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安然静好

花安夏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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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对啊,我记得我没惹你吧,我为什么要揍自己?”她到底哪里惹着他了?泠宝贝思来想去也没明白到底是哪里摸到老虎毛了。

    还是他神经又犯了?

    最后,泠宝贝总结出一个结论来,云邪煜就是一个特么的没事找事的幼稚男人。

    云邪煜往前走,泠宝贝想追上去,奈何她一身婚纱还没有换下来,后摆拖了很长,她一个人提着很是费劲,脚上又是十几公分的高跟鞋,她真心的醉了好吗?

    泠宝贝只能一步一步走着,云邪煜时不时停下等她一会儿。

    “喂,你到底要干嘛啦,我快走不动了。”泠宝贝想死的心都有了。

    早知道拍个婚纱需要浪费那么多精神的话她就不来了。

    还以为穿婚纱有多美丽,有多幸福,一切都是浮云,天知道她拖着这么长的布料有多痛苦吗。

    最丢脸的是化妆师给她换装的时候特地把那个一瓶药给她,据说抹了可以消除身上暧昧的痕迹,泠宝贝当时恨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得了。

    最丢脸的是药还是云邪煜让人提前准备的,泠宝贝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他才好。

    泠宝贝心不在焉的走着,不知道脚下踩到了什么东西,整个身体往前扑去,只听见她一声惨叫,壮烈的摔到在地。

    云邪煜听见声响回过头来时人已经趴在地上,他不禁低咒,赶紧跑过去扶她。

    “滚开,我不要你扶。”泠宝贝生气了,推开云邪煜的手。

    “你就不能聪明点?大白天的走路也能摔了?你是傻子吗?”

    “有本事咱们换啊,你来试试这么高的高跟鞋,这么重的婚纱,你穿上我看你还能不能走。”她有多不容易他知道吗?

    云邪煜脸色下沉,“那你的意思是我的错了?”

    “不是你的错还是我的错了吗?你看,有你这么爱人的吗?”昨晚上还说爱她,今天就开始凶脸了,泠宝贝深深怀疑云邪煜是不是人。

    哦,她忘了,他本来就不是人,他是禽兽!

    云邪煜站着,双手放入兜里,“起来!”

    泠宝贝干脆坐在地上,就是不起来,一副你能奈我怎么样的表情。

    “泠宝贝,你起不起来!”

    泠宝贝撩起婚纱,伸出自己白皙的膝盖给云邪煜看,“你看我的脚,都是因为你,起不来了。”

    云邪煜哭笑不得,小女人略带撒娇的口气带走他心里所有的阴霾,莫名其妙的的变得好了起来。

    也罢!

    他栽在她的手上了。

    云邪煜弯下腰把泠宝贝抱了起来,泠宝贝惊呼一声急忙搂住他的脖子,深怕自己会掉下去。

    其实他是真的不想走了,就是希望云邪煜抱着她去换衣服。

    聪明如他,她的这点小心思被云邪煜看在眼里,他并未点破,反而心情大好,一路抱着泠宝贝去换衣室。

    泠宝贝以为拍完了,换了衣服就可以回去,谁知道化妆师说只是拍完了第一组,还有几套婚纱换来拍,也就是说才拍完一部分,泠宝贝华丽丽的风中凌乱了。

    好在第二套不是繁重的婚纱是一套简单大方的旗袍,在大腿处分叉开来,泠宝贝每走一步尽显女人的身材的婀娜多姿,风情万种。

    这套旗袍仿佛是为泠宝贝量身定做一般,她并没有试穿过,尺码却很合她的身材,就连风格也是和她一样的简单。

    深蓝色的旗袍中间带有白色小花,错杂之间很是美丽,搭上一双白色高跟鞋,给人视觉的冲击,妖娆性感中又有女人的特有清纯亮丽的感觉。

    白皙的长腿在外面,性感而又妖娆,云邪煜早就猜到泠宝贝能穿出这一种效果,他选的是短至膝盖以上的裙摆。

    其实云邪煜在短和长裙摆之间纠结了很久,他的女人的性感只有他欣赏就够了,可能是今天被刺激了,云邪煜才会把这套纠结中的旗袍一同带了出来。

    这也是他一早就准备好的,他是学设计的,一眼就能看穿泠宝贝适合什么样的风格,同床共枕这么几个月,就是摸他也能摸出泠宝贝的尺码了。

    泠宝贝总是在无形间能把她最美的一面的诱惑展现出来。

    长发被挽在脑后,手上的水晶项链被换成晶莹剔透的手镯,举手投足之间多了一份高端优雅。

    其实,提起旗袍,它还是起源于十六世纪中期满族妇女的民族服装, 至于这种旗袍是谁设计的,又是怎样得以 推广的呢?满族民间流传着这样一个美丽的传说故事。

    传说,从前镜泊湖畔有个满族渔家姑娘,因为长得脸黑俊俏,心灵手巧,人称她“黑妞儿”。她觉得穿着古代传下来的肥大衣裙,打鱼不方便,就自己剪 裁了一种连衣带裙多扣拌长衫,既省布合体,又劳动方便。后来,她被选进宫中封为“黑娘娘”,因过不惯官廷生活,穿不惯又肥又大的山河地理裙,就穿起从前自己剪裁的多扣拌长衫。皇上认为她擅自改变官廷服饰有罪,就赶她出宫,并一脚踢中她后心而死去。关东满人听到黑娘娘死的消息,大哭了三天,还穿起她剪裁的那种长袍来纪念她。

    后来,在旗的妇女认为方便,穿的人多了,就叫它为“旗袍”。说也奇怪,凡穿上旗袍的妇女,都变得十分苗条、俊美,据说那是心灵手巧的黑娘娘在晴中帮助她们打扮哩。

    最早,旗人穿的旗袍, 一般不过脚。只有满族妇女出嫁时,才穿过脚旗袍,作为出嫁礼服。因为,满族贵族妇女都穿高跟木屐,所以,她们的旗袍过脚,以便将脚盖住。清世祖入关,迁都北京,旗袍开始在中原流行。清统一中国 ,也统一全国服饰,男人穿长袍马褂,女人穿旗袍。以后,随着满汉生活的融合, 统一,旗袍不仅被汉族妇女吸收,旗袍迅速在全国普及。从二十年代未到三十 年代初,吸收了西方女装盛行的短袍,旗袍亦随之变短,身长仅过膝,袖口缩口, 滚边变窄。三十年代中期,旗袍又渐渐变长甚至曳地,两边的权开得很高,里面衬马甲,腰身变得极窄,以至贴体,更显出女性的曲线。四十年代,旗袍再度缩短, 而袖子则短到直至全部取消,几乎又回到 二百年前的长马甲时代,所不同的只是更加轻便适体,变成流线型。近年来,旗袍 款式又有新的改革,出现了后装袖、有肩缝旗袍,暗褶式开衩旗袍、短连袖旗袍、 无袖旗袍等等具有当代开放气息的新款式……

    泠宝贝记得她第一次见肖柔晴的时候她也是穿了一身旗袍,那种优雅高贵的旗袍,云邪煜和肖柔晴似乎都很喜欢旗袍。

    <div class="authorcomment">作者有话要说:“还有两更,我不知道是下午还是晚上才能更了,因为我晚上7点到九点在外面去上课,也许今天的更新会很晚,也许在六点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