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有布同

砂锅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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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世界有公平吗?

    每个人的人生就像上帝随手掷出的一副骰子,我们能感受到上帝甩手投出时的率性而为,骰子可能连着三次都是小,但它不会因为前几次的结果而影响这一次的操作。

    可能有的人一生根本不知道“努力”为何物,却活得风风光光,让所有人羡慕、追捧。但另一种人,从生下来就跟这个世界所有美好的事物——那些令人大快朵颐的美食、让人垂涎欲滴的美酒,那些理想抱负,年少翩飞的美梦……跟这些通通绝缘!

    这样的人,是被这个世界抛弃的孤儿。

    而布同就是这样一个孤儿。

    ……

    他的意识从昏迷中缓缓转醒,眼睛渐渐睁开。他感受到自己眼角滑下两行热泪,那泪水包含着无尽的、别人根本不可能明白的心酸与绝望。

    这种绝望没什么词语可以真切地形容出来,因为没有经历过的人,根本不可能体会的到。就好像太阳永远体会不到黑夜的寒冷与孤寂!

    而这样的黑夜,伴随了他三十四载……

    他出生在北方一个寒风凛冽的山城里,他五岁时他的母亲为了给自己找吃的,去世了。

    死在一个腥臭漫天、蛆虫遍地的山谷里。这个山谷一个月前打过一场伏击战,被埋伏的一方全军覆没,根本没人来收拾这些尸体。

    布同就跟着自己的母亲在这些死人堆里翻弄吃的,刚开始只要勤快,一天总能翻出一两块硬得像石头一样的馒头。

    这些食物都是母亲从那些已经松软的尸体怀里掏出来的,母亲不允许布同立刻吃,会把它们收集起来,在晚上找个山洞架上一堆火,用木棍穿透,将它们放在火焰上仔仔细细地烤,每一个缝隙都不放过。

    烤完了她还会自己先尝一块,布同这个时候还是只能看,等到第二天,母亲才会把所有的食物给他。

    就这样,在这个腐烂肮脏的山谷里,布同跟着母亲呆了两个多月,几乎翻遍了这里每一个尸块——已经很少能找到食物了。

    母亲想离开这里,却充满了犹豫,她深深地明白这样的天气他们两个走不出去的。

    布同由开始的不断喊饿,到后来的一蹶不振,他的面色蜡黄得不成样子。有一次,他呆呆地站在那里,看着地上一块黑乎乎的腐肉双眼失神,母亲看到了,一巴掌扇在他脸上,打得他眼冒金星,几乎晕了过去。

    他不明白母亲为什么要打他,他只是饿,只是想吃一口饱的而已……

    三天之后,母亲死了。

    死之前母亲找到了一块沾满蛆虫的馒头,她小心翼翼地拿起馒头,放在火上里里外外地来回翻烤,布同从没见过母亲这么仔细地烤馒头,她几乎将整个馒头烤成了黑炭!

    他那时还有些不太理解为什么母亲不给他吃第一口的食物,可稚嫩的心里竟然已经隐约明白,这是母亲对于他的一种保护!

    烤完之后吃了一口,第二天母亲就病倒了。

    在他们这些人眼里,病倒就意味着死亡。

    母亲临死前告诉他,这里的东西不能再吃了,让他必须坚强起来,离开这里!

    “记住,布同,你跟别人不一样!你是一个侏儒,你要活下去就要比别人多付出一百倍、一千倍的努力!并且只能靠你自己,没人会帮你……我也不能帮你了……你一定要活下去……要坚强地……”

    母亲的话还没说,形如枯竹的手指已经从布同的脸上滑落。

    从那以后,布同就成了一个人。

    他坚强的活了下来,并且在十年之后才逐渐明白母亲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他没想到“侏儒”这两个字烙在他身上,会是如此地沉重。

    为了活下去,并且活得精彩,他决定努力做一些改变。

    他给一个财主家养了三年的马,财主允许他可以随意地翻阅他们家的书籍。

    这可把布同高兴坏了,他白天养马晚上看书,不舍昼夜地学习那些他从没见过,但却可以在书中见识到的东西。

    从这个时候开始书成了他这一生最重要的东西。

    他干活勤勤恳恳,只求一口吃的,不收工钱。这家财主对他非常满意,但是后来有一天,财主闺女一块心爱的耳坠丢了,所有人都怀疑是他偷了。

    他不明白为什么大家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可以一口咬定他是小偷,再后来他明白了。原来这些人的猜测是不讲究证据的,他们只看到布同跟普通人的不一样,猜想这样的事情就应该是他干的才合理,于是就把怀疑的目光指向了他。

    尽管他根本连见都没见过那个该死的耳坠!

