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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因为激动还是害怕,把武器交给小混混们之后,女孩就躲在墙角里捂着眼睛,自始至终,她都没有看慕景宸一眼,但慕景宸一眼就认出了她。
那是他爱了那么多年的女孩啊!他日思夜想,用全部生命在寻找她,她居然一出现就和一帮小混混在一起,而且,眼睁睁看着别人殴打他。
那天,从无败绩的慕景宸被人打得很惨,肋骨打断了三根,背上被人砍了两刀,在医院整整抢救了一个星期才脱离危险期。
出院后慕景宸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王书,请王书帮忙寻找林可馨。因为在慕景宸看来,他的女孩一定是被人诱拐了,他要救她,在她更深地堕落之前,将她从泥潭里拖出来。
王书是慕景宸在美国留学第二年认识的,一次偶然出手,慕景宸救了王书,两个男人成了朋友,也像主仆。但当时的慕景宸是个对未来生活满怀希望的上进青年,不想和黑帮打交道。所以,两年前他做了个顺水人情,秘密将王书弄回了江城,彻底脱离黑道。那以后,慕景宸再也没有联系过王书。
王书很仗义,办事能力也很强,只用了两个小时就打听到林可馨经常出入的地方。
那天,天空灰蒙蒙的,下着绵密的小雨。
王书将车开到一家快餐店对面,慕景宸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透过被雨刮器刷干净的挡风玻璃,紧紧盯着快餐店门口那个穿着卡通服跳舞招揽顾客的身影。
因为下雨,生意不太好,那个人在雨里手舞足蹈地跳了两个多小时也没有吸引多少顾客。后来下班了,慕景宸看见那人走进快餐店,开始背对着他脱卡通服。
那人最先脱的是头套,头套脱掉,披散下瀑布般的长发。
她是个女孩,年轻女孩。
大约因为卡通服被雨水打湿了十分沉重,女孩脱的时候没站稳脚下一滑。
她没有摔倒,手肘却撞在了身后的桌角上,桌角包了铁皮,一点鲜红在她光洁如玉的白皙手臂上漾开,像一朵雪地里绽放的红梅。
大约因为疼痛,她皱着眉扭头东张西望,似乎想找个人帮她。
她望过来的那一刻,慕景宸的呼吸一窒。因为他清晰地看见了一张熟悉的,令他魂牵梦萦的美丽、清秀小脸。
连招呼都来不及跟王书打,慕景宸就跌跌撞撞冲进了快餐店。
听见有人推门进来,林可馨诧异地看过来。与慕景宸深情、复杂的目光对上后,她礼貌又呆板地冲他笑了一下。
然后,没有多停留一秒钟,她的视线便离开了。她朝里屋大喊:“大姐?有客人来了。”
里屋立刻有人应声:“你先走吧,我来招呼!”
慕景宸一下子傻掉了,他像一截被人砍掉枝桠的木棍,就那么傻傻地戳在门口,顶着被雨水淋湿的头发,狼狈又绝望地看着林可馨,看着她再也不看他一眼,看着她穿好外套和雨衣,看着她面无表情地向他走来,又面无表情地与他擦肩而过,推开门,走出去。
如果说第一次重逢时,林可馨因为害怕没有认出来他的话,那么这一次又算什么?虽然三年多的分离,他们都长大了,也成熟了不少,但他们并没有整容,怎么就会到面对不相识的地步?他明明重逢的一眼就认出她了啊!
等慕景宸反应过来追出快餐店的时候,哪里还有林可馨的身影,只有王书满脸同情地坐在车里等他。
对于这样的相见慕景宸当然不甘心,所以,第二天他又去了那家快餐店。
那天,快餐店的生意很好,林可馨穿梭在顾客之间,像只忙碌的蝴蝶。
慕景宸找了好几次机会和她说话,林可馨的目光在他脸上停留的时间却一次都没有超过两秒钟。就好像,在她眼里,他只是一名普通顾客,他和她,早已形同陌路。
颓废地离开快餐店之后,慕景宸有好几天没有再去找过林可馨。他觉得,相爱的一年半真的太短暂,完全没办法和分离的三年相提并论。而那个目光懵懂,又如小鹿般纯净的女孩,早已长大了,完全忘记他了啊!
慕景宸决定最后一次去看林可馨是六年前江城的第一场雪夜。曾经,林可馨告诉慕景宸,她喜欢下雪,因为雪很纯洁,可以将所有肮脏的、丑陋的东西粉饰一新。所以,慕景宸想最后看一眼他心爱的女孩,为他们这段不算美好,却刻骨铭心的初恋画上圆满的句号。
慕景宸没有下车,他坐在副驾位置上静静地吸烟,目光却一直没有离开过快餐店玻璃橱窗里的林可馨。
王书等得实在无聊,在慕景宸掐灭第十五根烟头时,终于忍不住问:“你不进去看看她,跟她说几句话,当成你们的告别礼?毕竟好合好散嘛!”
