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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昂便将林御风乔装了一番,又帮助他办了假护照,这才辗转回到国内。
而在机场遇到铃音,纯属意料之外。
车子被林御风弃置在郊外一处没有监控、车辆稀少的三级道路边上的灌木丛里。林御风又将自己用帽子和口罩遮挡之后,才与同样做了乔装的李昂分手。
李昂在路上拦了路过的车子搭回市区。林御风则带着铃音乘上一辆小货车,藏在货箱的一堆货物的空隙之间,去到完全相反方向的S城另一头的郊区。
不直接开着林夏天的越野车走的原因,是因为担心车辆被定位。危机四伏,他们必须很小心。
他们很匆忙的找了一处很隐蔽的小旅店住下。一直到进了房间,锁上门,铃音才来得及好好看看林御风。
久未谋面,林御风远比先前更为苍白。这也难怪,他一直被关在暗无天日的房间中,晒不到太阳。
不过他精神很好。
当他摘掉帽子和口罩,将脸孔完全展示在铃音面前时,铃音惊讶得合不拢嘴。
她几乎无法将视线从他的身上挪开。
林御风染了一头亚麻色的头发,非常浅的那种,衬得他年轻了好几岁,仿佛回到了学生时代。
而他的眼睛也戴上了超薄型特制的虹膜变色片,是蓝灰色的。
混血儿的五官配上浅发碧眼,令他看来完完全全就像一个纯粹的欧洲人。
“我的天……”铃音惊叹不已。
林御风翻了翻眼皮,吹了一下垂到眉心的刘海,问:“很奇怪?”
铃音拼命摇头:“不奇怪!一点也不!反而……”她努力的搜肠刮肚寻找着形容词,却发现没有哪个词汇足以形容他这火箭般冲破天际的美貌,只能比手划脚,用夸张的肢体语言来强调对他的赞美之情,“太美了!太帅了!太……啊啊!我词穷了!普通人乔装打扮不是应该把自己变得比较不引人注目吗?怎么你却是相反的?”
林御风露出一丝苦笑,“这是李昂的兴趣。说是尽量欧化,才能让我这比亚洲人深邃的五官显得自然,不让人觉得我是‘林御风’。”
铃音打开他的护照,对比了一下上面的照片,“这护照也做得太逼真了啊!不过说实在的,你把头发染了眼睛变色了,看起来真的和林御风差别超大的。林御风是那种……‘清风自来’不容人进犯的人。而你,现在这模样,却是个标准的小鲜肉,超级可口的,就好像在说:‘快来吃我~’”说着,她还举起爪子对着他做了两个“抓挠”的手势,“姐姐们见了你,肯定要扑上来了。”
林御风勾勾唇角,“说得好像我和‘林御风’是两个人似的。”他突然一把抱住了她,在她耳朵上印下一吻,故意哑着声儿问:“那你见了我,会不会扑上来?是不是也很想‘吃’?”
铃音被他这声音撩得狠狠打了个抖,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怎……怎么扯到我头上来啦~”然后赶紧掰开他的爪子,跳到一米之外——虽然想跳得更远,可突然想起来这里就是个连一星级都算不上的小破旅店,哪有地方让她施展拳脚的啊。再说了,她身后就是床,再跳就跳到床上去了,岂不是更让他浮想联翩?更方便他直接上垒?于是只得在他的攻击范围内堪堪停住。
林御风见她不逃了,眼睛瞄了眼床铺,立即知道她在想什么,于是故意逗她,“怎么,站得那么近,等着我抱呢?”然后就张开双臂对着她,却不主动靠近,就等着她跑自己怀里来。
铃音当然不从。“现在还是大白天呢!光天化日之下,你想干嘛!”
“还能干嘛?哦~我懂了,白天不行,是不是晚上就可以?”
“你滚!”铃音拨开他,让他站到墙角去,“这小旅店不干净,你一向是住惯了高级酒店的VIP套房的,肯定住不惯这里。你在旁边先等等,我把这儿打扫一下,床单也换了。得委屈你先将就几日了,毕竟不知道得在这儿窝多久,好好收拾收拾你也会住得舒服点。”
他们两人现在就是一对亡命鸳鸯,前有猛虎后有追兵,只得东躲西藏的。
林御风一听这话心就揪痛了一下,上来执起她的手,在手心里印下一吻,“你真是我的好女人,我曾经那样强迫你,你还处处为我着想。我爱你。”
这还是林御风第一次说这三个字,铃音听得都傻眼了。
林御风也注意到了她的奇异反应,“你怎么呆住了?”他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傻了?”
