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风波

沉云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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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小时候确实喜欢吃红烧肉, 但嫁了人之后,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红烧肉对她就有些腻了。

    简宝华看向了何氏,她眼角的细纹里也盛着笑意。

    不忍拂了何氏的好意,简宝华夹了红烧肉吃了起来。

    原本是硬着头皮的,谁知道吃了之后,便觉得美味至极。红烧肉被闷得极烂,肉皮却还有些筋道, 最下面的瘦肉也是有嚼劲。越吃就越觉得香,简宝华选了小时候最爱的肉食吃了下去。

    她做了许久的老者, 这般大块吃着肉,口腹满足心中也是满足。简宝华吃到七分饱的时候就放慢了筷,慢慢等着外祖母和何氏吃过了之后, 才停下了筷。

    见着老夫人用完,身后的大丫鬟兰草上前,手里稳稳捧着托盘, 给老夫人漱口。

    齐老夫人并不急着端起缠枝如意纹瓷杯,而是对简宝华说道:“是做得不和口味, 还是身上没有好, 你吃的比往常少。”

    少时的她吃饭是十二分饱, 所以才有了圆润的脸,和胖乎乎的手。通晓人事的她, 如今断然不会如此, “我看书中说, 要吃七八分饱就够了。”

    齐老夫人没有料到简宝华这般说,眉头皱起,“小孩子长身体的时候,怎能吃七八分饱?”

    外祖母本就是不苟言笑之人,现下板着脸,看上去更是不好亲近。

    她小时候确实有些害怕外祖母,简宝华忍不住想到了过去,如果不是后来,她恐怕一直会对外祖母敬而远之。

    何氏见简宝华不说话,以为她被齐老夫人的语气吓到了,连忙说道:“老夫人是关心你,好不容易病好了,再饿病了怎么办?”

    简宝华一笑,露出米粒一般的白牙,璀璨的眸子弯了起来,“我不饿。”拍了拍肚子,声音软糯,“以前都是吃撑,不好的。我吃的比七八分多一点。”对外祖母也一笑,“外祖母,我吃的九分饱哩。”

    孩子的笑容比春花还要灿烂,落英缤纷,她见过简宝华怯生生的笑,想哭而不敢哭的笑,如今的笑容是第一遭见到。

    有些不自在地端起茶盏,清了清嗓子说道,“那就好。”

    染春也端了茶盏递给了简宝华,端起了杯盏,自然而然呷了一口,漱过口过,以手掩口,吐了出来。

    齐老夫人见着简宝华的动作,手上一停,她的动作如行云如流水,寻常的动作带着独特的韵味和美感,这样的举止,她只在宫里头的人身上见过。

    简宝华用帕子沾了沾唇,何氏见着简宝华不动,诧异挑眉,稀奇道:“宝丫头如今也沉得住起了。两个哥哥要回来,还风雨不动的坐着。”

    简宝华虽然摸清楚了如今大概的时候,具体的日子还不分明,听到了何氏的这一番话,模模糊糊想起来了这段往事,过往的浓雾被拂开,留着如薄纱一般的轻雾。外祖父回来前的那一次休沐日,何氏答应带她外出,可以去书院接两位表兄。

    她因为贪睡,没有过来请安,等到磨磨蹭蹭起来了之后,就听说舅母一早的时候,已经出门。因为这个,她还掉了几滴泪,幸而有染春哄她,给她做了竹蜻蜓,才让她破涕为笑。

    简宝华点头,“什么时候出发?”先□□定了章程,亲自在京都设立了书院与武院,而当时的帝后则设立了女院,供女子学经史子集及琴棋书画,以陶冶情操。简宝华被父亲送入到外祖家生活,也有此中的考量,约莫六七岁的时候,就可以入女院进学。

    这三院,女院的制度宽松,每五日可休一日,女院更是坐落于城东一带,每个休沐日可以回去,寻常同教长说一声,也可以回去休息。书院与武院则要严得多,每十日可休半日,吃住都是在院中不得擅自离开,每月的月末可以连休两天,这两日也是有水分的,第一天的上午,须得做了早课才能离开。这两院位于京郊飞鹤山,从最西边的西华门出去,还要行小半个时辰的路,才到山下,书院位于半山腰,武院则是在山顶,从山上下来,还需要至少一刻钟。

    “老夫人。”何氏看向了齐老夫人,“我带着宝丫头去逛逛,正好去买些料子,给三个孩子做身衣服。”

    齐老夫人自然是点头,“你看着办就是。”

    先要采买,再去书院,时间有些紧,何氏不耽搁,当即让人备车,带简宝华出了门。

    坐着马车,简宝华就出了齐府大门,撩起了帷幕,回头看那齐府两字,黑底鎏金字,在已经升起的太阳下,亮的几乎要晃了人的眼,亮的几乎让人落泪。

    简宝华要放下帷幕,何氏就笑着说道:“放下做什么?瞧瞧街上多热闹。”

