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的未婚妻是妖怪

东篱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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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v class="kongwei"></div><div class="ad250left"><script>ads_yuedu_txt();</script></div>    奎斗山脉自西向东,延绵三万余里,将楚荆两国隔开。又因山势如一个“八”字,被边境百姓称为八字山。这里群山耸立,高入云端,绝非寻常人可以攀越,是一条天然的边境线。只有在那“八”字中间,有一条通道,名为崔嵬谷,自北向南有数十里长,是两国之间唯一的一条通道,号称楚国第一雄关的狼牙关就建在通道之南。这里山高林密,地势险恶,又经常有虎狼出没,故此除了两国交兵,平常极少有人经过。

    这一日,急促的马蹄声,打破了这里的平静。

    那是一匹白马,踏着晨光而来,一路向北驰去。马上之人是一个身着白衣的少年,面相尚显稚嫩,看起来也就十四五岁模样,在寻常人家正是读书求学的年龄,此时却一脸焦急的策马奔腾。那马已经跑得很快了,他还嫌不够,用力的挥打着马鞭,嘴里还念念有词:“马儿呀,快点跑快点跑,再跑几十里咱们就不怕了。”

    再过几十里,就是荆国的虎啸关,等于是离开楚国了。

    这个少年名叫商白,楚国南部沃州容城人。他自家乡一路向北,数千里奔波,目标就是逃离楚国。为了这个目标,他已经策划一年多,光银子就花费了数千两。

    他逃离楚国,并不是想对自己的国家不满,而是想逃婚。他不想离开这个生活了十几年的国家,可是他更不想入赘,尤其不想入赘到那个巨无霸的家族——南楚沈家。

    原本商白对那桩婚事不是很排斥,因为南楚沈家富可敌国,势比王国,在楚国的影响甚至还在楚王室之上,入赘就入赘,能做一辈子的富家翁也是可以的。可是在两年前,他知道那沈家家主——也就是他未来的岳父大人沈财神是一只老狐妖后,就开始抗拒这门亲事了。

    他知道这个世界有仙人,也有妖怪,也听说过很多人妖相恋的故事,甚至还觉得那些故事很美好。可是轮到自己身上,就没法接受了。

    狐妖的女儿,那不就是狐狸吗?而且当他听说那个未婚妻还比自己小一岁的时候,更加崩溃了——你好歹是个狐狸精也成,变成人形还能接受。可是一只十几年的狐狸,那就只能单纯的是只狐狸了,和狗差不多的物种,那能接受吗?一想到以后的人生要和一只犬科动物朝夕相处双宿双飞,商白就感到人生无望。

    他的人生本来是很有希望的,楚国鼎鼎有名的神童,少年天才,曾经是那么的意气风发,觉得世界都在自己的掌握中。可是到后来,才明白自己连自己都不能掌握,一下子就变得颓废了。

    他出生在沃州容城郊外的商家堡,三岁那年父母出意外双双离世,成了一个孤儿,虽有族亲收养,过得也很是可怜。直到六岁那一年在县学入学试上,以一首“鹅鹅鹅”开头的咏鹅诗一举成名,博来一个神童的称号后,处境才算改变,得到了族里的重点培养。八岁那年,出了三卷《神童诗》,打响了在楚国南部的名声。十岁那年,以梦游异世为引,写了一部介绍一个叫“地球”的天外世界风土人情的小说《异域三十年》,煌煌百万字,写尽异域风情,人世沉浮。一经推出,轰动全楚,成了楚国最受瞩目的天才。也就是那一年,受到了南楚沈家的关注,沈财神亲自上门,和商家堡的堡主商老太公议定了商白和他二女儿的亲事。十二岁那一年,又写出影响深远的《数学探微》、《几何原理》,将楚国国学府的老学究们都惊起大半,被认为开一代风气,非有宿慧不得如此。到十三岁那一年,又写出《物理本源》一书,追本溯源,探讨宇宙之秘,再一次震惊全楚,隐隐有理数宗师风范。

    然后,然后在听说了未来岳父沈财神是个妖怪之后,整个人就昏天黑地,颓废了起来。原本意气风发如日中天的少年天才,让人仰慕甚至仰望的存在,一下子变成了一个让人怜悯的对象。

    娶一只犬科动物做老婆,再天才再意气风发又有什么意义?商白本来是一个喜欢养狗的少年,自从知道自己未来老婆是一只犬科动物后,再看到狗都会有心理阴影。而且,只要有他的场合出现了狗,人们看他的目光都多了一份意味深长的同情与怜悯——也许还有嘲笑。

    商白想过能不能闭着眼睛忍受那种生活,就当是领养了一只宠物。可是只要想到要和那只宠物生儿育女,就一阵阵的恶心。狐狸不常见到,他对未来老婆的想象只有拿狗来做参照物,这样的结果是他经常梦到被一只狗扑倒在床,狠狠的蹂躏。

    他的小说《异域三十年》里面写到那个叫“地球”的天外世界,有人的口头禅是“我真是日了狗了”,因此还有人怀疑那是不是他写作的报应。商白有时候也会后悔:“我要出什么风头?我为什么要剽窃梦中世界的东西?要是低调点不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吗?”

    他小时候确实梦到去了那个叫“地球”的世界,也确实在那个梦中世界生活了三十年,他所出的书,都是剽窃甚至抄袭于那个梦中世界的东西。要不是这样,他不会享有天才之名,也同样不会被沈财神注意,要娶一只狐狸做老婆。

    如果可以重来,他自然不会再做那种事。可是人生不能重来,他想要摆脱那种噩梦一般的生活,就只有逃离。逃离家乡,逃离楚国,逃离南楚沈家的势力范围,才能逃脱这桩婚姻。

    为了这一次的逃离,他准备了一年多。包括规划路线、学习马术,甚至还花重金托人弄了一个在荆国的合法身份。几千两银子花出去,背井离乡,隐姓埋名,就是为了摆脱那可恶的包办婚姻,获得自由。

    好不容易,碰上南楚沈家派来服侍他的老奴莫大有事离开商家堡,算是脱离了沈家的监视,他立即乘上白马一路向北。再过一年,满十六岁后就要入赘沈家,留给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他这一次必须要成功。

    再过几十里,就是荆国了。南楚沈家势力再大,应该也不会渗透到荆国去吧?只要到了那边,就可以开始新的人生了。

    “得得得得”,马蹄声急促,马背上的少年脸上有紧张,也有即将迎来自由的兴奋。

    快了,快了,快了,就快要到荆国,迎来新的人生了!少年脸上的紧张越来越少,兴奋越来越多,到后来他甚至忍不住纵声长啸起来:

    “荆国,我来啦!自由,我来啦!”

    就在这时,耳边传来一个很欣慰的声音:“好久没看到姑爷这么开心了。是什么事让姑爷这么开心,姑爷不妨说一说,让老奴也一起开心开心。”

    声音很近,简直就像是贴着耳朵说的。那声音不大,很苍老,还很慈祥。可是一霎那,商白就好像被一盆冷水迎头泼下——不,更像是一头扎进了冰库里,整个人一下子变得冰冷僵硬起来。

    因为,那个声音他太熟悉了,就是那个服侍了他近五年的沈家老奴莫大的声音!

    他认为是沈家派过来监视自己的老奴莫大,现在就贴在自己耳边说话。

    没有了主人的鞭策,疾驰中的马脚步放缓,慢慢停下。商白也慢慢慢、慢慢慢的侧转过头来,然后就看到了一张苍老的脸。

    莫大,就坐在他的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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