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托词

姽婳晴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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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就谢啦!”余小草把银票翻过来调过去地看了很久,好奇心得到满足后,她才把银票小心地折叠起来,塞进自己棉袄中的暗兜里,又满足地拍了拍。

    五十两银票耶!加上以前卖猎物所得,至少有七八十两银子。咱也算小有积蓄了!

    周三少看着她小财迷似的,大眼睛弯成一对小月牙,红润润的唇微微翘起,身上满是补丁的棉衣,也掩饰不住她的可爱。

    自家闺女毫不客气地把银票塞进自己怀中,余海表示颇为诧异。小闺女主意咋这么大呢?五十两的银票,也面不改色地塞自己兜里了。她是不知道五十两到底能买多少东西吧?在东山村起五间瓦房,也用不了这么多银子。

    余海欲言又止地看着小草不打招呼就收了银票的举动,周三少自然瞧在眼底。不过余海最终没有说什么,也没有把足够普通人家生活好几年的银票没收。

    周子旭微微一笑,冲余海道:“余大叔真是一位疼宠女儿的好父亲。”

    余海满是疼爱地看了正在吃点心的小女儿,想到女儿昏迷时手中没有一文钱的窘迫,想到家中孩子们瘦弱身体,轻轻摇了摇头,语气中满是沉重和自责:“不,我不是个好父亲……”

    “爹,你如果不什么都听我奶的,多为咱们这个小家打算一分,您就绝对是个名副其实的好父亲了!”余小草喝着热腾腾的红糖姜水,对老爹进行思想教育。

    “我娘……也是草儿你的亲奶奶,去世的时候,你爹我的年纪还小。你奶能够把我拉拔长大,这份情意咱不能不记。等你小姑出嫁,你小叔考上秀才,家里没什么负担了,咱们就分出去单过。到时候,爹多上几次山,多下几次海,赚多多的钱,给我们小草买新衣服穿,买头花带……”余海摸摸闺女略微枯黄的头发,心中微微有些酸楚。

    余小草偷偷地撇撇嘴,自家爹可是家里经济的主要来源。小叔考了秀才,自然还会想考举人、考进士……她奶就是个吸血虫,不榨干最后一滴血肉,绝不会放过她们的。想要分家,希望渺茫哪!

    周三少另一个小厮抱着一个鼓鼓的包袱,敲门而入。贴身跟班斯墨接过来,脸上带着不好意思的表情,道:“这身棉衣,确是小的没上身穿过的。余姑娘如果不嫌弃的话……”

    “不嫌弃,不嫌弃!”唐古首富周家少爷的贴身小厮,穿得可比镇上一般人家体面多了。身上那身棉衣,布料可是三四十文一尺的细棉布!

    接过包袱一看,果然是全新的深蓝色细棉布棉袄棉裤,里面絮着厚厚的棉花,松软异常,不用摸也知道用新棉花套的。这么一套棉衣下来,少说也得要几百文。

    人家当下人也不容易,余小草自然不会占他的便宜,一边朝老爹伸手,一边道:“这位小哥,这套棉衣算我们买下来的。爹,给钱!”

    小丫头怀中揣着五十两银票,却还理直气壮地让她爹付钱,看得周三少心中一阵好笑。更可乐的是,那个十三孝老爹,在闺女的一声令下,乖乖地掏腰包……

    斯墨忙推拒着余海塞过来的钱串,连声道:“棉衣是我穿不上的,放着也没什么用,丢了也可惜。难得余姑娘不嫌弃,哪能要钱呢?”

    其实做棉衣的布料,是夫人看他伺候少爷尽心,赏赐给他的。觉得儿子给她长脸的斯墨娘,高兴地熬了两夜把棉衣给做出来,结果天气转热,没机会穿了。等一入冬拿出来,穿身上已经短了一截了。

    由于珍馐楼的原因,自家少爷在周家的身份也水涨船高,大老爷不止一次当着其他少爷的面夸赞自家少爷。他这个贴身小厮,也被高看一眼。

    自觉身份上来的斯墨,阻止了他娘要给棉衣接袖子裤腿的行为。笑话,堂堂二房唯一继承人的贴身小厮,怎么可能穿那样的棉衣出来,不惹人笑话吗?于是,好好一套崭新的棉衣,就这样闲置起来。

    余姑娘那是谁?珍馐楼短短半年就成为唐古第一酒楼,至少有她一半的功劳。连自家少爷都高看她一眼。难得她不嫌弃这套棉衣,他怎么敢收她的钱?

