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至尊宝驾到

百里听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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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婆!”

    林枫冲了进来,见到孙明月被弓奴揪着头发提在帮空中,顿时目露凶光,内心压抑不住的怒火!

    “林枫!”

    孙明月娇躯一颤,俏丽的脸上尽是激动,美眸中落下两行泪水。

    我的至尊宝来了!

    我知道他一定回来救我,他会踩着七彩祥云,无所畏惧,有他在我什么斗不怕!

    看到林枫的出现,孙明月苍白的脸上恢复了血色,满脸欣慰。

    “该死!怪我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看到孙明月俏脸上的红通通的掌印,被提在空中,林枫十分自责,全身散发出一股冰冷的杀意。

    整个总裁办公室内,无故吹起一股寒风风,十分吓人。

    “糟糕!这家伙竟然来了!怎么可能,他受了那么重的伤,为什么现在能活动自如?”

    弓奴见到林枫,停下了手中的动作,脸如纸白,想也没想,转身就跑。

    他已经估算过,今晚出手便是最好的时机。

    万万没想到,深受重伤的林枫,居然痊愈得那么快,真是倒霉。

    他现在十分后悔,本来一切都在掌握之中,杀孙明月,便能完成任务,但自己却起了色心,耽误了时间,这不,碰上林枫自己还有什么胜算。

    他见过林枫的实力,能徒手抓子弹的男人,自己怎么可能是他的对手,唯一的办法,那便是逃跑。

    打不过,我躲还不行?

    弓奴身体一转,顿时朝着门口逃出,漆黑的环境中,很难看清他的方位。

    作为雷云团的杀手,他拥有常人无以比拟的夜市能力“猫眼”,正因为这种能力,锻造了他杀手的潜质。

    三年前,他还是一名普通的员工,和都市白领没有任何区别,每天上班下班,领着固定的工资,日子过得十分平淡。

    直至到有一天,一个他收到一封神秘的信件,信风刻有“雷云”的标志,一条闪电的记号,深深吸引了他。

    加入了雷云团,日子也变得十分残酷,同时也很精彩,杀人带给他的快乐远远大于上班,加上自己“猫眼”的能力,让他成为了一名出息的弓箭手。

    在这种伸手不见五指的房间内,一片漆黑,即便林枫再强,也不可能跟得上自己。

    “老婆,对不起我来晚了。”

    看到孙明月瘫倒在地上,捂着自己娇艳的脸蛋,林枫自责问道。

    “没事,林枫我知道你一定回来。”

    孙明月美眸中闪过一丝安慰,望着林枫强忍着泪水。

    “我先去解决那个家伙,你乖乖的在这等我。”林枫看到孙明月红肿的脸蛋,头发凌乱,顿时眼冒火光。

    这个叫做弓奴的杀手,留不得!

    凡是动我老婆一条寒毛的人,都要死!

    死神一怒,俯尸百万。

    “想跑?你行吗?我不会放走同一个人两次!今天你必须死!”

    林枫安慰好孙明月后,身形一动,如一阵清风拂过,朝着弓奴逃跑的方向追去。

    虽然现在才晚上七点多,但因为大夏电路被弓奴弄断后,周围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

    弓奴朝着孙氏大夏的天台狂奔而去,他在哪里放置了一条钢索,只要扣上安全扣,纵身一跃,便能滑翔到对面的大夏,只要逃离孙氏大夏,便安全了。

    到了,弓奴看到自己准备的安全扣,阴沉的脸上露出一抹歹毒的笑容。

    正当他准备拿起安全扣,突然一阵狂风刮过,一道身影出现他面前,狠狠一踩,钢制的安全扣顿时粉碎开来,散落到四周。

    这可是唯一保命的安全扣啊!而还是钢制的,竟然被人活生生踩碎,这需要多大的力量。

    顿时,他脸上的笑容,再也挂不住了,抬头看去,眼神中尽是恐惧。

    “到底怎么才能放过我。”

    弓奴看着粉碎的安全扣,一脸阴沉说道。

    “放过你?那不行,你伤了我老婆,注定你活不过今晚。”

    林枫目露寒光,冷冷说道。

    本来他装死回到华夏,和孙明月结婚,为的就是过上平静的日子,却没料到居然会遇上杀手。

    本来他不想出手的,但这个男人,一而再的想刺杀自己老婆,自然不能让他活命。

    林枫全身散发出冷冷的杀意,面目狰狞,如同一个死神。

    是你逼我的,我这对手,不想沾满鲜血,可你硬是要来挑衅,只有送你下黄泉。

    “横竖也是死,既然如此,你我一战便是!”

    弓奴知道自己逃不出林枫的手掌心,没有完成任务,黑龙也会将自己处死,干脆在这,背水一战。

    林枫先前受过重伤,自己还是一定的胜算。

    “一个废物,不配我出手。”

    林枫冷冷一笑,根本没有把弓奴放在眼内,帝王、蝼蚁之间,还需要对比?

