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5 胡口夺食

熏香如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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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翌日。

    刘备嗅着米粥的香味,悠悠醒来。锅中所煮,皆是楼桑本季新米。开袋稻香扑鼻,熬出来的粥,更是香气四溢。

    等刘备洗漱完毕,黄盖端来米粥。围着火塘,与众人一起食用。

    白毦精卒,浑身披挂,整日不见卸甲。

    须知,一副铁甲,十分沉重。

    汉时铁甲一般分两种,一为札甲,长方形甲片,胸背两甲在肩部用带系连,有的还加披膊,为汉代铠甲的主要形式。另一种甲采用鱼鳞甲片(但在腰部、肩部等活动部位,仍用札甲形式)。

    札甲一般由超过六百片的铁片穿缀而成,重量超过四十斤(10公斤),而鱼鳞甲则由两千至三千片铁片穿缀而成,重量超过六十斤(15公斤)。

    搪瓷札甲又比普通札甲更重。

    全身披挂,约重六十斤。整日甲不离身,等同于负重而行。再加上背后弓箭、铁盾,腰间连弩、长刀,麻绳、飞爪……总重,不下百斤。

    然而这些壮汉,却举重若轻,行动如常,并不受限。足见有多强悍。

    最主要是,武卒间相互照应,精通战场合击术。

    程普暗自揣摩。若是被一伍精卒合围,他能否有必胜的把握。

    听闻刘备是以魏武卒的标准,在两万余众的邑民中选拔。以一敌三是常态。满伍可战百人不败。满什可杀百人将!满百可斩千人众!

    披荆斩棘,称之锐!

    此次买马,便是为了武装白毦精卒。甚至不惜只身犯险。足见少君侯之重视。

    想到这里,程普又不禁深看了刘备一眼。蓄养部曲家将,甚至门客死士,都不新鲜。然而,如白毦精卒精良者,却世间罕有。如此精兵强将,楼桑少君侯扬名北地,却非侥幸。

    熄灭塘火,队伍再次出发。

    午后便遇上了第一处乌桓部落。阎柔深谙胡语,寥寥几句,便能取得主人家信任。放一队人马从自家草场奔驰而过。

    在皮毛帐篷间一路穿行,日落时分,终于抵达了王庭所在。

    刘备端坐马背,打量着王庭连片的帐篷群,穿行其间的汉、胡人等,不由心生感慨。一行人马如此简单就能直入王庭。从刘备的认知角度来判断,所谓的右北平郡乌桓王,也不过如此。

    若遣一刺客杀之,群龙无首,乌桓岂不自乱?

    好在,他此来只为贩马。

    听闻草原上有大群野马。乌桓人的良驹,多是野马驯化。若遇马王,便是一等一的神驹。阎柔所托之人,与乌桓王近臣相熟。交给阎柔的信物和刘备的名帖,也被大帐外的乌桓武士,送入帐中。

    此时的乌桓王,都是自封。朝廷并未敕封三郡乌桓。

    刘备却是实打实的汉室宗亲,陆城亭侯。久居幽州,乌桓大都能说汉话。贵族甚至能书汉字。陆城侯的名帖可做不得假。不久,几个衣着华丽的乌桓王近臣,便鱼贯而出。

    一行人等汉胡相杂,身上装束也多有杂糅,显得不伦不类。

    刘备一眼扫过,心中已有计较。

    “敢问,哪位是陆城侯座下?”近臣中有一儒服外裹皮袍的中年儒生,躬身问道。

    阎柔转望刘备,抱拳道:“这位便是少君侯。”

    儒生抬眼一观,见刘备年少。不由心生惊讶:“少君侯何其年少!”

    刘备笑道:“我之爵位,乃是分封世袭。”亭侯多了去了。然而分封和赏封却是大大不同。

    “原来是汉室宗亲。”儒生的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有发自肺腑的敬畏,也有发自内心的痛恨。

    想必与其自身遭遇有关。

    果然,一念之后,儒生这便正色道:“大王已在帐内恭候,请随我来。”

    众人纷纷下马。将马匹交由几名精卒照料,刘备便在黄盖和程普等人的护佑下,走进了乌桓王帐篷。

    帐篷乃牛羊皮拼接而成,谈不上装饰。倒是脚下地毯,颇为精美。

    帐内当中置一大火盆。盆内炭火熊熊,帐内温暖如春。

    一排胡人大汉,正胡吃海塞,坐食于地。面前地毯,摆满了大块的牛羊肉食。许多只是半熟,带着血丝。整条羊腿连筋带骨,咬的嘎嘣乱脆。一时吐沫飞溅,满帐腥膻之气。

    这吃相,实在是不忍直视。

    胡人只顾吃肉,未抬头看刘备一眼。

    领刘备进入的中年儒生,也已自坐其位,优哉游哉的用解食刀割取肉食,送入口中。

    待众人站定,阎柔弓身上前,正准备行胡礼,却被刘备阻止。

    目光扫过。刘备信步走到一个略显消瘦的胡人对面,亦盘腿坐下。从堆高的食盘中拽出一条羊肋排,送入口中。

    刘备打小就吃惯了三叔猎来的野味。除了那颗金熊胆,这些许的牛羊荤腥,又能算得了什么!

    不愧是草原羊。肉质紧实,有嚼劲,特有的膻味与油脂肉香混合。不多时,一整根羊排就下了肚。

    见刘备如此,黄盖和程普相视一笑。齐齐上前,盘坐在刘备身侧,坐地与胡人分食。

    论吃饭,廉颇、樊哙就是先例!

    自幼在胡人部落长大的阎柔,又岂能甘于人后。纵马驰行一天,早就饥肠辘辘的白毦精卒,也纷纷围坐上去。先时肉多,各取所需。倒也无妨。等盘中肉食渐少,争抢在所难免。

    为一条羊腿,相互角力。面红耳赤者,比比皆是。

    好端端的肉食,多半被撕成两半。或执前腿,或执后蹄。双方吹胡子瞪眼,一顿饭,吃的那叫一个壮怀激烈。

    再伸手,盘中已无肉。

    刘备抬头一看。只见自己左前一胡人少年,正叼着条羔羊腿,目瞪口呆的盯着他看。这便咧嘴一笑,露出满口整齐的白牙。胡人少年不及反应,忽觉嘴巴一紧。低头看去,一只胖手正隔盘伸来,抓住了自己口中的羊腿!

    怎么回事?

    没等回过神来,嘴巴又一紧。一个趔趄,险被扯到在地!

    胡人少年终于品过味儿来了!

    敢情这小胖子在抢自己叼在口中的羊腿啊!

    又没扯动。刘备这便笑道:“劳驾,松松口。”

    “你……”怒从心起的少年,刚一开口,就悔之晚矣!

    羊腿脱口而出,拖着条银亮的水线,到了小胖子手中。

    小胖子低头看了看胡人少年洁白的贝齿,这便放心的甩了甩羊腿上残留的口水,塞进自己口中。

    “……”见小胖子竟吃了自己的口水,怒气横生的胡人少年,猛升起满脸红晕。羞愤难当,这便哇的一声,夺门而出。

    满帐落针可闻。

    只有小胖子嘎嘣嘎嘣的吃肉声。

    怎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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