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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相信李铃铛那样对猫狗都充满爱心的姑娘会对自己的亲生弟弟下这样的狠手。
与吴知厄一起将四具尸体仔细地检查了一遍,他摇摇头表示自己没有看出什么,事实上我已经从铃铛的供词跟尸体的比对上找到了一些不一样的地方。但出于对吴知厄的不信任我并没有说出来。
“我们去教堂再去佛堂最后去四个凶案现场。”我原本空荡的内心因为这些发现变得渐渐踏实起来。
“你说这事会不会跟雷肖有关?”吴知厄拧着眉。
我摇摇头:“雷肖作案不会这么让他们去教堂警局佛庙的。”
找老张要了一份尸检报告我俩离开了殡仪馆,共着一辆摩托来到了红顶大教堂,我翻身下车直奔教堂大厅的壁画,谁知道那幅壁画上面的画像已经变了,原本素白的耶稣和他的十二门徒一一都被上了颜色。
我走进内堂找到老神父:“那个壁画是谁上的色?”
“是我看它只有一个人物上了色太突兀了,就自己填上了色彩。”老神父神情自若地说。
“哦?神父能解释一下为什么你三次出现在案发现场吗?我已经找到了佛堂里看见过你的人了。”我说着谎去诈他。
那神父果然不再从容他慌忙地急道:“没有啊,佛堂那不是我那是,好吧就是我,当时我只是碰巧出现在那,这没问题吧。”他话到一半改了口,承认了下来。
“没问题,一点问题也没有。谢谢你。”我拉着吴知厄出了教堂。
“这老头有问题啊,一开口就把同伴卖了。”吴知厄碰碰我的胳膊,显然他也发现了。
“是啊,他本来想说,没有啊,佛堂那不是我那是谁谁。那是他的第一反应,他的第二反应是承认到过案发现场附近也没什么关系,反正有人顶罪了。可见那个人也并不是李铃铛,本案还有其他人参与了进来。”我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烟叼在嘴上,不知道为什么那呛人的味道莫名的能使我心安。
“我觉得很可能是那个姓唐的教授,你怎么也抽上了。”吴知厄挥挥手驱走烟雾。
“心情烦,走吧。去佛堂。”我指挥着吴知厄去佛堂。
佛堂坐落在城北边角,是一栋栋铺满黄瓦的建筑,墙上漆着红色。佛堂里檀香的香味带着一条条白线围绕着那些金身佛像,显得庄严而又肃穆。
今天来上香的信徒很多,我们直奔大雄宝殿,问过几个庙里的僧侣,他们说的跟我们了解的没什么不一样。
就是屠晓在初一这天七八点钟,香客最多的时候一个跪在蒲团上,跪了很久。然后倒在了地上,一个老人发现了口鼻流血的她大喊了起来,然后整个佛堂都乱作一团,那个老人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了现场,因为太过混乱了,没人记得他的容貌特征。
离开佛堂我们又去了书香华府的屠晓家里,她是个独居的女人,却住着很大的房子。偌大的房子空荡荡的,这个女人宁可自己一个人生活也不愿带着女儿,还要虐待她。这得重男轻女到什么地步。
跟吴知厄在她家里里外外仔细搜索了一遍,倒是侧面印证了她很有钱的说法,除了一些贵重的收拾以外我们但仍是一无所获。
“可以去查户籍,看看她跟屠申的关系,李铃铛是她女儿你不知道吗?”吴知厄瞪着我。
“你他妈的也不知道啊。”我横了他一眼,又在抽烟。
“我又不是她男朋友。”
吴知厄这话一出,我俩这对情敌又陷入了沉默。
隔了一会儿我才打破了沉默:“去李铃铛家吧。”
跟李铃铛恋爱以来,我还没去过她家,她住在城北附近的一个老旧小区里,也不知道是租的房子还是她继父母留给她的,那房子虽然又小又旧像个鸽子笼,但屋里收拾的很整洁干净。
打开贴满封条的房门,失去主人的猫狗正在屋子里快乐的乱串追逐着,它们要是知道李铃铛快要因为杀人被枪毙了还能这么开心吗?触景生情的我打开门想将它们放生,因为关在这个屋子里这些猫狗迟早都会饿死。
然而吴知厄挡住了我:“别放,兴许没几天李铃铛就回来了。”
我默默无言,这话也就骗骗小孩,李铃铛不管怎样已经坐实了藏尸跟做伪证,已经算是这起命案的帮凶了,穿几年囚服是很难避免的了。
当时我最好的打算就是等这个傻姑娘坐牢出来,再好好管着她。不管别人会怎么看她,也不管她遭遇了什么,更不管我的父母会怎样反对,既然我已经答应过要给她以后的幸福生活了,那作为男人我就一定不会食言。
收拾零乱的心情,我决定还是不放这些猫狗出去了,大不了领回我家养着,如果李铃铛判的刑期短,出狱还能看见她喜爱的猫狗。
“老魏你看。”顺着吴知厄的手指我看见了李铃铛梳妆的桌子上放着一个精致的木制相框,里面空空如也,相框边缘涂的颜色因为年代久远或者把玩过度的缘故已经有些斑驳了。
“她自己拆走的。”吴知厄这样说着。
“是的玻璃都还在,她舍不得这个相框。那一定是张很珍贵的相片。”我若有所思,这样一个对相框都不忍心扔掉的女孩会杀自己父母跟弟弟谁信啊?
