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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刀放下?”
大黄蜂步步紧逼,镇定自若,脸上不见一丝慌乱的神色。
我摇头,右手上抵紧颈动脉的刀紧了紧,登时一阵刺痛感传来。不用看,我也知道锋利的刀刃在瞿墨留下的印记上划出了血痕。
大黄蜂目光一沉,电光火闪间,不等我看清楚动作,人已经来到我面前,有力的大手钳制住我拿刀的手,让我无法再移动半分。
就在这时,寂静的过道里响起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大黄蜂看着我,另一只手从兜里拿出电话,不知那头说了什么。
我手上一松,大黄蜂神色复杂的看了我一眼,往后退了两步,同时挂断电话。
不用想,那电话一定是瞿墨打来的。
真难为他,洞房花烛夜还要为我分心。
“墨少说,你可以走了。”
大黄蜂说着从兜里掏出一把车钥匙递给我。
我看着他递过来的车钥匙,仿佛见了鬼一般不可思议,以我对瞿墨的了解,他怎么可能如此轻易就放我走?
不过,疑惑只是一瞬间,逃离的念头重新占据了我的全部心神。我一把抓过车钥匙,踉踉跄跄往诊所外跑去。
车就停在门口,开了锁,我几乎是逃也似的拉开车门坐了上去。
一只大手出现在车门边,我惊恐的看着尾随而至的大黄蜂,以为瞿墨又改变了注意。谁知他只是探过身,给我系好安全带,“放心,墨少说了让你走,我就不会来追你,慢慢开。”
话落,主动给我关上车门。
我再也不犹豫,发动引擎一脚油门踩了下去,车子顿时像离弦的箭冲了出去。
那天晚上,我在山间疯狂的飙车,几次差点冲出悬崖,是为了赶到瞿墨身边;而这一次,我将时速飙到最高,是为了逃开他。
车子开到第三个路口时,远远就看见一辆车横在马路中间,挡住了我的去路。车灯开着,显然车里有人。
我不停的按喇叭,那车丝毫没有移开的意思,还是纹丝不动的停在马路中央。
这时我已经察觉到情况不对了,等再走近点,我才猛然认出,那车赫然就是瞿墨的幻影。
他不是说了放我走吗,可为什么又要在这里拦我?
心里忽地生出一股悲凉,是了,我怎么会忘记了,瞿墨向来说一不二,他说过我们不死不休就不可能放我走。假装让大黄蜂放过我,不过是笃定我跑不了。
可他哪里来的自信就一定能够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将我玩弄在股掌之中?
我疯狂的按着喇叭,一点没有减慢速度,直直的朝蓝色的幻影冲了过去。就像那个雨夜,他毫不犹豫的开车向辉哥撞去一样。
然而,我的心里却在无声呐喊,让开,让开啊!
蓝色的幻影就像钉在原地一样,没有挪动半分。
忽然眼前一动,视线中,车门开了,一只修长的腿伸了出来。瞿墨走下车来,我以为他要离开,然而并没有,他就那样倚在车门上,正对着我的方向,目不转睛的看着我。
那气定神闲的模样,仿佛在说,想要离开,除非踩着我的尸体过去。
他的挑衅让我愤怒,更让生出一股从未有过的无力感,不是对他,而是对自己。那是瞿墨啊,那是我的墨少啊,我怎么可能撞得上去?
轮胎急速摩擦地面,发出刺耳的尖啸声,我死死的踩着刹车,趴在方向盘上泪流满面。
明晃晃的灯光照着瞿墨那张好看的脸,夜风吹动他的衣摆,猎猎作响,带出一股浑然天成的气势。那是绝对的自信和对一切的掌控力,恍若高高在上的神祗,睥睨众生,一切都逃不开他的掌心。
模糊的视线中,瞿墨唇角弯了弯,笑意浮现在脸上,也闪现在眼底。
他直起上半身,离开车子向我走来。
车窗没关,他的手径自探了进来,拉开车门。尔后温柔的捧着我的脸,看着满脸泪水的我,语气幽幽,“我的傻姑娘,这怎么行,还是不够狠心啊。”
他放开我,弯腰解开我的安全带,将我打横抱在怀里。
我想也不想,双手勾住他的脖子,一口咬在他肩旁上,用尽全身力气咬了下去。瞿墨仿佛没事儿人一样,身体不仅因为疼痛僵硬,反而软了下来。
很快,浓重的血腥味布满口腔,我的眼泪掉得更凶了。
牙齿一软,从他肩旁上松开,白色的衬衣上血迹点点,一如那年冬天掉落在雪上的红梅花瓣。
瞿墨把我放在幻影的副驾驶上,双手撑在我身体两侧,目光灼灼的看着我,“我给了你离开的机会,是你自己不走的,那么以后,就乖乖的留在我身边。”
我看着他,徒生悲凉。
瞿墨,你这么笃定,无非不过是仗着我爱你罢了。
瞿墨似乎一眼看进我心里,在我额头上落下温柔的一吻,“所以,我的傻姑娘,你说我怎么舍得放你走,嗯?”
