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惹错了对象

宝剑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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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尔斯的村子离达普洛王城有一百多公里的路程。在一月的第一天,雷尔斯和莱特一大早就告别了希鲁大叔、梅蒂大婶,在他们千叮咛万嘱咐下,赶往达普洛王城。

    经过一天多的赶路,两人终于在次日中午赶到了达普洛王城。

    达普洛王城,坐落在亚西亚大陆的中心位置,略接近罗德兰王国与休斯帝国的分界线,是亚西亚大陆上有着悠久历史的大城。

    经过几世纪的发展,它已成为了一个方圆接近一百公里,人口达到五百多万的大型文化、商业中心。

    城市规划呈现花朵状,中心皇城被东、西、南、北围住。宽阔的大道足以容纳十几名骑士并排行走。

    街道上车水马龙,行人川流不息,一派繁荣昌盛的景象。

    从城市中央穿过,雷尔斯与莱特追随不少贵族,来到了他们即将入学的双子星学院门口。

    学院门口,人来人往,除了身穿华丽服饰的贵族们,更多的是贵族们乘坐的马车。

    往学院中走的贵族们,荣光满面,仰着头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他们身后,大多都跟着帮他们搬着行李的仆人。

    学院导师们,也都站在正对学院门口的大厅上,笑呵呵的迎接着,每一位进入学院的学生。

    雷尔斯跟莱特,穿着粗布衣裳,而且还是颜色特别灰暗的那种,走在贵族的队伍中,格外显眼。远远望去,两人就像沿街乞讨的乞丐。

    “都说双子星学院,是贵族学校,怎么连这种乞丐也放进来了。”

    一名穿着金色格子衣服,拿着白纸扇,看上去风度翩翩,却又长了一双斗鸡眼的贵族男子,不屑的白了两人一眼。

    “哪里有乞丐啊?”

    跟在雷尔斯旁边的莱特,转悠着小脑袋,来回看着新奇的事物,俨然不知道,那斗鸡眼男子说的就是他,斗鸡眼男子话音刚落,他还转了转脑袋朝四周望去,发现四周没有人,这才看了雷尔斯一眼。

    “他说的是我们。”雷尔斯白了一眼说他们是乞丐的男子,朝莱特回应道。

    “哟哟,说你们是乞丐,你还不服啊?”斗鸡眼男子,一直在盯着雷尔斯跟莱特,想看看两人在自己的骂声下,是否还好意思呆在这里。不想被雷尔斯瞪了一眼,顿觉不爽的他,掐起了腰,朝身后的仆人摆手道:“给我揍他一顿,这是给你的赏钱。”

    “谢少爷。”接过赏钱的仆人,显得格外兴奋,既能打人又能领钱,这绝对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好事。反正对面穿着这么老土,自己往死里打,对方能怎么样?

    将赏钱装好的仆人,嘴角挂着些许得意,大摇大摆的便朝雷尔斯他们这边来了,并且边走边嘲笑道:“臭乞丐,这种地方,也是你们能来的?还敢瞪我们少爷,真不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

    来到雷尔斯跟莱特面前的仆人,刻意挺了挺胸,攥了攥手掌,发出啪啪的脆响。打人嘛,自己没打过人,还没见别人打人嘛,反正这两个家伙是乞丐,打了他们也不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想到这的仆人,抡起拳头就要朝雷尔斯的脸上打去,但就在他抡拳的刹那,雷尔斯的询问声忽然从他耳边响起,“你口口声声说,我俩是乞丐,那你的意思,是我俩不如你有钱了?”

    “当然。”仆人收住即将抡出去的拳头,一本正经的说道,“你俩要是比我有钱的话,会穿成这样?也不看看你们那衣服的材质。”说着,这仆人还摸了摸自己比较鲜亮的衣服。

    “既然如此,那咱们不如来打个赌吧。”雷尔斯也不急于对方争辩,一脸和气的朝对方说道。

    那名仆人翻了个白眼,阴阳怪气的说道:“跟你们这种乞丐,有什么好打赌的,况且赢了你们,也没有什么好处。”

    “我怕你是怕输给我们,才不敢跟我们打赌吧。”雷尔斯与莱特对望一眼,有点瞧不起的朝那仆人说道。

    “怕输给你们,你们也不照照镜子,你们是谁,我是谁。”尽管对面的家伙,只是一名仆人,但常年跟在贵族后面,还是让他有了高人一等的优越感,也不再理论,抡起拳头就要朝雷尔斯面门打去。

    “当啷……当啷……”

