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学霸的修仙之路

一醉当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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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明到了天上之后,每次思念虹锦到熬不住的时候,便会将他们两人相遇相知,再到相隔相离的过程仔仔细细回忆个来回,聊以慰藉。

    回忆这个东西,打发起时间有些像借酒浇愁,酒醒了之后会更加寂寞空虚,如若用它来疗伤,也是治标不治本。

    所以夜明每每回忆到最后,印在脑子里的都是虹锦那张小弃妇的脸,一边小碎步跑着一边嘤嘤地哭,直哭得夜明至少得半个月茶饭不思,夜不能寐。

    其实最割他心的也不是虹锦那张小弃妇的脸,而是自那张小弃妇的脸之后,夜明就再没见过虹锦。

    就连最后那一面,夜明都看得敷衍。

    想一想当初,为何不稍稍驻足,给她一个深深的拥抱,一个肯定的眼神,哪怕留一个贴身的念想也好。

    自己走得那样决绝,打着给她寻找幸福的幌子,在青云观修了五年。

    修仙的念头,就那么一瞬间植入心间,根深蒂固,固执到迷失。

    旁人都说苦行僧,苦行僧,意思就是说修道参佛,是一件极其漫长痛苦无聊的事情,僧人和道士,其实差不多。

    一同进青云观的小道士都很佩服夜明,佩服他为何能这般隐忍:挑水劈柴,他不吭不声;打坐入静,他稳如泰山;节食辟谷,只要饿不死,多久他都受得了;就连读经背典,对一向不善诗书的夜明来说,也变得像喝凉水般轻松自然。

    反正师父交代的事情,夜明做起来都简单的像是在喝凉水。

    直到有一天,夜明和他师兄弟在青云观的大殿中打坐入定,这口凉水像是没有喝进嘴里,而是浇在了头上,夜明才猛然间想起,他这颗向道修仙的心潜得太深,都忘记中途回家探上一探了。

    掐指一算,这一忘,五年转眼过。

    夜明从入定中醒来,抛给他师父一个眼神,他师父略有察觉,六神归位睁眼一瞧,夜明双目坚定,灵光外泄,像是有了什么重大突破。

    可他师父再用心一瞧,夜明虽有所大成,却面无喜色,眉宇凝重,怕是有什么心事。

    夜明入门时,师父便听说他兄弟共四人,而且同一镇上还储着一个未过门的媳妇,这家里人一多,家务事便多,凡尘俗事,是修仙问道者的拦路虎,成也在它,败也在它。

    平时不怎么大声讲话的师父,突然声如洪钟,将一干弟子全都吓醒了:“夜明啊,你如有什么尘缘未了,速速去做个了结,也好清除魔障,再攀高峰。”

    夜明站起身,朝他师父作了个揖,众目睽睽之下化了道流光飞出了大殿,他师兄弟们面面相觑了片刻,开始叽叽喳喳地乱成一团:“成了,成了,夜明修成了!”

    师父烦得不得了,一个严肃的表情将喧闹压了下去:“旁人修成了,你们除了会羡慕,还会干啥。”

