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乎?

半堕落的恶魔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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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朗刚过二十五岁的生日,高中毕业那年,因家庭变故,父母双亡,有个双胞胎姐姐。作为家里唯一的男人,从小学画画的薛朗打消参加全国艺考的打算,转身就投奔到打工大潮中去。

    他人勤快,头脑聪明灵活,干活儿手脚利落,头两年在火锅店打工,吃住都在店里,攒下的钱除去姐姐的学费、生活费,还结余了一小笔。转头辞去火锅店的工作,学人搞农业种植,从开始的小打小闹,到后来上百亩的承包农田,事业也算有小成。

    一开始虽然有磨难,但一切也算顺利,甚至找到了自己喜爱的女子。也许是老天见他日子过得太顺,他正憧憬能结婚生子,组建自己的小家庭的时候,一场车祸夺走了他最心爱的女子。

    未来岳父看他太痛苦,便带着他去骑行。身体的极度煎熬与劳累后,精神的空虚与痛苦似乎也无暇顾及,渐渐地,他爱上了这项运动。每年都会抽时间骑行上一两个月,穿越的时候,正是他从地里回家,准备去看未来岳父,整理一下东西就开始新一次的骑行,结果,一下就给他整唐朝来了。

    从女友车祸身亡的伤痛中走出来后,薛朗学会洒脱乐观的看待人生,努力让自己活好,变着花样的让自己活开心是他最大的追求。

    现代他父母双亡,唯一的亲人只有一个双胞胎姐姐薛晴。而薛晴那个人,历来只有她坑人,没有别人坑她的余地,薛朗也有留给她尚算丰厚的金钱和资产,一点都不担心她,何况身在唐朝,除了穿回去,明显也担心不上。

    薛朗一共五个包,三大两小。大的背包,一个装着衣服、药品,一个装着自行车零件和餐具;还有一个全是种子。两个小包,一个是食物,一个是各种零碎东西。

    把所有的东西整理整理,在古代算得上值钱的是一盒子彩色玻璃做的十二生肖和两个玻璃苹果,这本来是准备送给未来外甥女的,小女孩儿喜欢收集玻璃的东西。

    但这个明显不能这个时候拿出来送人。他人生地不熟的,也不了解平阳公主的为人,这种价值连城的东西拿出来,只会招祸,他不想去考验人性。倒是装食物和零碎东西的包里,薛朗找出了适合做见面礼的东西。

    幸好是还没开始骑行的时候,带的东西零碎又多,要是已经开始骑行,那礼物的事情真是能让薛朗头大。

    装食物的包里,有他从农村买的农家自制干挂面,老岳父喜欢吃,给他带的;阿尔卑斯奶糖、徐福记的酥糖是给小外甥女带的;红糖、白糖、巧克力、葡萄干,还有方便面,这些是为路上准备的。方便面包装不好解释,干挂面包装的纸上没任何字迹,倒是挺方便用来送人。糖和巧克力这些,拆掉包装也好糊弄。

    如果只送吃的,似乎有点拿不出手。薛朗又翻了翻自己的东西,翻出两把军刀,他一共有五把刀,长的开山刀一把,军刀四把,两把绑在他腰带上,两把是留作备用的。这些军刀是大舅子从军队里给他弄来的,质量在现代算得上绝顶,只不知在古代咋样,不过应该比普通货色强吧?就是不知道跟最强的皇家制品相比如何。

    犹豫了三秒,薛朗连刀带鞘的选出一把,这种多功能军刀,古代肯定没有,如果比不上皇家制品,咱就以功能设计取胜!见面礼的话,这些就足够了。

    那么,要怎么才能在古代生存下来呢?

    被人捡回来,给吃给喝给药,身体不好的时候还可以厚着脸皮白吃白喝白住,现在身体已经棒棒哒了,薛朗可不好意思再继续白吃白喝白住。但是,离开这里,兵荒马乱且不说,他身无分文,又能去哪里?

    生存是个大问题啊!

    薛朗摸着下巴想了半天,豆浆叼着自己的刷毛刷跑过来,啪叽一下躺倒,等着薛朗刷毛,这是它最喜欢的活动。

    薛朗一边给豆浆刷毛,一边想。刷完豆浆刷包子,然后接着馒头、油条,把四只狗狗的毛豆梳得蓬蓬的,终于想出注意。

    从背包里翻出速写本、铅笔、尺子,开始回忆以前在网上看过的复原图纸——

    怎么感觉记忆这么清晰?!不仅所有构造全都记得一清二楚,就连当时看的网站网址都记得!他的记忆力这么变态?!

    薛朗被惊得一愣一愣的——

    活了二十五年,智商一直处于常人水平,他的优点也只是比常人努力、刻苦些,过目不忘什么的,从来没有过。所以,现在这种变态的记忆力……是穿越的附赠品?

    想不出个所以然,薛朗干脆的丢开,记忆力好是好事。万一以后有机会在李渊、李世民父子面前装个逼,说着说着突然想不起了那才惨呢。

    薛朗拍拍胸口,欣喜的接受过目不忘的设定。

    有了变态的记忆力,薛朗画起图来简直有如神助,三视图画的那叫一个漂亮,如果让当初教他的网校老师看到,肯定会夸他。

    薛朗这人好学。学历虽然只有高中毕业,但学识却不仅止于此。人嘛,只要想学,以现代的环境,有的是渠道学。就算是最忙最累的打工那两年,他都没中断学习,后来自己干事业,空闲时间也几乎贡献给了学习。唯一的缺点就是学的不系统,几乎是什么感兴趣就学什么。

    画好把图纸收起,就等着公主将军召见。抬眼就见甘草走进来,胳膊上拎着一个筐,框里是三个陶碗。果然,甘草笑着打招呼:“郎君饿否?请稍待片刻,哺食很快就好。”

    古代只吃两顿,早饭叫朝食,晚饭叫哺食。这会儿要吃的是晚饭。甘草一边把陶碗从篮子里拿出来,摆在灶台上,一边道:“我刚去将军府,这是将军府赠予的哺食。咱们不用做,吃现成的。”

    灶台被甘草擦得十分干净,这小子厨艺虽然不咋地,人却勤快、爱干净。灶上是冷的,灶旁边有个炉子,炉子染着火,炉子上有个陶锅,鸡汤的香味儿扑鼻而来。

    “只我们两个吃吗?刘医令呢?”

    “师父和我师兄在隔壁吃。”

    摆好哺食,一人一个案几分坐而食。甘草从将军府拿回来的是两碗面条加一大碗萝卜炖羊排的汤。

    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甘草忙着呢,不趁着吃饭时间把话交代完,饭后还有许多事情等着他:

    “郎君,我去问过将军府的人了,将军听说郎君身体复原,明日申时召见郎君。”

    薛朗有些茫然:“申时是几点?”

    “申时就是申时,何谓几点?”

    薛朗眨眨眼,不问甘草了,干脆自己掰手指头算——下午三点到五点是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