    就在他抡起拳头的刹那,阵阵金属碰撞声,也是从雷尔斯拿出来的钱袋中,传了出来,之后,雷尔斯那阴冷的声音,便从钱袋后面,飞了过来,“我赌你身上的所有钱,不足我这钱袋中的五十分之一,要是我输了,这所有的钱,我给你,要是你输了,我想这些钱,应该可以买你的命吧。”

    “买我的命?你们脑袋不是被驴踢了吧?”在这仆人看来,站在他面前的雷尔斯跟莱特,不过是两名靠乞讨为生的乞丐而已,凭什么资本,来买他的命?不屑的搭理两人的他,抡起拳头就要朝雷尔斯跟莱特的面门打去,这时,他耳边忽然有金属碰撞声传来,本能的,他身体顿了顿,心想,这声音怎么熟悉,好像是金币碰撞传出来的声音吧。

    收住手的他,抬起头就朝金属碰撞声传来的源头看去,这时,一个脏兮兮,呈现土黄色,看上去能容得下三四百个金币的钱袋,正被雷尔斯拎在手中,放在他面前晃动着。

    这时的莱特,抱着手臂,轻蔑的看着他,那模样好似在跟他说,敢不敢打这种赌啊。

    “敢,怎么会不敢啊!”若是换做别人,提着这样的钱袋,在自己面前晃动,自己肯定不敢答应,可是,眼前却大为不同,站在自己面前的是两个乞丐,他们手里拿的就算是钱袋,那钱袋里面装的一定是金币吗?自己一个月的供奉,也就是二十来个金币,他们是乞丐,哪能有那么多金币?他们肯定是在糊弄自己。

    “对,他们一定是在糊弄我,他们钱袋里装的要不是石块,要不是废铜烂铁,绝不可能是金币。”

    判定雷尔斯跟莱特钱袋中装的不是金币后,仆人的脸上更是写满了得意,顺手从口袋中掏出了五个金币,两眼乌溜溜的在雷尔斯的钱袋上打转,阴笑道:“臭乞丐,我就跟你们打这个赌了,你这里装的要不是金币,是其它的东西,比如是石块啊,烂泥啊,废铜烂铁啊,后果……”

    “后果很严重是吗?”雷尔斯带有挑逗意味的打断了他的讲话,心想,你这狗奴才,果然够猖狂的,过会儿,你要是看到这里面装的是金币,我倒要看看,你是哭还是笑。

    仆人摇了摇手,不以为意的说道:“后果也不严重,只是打断你们两条腿而已。你们废话那么多,是不是不敢跟我赌了?”说着,他还抡起拳头,朝雷尔斯跟莱特吹胡子瞪眼,那模样似是在跟两人说,这赌你们若是不敢跟我打的话,我就打死你们。

    “不见棺材不落泪!”他话音刚落,雷尔斯再度晃动了一下钱袋,发出阵阵金属碰撞声,之后,装着金灿灿的金币,就从钱袋中亮了出来。

    将钱袋撑的圆鼓鼓的金币,在阳光照射下,映射出金灿灿的光芒,这些光芒不偏不离,正好射在了这仆人的眉宇间。

    “好好好多金币啊。”

    浓郁的金钱味道,金灿灿的光芒,就算这个仆人再怎么不信,钱袋中装的不是金币,看到这一幕他也不得不承认,这就是金币。本能的,他伸出手就要去抢这钱袋,但就在这时,雷尔斯充满玩味的声音,再度在他耳边响起,“想要就拿去吧,反正这些金币,是用来买你命的。”

    “不不不,这绝对不可能,他们钱袋里不会有那么多金币的,他们一定只在顶上放了一层金币,下面放的还是石头。对,一定是这样。”短暂的震惊过后,这仆人再度怀疑起钱袋中金币真假,伸手摸向钱袋。

    “金币!”

    “金币!”

    “金……币……金……币……竟全是金币!”

    随着他手向下伸,他摸到的不是石块,或是其他东西,他的声音不由自主的颤动了起来。

    当他摸完所有金币后,他也是大体估量出了金币的数量——将近三百枚。

    三百枚,那是什么概念?那足足是他手中金币的六十倍!更是他三年工资的总和!而且,他主子给他的工资算高的了,要是其它贵族的仆人,这三百枚金币,得顶他们五年的工资了!

    如此多的金币,没想到对方随随便便就能拿出,那对方还是像他们穿着的那样,是两名乞丐吗?当然也不排除两人是抢来的,但两个乞丐,要想抢到这么多金币,打死他他也不信。

    既然对方的金币不是抢来的,那对方很有可能就是贵族。

    钱袋中随手放着几百个金币的,除了他主子这种贵族,像他们这种仆人,口袋中是不会放这么多钱的。如此不得说,就算对方不是贵族,也不是自己所能招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