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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节是公孙烨的番外)
我叫公孙烨。
公孙这个姓很少见,所以很多时候,当我报出姓名时,很多人都会猜到我是谁,而对我恭敬有加。
唯独她。
自从那次在医院偶遇,她闹出一个大笑话之后,我对这个穿着时髦,妆容精致的女人并没有留下多少印象。
因为这样的女人在我的生活中实在太多了。
我没有时间去记住她们。
第二次跟她见面,她则是以牧思远的秘书身份出现。
那是在一个舞会上,容颜俏丽,打扮精致的她,自然获得了很多公子哥的关注。
但是我发现,她并不跟任何男人跳舞,除了她的老板--牧思远。
我真的很好奇,她就这样站在一旁,看着牧思远跟很多女宾跳完一支又一支的舞曲。
每当一支舞曲结束,她的脸上都会出现期待又兴奋的神情,但是,牧思远却从来没有来到她身边邀请她跳舞。
所以,每当舞曲再次响起,她都是失望之极。
我忽然觉得这个女人有点意思,至少勾起了我的--征服欲。
于是,我走到她面前,非常诚恳的邀请她:“小姐,很荣幸请你跳支舞?”
旁边的女宾们都冲她投来羡慕的目光,因为我很少在这些舞会上主动邀请女人跳舞。
或许明天,她甚至会登上小报上的头条。
哪个女人不想飞上枝头?
特别像她这种,没有名媛身份,还在努力工作养活自己的女人?
然而,出乎意料之外,却又在意料之中,她拒绝了我。
还像躲瘟疫一般的立即走开了。
我没有追上去,什么样的女人我没见过?说不定这是她欲擒故纵的办法?!
对这些,我并没有太在意,当然我更没有想过,我的人生会跟她有那么多,那么多的交集。
第三次见面是我意想不到的。
那天我从邻市回来,车子开过沿海公路的时候,我看到一个女人赤脚在公路一旁走着。
二月的天气还那么冷,她却只穿了单薄的工作衬衣,短裙和丝袜,不知道她从哪里来,也不知道她从哪里去。
第一眼我没有认出她,直到车开过了,我无意识的看了一下后视镜,才发现这个女人我认识。
看她一脸的伤心与落寞,走在风中瑟瑟发抖的模样,我还是将车倒了回去,叫住了她。
“上车吗?”我问她。
她用很陌生的眼光看我,显然时间相隔太久,她根本不记得我了。
“滚开!”那时候的她骂起人来真的很厉害,“我不是***,你找错人了。”
她不是***,难道我看上去像一个嫖.客吗?
既然她不需要帮忙,我便不再说什么,发动车子走了。
然而,还没开出一百米,后视镜里的她,忽然晕了过去。
在这样的地方,就算她是假装,我也不能就这样丢下一个女人而去,于是我把她抱上了车。
到了医院后,我才知道她根本不是假装。
医生说她已经二天没有任何进食,而且徒步走了两天,磨出了满脚的血泡。
一个女人,像她这样的女人,漂亮能干,能够独立生活,有工作养活自己的女人,为什么会让自己受到这样的折磨?
我除了好奇,还是好奇。
昏睡了一天一夜后,她醒了。
看到病床边的我,她的情绪不再激动,而是对我说了声谢谢。
她猜到了是我把她从沿海公路上救了回来。
我不好问别的什么,只道:“要不要通知你的上司?”
孰料她听了,立即猛烈的摇头,连声说:“不用了,不用了!”
大概是看出了我眼底的讶异,她又给自己解释:“我的上司很忙的,他没有时间理会我们这些小事的。”
小事?很忙?
我一个借口也不相信,因为出了医院之后,我立即看到了一份报纸。
报纸上说前晚在海上举行的一场盛大酒会上,牧思远带来了自己青梅竹马的女朋友郑心悠。
两人非常般配,犹如金童玉女,相信不久之后商界就会传来好消息。
前一晚?!
我大约猜到了什么,而晚上我再去医院,果然看到她也抓着这张报纸。
虽然她已经睡着,但满脸的泪痕却未曾消却。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这个女人跟我以前见到的那些不同。
至少,她在知道自己所爱的人有了心中所属之后,没有不择手段的去争取,而是默默退出了那一场舞会。
就算是为了他将自己伤到这样的地步,也不愿让他知道。
这个看似跟其他女人一样的外表之下,有着怎样的一个灵魂?