    余小草见再塞钱,人家小哥就恼了,便不再坚持。向小跟班再次表达了自己的谢意,余小草把棉衣塞老爹手中,跟周三少告辞。

    周子旭惋惜地道:“王大厨又琢磨出一道新菜,本想今日请小草你品尝品尝给点意见的,看来只好改天了。对了,小草你家住哪儿?留个地址,以后有事好能找到你。”

    “我家住东山村,就在镇子东南方,大约五十多里地,是个小渔村。”余小草闷声发大财的计划,可离不了这个周财神,自然不会拒他这个面子。

    从雅间出来,顶头遇上步伐匆匆的王大厨,见余小草要走,脸上略带失望之色。听她说要去看她当学徒的哥哥,王大厨也是从学徒出来的,自然知道当学徒的苦。他让小伙计从厨房包了一包刚出锅的肉馒头,非让小草给她哥带上。

    余小草甚为感激,再三谢过。王大厨呵呵笑道:“谢啥!我这是借我们东家的花,先给你这尊小菩萨!余姑娘,以后有机会,咱切磋切磋厨艺。”

    “我这点厨艺,在王大叔你手上根本不够看的。不过,如果我在做菜上有新的想法,一定找王大叔你帮忙指点。”

    余小草终于从王大厨的热情中脱身而出,还没容她松上一口气,却被她爹的一个问题给难住了。

    “草儿,珍馐楼的金字招牌——蚝油,是你传给他们的?你咋会做蚝油的?珍馐楼牛气哄哄的王大厨,怎么对你这么尊敬和热情?”余海问出了心中的疑问。

    余小草顿时不知如何回答。总不能说:爹啊,你闺女已经死了,我是异世界一缕幽魂,那些都是前世就会的——这么说,不被当做妖魔鬼怪烧死才怪。

    迟疑片刻,她鼓足勇气问道:“爹,你相信人能死而复生吗?”

    余海脸色一变,眉头皱得能夹死蚊子,道:“人死了,哪还能活过来?除非他阳寿未尽,阎王爷不收他!”

    “如果我说,我去过阎王殿见过阎王,爹信不信?”余小草仔细地盯着余海脸上每一个表情。如果他表示出极大的抗拒和反感,她就会以开玩笑为借口,不再往下编了。

    能够重新享受父母的疼爱和关心,是她来到这里唯一的安慰。她不想再次失去父亲的疼宠母亲的关爱……

    余海停住步伐,弯下腰定定地看着她,眼睛里满是痛苦和自责,他缓缓地道:

    “草儿,是你撞破头那次?你大爷爷说,当时你都没气了。还好尤大夫来得及时,又给你救回来了……爹真没用,连自己的孩子都护不住,爹不配做你爹……”

    “爹!虽然你愚孝了点,性子软了点,但你是草儿最最喜欢的爹爹。爹,你不必自责。女儿虽然到鬼门关转悠了一圈儿,却因祸得福,获得一些生财的法子呢!”

    既然便宜爹不排斥鬼神之说,余小草便信口开河,继续忽悠下去。她前世毕竟是个快三十的人了,虽然她竭力装嫩扮小孩,可不经意间肯定会透出些许异样来,还有她的发财大计,是肯定瞒不过至亲之人的。古代人不是敬畏鬼神吗?希望她编的这套说辞能糊弄过去。

    一想到自己小心呵护了八年的女儿,差点枉死,余海心中就感到一阵阵后怕,他紧紧搂住女儿瘦瘦的身子,哽咽地道:“再多的银子,都不如我闺女健健康康地活着。草儿别怕,跟爹说说到底咋回事?”

    “其实,我也说不太清楚。那次受伤昏迷后,我迷迷糊糊中看到一个穿白衣服和一个穿黑衣服的,把我带到一个地方,又见了一个很威严的官儿。后来好像说什么阳寿未尽,抓错人了,还说要补偿我。醒来后就觉得有些东西,会莫名其妙地出现在我的脑子里。蚝油,也是醒来以后就会的,只是家里条件不允许,从没试验过。”

    余小草尽量说得含糊些,毕竟原主过了年才九岁,被带到一个陌生的环境里,肯定会害怕,有些事情不会记得那么清楚。

    “草儿别怕!上屯村有个张百岁,据说在地府游荡了一圈,阎罗王发现是误判,补偿了他的寿命,活到一百零八岁才寿终正寝。我们草儿以后肯定也会长命百岁的!”

    余海不敢想象,自己娇娇弱弱的女儿,在阴森恐怖的地府里游荡了一圈儿。本来就胆小的闺女,得怕成什么样?

    余小草很是诧异,自己随口乱编的说辞,居然现实中有类似的例子。这样倒好,至少可信性增加了不少。

    父女俩并排走在冬日空荡荡的街道上,余海的大手,紧紧地牵着女儿的小手,生怕一松手闺女就被抢了去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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