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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已经没有什么东西可吃了。过去的三天里,格罗特先生天天都从林间空手而归,我们只能吃些鸡蛋和土豆充饥。情况糟透了,格罗特先生决定杀掉一只鸡,还开始打山羊的主意。这些天,他回家的时候都不爱吭声,不和孩子们说话。孩子们嚷嚷着扑向他,抱住他的腿,他却像赶苍蝇一样把他们赶开。
到了第三天晚上,我能感觉到他在审视我。他的脸上有种古怪的表情,好像肚子里正在打什么算盘。他终于开口了:“你脖子上是个什么东西?”他打的主意真是再清楚不过了。
“这东西不值钱。”我说。
“看上去像银的,”他的眼神一直盯在我的项链上,“变色了。”
我的心怦怦直跳:“是锡的。”
“给我瞧瞧。”
格罗特先生凑近了些,用脏兮兮的手指碰了碰吊坠上那颗凸起的心和紧握的双手:“是什么东西?异教符号吗?”
我不知道“异教”是什么意思,但听上去透着邪气,“也许吧。”“谁给你的?”
“我的祖母。”这是我第一次跟他提起我的家庭,这种感觉让我难受。要是能收回刚才那句话就好了,“这东西对她来说一文不值,当初她正想把它扔了。”
他皱了皱眉头:“看上去确实很怪,说不定卖都卖不掉。”
格罗特先生一天到晚跟我搭话,无论我在拔鸡毛,煎土豆,还是抱着一个孩子坐在客厅的火堆旁。他跟我谈起他的家庭:十六岁时,他哥哥在一场争吵中杀死了他的父亲,于是他离家出走再也没有回去。他就是在那时遇见格罗特太太的,他俩十八岁时哈罗德就出生了。他们直到有了这一屋孩子以后才真正结婚。他只想要捕鱼狩猎,他说,可是他得养活这些孩子。说实话,这些孩子他一个也不想要,而且他怕总有一天被这些孩子逼疯,到时候说不定他真会伤害他们。
时间一天天过去,天气慢慢暖和起来了。格罗特先生开始坐在门廊前削东西,一直待到深夜,身边摆着一瓶威士忌。他总会叫我跟他一起坐,在黑暗中跟我说一些我不想知道的事情。他和格罗特太太已经几乎不说一句话了,他说。她讨厌谈话,但她喜欢做ài。可他不愿意碰她,她懒得把自己收拾干净,身边还总有孩子。他说:“我原本应该娶一个像你这样的姑娘,多萝西。你不会这样缠着我的,对吗?”他喜欢我的红头发。他对我说:“有人说,要想跟自己过不去的话,就找个红发女郎吧。”他吻过的第一个女孩就是满头红发,但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他说,在他还年轻帅气的时候。
“是不是挺惊讶?我也曾是翩翩少年呢,你知道的,我现在也不过二十四岁。”
他说,他从未爱过他的妻子。
叫我杰拉德,他说。
我知道格罗特先生不该跟我说这些。我才十岁。
格罗特家的孩子一个个像受伤的小狗般呜咽不停,凑在一起互相慰藉。他们不像普通孩子一样蹦跳着玩耍,倒是整天拖着绿幽幽、黏糊糊的鼻涕,眼睛里汪着两泡眼泪。我像只披着硬甲的甲虫一样在房间里穿行,无论格罗特太太尖酸刻薄的毒舌、哈罗德的怨气,还是小杰拉德的哭叫(这孩子太想要人抱抱他了,恐怕一生也无法心满意足),通通都伤不到我。我眼见着梅布尔变成了一个阴沉沉的女孩,她太清楚这个糟糕的家是如何拖累她、虐待她、抛弃她。我清楚活在这样的家里,孩子们怎么会变成这样,但我难以去爱他们。他们的不幸只会让我更加意识到自己的不幸。我用尽全力保持整洁,保证每天早起出门上学。