车子在午夜的马路上疾驰,路灯的光在路中间投出道旁树的影子,明明灭灭,车子在明暗中穿梭,看不清前路,也没有后路。
我彻底放弃的挣扎,在那脚刹车踩下去的时候,我从未有那一刻像那时清楚的直视自己的内心——
不管我愿不愿意,这个男人都早已经深入我的血液中,即便是我死,我也不可能眼睁睁的看着他出事。更不可能,允许他的生命在我手中结束。
原来,他没有说错,除非他放手,这辈子,我们是真的要不死不休了。
车子没有出城,反而是往市中心开去,最后开进了一条漆黑的街道,尔后缓缓在路边停了下来。
当车子停稳那一刻,刺眼的白光亮起,我本能的转了转头,用手遮住光线。等眼睛适应片刻,这才放下手朝外面看去。
刚才还一片漆黑的街道,此时灯火通明。
我以为,不管瞿墨把我带到哪里去,我都不会奇怪,不会震惊,能够淡然处之。可当外面的建筑猝不及防的撞入眼帘时,心脏还是不受控制的狠狠一缩,忘记了呼吸,呆若木鸡。
教堂,是的,车子旁边是教堂。
通往教堂的路上,摆满了半人高的灯柱,灯柱顶端是盛开的芙蓉花造型。一眼望去,沿路的芙蓉花灯一直延伸到教堂大门。
车门开了,瞿墨弯腰替我解开安全带,我像个木偶一样,任由他牵着我的手走上了那条灯光铺就的路。
安静的长椅,过道尽头,一个神父束手而立,神情慈爱的看着我们。
瞿墨牵着我走到他面前,驻足而立。
神父微笑着朝我们点了下头,“瞿墨先生,你是否愿意娶叶欢女士让她成为你的合法妻子,无论顺境逆境,富裕贫穷,健康疾病,快乐忧愁,你都将毫无保留的爱她,对她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瞿墨深深的看了我一眼,“我愿意。”
神父转向我,“叶欢女士,你是否愿意嫁给瞿墨先生让他成为你的合法丈夫,无论顺境逆境,富裕贫穷,健康疾病,快乐忧愁,你都将毫无保留的爱他,对他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直到此时,我终于像从梦中醒来一样,明白过来现下是个什么状况。
我不得不佩服瞿墨的智商,十几个小时前他娶了陆芷遥,眼下,用这种方式再“娶”我。一明一暗,一个法律保护,一个以主之名,毫不影响,也不用担心重婚罪。
这样的事,的确是瞿墨的形式作风。
我迎上瞿墨的视线,他目光热切,毫不掩饰自己的期待。
在他看来,我应该忙不迭的点头答应,毕竟他能够还想着给我一个仪式,已经是天大的恩赐,我应该要感恩戴德痛哭流涕的接受他的恩赐。
他不是关少阳,我见识过他的手段,他如若是势在必得,没人能逃。他洞若观火,算计一切,包括人心,包括感情。
叶欢,认输吧,在这个男人面前,你早已输的一败涂地。不是现在,早在十岁那年墨园初见,第一眼时,就输了。
爱情让人变得卑微,低到尘埃里,并不会开出花来,只会酿出苦果。不然,怎么会有这么多年的颠沛流离,痛苦挣扎?
能够听他亲口说出我愿意,已经是莫大的福分,可我的脖子就像僵硬了一样,点不下去这个头。
那是我心里的坎,跨不过。
我迟迟没有点头,瞿墨的视线也没有放过我,我看着他眼中有失望闪过。不过转瞬即逝,下一秒,让我更加震惊的一幕出现了。
瞿墨膝盖一弯,单膝在我面前跪下,仰头看着我,薄唇轻启,“这一辈子,我只对你一个女人下跪。欢欢,嫁给我?”
我看着从来高高在上的男人跪在我面前,朝我伸出他的手。
我知道,一旦我把手放上去,后半辈子便同他纠缠在一起。不,就算我不同意,他其实也不会放过我。这样做,不过是想我心甘情愿的交付出所有,在给出了爱情之后,再给上我的自尊骄傲和一切。
那双深邃幽暗的眼睛像磁石一样,有蛊惑人心的能力,明知不可以,我还是心神荡漾,走火入魔一样手指动了动。
还没伸出手去,寂静的教堂里响起一阵手机铃声,那铃声来自我兜里。
我怔了一下,拿出手机接听,下一秒毫不迟疑的往外跑去。
因为,我听见了小易惊慌失措的声音,“姐姐。”
我脊背一凜,继而听见陆芷遥冷哼一声,“姐姐?不是该喊妈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