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比骷髅更笨

情终流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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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比骷髅更笨(《》)

    亚克力斯是一个很有天赋的人,众所周知,魔法师的实力和年龄是很有关系的,年纪越大的魔法师实力越强大,但是身为大魔法师的亚克力斯今年却只有五十岁。

    在这个人均寿命高达一百五十岁的世界里,五十岁只不过相当于青年,能在五十岁便取得大魔法师的称号,亚克力斯当之无愧成为有历以来最年轻的大魔法师,这一切都离不开他那惊人的天赋,亚克力斯刚出生的时候便拥有了三级魔力,随着年龄的增长,十岁的时候他的魔力增长到四级,也是在他十岁的这一年,他进入了帝国少年魔法学院就读,同年遇上了当时的贝尔金皇家魔法学院的院长,大魔法师菲里图库。

    年方十岁便拥有四级魔力,被当时的菲里图库惊为天人,二话不说便把他从少年学院挖了过来,收为亲传弟子亲自教导。亚克力斯也没有让老师失望,他拥有与自身魔力相匹配的惊人理解力,无论是什么深奥的魔法知识,到了他的手里都能举一反三,经过系统的学习,亚克力斯进步非常的快,四十岁的那一年,他便获得了九级魔法师的称号。这个级别,许多魔法师终其一生都到达不了,亚克力斯却轻轻松松地跨过去了。

    五年之后,也就是亚克力斯四十五岁的那一年,他更根椐典籍和传说,成功地复原出失传已久的火系禁咒——烈火焚城,为魔法体系做出了重大贡献,被皇室授与大魔法师的荣誉称号。也是这一年,他的老师菲里图库寿终正寝,含笑而逝,遵从师嘱,他也在同年成为了贝尔金皇家魔法学院的院长,同时担任皇家魔法师团总指挥一职。

    然而,每个拥有惊人天赋的人,大多都有一些怪癖。亚克力斯的怪癖就在于他的懒,他的懒怠程度已经到了笔墨难书的境界了,有生以来,亚克力斯从来没有自已洗过一件衣服,打扫过一次房间。除了火系魔法外,亚克力斯还在水系和风系魔法上有很高的造诣,主要的原因全是因为他懒,为了不用走路,他苦修风系魔法,从此以后便用风系的飘浮术代替双脚,走远一点的路他就用飘。为了不动手洗澡,他又苦修水系魔法,每次洗澡的时候他便召出水球往自己身上砸。

    除此之外,他还发明了许多偷懒用的魔法,比如洗衣服专用的水风系混合魔法——泡泡水龙卷。这种混合充沛风元素的水龙卷充满大量泡沫,施放出来后把衣服往里一扔,转上一段时间后把水元素抽干,衣服便自动被甩干,连晾晒都省了。

    还有打扫房间专用的风系魔法——地狱之门。别看名字起得这么恐怖,实际上就相当于一个大功率的吸尘机,施放之后连墙壁都能刮掉一层,再脏的房间也会变得一干二净,当然,房间里的家具也会一干二净。

    当然,这些都是他年轻时候做的事,随着年纪的增长,亚克力斯不但没变勤快,反而更懒了,因为有了一点的财富和社会地位,现在他连魔法都懒得用了,洗澡洗衣服打扫房间,全都交给妻子侍女代劳。当然,走路没人代劳,他还是要用飘。

    至于他这生人取得的最大成就——复原禁咒烈火焚城,主要原因也是因为他懒,当年皇帝陛下交给他一个任务,让他主持西北边陲一个古老碉堡的拆除工作。那个碉堡地处边陲,位置偏僻,补给不便,没有太大的战略价值,帝国准备把那里废弃,但又怕盗贼或者别国的间谍利用那里做为基地,所以打算拆掉。这个差事不知怎么回事落到了亚克力斯头上。

    交通不便,大型器械很难运过去,光靠人手的话工程浩大,亚克力斯懒得麻烦,苦想了几天后复原出禁烈火焚城,直接把碉堡烧成一堆瓦砾。

    可以说,亚克力斯之所以可以取得今天这样的成就,和他的懒是有非常大的关系的。

    就是这样的一个懒人,为了以后的幸福生活,他不得不再次勤快起来了。

    “桌子。”亚力克斯敲着身前的桌子,一字一顿的说道,边说着,他还转过身在身后的黑板上写下了大大的“桌子”两个字。

    格里斯点点头,表示自己记住了。

    “好,下一个。”亚力克斯边说边扬了扬自己手上的笔,说道:“笔。”说完再次在黑板上写下大大的笔字。

    笔字的笔划多了一点,格里斯看多了几眼才记下来,然后点点头。

    此刻黑板上已经有了十几个大字,都是杯子,椅子,太阳,月亮之类常见的名词。

    “都记住了?”亚力克斯望着格里斯,有点怀疑的问到。他已经不太记得自己小时候学习生字时候的情形的,只记得他第一次识字的时候,老师是一个字一个字的教,就是这样,他学会第一个生字好像也花了好长时间。

