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逆转陪审员-5

琉璃石锁的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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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号:“麻烦把刀子递给我。天啊,我恨透这些事了。你们看过别人用短剑搏斗吗?没有?没有?都没有?好吧,我见过。当时我曲着身体,他们在对街的院子里械斗。在我住的地方,拥有短剑利刃不是稀奇的事。我尽量不想去想起这种事,一直都努力地想忘了它。”

    何夕:“你能演示一下这把短剑的正确使用方法吗?”

    5号拿起短剑,做了一系列的模拟动作。

    5号:“看到没?没人会双手高举着短剑,那样留出的破绽太大了,而且短剑就是单手使用,频繁的换手还能够给你寻求到更多的击杀机会,如果是身高悬殊的两人搏斗,一定会想办法利用身低优势,在对方下半身区域进行攻击,而且伤口必然会是水平割面或者斜向上的,这样更方便使力。”

    何夕:“你觉得夏洛克能够双手高举过头,拿短剑往安东尼奥的胸口刺下,用这样的方法杀死安东尼奥吗?”

    5号:“不,我觉得这几乎不太可能。除非夏洛克是偷袭的安东尼奥,或者说安东尼奥躺着或者蹲下,可这都与女士的证词相悖。”

    4号:“有趣的推理,但很遗憾,我依然没有被说服。女士的证词是确凿无疑的,你们只是证明了谋杀姿势的难度较高,却没办法证明绝对做不到。你们的出发点都是假设,而女士的证词,出发点是客观事实。”

    3号:“没错!那位女士绝不可能看错!”

    何夕:“异议!”

    3号:“什么?”

    何夕:“绝不可能看错是吗?大家请看,这是女士出庭时的庭照,她的鼻梁两侧有两道很深的压痕,我说的没错吧。女士大概有四十岁,但她很努力地让自己看起来只有三十多岁的样子。她浓妆艳抹,染着头发,穿上年轻女孩才会穿的新衣服。她隐瞒了一件事,一件很重要的事。”

    2号:“我不太明白,她隐瞒了什么?”

    何夕:“她隐瞒了自己是个视力问题,她平时需要戴眼镜!只有长期戴眼镜的人,鼻梁两侧才会压出这样深壑的印痕!”

    1号:“嘿,听着,8号说的对,我也看到了,我是最靠近她的人,她鼻子上确实有那些印子,而且她在法庭上也一直在按摩她的鼻子!”

    4号:“奇怪,我之前居然没有想到这一点。没错,她确实是应该佩戴眼镜的。”

    3号:“那又怎么样!哈?好吧,她的鼻子上有印子,我承认这一点,那是眼镜造成的,对吧?她出庭时不想戴上眼镜,那样大家会觉得她很漂亮。但她看到夏洛克杀死安东尼奥时,她是一个人待在房里的!她看的一清二楚!”

    何夕:“女士的证词显示,她大约在十一点便上床睡觉,大约在十二点十分的时候,因为货船深夜入港的汽笛鸣声,使得她转向窗户,恰好看到杀人的经过。所以,当她看到杀人经过的时候,她仍在床上。我有一个微不足道的小问题,有人会戴着眼镜睡觉吗?”

    4号:“不,我不会。没有人会戴着眼镜睡觉。”

    何夕:“因此,我想我有理由做出一个合理的推测,女士躺在床上时,并没有配戴眼镜。”

    3号:“淦!你怎么知道?”

    何夕:“我不知道,我只是推测。我还推测,她往窗外看去时并没有戴眼镜。她作证说案发时她刚好往窗外看去,汽笛长鸣最多十秒,她又目睹了凶杀的整个过程,她根本没有时间把眼镜戴上。她认为自己看到的凶手正是夏洛克。我认为,她只是看到模糊的影子。”

    3号:“你怎么知道她看到了什么?哈?你怎么会知道那么多事?你怎么知道她戴的是哪一种眼镜?或许她得的是远视?你怎么知道呢?”

    何夕:“我只是想表达,女士的视力问题存在疑点,她的证词并不具有绝对的说服力。”

    11号:“8号说得对,在不戴眼镜的情况下,她得在漆黑的午夜中清晰辨识出对街的人,这对一个视力有问题的人来说根本做不到。”

    5号:“我们不能单凭这样的模糊证据就让一个人判死刑!”

    叮!系统提示:任务“逆转陪审员”目前进度已完成99%(及时更新)。

    嗯?怎么还没完成?居然差1%?

    3号:“哼!就算你们都认为夏洛克无罪,那又怎么样?哈?我觉得他有罪,就是有罪,我不在乎自己是不是孤军奋战,这是我的权利!”

    3号径直走到房间的角落,背对人群,蜷缩在那里,不再作声。

    原来还有一个npc没有被逆转。何夕挠挠头,整个休息室,就属3号最顽固,从头到尾与何夕对着干,打擂台,最后剩下他负隅顽抗,何夕并不算意外。然而,如何才能彻底令他也改变态度呢?

    他不像其他的反对角色,4号是富有理性的坚持有罪,但何夕驳倒他以后,他便立刻支持了更理性的无罪;7号是个墙头草,大形势是无罪的情况下,他倒戈的比谁都快;10号是个地域黑+种族歧视,连3号都对他嗤之以鼻,他最后灰溜溜的随了大流,没有更多话语权;唯有3号,他至始至终只有一个观点:夏洛克有罪。他不会因为任何情况的变化而改变自己的态度,他似乎是为了反对而反对,只求将夏洛克送上行刑台。

    像这种人,一般是有两种原因才会选择这么做的吧。

    何夕:“3号,你跟夏洛克,或者安东尼奥,甚至说鲍西亚,有过恩怨吗?”

    3号:“什么?当然没有,夏洛克我听过名字,其他两个此前闻所未闻!”

    嗯,那就排除了其中一种,只剩下了…

    何夕:“3号,你曾经有亲密的朋友被谋杀,而凶手背叛无罪逃脱吗?还是说,你曾经有亲密的朋友被判谋杀,明明无罪却被判死刑?”

    3号抬起头,望着何夕,他张开口,却没有出声。许久,他掏出一张照片,轻轻摩挲着边角,眼中泛起泪光。

    照片里,是两个身影,其中一个年长的是3号,年轻的,看起来像他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