铃音眨眨眼,从肺里吐出一口大气,像是刚从一个梦里醒来一般的恍惚,“没……就是……有点惊讶。”她拍了拍心口,不像是惊讶,倒仿佛受到了惊吓。
林御风微笑着观察她的表情,“那么夸张?”他过去没有将那三个字说出口,不是因为感情不够深,而是因为气氛不对,两人相处的状态也不对,他没能找到机会好好的对她说。
但这一次从车祸中死里逃生,又被孤孤单单的关了很久,让他得以认真思考。他觉得有的话不及时说,就晚了,于是决定只要再次见到她,一定要说。
就算是曾经叱咤风云的林大总裁,也是有害羞的时候的。例如此刻,说完了“我爱你”的他,脸不自觉的就红了。
铃音的脸也红彤彤的,她将腮帮子鼓着气,用以掩饰自己的心慌意乱。圆圆红红的腮帮子,就像猴子屁股一样。
林御风笑了一声,在猴屁股上响亮的亲了一口,然后双手把她的腮帮子一挤,气就从她嘴里喷了出来,发出好长的一声“噗……”
这声音好似放屁,铃音更加尴尬,佯怒着来打他,“不准挤我脸啦!”
两人笑笑闹闹,开着无伤大雅的玩笑,将烦恼暂时抛在脑后,享受着重逢时的喜悦。
笑闹过后,两人将未能见面这段时间的经历都互相诉说了一遍,综合出了结论:林御风的叔父还有林夏天,现在一定在找寻他们。林御风可以肯定的是,叔父一定是为了独吞庞大的遗产。而由于林御风被认定为死亡,铃音也曾经“死亡”,所以他的资产肯定已经转到了林夏天名下。
林御风现在可说是彻底的身无分文了。
李昂临走前给了林御风一些钱,虽然数额很充裕,但铃音认为还是不能乱花。谁知以后会发生什么意外呢?
因为林御风的外表太惹眼,铃音认为他还是不要出门为好,于是打算自己去附近找找菜市或者小商店,买点日用品和菜。
林御风坚持要陪她去,铃音只好给他戴了帽子,把脸挡得严严实实的。
一出了旅馆,林御风就紧紧攥着她的手。铃音抱怨了一句:“只用一只手,买东西的时候不方便。”
林御风却说:“怕你丢了。”
铃音的心瞬间就暖了。其实她也何尝不是怕林御风丢了呢?分分秒秒,她都希望能和他守在一起。
铃音在杂货店里,买了一套双人的床上用品,双人的杯子牙刷毛巾拖鞋等日用品。她知道林御风精贵惯了,用不了那些次等的东西,所以这些要长期使用的东西,都给他挑好的贵的买,她自己用的,则能多便宜就买多便宜的。
林御风看她挑了两套质量天差地别的用品,有些不解的看着她,“为什么不买一样的?难道不该用情侣套装吗?”
铃音没有听完整他的话,因为她正在心里计算着花销。她不甚在意的回答到:“没必要,浪费。”由于在想着事情,她并没有留意到自己说出这样的话的时候,林御风的表情闪过了一丝失落,握着她的那只手也颤了一下。
林御风主动帮提所有的东西,将东西放回旅馆,两人又一起去逛小市场。
城郊的市场不大,就是当地人把自家种的菜养的鸡鸭拿到一条街上去摆摊而已。
地上满布着烂泥和烂菜叶,有人操着口音浓重的话,很粗鲁的拉开嗓子砍价。
林御风第一次到这么嘈杂的场所来,整个人都呆住了。铃音拉着他往街里深入,林御风看到地上的污物却不知该往哪里下脚。
铃音拉他拉不动,回头一看,发现他唇色煞白,僵硬得就跟被下了定身咒一般。她问:“怎么不走了?”
“有人……吐痰……”林御风艰难的挤出了四个字。
铃音差点笑出声。
早就知道林大少爷娇贵,没想到连口痰都见不得。“要不你还是回旅馆等吧,我很快就买好回去了。”
林御风立即扭头做傲娇状,“不回,我要和你在一起。”
铃音也是醉了。那个失去了所有却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带着伤也能和人搏斗的林大总裁,私底下竟然那么爱撒娇。
铃音趁机约法三章:“好好好,不回不回。市场脏是脏了一点,但你既然要跟我一起买菜,就要忍耐哦~”
林御风立马向前走了几步,以示诚意。既然已经虎落平阳了,也没什么好摆架子的了。
虽然是逃难,但铃音不想让林御风吃得太随意。泡面和馆子里的东西林御风肯定也会嫌弃。她决定亲自为他做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