    简宝华一愣,蓦地想起不是隆钦帝当政,作为一个女子,撩起车的帷幕往外看没什么不体统可言。

    “好。”简宝华甜甜一笑,从窗看着街上熙熙攘攘,热闹非凡。

    铁打的京都流水的人,现在与过去,过去与将来,都没什么不同。宽敞的路上,最多的就是行人,偶有青帷马车行过。沿街的叫卖声不断,汉子的叫卖声是粗犷的,若是女子的叫卖声,则是婉约如同歌一般,悠悠荡荡一曲三折入了人的耳,入了人的心。

    她干脆双臂搁在棱处,继续看着。齐府的马车并不算好,行在水磨石的地面上,微微晃晃,若是她还是老人家,可真是受不住,她现在年纪小,精神头仍是十足。

    齐府位于京都的西南角,京都四个方位之中,皇城位于北端,其他四个方位,离皇城越近,就越贵,齐府位于西南一隅,不好也不坏。不过这个方位最妙就是离西市不大远,西市是京都之中最为热闹的所在。

    东西两市,东市为贵,西市则为平,据说还有远道而来的杂戏班子在西市里表演,可惜她去西市的时候,从未见过。

    简宝华眯了眯眼,她的爹爹在沿海,给海上行商的混乱局面整顿一新,拟定了章程,当地繁华不说,日后更是有少见的海外玩意到京都里买卖。那时候的东西两市,比如今还要热闹一倍有余。

    在简宝华看来,现在的西市的人并不多,但何氏显然并不这样认为,抓着简宝华的手,“这里人多,莫要淘气。”

    简宝华点头应下。

    何氏仍不放心,又和丫鬟们交代了一番,拉着简宝华的手,往里走。

    简宝华原本是有些兴致的,没过多久就懒得张望。毕竟她身量矮小,西市里的人又多,从她的角度,只看得到人的下半身,各式的衣裙间或一两件衣帛飘飘,有什么好看的。

    何氏很快就选了布料,见着一路简宝华都乖巧,特地买了一包山楂球塞到简宝华的手中。

    简宝华看着山楂球,山楂裹着糖霜,白色的霜衣可见红彤彤的山楂,煞是好看,可简宝华已不爱这酸味。想到早晨吃红烧肉的经验,心想许吃了之后便会喜欢,于是就咬了一口。小脸皱成了一团,咕噜噜的,手中的山楂就掉在了地上,当真酸的紧。想到后市的冰糖葫芦,她发愁地看着山楂球。冰糖葫芦串成一串,澄澈的糖浆厚厚一层裹着山楂,薄薄的糖霜实在是掩不住山楂的酸。

    何氏有些诧异,“你往常不是最爱吃山楂球吗?”

    “好酸。”

    “那就不吃了吧。”何氏本就不爱吃酸的,“既然山楂球你不喜欢,还想吃什么?”

    简宝华原本是想说不吃的,忽的想到两个表兄最爱的是西市的一家酱猪手,许多年后卖那酱猪手的摊主不卖了,就再也不曾吃过那味道。

    “酱猪手。”

    何氏一听就知道简宝华念着她的两个兄长,那两个小子是无肉不欢,简宝华虽然吃肉,但是不吃酱猪手的,这显然酱猪手是他们两人喜欢的,心中一暖,手摸着简宝华的头发。孩童的发丝相较于成人的更为柔软,手心里是绒绒的痒意,“不用管那两个臭小子,家里已经给他们备下了。”

    “不是的。”简宝华歪了歪头,说道:“我记得飘香阁不远处,有一家酱猪手,味道很好,府里头的没有那家的好吃。”

    因为一路没有耽搁,飘香阁也不远,何氏便说道:“那就去吧。”

    简宝华没有吃过,原本还担心自己找不到地方,谁知道恰巧有一家卖卤菜的今个儿开张,那卖肉的妇人扬声喊着,“祖传秘方酱猪手,好吃的很哩。”

    简宝华的身子一僵,莫不是今个儿这家酱猪手的铺子才开业,那她从哪儿听得酱猪手做得很好?

    买过了酱猪手,就出了西市,乘上车往西华门去,出门的时候,车马不多,而现在街上明显多了许多的马车,这些车都是往城门口去的。

    未到便下了马车,她们等会就在城门口等两位表兄,从这里到飞鹤山道远不及京都里得道路宽敞,两院特地派了车与马,让学子行到城门口这里。

    出了城门,与城内相较而言,又是一番景致,城内是青石板铺地,青砖石瓦,五彩的布帷飘摇,城外则是石子路,三三两两也有散落的摊铺,延伸到更远的是青苗与结了穗的黄苗。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简宝华都是不分五谷的,不知道种的是什么。

    石子路是特地为了两院的学子铺就的,以前是被人踩得结实的泥路,轮着下雨的时候,马车不好行,后来特地修了这样的路。

    “前头还有一个小亭。”何氏对着简宝华说道,简宝华以前的身子不好,从未出过西华门,“许多的送别诗,都是在那里做得。过去看看?”

