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谢熙晨视角番外

晴空残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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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上最美好的事,不过遇见你。

    人的一辈子有几个十年?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没有遇见那个对的人前,无论几个十年都是灰暗的。都是白过的。

    全世界都不知道我的爱人。全世界也都不在乎我的爱人。

    可在我眼里,纵然大雨倾倒整个世界,我也不会放手。我只要她。

    那个阳光的,傻傻的人。就像是黑夜的繁星,点亮了我的归途。她总是爱笑,也不自知自己笑起来有多蠢。我一直觉得她的笑很难看,太笨了,想要欺负她的想法忍不住油然而生。

    我们的相遇到底是好是坏,我自己也说不清。或许对她来说,我的爱是一种拖累。

    我以为我们能幸福终老,有个心心相印的人。一辈子说说笑笑,粗茶淡饭也是一种很好的生活。我可以每天肆意抱着她,把她欺负哭。哄她宠她,很平实,但也美好不是吗?

    现在看来,天真的那个人或许是我。

    我的家庭一言难尽,可以说讽刺又可笑。在我很小的时候,我曾经走失过。在孤儿院里整整六年的生活暗无天日。很久以后,等到再回到所谓的家,心里只剩下陌生淡然。

    时光的冲刷使我对父母的感情聊胜于无。偏偏回来的那几年,他们总是在忙生意。像是一个玻璃杯,摔碎了,即使粘回来也变味了。它只是将支离破碎的裂缝隐藏在了无形的屏障下。但当你抚摸时,又会被碎片扎伤。

    无论是回家还是平日里,家里都是冷冷清清。我先前有些叛逆,想要以此引起父母的关注,可是结果令我大失所望。

    父母在电话里对我不闻不问,我才发现,他们其实自始至终没有用正眼望过我一眼。

    我以为我会嚎叫胡闹,但我最终却是一言不发。像是石块落入大海,渐沉渐重,已经心如死灰。

    瞥过地上破裂的相框,我毅然决然的拖着行李箱关上大门。有些东西,在手上和不在从来没有区别。选择放弃,亦或者抓紧,全在一念之间。

    我的行为有种年少轻狂的滑稽。我在外面漂泊了三年,吃苦不少,但是我从不后悔。

    走出失色的困境,才能抓住明艳的阳光。不向前走去,怎么会有幸遇见我的天使。

    漂泊不定的日子没有安全感。我出来时没有拿很多东西,大部分都是衣物。生存成了我最大的问题。社会上的残酷打磨着任何人。后来,我学会了一些生存的技巧,开始在窗口四周偷学着画画,看不见时就贴着耳朵听。对于这个我算是挺有兴趣。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我只有一支铅笔和一些白纸,除此之外再无其它。这是在温饱的逼迫下,迫于无奈的举动。

    我伏在墙边,画起了熟练已久的草稿。一块石头滚到我脚下,我抬起头看着一张戏谑的脸。那是我第一次见严己。

    严己双手抱臂,“小乞丐,我看你手挺巧的,有兴趣帮我化妆吗?”

    答案是无疑的。纵然我其实并没有接触过妆品,但是所剩无几的钞票容不得我放弃。严己对我不会化妆的事好似早已料到,无所谓的让我学习练手。

    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找一个门外人来做这种事情。但我对这并不关心,与我无关的事不必纠结。

    后来,当我了解严己的为人后,我才恍然大悟。严己其实从来没把我放在眼里,就像是践踏垃圾一样。她喜欢欺负两种人。这两种人是两极分化,一种是站在顶端的,另一种则反之——卑微又可怜。

    严己是个喜欢把人玩弄于股掌之中的人。

    在最初三个月,我逐渐赚到点钱。有和严己同一公司的人,也想让我也帮她花。我还没画,那人就被严己给打了。

    严己挑起高傲的眼角,嫌弃似的拍拍手。“就你这种下层渣滓,还想和我一起化,你可真长脸!想得美!”严己又看向我。“谁允许你帮她化了,平时哑点就算了,居然还这么不懂分寸!”