这一次,我不再仅仅是好奇,而是非常的想要弄清楚。
所以她出院时,我找她要号码,我是她的救命恩人,她当然非常爽快的将号码给了我。
我本来想着有了她的号码之后,有时间可以经常约她出来。
但是,事实证明我的想法是多余的,因为上天早已把我跟她联系在了一起,就算不打电话,也能见面。
不久之后,我去公司开在南郊的度假村去视察。
车子刚进去,我就看到她穿着一身职业装,一丝不苟的站在游泳池旁边。
助手告诉我,牧思远来了,而这个女人就是牧思远的秘书。
我再一看,果然瞧见牧思远正在游泳池里。
我忽然来了兴致,便换了泳装带着墨镜,也来到泳池边。
这时候泳池的人还不多,我看见牧思远已经上岸睡在了躺椅上,而她正站在躺椅边,就在她身后的那躺椅上坐下了。
他们对话声就这样传了过来。
“牧总,从市区到这里,需要四个小时!”她的声音里透着为难。
牧思远冷声道:“顾秘书,是你不想去安排,还是路程太远?”
她没有再说什么,只道:“我马上去安排。”说完,她离开了。
我看着她的背影,竟然在其中看到了心痛。
这时,我发现牧思远正盯着我看,那目光,像是在恼怒我侵占了他的什么东西。
我淡淡一笑,撇开了目光。
晚上,因为有客人在度假村举办婚礼,我在篝火宴会那儿又见到了她和牧思远,只是这一次,牧思远身边多了一个女人。
我认得,那就是报纸上说他的青梅竹马的女朋友郑心悠。
那么今天他让她去安排的,一定就是接这个女人过来吧。
只见她在他们身边站了一会儿,就独自走开了。
我悄悄的跟上前去,看着她走到餐桌边拿起了一杯酒,不知道她突然又想起了什么,放下酒杯,她改拿了一瓶酒,然后往度假村的海边走去。
我跟她来到海边,她脱去了高跟鞋,将长裙挽起来打了个结束在了大.腿处。
然后她开始喝酒,大口大口的往嘴里灌,片刻,一瓶酒就喝完了。
我看着觉得好笑,便走上前去,“顾小姐真是好酒兴!要不要我再给你来一瓶?”
她转过头来看着我,带醉的双眼半睁,面色已经一片酡红,看上去可爱极了。
我在她身边坐下来,问道:“你喝醉了吗?”
她摇摇头,却打了一个长长的酒嗝。
我不由地笑出了声,却引来她的恼怒:“公孙烨,你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
说着,她还不自觉的冲我挥了挥拳头。
我更觉得好笑,难道这个女人是要打我吗?真是不自量力!
不料我的笑声真的激怒了她,她猛地就扑过来了。
我犹防不及,赶紧抓过她的双手将她一扯,她就这样被我压在了沙滩上。
如此的近距离,不但她被吓住了,我自己也愣了一下。
但是,当我看到她那双美丽的眼睛,像星星般闪烁着明丽的光芒,我的心像是被什么撞了一下。
有点麻,有点慌。
“你放开我,色.狼!”
她还没完全醉倒,鼓起一阵蛮劲推开了我,然后爬起来往前跑。
“你去哪儿?”
她踉跄的步伐让我很担心,她却回过头来,狠狠的瞪着我:“别跟着我,不然我马上报警!”
话刚说完,她的脚步便崴了一下,整个人立即跌倒在沙滩,正好一阵细浪涌过来,将她浑身都扑湿了。
“你没事吧?”我跑过去扶起她,她的酒劲上涌,已经分不清我是谁。
或许她还想起了什么伤心地事情,开始抱着我大哭起来。
那一刻,我的心说不清是什么感觉,有一种疼惜,已经在我心底生根蔓延。
我把她抱回了我的房间,让两个女服务生给她换了衣服。
这是第一次我看到她完全卸妆的模样,那样娇小的脸,挺立却小巧的鼻子,完全不似平常看上去那么霸气和凶狠,反而,显得那样的楚楚可怜。
爱情,或许就是一种直觉。
那晚我一直守在她身旁,我知道,我已经爱上了她。
醒来的第二天,她却已经走了,留下一张纸条,上面写着--谢谢你,正人君子--。
我哑然失笑,却又非常宝贝的将这张纸条收好,保存至今。
从那以后,我经常给她打电话,找了很多理由找她出来。
现在想想自己都觉得好笑,自己当时怎么就能想出那么多的理由?