    “恩。”简宝华点头。

    简宝华和何氏走着,她才走没多会儿,脚底就觉得有些发疼,她穿的绣鞋底儿有些薄,踩在这样的路上,并不舒服。刚开始只是有些疼,等到后来便觉得走不动了。

    “怎么了?”

    “我脚疼。”简宝华细声细气地说道。

    何氏这才注意到简宝华的面上有些发白,撩起她的裙子,发现她穿的绣鞋,心中急道:“疼怎么不早说?鞋底儿薄了。”

    染春蹲在了简宝华的身上,“小姐,我背你。”

    简宝华趴在了染春的背上,双手环住她的脖颈,染春的年龄也不大,简宝华身子圆润,染春背着她有些吃力,简宝华的心中愧疚,在染春的耳边打气,“还有一会儿就到了。”

    从这里可以看得到那八角的亭阁,约莫走两百步便可到了。

    何氏也走得快一些,幸好她还带了一个丫鬟,与染春两人可以换着背简宝华,柒夏的年岁实在是有些小了,背不动简宝华。

    染春一直把简宝华背到长椅上,才停下。

    “你也坐。”简宝华拉着染春,想让她坐下,更从袖笼里掏出了一块儿手帕,递给染春,让她擦汗。

    何氏见到简宝华的举动,眉心微微隆起,染春不过是一个丫鬟,和主子并排而坐不合体统,简宝华拿出自己的手帕要给染春擦汗,也不合适。因为见着亭阁里还有旁人,加上也不好当着染春的面说简宝华,以免伤了染春。

    染春摇摇头,自己拿着手帕擦汗,“奴婢不累。”

    简宝华看到了何氏不赞同的神情,不再说话。多经历一世,又一直是人上人之位,有的人自私自利,还有一些心胸则更宽广。在简宝华的眼中,只把染春当做半个孩子了。

    “让丫鬟坐下,把我当成什么了?”

    一个女童的声音吸引了简宝华的注意,她看了过去,女童穿着的是锦绣红衣,见着简宝华看过来,精致的小脸倨傲地抬起。她的眉心点着一粒红色的小痣,如画的容貌配着红衣,讨喜极了。

    简宝华失笑,这位也是个熟人,长公主之女周若苒,天之骄女,被长公主捧在手心里,自然是金贵倨傲到极点的。这位郡主是不大搭理寻常闺秀的,性子倨傲,只与三种人相交,有才之人,有貌之人,还有清贵人家出身的女子,简宝华上辈子占了两头,赵若涵与她算是交好。

    见着简宝华笑了,周若苒怒气消了些,仔细看着简宝华,觉得她生的不错,痛心疾首说道:“你怎的吃这么胖?就过来几步路,还要让人背着,小心肥成猪。”

    何氏听到这话不中听,心中就有怒气。但何氏也是有眼力见的,周若苒身上穿的是红凌缎,京都素来有一寸红凌一寸金的说法,可见衣料的极贵,鬓发上坠着的红宝石头面,是霄汉阁最新最贵的式样,正巧她前三日见过,裙摆下藏着的绣鞋只露出尖尖一点,就坠着难得黑珍珠。这一身的行头表明周若苒的身份非富即贵。

    “郡主,出口需慎。”站在周若苒身边的丫鬟温声说道,对着何氏虚行了一礼。

    原来是郡主的身份,何氏担心简宝华与周若苒置气,拉了拉她的衣袖,想要让简宝华先行礼,然后带着她离开。谁知道何氏的担心落了空,简宝华利落地站了起来,对着周若苒行礼,回道:“我自幼身子不好,长辈疼我,予我的都是滋补之物,吃的太好,自然也就发胖。”粲然一笑,“不过,我还在长身体,晚些时候,自然会瘦下。”

    “这么短的路你还让人背,怎么瘦?”