    “你别欺人太甚了!”

    听到林枫的话,弓奴顿时大怒,自己作为雷云团的杀手,享受无上的光荣,杀人无数,竟然被眼前这个小子像蝼蚁般看待,这口气,怎么咽得下去。

    弓奴身形一变,腹部突然一缩,掏出利刃,大步向前,超着林枫狠狠冲去。

    “蝼蚁,对付你,一秒钟都不需要。”

    林枫淡淡一笑,站在原地,右手猛然伸出,电光火石之间,直接抓住了弓奴的头部,狠狠往地面一砸。

    砰!

    弓奴整块脸狠狠撞击在地面上,发出一声惨叫,鼻梁骨都被撞断了。

    一招,毫秒之间,自己便败了。

    他根本没有任何胜算,他本是一名弓箭手,被断了手臂,形同废人,面对林枫,只能任其鱼肉。

    林枫本来不想玷污自己的双手,但一想到弓奴对孙明月做的事情,顿时目露凶光。

    刺杀我老婆?还想玷污她?罪该万死!

    林枫看着趴倒在地面的弓奴,抬起右脚,朝着他另一只手踩去。

    咔嚓!

    一声闷响,弓奴的右臂应声而断,发出杀猪般的惨叫,在地面上狠狠翻滚起来。

    弓奴两条手臂都断了,面煞如纸,看着自己的断臂,痛苦得呻吟着,眼神中充满恐惧。

    “求你别杀我…;…;”

    “哦?现在你才想到求我?刚刚你打我老婆的时候,你的态度不是这样的。”

    “我只是收人钱财,替人消灾。即便我死了,迟早还会有第二个杀手去杀你老婆。”

    “还嘴贫!”

    听到弓奴的话,顿时怒火中烧,谁要是伤害孙明月,都得死!

    砰!

    林枫抬起脚,狠狠一踩,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似乎是两颗鸡蛋爆裂的声音。

    孙氏大夏的天台,一直撕心裂肺的惨叫,十分凄厉。

    我的蛋!

    弓奴一声悲鸣,脸色苍白,面部抽搐起来。

    “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该死的!”

    林枫不但废了他的双手,还踩碎了他的蛋,蛋都碎了,活着还有什么用呢?男人的尊严都没了。

    “告诉我,幕后黑手是谁,或许我可以让你死得痛快一点。”

    看着弓奴面目狰狞,痛苦不堪的样子,林枫冷冷说道。

    “去死吧!林枫,我就算死也不会告诉你。”

    弓奴面如纸白,看着林枫,眼神中尽是厌恨,嘴里不停的诅咒着他。

    “哦?是吗?你不知道古代有一种刑法,叫做凌迟处死吗?我觉得你有必要试一下。”

    林枫淡淡说道,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十分冰冷,捡起地面的利刃,朝着弓奴走去。

    在东欧执行佣兵任务时,被俘虏的敌人,无一不屈服在这种酷刑之下,这种虐待的刑法,能人受刑人感受到无尽的恐惧。

    看到林枫一步步迫近自己,弓奴面色发青,全身冷汗直流,他曾经见过雷云团的杀手用这招对付敌人。

    下场十分恐怖,如今那个场面还在他脑海中,久久不能消散。

    他可不想被凌迟处死,那种滋味,比死更难受。

    “林枫,你留我一条狗命,我告诉你幕后黑手是谁。”

    “嗯?你伤我老婆,今天必须死,只是迟死早死的问题。说出来,我给你个痛苦。”

    “去你吗的,既然我都要死,我为什么还要告诉你!”

    “哦?听起来很有道理,待会你就不会这样说了。”

    林枫冷冷一笑,甩了甩手中的利刃,一把抓起弓奴的头发,将他提到半空中,利刃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

    顿时,一块血淋淋的肉片便掉了下来。

    啊…;…;!

    “我的脸!”

    弓奴一声凄厉的悲鸣,眼神中尽是恐惧,他本能想用手去挡,他可忘了,自己两只手早就断了。

    又一刀切去,这一刀很快,弓奴甚至没有感到疼痛,鼻子已经被削去,鲜血直流,甚至能看到那白森森的头骨。

    “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

    弓奴眼神中充满恐惧,死死的盯着林枫,让他看着自己一刀刀被凌迟,这比死更难受,现在他只求林枫给一个痛快。

    “我刚才就说过,你会后悔,说吧,是谁派你来的。”

    林枫晃了晃手中的利刃,满脸平静,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过,淡淡说道。

    “是一个大家族,在华夏势力很大,我不知道他们是谁,我只知道对头人是黑龙…;…;”

    “真的是黑龙!该死!既然你说了出来,我会兑现承诺,给你一个痛快。”

    林枫举起利刃,朝着弓奴的脖子割去,突然一道清脆的声音将他喝住。“住手!刀下留人!”

    漆黑之中,两道人影走了出来,喝住林枫的正是一名年轻女子,而她身边还有一个穿着黑衣的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