放下相框,我在她的家里继续搜索,她的屋子很小,就一个小小卧室和厕所连个阳台都没有,更别提厨房了,一些煤球堆放在过道的一角,简陋的灶和一个铁锅在那,整个墙壁和屋顶全是黑的。我都想象到她一做饭满屋子是烟的场景。
多么可怜的姑娘,想到这我有些心疼。
打开被关上门的厕所,马桶边的地板砖缝隙有些星星点点少量的血迹。一见到吴知厄跟我脸都黑了,那血液已经不是红色了,而是凝固了的红黑色。尸体不是今天早上来的,应该是案发时就运来了,她居然跟亲弟弟尸体同处一个房间好几天?想想我都觉得后背发凉。
也顾不得吃饭,我们紧接着又去了屠晓的家里,她家装修的很好,房间里根本看不出发生过命案的痕迹,地上连血迹都没有了。
这时我的BB机响了,掏出一看,上面一条信息:“速回局里,铃铛要被押解进看守所了。”
我猜大概是小赵发给我的,赶紧让老吴骑车送我回警局,到了那我先拿那份口供直奔王大脑袋办公室,谁知他不在,一问隔壁的小赵,原来队长去找副局长了,我又连忙上楼去副局长。
敲敲门进去,这俩领导正面面相觑见我进来停止了交谈。
“我能证明不是铃铛杀的人!”我将那份口供放下。
谢局拍拍我的肩膀:“这起案子性质很恶劣影响也大,上级已经批示了要从严从快。”
“先从她口供开始看,她说死者张自强背对着她在捡鞋子,也就是说脸朝着村庄方向,紧接着她又说她从后面勒住死者张自强的脖子并咬死了他,事实上呢,死者伤口是在右侧,如果按照她的说足以咬死人的力度,伤口应该是在左侧,这是第一,第二,死者的死因是窒息死亡的,脖子上的伤是死后造成的。第三,我刚去了她放死者的厕所,那儿的血迹很少。我们有理由相信尸体离开油菜花地还曾经去过别的地方。”
我停了一下,观看两位领导的脸色,但他们都沉着脸并没有表示,我只好继续:
“第四,李铃铛说她将屠晓绑在靠墙的椅子上割掉了她的脚趾一根根喂给她吃,这是不成立的,屠晓家的墙壁上的墙皮并没有被椅子靠背刮擦的痕迹,那种剧烈的疼痛又靠着墙,被害人不可能不挣扎。第五屠晓家的血迹都被仔细清理过了,而李铃铛家厕所居然还有血迹。再者如果是李铃铛做的案子,就算她无法处理张自强的尸体她也该把作案的鞋子跟血衣处理了吧,这些物证更像是她早就准备好拿来证明自己犯罪的东西。因此以上五点都说明了李铃铛在说谎。”我指出李铃铛那份口供上的漏洞。
“小魏啊你不要这么幼稚,这只能证明她的口供有瑕疵,但找不到真凶推不翻她自己认罪的事实还有那些铁证。”谢局终于发言了,但看着他认真的脸色我有些绝望。
“其实我跟李铃铛这孩子见过不少面,是个老实害羞的姑娘。我觉得案子不可能是她做的。反正还有时间你快去找到真凶吧。”王大脑袋拍拍我的肩膀,确实还有时间,在批捕,提起公审,法庭宣判这些流程走完怎么都有一段时间足够我去找到真凶,可是之前谢局说从快从严就像悬在我头顶的定时炸弹一样。
“王友德啊,你怎么也那么天真,咱们办案讲究的是证据而不是你觉得的。我们不会冤枉一个好人,这样明天一早先把李铃铛带到看守所去,她毕竟是现在唯一嫌疑人。以后案情有了新的发展再说。”谢局摆弄着桌上的茶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