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林鹿是他的灯火阑珊

一片口香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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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纪的员工福利是出了名的好,由于外籍人士占了一定的比例,花纪出于人性化考虑,向来是有连放两天圣诞假的先例,今年的圣诞节挨着周末,所以加起来总共有四天的公休。

    时敛森计划和林鹿来一次自驾游,主要目的是为了趁此机会陪林鹿回老家见父母,他了解那个小镇的民风,思想传统观念守旧。别提是老一辈人这样,就连林鹿都对同居这样的做法不认可,那他确实十分有必要将他们之间的关系变得更正式一些。这样一来,是对彼此的尊重,更是对两个人能从情侣发展成夫妻的坚定信心。

    夜里,寒风彻骨,林鹿坚持陪着时敛森一起带大飞跑圈。

    在时敛森的悉心照料下,林鹿没办法,只能被里三层外三层,裹得像只棕子,这才堪堪被批准出门。

    她穿着厚厚的及膝羽绒服,脚踩雪地靴,头上戴着一顶绒线帽,脖子上围着羊绒围巾,脸上也戴着一只防雾霾口罩。

    出门前,时敛森总算满意她这样的装备,于是温柔地上演了一出摸头杀的戏码。

    林鹿浑身上下只露出一双扑闪的大眼睛,不无别扭地冲他眨了眨眼睛,闷声闷气道:“我这样还能跑得动路吗?”

    “跑不动让它背你。”时敛森觑了一眼大飞,它的体重已经成功破百,背宽得能稳稳放平一只大脸盆。

    比之于林鹿,时敛森则轻装上阵,一套黑色的棉质运动服,深冬的风刮过,他也没有显出哆哆嗦嗦的样子,身板一如既往挺得笔直。

    时敛森遛狗的路线向来固定,待路过归阁附近,林鹿有些委屈地伸手指向一个地方:“喏,你就是在那个地方骂我的。”

    “那我功劳可大了,一次就把你骂醒。”时敛森大言不惭,话虽如此,心里到底是带着歉意的,本想伸出手再来个摸头的,可实在无从下手,只好摸了摸她的黑发。

    “我怎么觉得不是骂醒,而是差点骂哭?”林鹿反驳。

    就这么有聊没聊,时敛森把自驾游的想法和林鹿简略提了一下:“你上次不是说你弟弟想去迪斯尼玩吗?我们从沙川市出发,然后在西丁待一天,途径你家时,接上你弟弟去上海玩两天,你觉得如何?”

    “我没有单独带我弟弟出过秋水镇,明天我先打电话回家问问我爸妈的想法。”林鹿说时,将他的手握得更紧,真是她喜欢的人,非旦不嫌弃她心智不全的弟弟,甚至把他郑重地当成自己的弟弟一样来对待。

    “好啊。”时敛森淡淡地应和一声。

    “谢谢你啊!”林鹿停下脚步,仰起头对着时敛森,她的眼睛像星光,闪烁在夜幕下,蕴藏着蛊惑人心的力量。

    时敛森看着她稚气未脱却认真的脸,好气又好笑,眼里像是藏尽蜜糖,只是无比宠溺地说了一句傻瓜。

    第二天,林鹿一早就打了电话给秋水镇杂货铺的老板娘,她们的家住在一个村,老板娘晚上就可以将话传达到林鹿家里。

    林父隔天一大早就骑着车去杂货铺回电话,说是同意林鹿的做法,林鹿心情愉快,好像有件天大的好事落在了自己头上,叫她一整天都元气满满,挂上电话就出门去超市采购了,准备晚上给时敛森做顿大餐庆祝一下。

    时敛森提前做好旅行前的准备,把大飞送去了时宅。

    宝妈见到一人一狗,恨不得双双拥入自己的怀里,两者全是她的头心大爱。不过,她到底是偏心时敛森的,见了他便是一阵嘘寒问暖,每每不变的说辞便是看着又瘦了。

    时敛森将狗绳塞进宝妈手里,有些顽皮道:“胖成和大飞一样就要失宠了。”他意有所指宝妈很爱自己,他是心知肚明的,可奈何他从小不是个会说讨喜话的家伙,有些话不说出口,不代表他木知木觉。

    “你这臭小子!”宝妈牵着狗绳,嘴里笑骂了一声,转而道:“刚回国就躲得不见人影,老爷出院后你才回过几次家,都还没娶媳妇儿呢就忘了爹!?”

    “这不是来了嘛,他人呢?”

    “在书房待着。”

    “他回家后身体还好吗?”

    “你不会亲自去问!?”宝妈气得作势要打他。

    时敛森说完打算转身上楼,走了两步又回头重复先前的问题:“宝妈,说过多少次了,别老爷老爷的喊他,他受得起我还听不惯呢。”

    “你这臭小子又是抽的什么风,赶紧的死上去!”宝妈对着他,就像半个妈,该骂骂,该管管。

    时敛森敲开书房的门,只见房内的壁炉燃着火,温度适宜,还带有一点温暖人心的光。

    见时敛森推门进去,时永盛依然弯腰举着一把放大镜,半个身子伏在一轴画卷前面,好似分毫未觉察出多了一个人。

    待时敛森走近,他才摘下眼镜揉了揉眼,将放大镜随手搁置在一旁,任由长轴卷画平铺在桌上,而他则绕过长桌,漫不经心问道:“无事不登三宝殿,说吧,有什么事?”