    我突然明白了,严己做事从来都是心血来潮,不需要理由。可能在下一秒,她就会翻脸不认人。

    日积月累,我赚到的钱已不至于饿肚。生活稳定起来。但随即严己就态度越发恶劣,她喜欢拿一些平常的事颠倒黑白。

    严己开始用我化得不好,她又手头紧的借口勒索我。我不给就是迎头暴打,每次带着一身伤睡到废弃仓库。

    药什么的,用不用都没差了。因为这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当我一次被严己打到撞在瓷砖上,划破了长长的伤口,我已经放弃抵抗。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风起云涌的日子索然无味。它只是无限揭露着事实的丑陋,恶心着每一个人。

    未免……太没意思。放弃多好。

    垂下头,等待着疼痛。出乎意料的是,我安然无事。还被一只温暖细腻的手抓住了——迷途上的心仿佛得到归属。

    My baby,你就是我的救赎。

    被她带着跑走时,我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感觉。说不上喜悦,说不上冷漠。又像是被点燃了一撮葳蕤的火苗。它很快就被阴暗面与理智压下。

    见义勇为?单纯的善意?我早就不相信了。

    无论是出来的三年,还是走失的六年。眼前蒙蔽的永远只有死水般的冰冷。

    扫过叶婉悦的面庞,我只感到一整好笑。单纯到什么程度,才会对路人伸出援手。她的想法勾起了我的好奇心。

    可在我的心底,那埋藏在枯枝烂叶下的腐水下。潜意识始终隐隐约约觉得,她不过是过客,形同陌路是迟早的事。防不胜防的好意,深层里只是虚伪的涟漪。

    身无分文的我不值得别人关心。因为那是像淤泥一样不被看起的存在。

    我非常恶意的想看她撕破善意下的嘴脸,那是什么样子呢,一定也是冷漠的看着我吧。

    还记得那时,抬着她的脸颊,我细细描摹着她的五官。岁月静好,有你足矣。清雅的体香嗅着心旷神怡,像是本人一样,沁人心脾。

    我第二次见到那个傻瓜,才不知不觉的发现。她只是抱着一颗热心,不求回报的,试图去温暖所有人。她有着炽热的眼神,真挚的感情。

    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她的一蹙一颦。眉眼间温柔的弧度,嘴角扬起时的恬静。

    我住进了她家。算是半真半假。我确实没有真正的住处,但非无处可去。我想靠近一点这人,多了解一点这个我不懂的傻瓜。有人说,傻瓜的世界是不一样的。

    确实是不一样的。

    在浴室冲洗淋浴,却怎么也除不去烦恼。身上的伤痕被水熬着,渗入伤口,暗红的血和水交杂在一起。确实疼,但是习惯了不放在心上,就像木偶一样没感觉了。伤口结痂,留下疤痕,就像是一个教训。尽情崩坏就好。

    可叶婉悦这个傻瓜却硬是要上药。我想要拒绝,她不肯退让。直接按住手,用药一下下均匀的涂抹着。这或许就是傻瓜,倔强又奇怪。

    但我觉得伤口似乎更奇怪。

    被棉签扫过的地方,本该是药侵袭的疼痛。却像是羽毛一般,细细软软。清凉舒服。皮肤叫嚣着,血液似乎在沸腾。

    就连心,也跟着动容……

    我大概也是傻了吧。

    我从不恋旧。过去的已经过去了,翻页即可。展开新的日子,才是活在当下。

    但我破天荒的开始写起日记。记录起多年前的点点滴滴,像是孩童珍贵到舍不得撒手的玩具,不停的翻阅,摩挲着过去的纸张。

    我开始明白,当你不在的过去,也是没有意义的。

    和叶婉悦在一起的日子很甜蜜,至少我是发自内心的开心。从出生到现在,我从未对某件事物有过很强的欲求。不知道究竟是何时感情变质,我对叶婉悦有了很强的占有欲。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喜欢搂住她,把她环在怀里。

    让她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在我的视线里。这能平息我滋生的欲望,让我满足的长叹。

