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欢喜冤家

晴时有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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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内众人心中各自打着小鼓,室内一时安静了下来。

    花怜月正在心中暗暗问候沈老板的十八代祖宗,他却说话了:“这位一定是新来的花捕快吧!”

    花怜月挑眉道:“不错,不知沈老板有何指教?”

    沈老板淡淡一笑,似乎对花怜月语气中的挑衅一无所觉。他慢悠悠的对花怜月道:“前段时间我去了一趟禹州,回来后才听赌坊里的伙计说了当日之事。花捕快听风辨色的功夫,可真是出神入化,在下十分佩服,下次有机会一定要当面讨教讨教。”

    随即,他又叹了口气,意有所指的道:“其实衙门里的伙计缺银子花,大可与掌柜的说一声。百把十两银子,咱们聚财赌坊还是孝敬得起。花捕快又何必如此大费周章,弄得大家都不好做呢!”

    花怜月扯了扯嘴角,皮笑肉不笑的道:“当日之事是我一人所为,本就与衙门无关。不过,本姑娘缺银子的时候,还是喜欢自己亲自动手,就不劳沈老板费心了。至于讨教嘛,只要我在梅岭县一天,就定当随时奉陪!”

    这事原本是她一时兴起所致,可从姓沈的嘴里说出来,味道就有些变了。他话里话外的意思似乎在指责衙门的人仗势欺人。这口莫名其妙的黑锅,花怜月还是极为义气的代霍连诀背了。

    沈老板听到此处,眼里的精光大盛,望向花怜月的眸光越发充满了隐晦的兴趣。

    霍连诀见状眉头不由微微一皱,他怎么可能听不出沈老板话中有话。看来他已经明显记恨上了花怜月,依他那心胸狭隘,睚眦必报的性子,花怜月日后只怕会有些麻烦。

    唉,果真是个不省心的惹事精!

    想到这里霍连诀就觉得头疼,不过他还是端起酒杯微笑着将话题给岔开了。该说的话都说了,沈老板也不再揪着花怜月不放。闲话了几句后,立刻起身告辞离去。

    待他走后,花怜月才好奇的问道:“这个沈老板是和胡家沾亲,还是与严家带故?”若不是上头有人撑腰,这个沈老板也不会如此明晃晃的不将霍连诀放在眼里。

    “没想到你小小年纪,眼力却如此毒辣,还真是注定了天生该吃捕快这碗饭!”邺捕头呵呵笑道。

    花怜月没有说话,十分心安理得的接受了邺捕头的赞扬。她当然不会说出,自己是看见沈老板与严玉书在一起,才会联想到他的身份,其实和眼光够不够毒辣一点关系都没有。

    就听邺捕头继续说道:“这姓沈的,全名唤做沈旭,是那胡府老太君的娘家侄孙。据说因为家道中落,从小是在胡府长大。

    这沈旭从小就是个姥姥不亲,舅舅不爱的主。早年间没少干刨绝户坟,踹寡妇门,祸害年轻姑娘的缺德事。要不是胡老太君千方百计的护着,早就被赶出胡府了。不过这小子长大后,倒是一把赚钱的好手。什么赌坊,当铺,妓院等胡府不好明面上插手的生意,如今全都归他管。

    这些可都是一本万利的买卖,他的心又够黑,这些年也不知害的多少人家破人亡。不过他每年明里暗里也同样往胡府抬了无数利钱银子,如今的他可是胡府的钱袋子,人人都要喊他一声沈老板!”

    花怜月闻言,不由气愤填膺的道:“看来这姓沈的,根本就是梅岭县的一颗毒瘤。”当然,最大的毒瘤,还是背后为他撑腰的胡府。

    霍连诀端起酒杯抿了一口,提醒道:“你以后出门一定要带上大双小双,遇事多长个心眼。姓沈的明显心中这口气不顺,他定然不会就此善罢甘休。”

    花怜月不服气的道:“你身为百姓的父母官,明知他心怀歹念,却不寻思着为民除害,却一味的只知道让我避让,真是岂有此理!”

    霍连诀像看白痴一样看着她,片刻后,才微侧着头,淡淡道:“都是聪明人,话不用说得太明白,各自心知肚明就好。”

    花怜月闻言不由一阵气闷,她不是不明白霍连诀的有心无力。可是一想起那沈旭害人无数,心里就恨得牙根痒痒,同时也暗自气恼霍连诀的不作为。

    “好了,好了!”见俩人又有要杠上的迹象,邺捕头忙好言相劝道:“咱们今日是来寻开心的,何必为了不相干的人,不相干的事坏了心情,不值得!”

    “哼!”

    俩人几乎是异口同声的冷哼一声,各自将头转向了一旁。居中而坐的邺捕头扶着头,无奈的笑道:“你们俩还真是天生的一对欢喜冤家!”

    此刻月以西斜,传说中的花魁叶无双却迟迟没有出现。于是有人开始不耐烦的吆喝道:“叶无双,叶无双,叶无双......”有人带头,自然有人呼应。就连花怜月也凑趣般的掀开了珠帘,站在围栏处振臂高呼:“叶无双,叶无双......”

    原本躲在各个包间里喝酒玩乐的男人,如同打了鸡血般,也纷纷走出来高呼叶无双的名字。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那呼声简直是响彻云霄。显然对于叶无双的期待,已经让在场的所有男人热血沸腾。

    整个醉红楼的气氛已经渲染到了极致,站在角落里的醉红楼老板,轻轻一挥手。立刻有早就做好准备的伙计,拿出长杆罩灭了楼里楼外的所有灯笼,只留下舞台居中那盏垂着如意结的大红八角宫灯。

    宫灯散发着温暖的红色光芒,与那清冷如流水的月光碰撞在一起。半白半红,正如那水与火的交融。此情此景,立刻让周遭喧哗的气氛,瞬间安静了下来。

    这时,一个穿着白色广袖长袍的俊美少年,赤着双足,散着乌发。手里拿着一只青花碗,一双竹箸,一边敲一边浅声吟唱着,慢慢走了出来。

    他的声音并不大,可是因为周边一片寂静,倒是能让多数人听清他的声音。他的声音清冷甘冽,吟的是:“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归曰归,岁亦莫止。靡室靡家,玁狁之故。不遑启居,玁狁之故......”

    有人小声抱怨道:“不是叶无双来了吗,出来个男人算什么意思?”

    也有喜爱男风的,望着少年那清冷俊俏的面容,心痒难耐的道:“这姿容,还真是,还真是......”还真是什么,那人没有说出来。只是那痴迷的目光,让周边众人皆是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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