而她更加好笑对吗?那样的烂理由都能将她骗出来。
她不是好笑,反而她很单纯,很善良,我被她的优点深深吸引,忘记了她的缺点--太过执着。
她对牧思远,永远有着无法磨灭的情感,一般人三年、五年,或者更短的时间里,就会因为得不到一份感情而放弃。
但她不同,她会给自己催眠,让自己一直坚持下去。
所以,她将我的表白当成了一句玩笑话,那样没心没肺的,不知是真的还是假装,我能感受到,她其实也怕我受伤。
她是不想伤害我的,我知道。
所有的伤害,都是我自找的。
我就是另一个她,一旦陷入对一个人的感情,就再也难以自拔。
所以,虽然我知道她用那样的手段把自己给了牧思远;
虽然我知道她有了牧思远的孩子,并且打算生下来,我依旧无法放开她。
我爱着她,不忍她受苦,当她在牧思远那儿得不到应有的关怀和呵护时,我情不自禁的想要去填补。
很多次,当我陪着她去医院做检查的时候,我都会幻想她肚子里的孩子是我的。
我们是一家人。
想到深处,我居然会流泪。
我以为这一切只是因为,之前我的人生太过顺利,遇上这一个我得不到的人,所以才会特别注意,特别上心。
我以为是这样的,其实不是。
我爱她。
不会因为她为了某个男人生下孩子而改变,不会因为她心里爱的人不是我而改变。
我曾经对自己说,只要牧思远愿意给她幸福,给她想要的,我就离开她的生活。
但是,牧思远没有珍惜她。
怀孕的那十个月,是她人生中最痛苦的日子。
她和两个佣人住在牧思远的别墅,不能回家,不能给人打电话,而他也很少去那栋别墅。
每次见面,她的精神都是那样恍惚,经常走神。
我知道她快要熬不下去了,但她从来不跟我说,也没跟任何人说过,就这样忍受了九个月。
终于,有一天,她跑来跟求我,想让我帮帮她。
她说她想要离开这里,她要带走其中一个孩子。
我心痛的骂她:“你怎么这么笨?你走可以,把孩子给牧思远。到了美国,你可以开始新的生活。但如果带着孩子的话,你的生活就会一团乱!”
她流着泪求我,她不舍得孩子,如果可以,她想要两个都带走。
怀孕十个月的亲生骨肉,如果不是真的忍不下去,她又怎么舍得离开?
于是我买通了医院的医生和护士,又秘密的租了一条船,从一个废旧的码头接走她,然后再上大船。
她离开后,如果牧思远要找她的话,用这样的办法可以让她被发现的几率减到最小。
那天晚上,她生下了两个健康的男婴,生下之后,护士分别将两个孩子抱走。
一个放到了牧思远会去的婴儿房,另一个则被秘密的藏了起来。
第二天晚上,牧思远看了孩子离开后,我的人便将她和乐乐一起安全的接到了码头,顺利的上船离开了。
牧思远知道她离开后,曾秘密的派人去找,找了两年。
但是,在我周密的安排之下,他当然什么也没有查到,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然而,这件事我没有告诉宝宝。
我承认我有私心,我一直以为,她到了美国之后,我跟她可以有机会。
一年后,我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了美国,跟她和乐乐也住得不远,经常可以见面。
但是她从来都不愿意接受我在经济上的帮助,她一个女人带着孩子,就那样艰难的生活着。
后来,乐乐被查出患有自闭症,她的压力更大了。
但她还是没有接受我的经济帮助,无论我用怎样的方式提出来,她都坚决没有答应。
看着她宁愿一日三餐吃面包也不要我的钱,我隐约明白,我跟她真的没有机会了。
所以,五年后,当她告诉我说想要回去看看欢欢,我就知道,她熬不下去了。
她对牧思远的思念,已经让她到了崩溃的边缘。
那时候我对自己说,这一次,如果牧思远能给她幸福,我还是会放手;但如果不能,我就会继续照顾她和乐乐。
所以,我跟着她回来了。
我真的不明白,爱情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又为什么同样是爱情两个字,却不能让每一个人都学会付出?
这样的事,或许是天生注定,性格使然。
而她,就属于只要爱了,就永不回头的人。
我以为我跟她是一种人。
我爱她,虽然从没亲口对她说出,但我爱她。
爱她胜过我自己。
有句话太多人说过,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
我真的很想问问第一个说出这种话的人,是否曾经饱尝相思之苦?
如果他没有,他说的这句话,真的贻误了很多人。
我就是其中之一。
谁说爱她可以不必拥有她?
看着她上船后又回来,看着她扑入了牧思远的怀抱。
看着牧思远紧紧的抱住了她。
我的心,像是被人活生生的撕裂,或许心还是滚热的,但血已经流干。
所以我只好流泪了。
宝宝,我为你流泪,不是让你明白我的心伤。
我想让你知道,虽然我痛苦,却依旧祝福你。
我羡慕你,我和你是同一种人,你却可以守得云开见月明,得到你想得到的。
但是我,注定让这伤跟随一生。
宝宝,我也要谢谢你,你的存在让我找到了今生所爱。
这一点,比起很多从不知真正的爱情为何物的人,是不是幸运多了?
比起那些从来没有受过伤的人,是不是少了一份遗憾?
我的人生因为你的存在而完整过,有了这些,我已经足够。
明天,我就要去美国。
此生也许我不会再见你,不会再来打扰你的生活。
离别在即,我有很多很多话想要跟你说,不过想一想,这些话其实可以浓缩成一句。
那就是。
我爱你。
===第三更啊,居然拖到这时候了,对不起啊,亲~~~这一节是公孙烨的独白番外。这个伟大的,无私的男二将退出女主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