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诈尸还魂

盛妆武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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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毗邻边境的深山老林里有一座山,山脚下有一个村子,名叫八角村,村子不大,只有百十户人家,看似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是方圆百里之内,八角村的名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原因也很简单,人们都知道,这个村子每年都会出现一件怪事。

    二十年前,东头王二家的鸡窝里的鸡一夜间消失得连根毛都没剩;

    十五年前,西头的老光棍不知道从哪里捡来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迫不及待的娶进门,抱上炕,炕头还没热乎几天,光棍就七窍流血暴毙身亡;

    十年前,山里突然刮起了白毛风,风卷着雪,遮天蔽日的刮了三天三夜,等到天晴了之后,村里的人进山发现,山腰子上多了个一人高的洞,洞口堆满了亮闪闪的金币。

    ……

    这些早年的事情虽然古怪单都还能勉强让人接受,村干部们调查了一下,也都算给出了说法,鸡是山里的黄鼠狼出来觅食叼走的;老光棍患有隐疾,打了这么多年的光棍一下子有了媳妇纵欲过度,激发体内病根,暴病身亡;至于那突然冒出来的山洞,村里人说那是盗洞,山腰下面应该是个古代富贵人家的墓地,盗墓贼盗了墓中财宝之后出来正赶上刮大风,洞口的金币正是他们匆忙逃离时候落下的。

    ……

    十几年下来,虽然每年怪事不断,但是也还算太平,可是到了近两年,八角村的事情越发的离奇了起来。

    去年来了一群人,带着一堆东西进了那山中的盗洞,三十多人进去,最后出来的只有不到十人,领头的人什么也没说,给了村长一笔钱,叫他不要声张,然后就匆匆离去。

    村长隐约知道,这些人八成也是盗墓的,至于剩下那些人去了哪,村长也不用问了。盗墓有风险,进洞需谨慎,既然敢来,想必也都是把头系在裤腰带上的主儿。村长买了些烧纸,在那洞口烧了,把钱给村子里的人家分了,并且通知村里人,山腰上的洞里面住进了野兽,看好自己家的娃,没事不要进山。

    可是偏偏就有倒霉的孩儿。

    当年那老光棍暴毙之后,家里的漂亮媳妇过了没多久就发现怀了身孕,年纪轻轻的守寡,村里不知道多少人惦记着,正经点的白天成天往她院子里跑,身前身后的搭讪干活,不正经的夜里爬墙敲窗的也大有人在。

    寡妇受不了了,放出话来,等孩子生下来,就找个人家再嫁,于是,村子里的人都消停了,大家都巴巴的等着孩子生出来后上门提亲,可是没想到的是,十月怀胎,寡妇生产之时却遭遇难产一命呜呼,撒手而去,只留下个襁褓中的男婴。

    乡亲们唏嘘不已,只能感慨这女人福薄命短。留下的男婴长相酷似寡妇,眉目清秀,甚是招人喜爱,村子里的几户人家商量着轮流将男孩带大,可是长到五岁之时,大家发现了这孩子有些不对,平日里只会傻笑,也不说话。带到县城里的医院一检查,医生说这孩子先天智力发育有问题,说白了就是个傻子。

    听到如此,那几户人家对这孩子的抚养热情瞬间降低了,谁也不愿意白搭进去钱养活一个傻子,可是这傻子虽然傻,皮相却生的特别好,不招人厌,于是村里人将他将就着养到十岁就把他送回了寡妇的院子,傻子只有简单的生活自理能力,穿衣烧火做饭,加上乡亲们的接济,也算饿不死自己。

    就这样,到了今年,傻子十五岁了。有一天,村里人发现傻子失踪了,村长召集了大家一起找了一天一夜,最后在山腰子的洞口发现了傻子冻僵的尸体。

    村长叹了口气,叫了两个人过来,给了他们一些钱,叫他们买口棺材把傻子埋了。可是,没想到这两人贼心起,贪了那钱,随便找了两片草席,挖了个浅坑,将傻子的尸体放了进去,洒了层薄土企图敷衍了事。

    第二天早晨,八角村的村民再次见证了这个村子的神奇力量。

    那已经咽了气被埋掉了的傻子,此刻正静静的站在村口,冷冷的注视着眼前的一切。

    ……

    燕凌醒过来的时候,胸口还在隐隐作痛,不知道是那胸前伤口撕裂带来的痛,还是记忆中的男人看向自己的最后一眼时带给自己的绝望之痛。

    口鼻和胸口处的压抑让他透不过气来,燕凌一伸手,才感觉到掩盖在自己身上的是泥土,他咬紧牙一用力,拨开身上的草席,从土坑中坐了起来,正看见两个人影如同见了鬼一般的朝远处飞奔而去。

    四下打量一番之后,燕凌才发现自己是被人埋了,而且埋得极为简陋,连口棺材都没有。

    想到了之前在医院里的那一幕,燕凌的嘴唇微微抖了下。

    难道自己真的死了?

    想到此,燕凌的嘴角不由得浮起了一丝冷笑,没想到自己死了,那人竟然连口棺材都没给自己,反倒是把自己给扔到了这深山老林?