    “我是因为今个儿穿了不合适的鞋。”简宝华笑道,“多谢郡主关心。还是郡主明智,今个儿穿的鞋合适。”

    周若苒听言,十分得意,她和简宝华的年岁差不多大小,正在换牙,这一笑露出了缺了一颗的门牙,“我今个儿是过来接我表哥的。”

    周若苒这样一说,让简宝华的的脑中浮现了一人的面容。剑眉斜飞入鬓,凤目含情,淡淡的笑意与玩世不恭的态度给他添了独特的气质,江宁王府唯一嫡子,赵淮之。赵淮之玩世不恭,颇让当今的江宁王头疼,也让御史屡屡在当今圣上那里给他参上一本。那般天人之姿,最后却在一场大火之中被毁去,承袭江宁王之位的是江宁王唯一的次子,性子沉稳,也是之后的隆钦帝的左膀右臂。简宝华依稀记得,赵淮之失火之后,就住在京郊的别苑里。

    她及笄年岁,见过赵淮之一次,二十多岁的江宁世子那时候是名声狼藉,但是初见他时候,她还记得初见他时候的惊艳。

    江宁世子如今的名声也是不学无术的混世魔王,周若苒与他亲近,只怕也是因为他的容貌。在看看周若苒身边的侍女,神色十分不赞同。简宝华心中忽然有些艳羡起周若苒了,周若苒随心而为,率性做事,一生也是恣意。反观她处处与人做好,担起了原本并不属于她的责任,反而得了埋怨,与亲生儿子反目成仇。

    想到了这里,简宝华轻轻叹了一口气。

    周若苒看着简宝华,眼前的小胖妞生的是真好,虽然有些胖了,但是个天生的美人胚子,一双眼亮的像是会说话一般,她笑起来的时候,好似星空点点都沉在其中,现在轻轻叹息,如同蝶翼一般的长睫合拢,眸子里也似萦着轻雾,真是美极了。

    周若苒爱好颜色,加上与她说话也不卑不亢,周若苒心中对她就有了好感,“你过来,同我坐一起。”要知道周若苒见到的女子,大都是唯唯诺诺说不出话的,让她一见就心中有气。

    何氏有些担心,但简宝华好似读懂了她的担心,对她浅笑点头。

    何氏只好按捺自己,靠着亭边坐着。

    周若苒对简宝华说道:“你叫什么?是哪家的?”

    如果说齐家还算是官宦人家,简家则什么都不是了。简宝华的父亲,名为简延恩,祖父早逝之后,村里欺负简家孤儿寡母,而祖母在这般的状况下硬是让孩子读书,长子是简延恩一直是读书的,就连次女简琦,十岁的年纪,在兄长中了举,家中稍稍宽裕后,也让她读书。最为艰难的时候,祖母也只是硬着头皮自己扛,没有听旁人的劝说,卖了简琦做丫鬟或者是别人家的童养媳。她把一双儿女教养的很好。

    简宝华知道周若苒性子倨傲,却不是什么坏心肠的人,便和她说了简家的事。

    简宝华内里是成人,说话是很有条理的,加上简家祖母的事情颇为传奇,不说是周若苒,就连她身边近身伺候的侍女,也听了进去。

    周若苒的眸子里是异彩涟涟,若是简宝华稍顿一顿,她就忙不迭地追问后续故事如何。听到简延恩高中状元,娶了齐家的小姐,最后简琦也嫁了人,长长舒了一口气,她是很喜欢这个故事的,圆满极了。

    简宝华心中却知道,生活远没有故事那般简单纯粹,祖母因为年轻时候的劳累,积劳成疾亏空了身子,阴天下雨的时候,身子骨都会疼得难受。简琦好似嫁入了高门,今后不用愁,但简宝华知道当日的良人变了心,在未来的时候,简琦被休离。

    哒哒的马蹄声响起,继而是马的嘶鸣声。

    “是表哥!”周若苒忽的从凳子上站了起来,便要往外跑去,忽然想到了简宝华,就拉着她的手,一同往外跑。

    简宝华的脚有些疼,但跟着跑着两步也是能够做到,她跟着周若苒出了亭阁,见着那人从马上下来。

    穿着的是书院统一的青色长衫,头上戴着的是孟然巾,足下是统制的黑色长靴,只在腰间的系带垂着一块儿玉佩,只因为容貌的绝色,硬是穿出了不羁的洒脱之感。与十年后的他相比,现在不过是十六岁的少年,面容还有些青涩,凤眸也没有多情到惹了整个京城里的青楼楚阁里的俏姐,只是潋滟多情,看着女子浅笑,都会让人羞涩地别过头去。

    因为逆着光,赵淮之整个人都被镀上了金光,江宁世子当真是好容貌。

    简宝华轻轻一叹,忽然明白了就算是江宁世子的名声不堪,周若苒也愿意亲近他的缘由,见着这好容貌,便觉得赏心悦目。

    左楠玉的眼睛滴溜溜一转,“这个你得问你身边的这位世子爷,毕竟今个儿都是为了他。”他的声音拉长。

    简宝华看着赵淮之。

    两人的瞳眸相对,赵淮之看着小丫头,他忽然又发现她与其余的孩童不一样的地方,别人的孩子所有的情绪都写在眼底,所有的情绪都写在脸上。他在她的眼底,只见着潋滟如波,好似通透澄澈见了底可以一眼望穿,又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现似的。

    她是想知道,还是不想知道?

    “你想知道?”赵淮之问道。

    简宝华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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