一个暴雨倾盆的夜里,我饥肠辘辘地躺在床垫上,身下的弹簧隔着薄薄的套子硌着我,雨水滴在我的脸上。我想起有一次在艾格尼丝·波琳号上,天也下着雨,所有人都晕船不止。为了分散孩子们的注意力,爸爸教我们闭上眼睛,在脑海里描绘出完美的一天。那是三年前的事了,当时我才七岁,但想象中那完美的一天却还历历在目。那是个星期天的下午,我正要去城郊,到祖母那栋舒适的小屋去看望她。我翻过石墙,穿过草地,向祖母家走去,风中的野草仿佛海浪般波涛起伏。我闻见好闻的泥煤烟味,听着乌鸫的吟唱。远远地,我望见祖母家的茅草屋顶,刷成白色的墙壁,一盆盆在窗台上盛放的红色天竺葵。祖母那辆经久耐用的黑色自行车靠在门里,不远处的树篱上挂着一串串深蓝色的黑莓和黑刺李。
走进祖母家,烤箱里正烤着一只鹅,黑白相间的小狗蒙蒂在桌子下等骨头吃。祖父要么拿着自制的鱼竿去河里钓鳟鱼了,要么就去野地里打松鸡或鹧鸪了。就剩下我和祖母两人,一起在家待上好几个小时。
祖母正在做大黄馅饼,用一根大擀面杖来回擀着面团,又往黄色的面团上撒些面粉,摊薄放在馅饼碟里。时不时,她会抽两口阿夫顿香烟,轻烟在她的头顶袅袅不绝。祖母会给我吃一颗圆形糖果,她把糖藏在围裙兜里,跟半打烟屁股放在一块儿,那种滋味我永远也忘不了。黄色香烟盒上印着罗伯特·彭斯的一首诗,祖母喜欢伴着一首古老的爱尔兰曲调唱起它:可爱的阿夫顿河,请你轻轻流过翠绿的山川;轻轻地流吧,我来唱首歌把你颂赞。
我坐在一个三条腿的凳子上,听着烤鹅在烤箱里嗞嗞作响。祖母把面团搓成条形,沿着馅饼碟的边缘围上一圈,剩余的便在中央打个十字,再刷上一层搅匀的蛋液,用叉子在面饼上叉些小孔,最后撒上糖霜。等到馅饼进了烤炉,我俩来到被祖母叫作“好地方”的前厅,开始享用只属于我们俩的下午茶:加了好多糖、浓浓的红茶,热乎乎的切片葡萄干面包。祖母从玻璃柜里的玫瑰瓷器中挑出两只茶杯,还有配套的茶碟和小盘子,小心地放在一张上过浆的亚麻餐具垫上。午后的阳光透过窗边的爱尔兰蕾丝窗帘映照着祖母的面孔,让她的轮廓添了几分柔和。
坐在带椅垫的椅子上,我能看见祖母的摇椅前放着木头搁脚凳,上面罩着绣花罩子,还能看见一个小书架,放的大多是祷告书和诗歌。我看见祖母一边倒茶,一边轻声哼唱,看见她有力的双手、温柔的微笑,看见她对我的爱。
此时此刻,躺在这张潮湿酸臭的垫子上辗转反侧,我竭力去想那完美的一天,可惜美好的回忆也勾起了悲凉的思绪。在卧室里呻吟不已的格罗特太太,其实跟我妈妈没什么两样。她们都不堪重负,难以为继,要么天性软弱,要么不知所措,嫁的丈夫都那么固执自私,她们便靠着整天昏睡聊以度日。妈妈指望着我做饭、做清洁,照顾梅茜和双胞胎弟弟,向我倒苦水。当我坚持说情况会好转的时候,她却说我太天真。“你不知道,”她会说,“你根本不知道麻烦在哪儿。”有一次,就在火灾前不久,我听见妈妈蜷在床上哭,黑暗中我进了屋,想要哄哄她。当我伸出手臂抱住她,她却猛地跃起,把我赶开。“你根本就不关心我,”她厉声道,“别装了,你不过是想要你的晚餐吃。”
我不禁往后缩,脸颊像被扇了一耳光一样烫。在那一刻,有些事已经不复原样了。我不再信任她,我对她的哭泣无动于衷。从那以后,她骂我铁石心肠,骂我冷酷无情。也许我的确如此。
六月初,我们通通长了虱子,就连只有几根头发的内蒂也一样。我还记得当初轮船上的虱子。当时妈妈生怕我们染上,每天都会检查每个人的头发。当听说其他船舱里的人长了虱子,她还把我们关起来不准出门。“这是世界上最难治的顽疾。”她告诉我们,她在金瓦拉女子寄宿学校念书的时候,有一回很多人长虱子,每个女孩都被剃光了头。妈妈对她那一头漆黑浓密的长发颇为得意,才不肯再剪掉一次呢。然而那次在船上,我们却依然没能逃过。
杰拉德不停地挠头,我把他的头发拨开,发现里面全是虱子。另外两个孩子的头上也有。沙发、椅子,甚至格罗特太太,这屋里每样东西说不定都爬着虱子。我明白接下来会是什么样的苦日子:休学、剃头、一小时又一小时地干活儿、洗床单……那一刻,我真想逃走。
格罗特太太跟宝宝一起躺在床上,靠着两个脏枕头,被子一直拉到下巴。我进屋的时候,她就那么盯着我,一双眼睛深深地陷进眼眶。
“孩子们都长了虱子。”
她噘了噘嘴:“你呢?”
