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1难道他喜欢我?

推窗望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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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雪姿并不知道李福根心中的想法,但女人都有一种神奇的直觉,她能感觉到,李福根一直在盯着她看,而且眼光一直是在落在她的腰身上,或者说,屁股上。

    “难道他喜欢我。”

    一面准备菜蔬,她一面就在心里嘀咕:“不会是想打我主意吧,否则凭什么这么帮我啊。”

    李福根自动送上门,不顾一切投入几千万,然后明知这边有黑社会,而且是有枪的黑帮,随时有生命危险的,居然还巴巴的跟着来,这就让任雪姿心里多了想法。

    因为李福根做的,已经不仅仅是个好人可以褒奖的了,而是带着一种狂热。

    什么能让男人发狂,只有女人。

    “如果……。”

    任雪姿暗暗咬着牙齿。

    她虽然有些恼恨了丈夫巴甫洛夫,但她并不是个轻浮的女人,想到李福根这么狂热的投入而且万里迢迢的跟着来,可能就是想打她的主意,这就让她非常的纠结了。

    虽然另有心思,但任雪姿手脚还是非常快,半个小时不到,菜就上了桌。

    任雪姿拿出一瓶红酒,道:“小李,你喝酒的吧,我要好好谢谢你,不过我酒量不太好,最多三杯哦。”

    其实她酒量非常好,别说三杯,就整整一瓶,也不能完全放倒她,但心里有了别样的想法,就不敢多喝,倒不是怕自己醉,而是怕李福根酒后乱性。

    “又要谢谢小李吗?”李福根笑了起来,看任雪姿也笑,他反而笑意微收,一脸诚挚的看着任雪姿道:“任姐,说真的,说到谢,是我先要谢你的,你可能不知道,在你给我助学金前,我有两个月没吃饭了。”

    “真的?”任雪姿大是惊讶:“怎么会那样啊?”

    “是真的。”李福根点头:“整整两个月零一天。”

    李福根大致说了自己的当时的情况,父亲死,母亲改嫁,虽然会寄钱,但不多,也就勉强够个生活费和学费,而那次的学费偏偏掉了,只能拿生活费抵。

    “啊呀。”任雪姿听着叫了起来:“那你怎么过来的,吃什么呀?”

    “吃红薯。”李福根回忆起来,也有些感慨:“家里有田有地的,我妈把它们租给了别人,每年有几百斤谷,土里还有几百斤红薯,生活费抵学费不够,我把剩下的几百斤谷也卖掉了,就吃红薯。”

    “真想不到。”任雪姿连连感慨。

    “所以。”李福根举杯:“任姐,让我敬你吧,如果说谢,真的是我要先谢你。”

    他憨厚的脸上,一脸的诚挚,任雪姿心中突然有了一种惭愧的感觉:“也许他是真心的,是我想多了,他并没有别的意思。”

    先说最多三杯,但任雪姿改了心思,然后一边吃,一边问李福根的情况,越问越感慨,最后她一个人差不多喝掉了大半瓶红酒,李福根反而只喝了小半瓶不到。

    她有些醉意,歪在沙发上就不想动,李福根是个勤快的,收拾了桌子,顺便还洗了碗。

    出来,又泡了茶,任雪姿喝着茶,突然就不想动了,道:“今天不出去了,晚上找人,也不一定找得到,那些家伙,个个都是酒鬼,晚上找到他们也醉熏熏的,答应的事,说不定明天就忘了,反正晚上超市也关门了,不怕野牛帮找事。”

    外国超市一般比国内关得早,加上现在**,所以不等天黑,超市就早早关门了。

    “也好。”李福根无所谓,点头赞同。

    喝着茶,聊着天,到九点左右,任雪姿道:“坐飞机过来,你也累了吧,早点休息。”

    她这房子是别墅似的,有三层楼,专门有客房的,她起身带李福根到客房里,然后自己回房。

    洗了个澡,换上轻柔的睡衣,到床上躺下,一时却还不想睡,先前那个问题,又翻上来了:“就算他是真心谢我,但仅仅只是谢,有没有那个意思?”

    女人在夜里,尤其是在床上的时候,脑子就容易撒野,任雪姿平时是个很有理智的女人,但这会儿,在昏暗的壁灯下,人迷迷朦朦的,心也朦朦胧胧的。

    想着想着,身上居然热了起来,突然生出一个念头:“他要是敢半夜摸过来,我就让他……。”

    这个念头一生出来,自己也吓了一跳,慌忙转向门口。

    “啊呀,没锁门。”

    家里一般没客人,所以她也忘了打倒锁。

    听了一下,没听到脚步声,她想起身去打上倒锁,但又觉得身上懒懒的,还有一股子奇怪的热劲儿,竟是懒得动。

    “不管了,他要是真敢过来,我就……。”

    这么想着,身上越来越热了,有些羞起来,反手按熄了灯。

    夜静下去,任雪姿迷迷糊糊的,有些兴奋,到后面,心中好象竟有些失望了:“他可能睡了……。”

    然后,她也睡着了。

    李福根并没有睡,进屋后,他站起了桩,一个小时后,估计任雪姿睡着了,李福根打开带来的包。

    这次来之前,他预先做了准备,买了顶帽子,一副口罩,加一副墨镜。

    这三样装备往头上一套,神仙也认不出他是谁。

    然后还有一副手套。

    手有指纹,这个东西比较麻烦,所以关健的时候,戴上手套更稳妥。

    另外有个东西,就是气味,李福根没有受过专业的训练,他只是在电影里得来的知识,发生案子,警察牵了狗来,狗会带路。

    如果他是普通人,就还得准备一瓶气雾剂,防击警察带狗追踪。

    不过他不是普通人,狗即便追到他面前,也会绕过他,没有狗敢咬他的。

    所以这个他没准备。

    说了半天,他准备干嘛?

    没错,他准备开杀戒。

    在得到丹增的念珠之前,他对杀人颇为忌惮,轻易不敢杀人,但在得到念珠之后,他的心反而没那么执着了,就仿佛突然悟了的高僧。

    佛有三十二像,菩萨低眉,金刚怒目,都是佛像。

    戴上帽子眼镜,口罩就没戴了,手套暂时不需要,再换上一件特意带来的灰色的夹克衫,他从后窗一跃而出。

    到后面街上,他口中发出呜呜的低音,街口有一条黑狗,听到声音,立刻跑了过来,在他身前四五米外俯首拜倒:“拜见大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