    燕凌咬紧了牙关,心口处的疼又加重了几分。

    他下意识的伸手去摸胸口那道致命的伤口,却意外的没有摸到,自己胸口处的皮肤光滑细腻,连一丝的细小疤痕都没有。

    燕凌一愣,低头扯开胸口的衣衫,皎洁的月光之下,他看见自己胸前的肌肤如雪,白嫩细腻……

    他看着自己的手,终于发现了不对劲之处,自己的手掌看起来比原来小了一号,手指细长,原本自己指尖处的薄茧也消失不见了。

    燕凌低头仔细看着自己的胸口之处,只见左侧乳首旁边,隐约浮现出一个鳞片形状的青色印记。看到这个印记,燕凌的瞳孔猛一收缩,一个电光火石的念头从脑中闪过。

    这不是自己的身体……

    半晌之后,燕凌站起身,抖落了身上的泥土,向着刚才那两个人逃窜的方向看去,隐约看见了几处灯火闪亮,显然是一个村庄。

    空气中的寒意越发加重了,燕凌缩了缩身体,感觉到此刻的温度几近零度,他低头看了看自己那胸口的印记,似有所悟。

    “八角村……”

    燕凌抬头看了看远方的村庄,迈步朝着那灯光走去。

    他没有想到,时隔一年,他竟然又回到了这个村子,而且还是以这种诡异的方式。

    第二天,村子里的人见到燕凌的时候,脸上的神情都如同见了鬼了一般,不过惊讶过后,众人的脸上都浮现出了一丝喜色,毕竟人没死是件好事,这些年村子里的怪事多了,大家也都习惯了,谁也不会去纠结这人到底是怎么活过来的,只是说村子里那赤脚医生的饭碗该砸一砸了,平日里活人诊不活,确诊的死人反倒活了……

    村长尤其高兴,号召大家捐了些米面衣物送到了傻子家中,村民们帮着收拾了屋子生起了火,七嘴八舌的议论纷纷。

    燕凌听着众人谈话,明白了自己这身体原本是个傻子,是个寡妇的儿子,大名叫做福禄,村里的人都喊他的小名“小葫芦”。于是,燕凌知道了自己从此就要顶着这个傻子的名字在八角村里生活了。

    上辈子的燕凌——或者说前阵子的燕凌,曾经获得过三个博士学位,在材料分子学领域还发表过震惊世界的里程碑式论文,假以时日,说不定会有一种新的元素以他的名字命名,虽然燕凌为人低调,但是在相关的学术领域范围内还是极有知名度的,几乎就是高智商人群的典范,对于这样一个学神类型的人而言,学习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并不难,但是装傻反倒成了一个难题,因为已经养成的习惯会不经意的透露智商。

    傻子没有过多的记忆留给燕凌,只有对周遭事物的些许熟悉感,以及部分村里人的名字。所以燕凌并不知道葫芦以前是如何生活的,他只能按照自己的方式来过日子,不知道葫芦的语言表达能力如何,燕凌索性干脆不说话,尽量不和旁人接触。然而一个月下来,看见村民们看向自己的异样眼神,燕凌还是知道了自己可能装的不怎么像……

    但是也并没有什么大碍,除了村子里流传出了“葫芦那傻子死过一回之后似乎变聪明了”这种还带着几分喜意的传言之外,并没有其他波澜。即使是在农村,大家也是很忙的,对于一个存在感不高的傻子,没什么人过多关注。

    来到八角村一个月之后,燕凌才有机会照了一次镜子。寡妇死了之后,葫芦一直没上户口,长到快十六岁了还是个黑户,正好赶上这次人口普查,村长觉得这孩子死而复生也不容易,现在看着越来越聪明了,说不定以后还能娶个媳妇啥的,于是,把他叫到了村委会,照相办了身份证。

    燕凌看着墙上那镜子中的少年,心中有些说不出的感觉。镜中之人和从前的自己几乎没有相似的地方,那是一张年轻的面孔,清秀白皙,五官生的精致,眉眼之间似乎还带着几分混血的深邃之意。

    此刻的燕凌洗掉了脸上的污垢,凌乱的头发也洗干净了,因为太久没有剪过,现在已经垂到了肩膀,额前还有一排层次分明的刘海,镜中之人乍一看去像似一个长发少女——一个美丽的长发少女。即便是燕凌一向对女人没有研究,他也明白以傻子的这幅皮相如若是女儿之身,必然是颠倒众生的倾城之色。

    只可惜,现在落在了自己的身上。一个喜欢男人的男人——却生了如此阴柔美丽的一张脸。

    燕凌轻轻的叹了口气,他摸着自己的脸颊,闭上了眼睛。

    一瞬间,之前的种种浮现在脑海之中,本是前日之事,却已恍然隔世……

    那男人的面孔一出现,胸口处的那抹疼痛依然存在。

    怎能不痛?十三年前,自己的这颗心早就给了那人,到了最后,却被他捏得鲜血淋漓……

    燕凌的手掌移到自己的胸口之处,感受着心脏那一下下的跳动,那股熟悉又陌生的节奏让他的胸口微热。

    痛又如何,只有痛过,方能重活。

    燕凌握紧了拳头,如同祈祷般的用拳心贴紧自己的心口之处,感受着胸腔中那股纯真稚嫩的脉动之感。

    谢谢你,让我继续活着。

    ……

    半晌之后,镜中的少年再次睁开眼睛,不似之前的迷茫和不安,那动人的双目间多了一抹熠熠之辉。

    从此之后,这世间没有燕凌,只有葫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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