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有一个是冒充的(13)

周德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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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甘,23岁,新疆人,高三出车祸导致失忆并辍学,他很顽强,在治疗的同时,一直坚持画漫画,那是他唯一的爱好。现在,他给一些漫画网站供稿,赚些稿费。老天总是公平的,他的大脑受到重创之后,在创作上反而天马行空,别具一格,拥有很多粉丝。

    骚叔搜出他的漫画作品,细细查看,希望找出其他的线索。

    阿甘的漫画基本都是同一种类型——讲述绝望的爱情故事。

    骚叔看了大量的漫画,最后,他找到了阿甘刚刚更新的作品——那个少数民族女孩又出现了,她成了他漫画中的女主人公!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

    漫画中的男孩梦见了一个少数民族女孩,他爱上了她,一个在现实,一个在梦境,这种单恋虚幻而绝望。没想到,有一天男孩在现实中看到了这个女孩!他几乎分不清现实和梦境了,又紧张又激动,他开始天天跟踪这个女孩,观察她的一举一动,偷窥她的一颦一笑,他要确定这个女孩的真实性。他发现,她每天晚上都去一家清真餐厅跳舞,演出结束之后,她会步行回家,那是一条黑乎乎的胡同,她走进去就不见了。她喜欢喝酒,偶尔抽烟……她是个鲜活的人!跟踪一段时间之后,那个女孩似乎发现了男孩的身影,她变得很警觉,像逃避瘟神一样躲着他。他陷入了绝望。这天,男孩要行动了,他买了一束新鲜的玫瑰花,从暗处走出来,走向了这个女孩……

    今天刚刚更新的漫画情节是——这个男孩在玫瑰花中藏了一把尖刀。

    是的,他要杀了她。

    有句老话——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天黑之后,骚叔换了身衣服,再次来到阿甘那个小区。他要跟踪阿甘,看看他到底想干什么。

    骚叔幻想找到漫画中那个少数民族女孩,找到她,说不定就解开了所有谜团。

    他相信,虽然阿甘大脑迟钝,行动迟缓,但是他能带着骚叔走到某种梦境里,找到那个少数民族女孩。

    他把车停到小区外,步行走了进去。

    雾霾依旧,天色漆黑。他朝上看看,阿甘那个房间的灯亮着。

    他在长椅上坐下来,点着一支烟,等待。

    偶尔有人从楼道走出来,没人注意到这个小区出现了一个陌生人,他们匆匆而过。

    阿甘房间的灯一直亮着,他可能在画画。

    夜越来越深,一些人陆续从外面回来,走进楼道。

    有个人从楼道走了出来,雨搭的灯亮了,照出了这个人的脸,骚叔愣了一下,想躲已经来不及了,这个人正是阿甘,他捧着一束玫瑰花!

    幸运的是,阿甘对骚叔视而不见,他走到骚叔跟前的时候,甚至把玫瑰花放在长椅上,蹲下去重新系了系鞋带!骚叔一动不动,继续看着楼道。阿甘系好了鞋带,又抱起玫瑰花,走了,他从始至终都没有看骚叔一眼。

    骚叔依然不动,依然看楼道。

    他用余光感觉到,阿甘拐个弯儿不见了,这才迅速地看了看手表,11点了,然后站起身,追了出去。

    他快速走出小区,阿甘还在他的视野里。他上了车,尾随在阿甘身后。

    阿甘一直木讷地朝前走,一直没有回头,他走路的姿势有点像梦游。

    终于,他来到了一条灯火通明的大街上。此时的密云小城,已经没几个行人了。骚叔放慢车速,和阿甘拉开了一点距离。

    阿甘走到一个很大的清真餐馆前,停下来。

    漫画中的清真餐馆!

    这家餐馆地处十字路口,入口呈90度角,很气派,大门是穹顶形状,一半鲜绿色一半艳黄色,门匾上写着汉文和维文。阿甘避开正门,躲在了餐厅一侧。从餐厅出来的人,根本看不到他。

    骚叔靠边停下来。他熄了火,关了灯,打开了双闪,想想又关掉了。他藏在了黑暗中。从这里正好能看见阿甘的身影。路灯照着他,那张脸显得更加苍白了。

    大概10多分钟之后,有个女孩从清真餐厅走出来。

    她穿着一件黑白条高领毛衣,酱色皮夹克,单身一人,没有同伴。她出来之后也没有打车或开车,一个人沿着大街朝前走去。

    阿甘的视角应该看不到这个皮夹克女孩,但是他从藏身处走了出来,在背后看了皮夹克女孩一眼,然后慢慢跟了上去。

    骚叔赶紧发动着了车,也跟了上去。

    走出一段路,皮夹克女孩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回了一下头,毫无疑问她发现了手捧玫瑰花的阿甘,她立刻加快了脚步。

    阿甘也加快了脚步。

    皮夹克女孩再次回头看了看,这时候阿甘已经离她很近了,她开始跑起来。

    阿甘也跑起来。

    毫无疑问,这个女孩正是阿甘的目标。

    皮夹克女孩穿着高跟鞋,跑得并不快,阿甘眼看就追上她了!

    骚叔加速冲了过去。

    阿甘对那个皮夹克女孩喊着什么,皮夹克女孩更加惊慌,开始没命地奔跑。

    这时候迎面走过来一个大妈,很可能去跳广场舞刚刚回来,皮夹克女孩跑到大妈跟前,急切地说着什么,阿甘放慢了脚步,不过他依然在慢慢地朝前走。那个大妈很警惕地看了看皮夹克女孩,又看了看阿甘,竟然穿过马路,躲开了。

    接下来,大街上就没有其他人了。

    皮夹克女孩继续奔跑,阿甘继续追赶。他始终没有扔掉手中的玫瑰花。

    他离皮夹克女孩越来越近。

    骚叔把车开到阿甘的前面,一脚急刹车,挡在了皮夹克女孩和阿甘之间。他跳下车,喊了一声:“阿甘!”

    阿甘看见骚叔,愣住了。

    骚叔一把夺过他手里的玫瑰花,几把就拆散了——那只是一束玫瑰花,还滴着水珠,里面并没有任何凶器。

    阿甘就那么傻呆呆地看着他,似乎不明白他在干什么。

    那个皮夹克女孩站在很远的地方,惊恐地看着他们,慢慢蹲下来,开始干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