    有记忆以来,父子俩之间仿佛从来没有坦诚相对过,彼此都藏着事,犹如默契十足的样子,说好了都不说一样。

    时永盛这样的问话,不是没有故意的成分,拐弯抹角指责时敛森冷落他一般。

    时敛森也不甘势弱,阴阳怪气回应道:“我能有什么事,还不是过来当面恭喜你,你多年来的处心积虑成功了。”

    “免了。”时永盛不欲多谈此事,他知道时敛森必定会来讨好说法,而他只能少说为妙。

    “既然花纪的落魄只是假象,你的高超演技也无人识破,我在你的预谋里也发挥了预期的作用和效果,那么现在是否到了功成身退的时候?”

    时永盛答非所问:“你平日里究竟结交的什么人,字字句句都夹枪带棒,你时敛森就是这么点修为吗?”

    “说我就说我,别指桑骂槐的,你这种做法又比我高尚到哪里去?”时敛森双手握拳,紧接着冷嘲热讽:“你以为你考上了第一批大学生,你就当自己是全天下最有文化的人!你当你偶尔玩个古迹读个诗词,你就是个情怀主义者了!你当你玩死了黎家和莎莉,你就是个无人能敌的大富豪时永盛了!但你知道吗,在我眼里,你只是个失败的父亲而已!”

    时永盛对于时敛森的指控,不过是一笑而过,脸色纹丝不动,表情淡然从容依旧:“哦,原来我在自己儿子眼里,是那么一无是处。那我倒是想问问了,既然如此,你为何又要动用我身边的人脉呢?”

    一席话,惊醒梦中人。

    时敛森知道他指的是什么。

    没错,如时永盛所言,他确实有求于他身边的朋友。

    徐老是时永盛的高中同学,全国乃至全世界顶顶有名的神经外科专家,曾有治愈好成人脑瘫的经典案例。

    他曾去找过徐老的事,没有对身边任何人提起过,包括林鹿。因为他懂林鹿的心,只有自己最知道,想要林成变成一个健康的人的心情,想必是和林鹿一模一样的。

    唯一一次,时敛森在时永盛的咄咄逼人下,输得一败涂地,甚至吃了哑巴亏。

    也是第一次,时永盛表现得毫无风度:“时敛森,你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非得找层次这样低的?家境差出身低我都不介意,但家里还有个脑残的弟弟,抱歉恕我无法接受!你说说看,我怎么敢让你娶这样的女人回家?”

    “爸,你说这种话,不怕脏了你的嘴,但我还怕脏了我的耳朵。”时敛森不掩饰自己的失望,原来这个父亲,之前所有的风度及教养,全是装出来的。

    “这样的女人?就是这样的女人,让你的花纪在面临破产前,还能风里来雨里去的帮你想方设法拉粉丝!就是这样的女人,才倒霉到被你时永盛的对手同仁酒里下药,差点被人轻薄,恶意被人栽赃,却是半个字不喊委屈!就是这样的女人,在我失去妈妈以后,唯一一个能给我带来安全感的人!就是这样的女人,让我更理解何为家人的意义!那么你呢?自视甚高又总是洋洋自得悼词写得最好的自己,你去他妈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吧!”时敛森恨到了极点,这些话,他不假思索咆哮出口。

    这是时敛森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对时永盛表现得无理且强势,忍不住骂了脏话,他却觉得自己并不出格,他只是做了自认为对的事情。

    在时永盛说出那些话的时候,他在心里已经接受与他断绝父子关系的念头。

    也只有那样,他才觉得不玷污了林鹿。

    这么好一姑娘,他再不允许她被任何人恶意诋毁轻视,就连自己的父亲都不行。

    时永盛的死穴就是悼词,这是他受人肯定中最为骄傲的事迹,这亦是他人生所有污迹中最为醒目的一点白。

    突然之间,被时敛森就这么轻易拿出来取笑鄙夷,他着实受到了莫大的打击。

    时永盛气得整个人站在原地发抖,就差一点,他就要抡起手臂,狠狠扇他个一巴掌。

    可是,总想到自己的夫人离世时,时敛森不过才是个七岁大的孩子,他便于心不忍。想要举起的手,落寞无奈地垂了下来,这举动真是又悲壮又悲凉。

    他们终于闹到这一步。

    于时永盛,是出于亲情,可怜天下父母心;于时敛森,是关于爱情,林鹿是他的灯火阑珊。

    “时敛森,你迟早会后悔的。”

    “拭目以待。”这应该是他最后想和他说的话了,现在,他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彻底离开这个没有温度的家。

    时永盛自顾自说着:“你会后悔,你将来的岳父岳母竟然连一口标准的普通话都说不上,你别因此丢脸;你会后悔,你想娶的老婆永远难登大雅之堂,你别因此嫌弃;你甚至在有了孩子之后还要后悔莫及,你当初执意去娶一个基因有缺陷的女人,你更别因此羞愧。话已至此,你好自为之。”

    时敛森已经走到房门边,听完他的话,他没有转过头,不再如方才那般歇斯底理,他毕竟是个成年人了,很快恢复了理智,只是心平气和地一字一句说得铿锵有力:“十九年来,我是第一次因为妈妈的早逝而感到一丝侥幸,侥幸她没有活到现在,看见你这副丑陋的嘴脸。”

    下楼的时候,时敛森想,下一次再来这里,不知该是等到猴年马月了。

    再见了,我曾经深爱过的家。

    我曾经深爱过,大约真的永远只能是曾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