“绝不!我已经忘记她了!”
慕景宸的声音又冷漠又傲娇,带着被抛弃后深深的伤痛。
王书笑了一下,没有再说话。
过了一会儿,林可馨下班出来了。她穿得很厚,戴着帽子,围着围巾,手里还抱着一大堆东西。
但她可能没有吃饭,所以她把围巾拉下来,露出冻得红兮兮的小脸蛋,然后从手提袋里拿出来一只馒头,边走边吃。
馒头大约是凉的,她吃得很用力,往下咽的时候好几次都差一点噎住。
王书看了一会儿,突然皱着眉说:“她就在快餐店打工,为什么不吃了晚饭再出来?难道她连这点钱……”
王书的话还没有说完,慕景宸已经推开车门冲了出去,手里还没忘记端上才买的那杯热牛奶。
王书愣了一下,哑然失笑:“这就是所谓的已经忘记她了?”
慕景宸下车后走得很快,他没有从林可馨身后追过去,而是精明地绕了个弯,从小路上超过林可馨,然后面对着林可馨走过来。
林可馨还在专心致志对付手里的馒头,天气太冷,她的牙齿有点打哆嗦,一口咬下去没咬好,咬到了嘴唇。
刚舔去唇上的血渍,眼前便多出一杯热气腾腾的牛奶。林可馨愣了一下,倏地抬头。
那一瞬,慕景宸就像个情窦初开的小男生,又惊喜又渴望又压抑地看着林可馨,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可是,林可馨看了他几秒钟后,很礼貌地冲他笑了笑,说:“谢谢!我吃完了,不需要!”
说完,她冲他挥挥手,继续顶着风雪前行,越走越远。
看着林可馨渐渐消失的背影,慕景宸的心越来越凉,终于沉入了谷底。
多可笑?她不但忘了美好的初恋,就连他在快餐店搭讪,都没给她留下半点印象,他却还不死心,依然跟个白痴似的幻想着她能回到他的身边来。
其实,那次打群架时看见她,他就该彻底明白了,曾经那个叫“可可”的女孩,早就不在了。现在的林可馨,是个完完全全的陌生人。
那场大雪一连下了好几天,慕景宸再也没有去过快餐店。他又回到了行尸走肉的状态,每天晚上都和一群小混混在江城最黑暗的地方酗酒、打架,甚至好几天都不回家,也不去公司上班。
直到那天他在红番区娱乐城跟人打架,再次看见林可馨。
那天的林可馨又和第一次重逢时一样,浓妆艳抹,她坐在一堆小混混中间,和他们勾肩搭背,言谈举止奔放得想让慕景宸冲过去掐死她。
当王书打听到林可馨现在是红番区娱乐城的服务员时,慕景宸的世界整个坍塌了。所谓的服务员指的是什么,游走在这个城市黑夜的人们都知道。
那一个月,慕景宸像一头隐藏在黑暗中的狼,又像个强迫症病人,每天晚上都来红番区娱乐城偷窥林可馨。
他看着她糜烂地生活,看着她穿着暴露地周旋在形形色色的男人之间,和他们打情骂俏,为了多拿一点小费,毫无羞耻地取悦他们。
每多看一眼,慕景宸心上就被林可馨多捅一刀,每多看一次,他对林可馨的仇恨就更深一分。
正是这种无微不至的关注,让慕景宸及时得到了林可馨要出售第一夜的消息。
就像一场盛大的拍卖会,那晚,有很多人争相出价,而慕景宸毫无悬念地成为了最终买家。
慕景宸清楚地记得他走进房间时看见的那个女人,那不是他心爱的女孩,那是被金钱和欲望彻底拖入地狱的妖精。
可即便是这样的林可馨,他也舍不得留给别人。
那天晚上有多疯狂,慕景宸的心就有多荒凉。他做了林可馨的第一个男人,她却因为药物的作用根本不知道他是谁。
结束后,慕景宸想都没想就把林可馨带走了。不管她有没有认出他,既然她已经成了他的女人,她愿意也好,不愿意也罢,就必须跟着他,一辈子只做他的女人。
慕景宸在酒店开了个房间将林可馨安顿下来,他得先做一番安排,然后正式将林可馨带回家。
当他安排好了一切,兴冲冲地返回酒店来接林可馨的时候,正好在酒店大厅里遇到行色匆匆的林可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