    他这一届的徒弟,五年来就生了夜明这一个出息。

    只一个。

    夜明刚飞到半空中便开始思考,这么久不见面,要给虹锦变朵什么花她才喜欢,芍药有些没有情调,牡丹有点俗气,百合又太过素净……

    夜明正犹犹豫豫没个决定,灵光一闪,觉得自己亲自往虹锦面前一站,必定是一件比任何花花朵朵都让虹锦开心的事情。

    原来,原来自己也知道,在虹锦心中,他是这样的珍贵。回家时有多欢喜,是不是走的时候便有多不舍……

    世上总有苍凉事,可最苍凉,莫过于满心欢喜等来一场破灭。

    上天有眼,赐了夜明一份无法填补的愧疚。

    夜明最后还是变了朵花送给了虹锦,纯白纯白的白菊花,送给死人的那种。

    因为夜明回到家,虹锦已经入了土。

    两家的父母领着夜明去看虹锦的时候,坟上的土还很新,只零零星星长着几棵嫩绿嫩绿的小草芽。

    个把月,时间将本就不多的伤心差不多消磨光了。

    可能是夜明去修了仙,顺便也改了改全家人的世界观。他们知道,这辈子过完了,还有下辈子,被无常拘了魂,还需要过那奈何桥。所以事实并不像人们说的那样:人死如灯灭。

    他们的虹锦,还在。

    伤心是有的,只是这伤心,多了份足以让他们释怀的希望。

    其实,倘若夜明早回来个把月,事情也不至于这样。

    当日夜明从家里出发说要去青云观的时候,虹锦一直在身边陪着,两家的家长在招呼客人的时候,言语间向也向到场的宾客们提到,那位忙里忙外很是勤快的姑娘,是夜明家未过门的媳妇,这媳妇不管是丑还是美,总算是拎出来见了人。

    然后,全镇上的人都知道了,夜明未婚的媳妇很美,而夜明却将这位貌美如花的媳妇丢在家里,自个跑去修仙了。

    老爹和老丈人自然是对夜明修仙的事业抱有很大的信心,可旁人却不以为然,尤其是看见虹锦之后,那些跟着父母上门道喜的青年才俊们纷纷斜眼鄙视这个不知“花开堪折直须折”的夜明:“修修修,就知道修,小心走火入魔,修成个尼姑。”

    夜明去青云观的头一年,家里也没有发生什么要紧事,他的三个哥哥在朝廷做着不温不火的官,虹锦也呆在娘家的染坊里照顾着一向如此的生意,本本分分,安安生生。

    可到了第二年,眼见夜明在青云观里也没有什么消息,他们家的人也没有拿夜明的事出来显摆,在背后嚼舌根的青年们便按耐不住,上门提亲了。

    他们这样不管不顾的原因就一个,虹锦长得实在太美,眼波流转间很美,不流转更美。

    勤劳善良且不招摇的姑娘,总是带有神一样不可思议的吸引力。

    第一个上门的是个自称全镇第一才子的书生,到虹锦染坊门口第一句话便说自己认识多少字,背过多少书,写过多少文章,明年的状元花,必定落他家。

    书生唾沫星子正喷得汹涌,虹锦大步跨出门,用染过布的废颜料水将他泼成了大花脸。

    书生悻悻走了。

    紧接着第二个来提亲的是镇上首富之子,叫薛富贵,体重约二百五十斤。薛富贵领着一众家丁扛着彩礼浩浩荡荡排了半里路的队伍直奔虹锦而来,为表诚意,未坐轿子,还是一步三喘走着过来的。

    薛胖子好不容易走到了虹锦家,舒了几口长气还未出声,虹锦就从二楼扑腾腾跑下来,情绪激动地朝薛胖子喊:“小胖,我在二楼晾衣服的时候,好像看见你队伍末尾的那一箱东西被人抢了,你快去瞧瞧,别是什么稀罕传家宝贝,丢了可不好了。”

    胖子一听这话,立马气血上涌,搀了个下人忙不迭去队伍后面查看。最末尾的那个箱子里装的是一株红玉珊瑚,他老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搞到手,这百年难遇的宝贝是被胖子拿来放在后面压轴的,要是被人抢了那还得了。

    薛富贵本来就累得四两劲儿都没有了,这一惊一吓,将将走到队伍中间便闷哼一声晕了过去。

    可怜的薛胖子呼哧呼哧被人抬回了,薛家的脸面已经丢光,他也不好意思再提什么亲事。

    事实上,虹锦并不知那胖子都抬了写什么东西。

    就这样,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再后来来提亲的人,都被虹锦想着法子给退了。

    退的过程有些费脑筋,可虹锦想着不管怎样,能撑到夜明回家就好。

    虹锦有些一厢情愿了,因为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一个吃不到葡萄干脆扔个石头将葡萄砸烂的人。

    第五年开春,皇帝满天下选秀女,虹锦美得太出名,亦或是有人提亲不成恶意捣鬼,竟然被人推荐给了储秀宫当差的。

    那个打小报告的人,在官爷面前把虹锦夸成了天仙,直夸得那个当官的按耐不住,领了两队人马就往虹锦家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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