    被驱赶了出来,布同用一块黑布仔细地包裹着一本厚得惊人的——他从财主家一字一句摘抄下来的书,将书背在身后,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爱惜它。

    背着它,布同跨过了千山万水,尝遍了这人世间所有令人痛苦的事,他不断地四处流浪。

    他想利用自己在书上学到的那些,他认为很有用的东西,在哪里混一个职位,但后来发现这根本行不通。

    别说混文职,就是再找一个养马的活也是不可能!

    没人愿意跟一个侏儒打交道,他们全都觉得侏儒等于“贪婪”、“猥琐”、“扭曲”只要一看到他,眼神里就会吐露出厌恶的色彩。

    这个时候的布同,才真正体会到这个世界的阴暗,当他发现自己背后的书根本没有一点儿作用的时候,他人生中最后一丝希望也被掐灭。

    最后的十年,布同日渐消沉,像一具行尸走肉一样到处游荡,他去过了无数的地方,见过了无数的人,也尝遍了这世界无数的敌意与冷漠。

    别人大肆地嘲笑他:“一个还没有我儿子高的大头侏儒,肮脏的头发,背后背了一个大宝贝,想去寺庙给人记账,你们猜他背后背的是什么?哈哈哈哈哈哈……”

    绝望不光是希望的湮灭,更是体力的不支造成的。

    三十岁之后,布同眼睛里那曾经燃烧过的光逐渐熄灭。希望破灭之后,他就真的活成了一个人见人怕的怪物。

    最后,他死了。

    死在跟他母亲一样的季节里。

    那里,大雪纷飞。

    他死的时候偷了一壶烧酒,他喝了一口,第一次喝,喝下去之后整个人愣住了。

    良久之后,那股灼热感顺着他的胸腔一路烧到胃袋里,暖乎乎的。

    眼泪一下汹涌而出,他感觉这酒简直有魔力一样!

    他疯疯癫癫地一边喝着酒一边朝城外走,脚下的大雪已经很厚了,期间他步履受阻摔了一跤,又站起来笑呵呵地往前走,一边走一边吟唱着一首他以前从一个山里姑娘口中学到的曲儿,调他记得,但词已经忘了。哼得模模糊糊。

    他走到一座桥上,酒喝完了,他生满冻疮的脚也走不动了,最后倒在了雪里。

    地面的寒冷像一只野兽,迅速吞噬着他体内的余热,他对于寒冷非常敏感,以前的他只要清醒,都不会允许自己用这种方式躺在地上。

    但是现在无所谓了,一切都无所谓了。

    布同想着,默默地从背上解下包袱,打开后取出里面那本厚重的书,他手一扬想把这个自己曾经视若珍宝的东西扔下河去,但是即将脱手的一瞬间他犹豫了,没有扔出去。

    他看着这本残旧得不像样子的书,默默地抚了抚上面的落雪,把它放在自己身边。

    他还是舍不得扔,这本书就像一位老友——也是他唯一的朋友。他不想孤独地死去。

    寒风凛冽,大雪纷飞。

    耳边的书被风雪吹得快速翻卷,布同看着漫天的雪花,脑子里这一生的记忆像翻书一样,快速闪过。

    他发现命运这东西是不讲道理的,自己的一生真的像一个没有日出的寒夜,而这些心酸他甚至没有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

    身体的余温越来越少,布同的眼皮也逐渐沉重起来。

    他明白,死亡降至。

    他无力地闭上眼睛,眼角留下两行滚烫的泪水,像是带着所有的心酸,向这漫天风雪诉说自己的命运……

    ……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已经涣散的意识居然又逐渐凝聚!

    他睁开了眼睛,茫然地看着天空,却发现根本没有天空。

    目光所即之处是一片灰白的平面,而这片灰白中间,吊着一盏硕大的亮晶晶的东西。神奇的是这东西中心发出的光,竟然将周围的空间全部照得通明。

    布同惊呆了,他发誓,自己以前见过的任何蜡烛都没有……不!是所有的蜡烛一起点着,都没有这个东西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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