“既然他们都得了,我也有可能得。”
她似乎寻思了一会儿,接着说:“是你把虫子带进来的。”
我的脸红了:“不,夫人,我不这么认为。”
“它们总是谁带进来的吧。”她说。
“我觉得……”我开口说道,但实在难以启齿,“我觉得您可能得查一下这张床,也查一下您自己的头发。”
“就是你带来的!”她边说边掀开被子,“你跑到这里来,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好像你比我们谁都强……”
她的睡衣在肚子上皱成一团。我看到她大腿间毛茸茸、黑黝黝的一丛,赶紧尴尬地转过身。
“你敢走!”她尖叫起来,一把抓起哇哇大哭的内蒂夹在胳膊下,用另一只手指着床说,“先把床单用开水烫了,然后用梳子给孩子们清理头发。我早就警告过杰拉德,不能把个流浪儿带到家里来,天晓得她去过哪里。”
接下来的五个小时比我想象中更凄凉:我烧了一罐又一罐开水,倒进一个大盆里,同时还得提防着,免得烫伤孩子们;把所有能找到的毯子、床单、衣服放进热水里,用碱皂费力刷洗,再把它们塞进手动绞拧机。我几乎转不动机器的手柄,手臂阵阵疼痛。
格罗特先生回到家,跟待在客厅沙发上的妻子说了会儿话。他们的只言片语飘到了我的耳边:“垃圾”“寄生虫”“肮脏的爱尔兰人”。过了一会儿,格罗特先生走进厨房门,发现我跪在地上,正用力扳动绞拧机的手柄。“上帝啊!”他边说边开始帮忙。
格罗特先生也认为床垫上可能有虱子。他觉得我们只要把床垫拽到门廊上,浇上开水,就能灭虫。“我真有点想也这么收拾那些小孩。”他说。我知道,他这话可不仅仅是玩笑。他拿着刮胡刀飞快地给四个孩子剃了头。尽管我已经用尽全力扶住他们的头,孩子们还是扭来扭去,因此头上到处是刮胡刀留下的划痕和血口子。他们的模样让我想起一战后返家士兵的照片:秃着头,眼神空洞。格罗特先生在每个孩子的头上擦上碱水,小孩们的尖叫哭喊此起彼伏。格罗特太太就坐在沙发上看着。
“威尔玛,轮到你了。”他转身面对着她,手里拿着刮胡刀。
“不。”
“至少让我查一下吧。”
“去查那个女孩,就是她带来的。”格罗特太太扭过头,望着沙发后背。
格罗特先生示意我过去。我解开梳得紧紧的发辫,蹲在他面前,他轻轻地理着我的头发。他的呼吸吹上我的脖子,手指轻抚我的头皮,让我感觉很古怪。过了一会儿,他手里捏到了什么东西。“嗯,你头发里也有虫卵。”
在所有兄弟姐妹中,只有我一个人长着红头发。我曾经问过爸爸,这头红发是从哪里来的,他开玩笑说,一定是生锈了。爸爸的头发就是黑色的——他说是多年辛劳中熏黑的,但他年轻的时候,头发的颜色却更偏赤褐色。他说,跟你的头发不一样,你的头发那么明丽,就像金瓦拉的落日,像秋日的红叶,像戈尔韦郡那家饭店橱窗里的锦鲤。
格罗特先生不愿意把我的头发剃光,他说,那简直是犯罪。他用拳头绕起我的头发,从颈背处一刀削落。一绺绺发丝滑落到地上,他又把我剩下的头发剪到差不多两英寸长。
接下来四天里,我困在这间苦不堪言的屋子中,又是生火又是烧水。孩子们照旧碍手碍脚,哭闹不休。格罗特太太带着长满虱子的头发又躺回潮乎乎的床单和发霉的床垫上。而我对眼前的一切无能为力,毫无办法。
“我们很想你,多萝西!”回学校的那天,拉森小姐对我说,“哇,新发型啊!”
我摸摸头顶上竖起的短发。拉森小姐知道我为什么要剪短头发。当天从校车上下来,我递给她一张便条,便条里写得清清楚楚,但她一个字也没有提。“其实吧,”她说,“你看上去像个摩登女郎。你知道摩登女郎是什么吗?”
我摇摇头。
“就是那些大都市里的姑娘,剪短了头发,出门跳舞,总之随心所欲。”她冲我友好地笑笑,“谁知道,多萝西,说不定将来你就是她们中的一员呢。”
明尼苏达州,赫明福德县,1930年
[英]克里斯蒂娜贝克克兰(Kline, C.B.) / 著投票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