香椿,小史拿回家炒蛋吧。”

    走了一路,萝卜冬瓜装了半筐。屠户半卖半送切上两斤肉,象征性地收了十个子儿就完了。瞿如很高兴,“师父,名声这东西真能当饭吃。”

    她师父平庸的脸上露出笑意,瘦瘦的身杆像青竹,又直又挺拔。

    在这地界上混,没有两个以上的身份,你都不好意思活着。无方每逢初一十五到十丈山下坐诊,平时就在天极城守塔。鲤鱼江畔的舍利塔里供奉着佛骨,守塔人俸禄不怎么样,但也算公职,地位很崇高。守上五十来年,她几乎成了塔的象征,城众个个都很尊敬她。

    想当初,她不过是个邪祟啊,战争把东土小城变成了死城,她是煞气凝结而成的。生得突然,好像打个嗝就来到这世上了。那时候尸横遍野,她一个人孤伶伶到处游荡,世界完全是安静的,连只老鼠都没有。满月的夜里她经常坐在城墙上看月亮,有一次遇见个古怪的道士,手眼如钩想拿她喂剑,幸好莲师路过救了她。出身的缘故,她总是满腔怨恨,谋划着要做点符合身份的坏事。然而做坏事也不是那么简单,对着镜子操练,美美的脸,忽然张出个血盆大口,结果把自己吓倒了……

    其实人活一世要开心,妖魅也一样,想来想去还是算了。后来上越量宫求莲师点化,这些年攒了点修为给阴阳两界的妖鬼看病,闲来无事时,变个不起眼的样貌,在天极城兼职看塔。

    瞿如呢,是只被人唾弃的怪鸟,长了三个爪子,一张人脸。无方第一次遇见她,她在谷子地里逮田鼠,田鼠挣扎,把她的脸抓破了。那时无方追个游魂正追到那里,看见她叼着田鼠满脸血,模样十分骇人。医者或多或少总有慈悲心,她给她上了点药,不过举手之劳,可她二话不说,就决定当她徒弟了。

    一个是煞,一个是妖怪,双双弃暗投明,阿弥陀佛,大造化。日子清贫不过是外人眼里的,守塔的时候穿公服,种番薯,坐诊的时候又是艳而不糜的灵医,两个身份不停转换,可以为这苍白的生活增添些趣致。

    携瞿如回家,卷起袖子做羹汤,无方的手艺从原来的只求煮熟,渐渐也往色香味上靠拢了。将近午时,太阳从屋顶破了的窟窿间照进来,打在灶头的盐巴上。她把盐罐子挪开一些,“他们说暴雨过后才来修屋子,今晚又要淋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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