    在我的脑海中,有了一个魔鬼般的念头:叶婉悦是你一个人的,她只能看着你,她只能对你笑……她的眼里,只能有你……

    当我察觉这个念头,非但没有被它吓到,反而豁然开朗。

    原来,我喜欢她吗。原来,我是这么想要得到这个人吗。

    我不是一个会抑制自己的人,更不会谈论爱一个人就要随一个人的心。骨子里似乎就是自私自利的冷漠。这反而加剧了我的占有欲,与对这个人的渴望。

    时间的齿轮旋转不息,将我与她分离。再美好的回忆也只是假象,风平浪静的欺骗。

    我开始习惯有她的生活。不知不觉的,对她上瘾致深。我喜欢她逗弄我眼睛时的俏皮,面对选拔时的苦恼。更喜欢她睡着时的乖巧,因为这时候我做什么,她都不会反抗。

    哪怕我撕咬般的啃起她的唇,唇齿之交,她也不会有怨言。纵然我撩拨她的肢体,四处撺掇,她也不会有怨言。

    所以啊,只要你乖乖的待在我身边。我就不会轻举妄动。

    直到后来,叶婉悦的一系列抗拒彻底激怒了我。你就这么不想见我吗。你只要听我的话,呆在我们的家里不就好了。如果……连着都做不好的话,就让我来手把手教你好了。

    相隔七年,我又回到了叶婉悦的身边。回到那个厌恶的家,可以说是迫不得已。我要自己一手一手的把她圈养在我的手心,她跑不出去,也没人进得来。只有我和她就够了。

    我再回来时,她没有认出我。我没有计较,因为我在娱乐圈的形象,和七年的谢熙晨差别是天翻地覆的。认不出来夜不奇怪。

    到后面,我的梦成真了。

    我最爱的人,在我为她打造的牢笼里栖息,手上铐着铁链,再也无法去和别人接触。她可以只看着我,只和我沟通,眼里心里只有我一人了。

    欣喜若狂的情绪贯穿我的脑海,在属于我的笼子中,她是如此的美丽。

    但是我还是没有得偿所愿。飞在外面的鸟野久了,就不会愿意进笼子。

    我淡漠的笑了笑。不愿意?没关系,我会好好调.教你的。你清澈得如一只天使,我只能远远仰望。这多么不好,这种境地把我们完全分隔了。

    来陪我吧,当我唯一的宠物。

    我拿着装满麻醉药的注射器,在漆黑阴暗的欲.望里,扎在了她的手上。接着,她被我喂下了精心准备的药。我细舔着她的锁骨。亲爱的,我可舍不得害你。药是特地给你的精神药,最多精神消褪不振。

    好好享受吧。

    在她东施顺从起开后,我把她放出来,带回了我的家。啊不,从今以后就是我们的了。

    日子匆匆而幸福。我有了退圈安度一生的念头。

    直到那天,我永远不能忘的那天……

    她睡在浴缸里,以血为浴,妖艳刺眼。鲜血从颈脖、手腕蔓延到浴缸外,渲染着大片腥红。像是要漫到天边,无边无际。我的视线,只剩下红色。

    你后悔吗?我这么问自己。

    但我反复得到的答案——心灵深处喧嚣的答案,是不后悔。要是能重来,我还是会这么做。拥有你,从来就不是一件值得后悔的事。以前是,现在也是。

    一个人活着很难受,不是濒临崩溃撕裂,而是相反,太平静了。平静到没有意义,没有光明。

    我坐在茶几上,看着泛起涟漪的茶水,以及玻璃桌上自己的倒影。一片黑压压的影子覆盖在桌上,我像是惊觉了的抬头,惊讶的望着眼前。

    傻傻的她在如沐春风的笑着,俯下身凑到我耳边道:“谢熙晨,我爱你。”

    我吻住她,也回应道:“嗯,我也爱你。”

    我想要伸手抱住她,却怎么也摸不着她。画面一晃,变成了我房间的天花板。我惊醒在床上,伸长手,面前空无一人。枕头上是打湿的泪水。

    是啊,你先走一步了。

    我苦涩的笑笑。

    听说人死前会回光返照,看见一生中最重要的人,最重要的回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呢。

    我毫不犹豫的把刀捅进心脏,苦涩一笑。

    她出现在我的面前,睁着亮如星辰的眼眸。向我伸出手。“谢熙晨,我们回家。”

    我也挥舞着手,努力用尽力伸前,手却是体力不支的落下。我心满意足的闭上眼。

    “婉悦,我们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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