    格里斯点点头。

    “那好,你先抄写一遍。”亚力克斯布置作业。

    拿起桌子上的笔,格里斯便歪歪斜斜的纸张上划拉起来。第一次拿笔,格里斯和很多第一次写字的人一样,像握木棒一样把整支笔握了起来。

    亚力克斯看到这种错误的握笔方法,一时也懒得指正,他带过许多学生,很明白只有遇上错折之后指正,效果会比一开始就讲会好很多。所以他准备等格里斯写完之后,再教他正确的握笔方法。

    一笔一划,格里斯写得很慢。半晌之后,第一个字写完了。亚力克斯探头一看,顿时愣住了。格里斯写出来的字让他非常眼熟,每一个笔划,都不像刚学写字的人能写得出来的。

    皱了皱眉,亚力克斯回头看了一下自己写在黑板上的字,顿时明白为什么自己会觉得格里斯的字让他眼熟了,原来格里斯是照着他写在黑板上的字照抄的。仔细比较一下,除了笔划转折的地方轻重模仿得不到位之外,笔划的顺序和线条,格里斯都模仿得一模一样,简直跟拓印法阵一样。

    这让亚力克斯非常的意外,他可从来没听过骷髅这么强的模仿能力的啊。

    好不容易等格里斯写完后,亚力克斯把纸张拿起来,仔细的和他写在黑板上的字对比了好几遍,最后不得不承认,格里斯模仿的非常像,如果不是笔划的转折部分还有点差别,亚力克斯几乎就认为这些字是他写。

    “照抄的,照抄的。”亚力克斯小声的喃咕着,自我安慰一下,然后对格里斯说道:“这些字你都记下了吧?那就默写一遍。”说完,亚力克斯把黑板上的字擦掉。他就不相信默写的情况下,格里斯还能写出如此像他笔迹的字。

    因为写过一次了,格里斯默写的速度明显比刚才的要快很多,一笔一划,没多久就写完了。

    亚力克斯拿起来一看,忍不住就低骂了一句:“挎巴达,骷髅都这么变态吗?”就算没有对照笔迹抄,格里斯写出来的字还是和他的几乎一模一样,可能因为第二次写了,连转折的部分都更像了几份。

    亚力克斯虽然不算什么书法家,但是对自己的字体,他也曾下过一番苦工,毕竟像他这种身份地位,经常需要签署一些重要的文件,字太丑拿不出手。可是眼前这个连字都不认识的格里斯,第一次写字竟然把他的字模仿的像模像样,根本不需要下功夫苦练,这种能力顿时让亚力克斯大受大击。

    “我竟然比一只骷髅还笨……”亚力克斯低声嘀咕了一句。

    下面的教学开展不下去了,亚力克斯的法师袍鼓动着,托着他快速飘出了实验室。

    大半个小时后,亚力克斯再回来的时候,手上拿着一卷纸张,上面大大小小的写满了文字。

    把纸张往格里斯的桌面上一铺,亚力克斯神情古怪的说道:“你就照着这上面的字来学习。”

    贝尔金皇家魔法学院算是大陆上数一数二的顶级学院,师资力量雄厚,要找一两个书法写得好的那是轻而易举的事。被格里斯这种拓印法阵般的模仿能力打击到的亚力克斯干脆藏拙,直接找了学院里书法最好的训导主任要了一些笔迹。

    “这个读“金”,这个读作“银””亚力克斯直接懒洋洋的趴在格里斯的桌子上,指着纸上那优美的字体,一个一个的教着,教了一遍后,他又让格里斯抄写。他很想知道,这种称得上书法的文字,格里斯还能不能模仿的出来。

    也许格里斯真的有拓印法阵的能力,几乎一模一样的把那些字写了出来,除了缺少一种一气吁成的流畅和混然自如的转折。把两份笔迹摆到一起,如果没有一定的书**底,根本就看不出其中的差别。

    “挎巴达,以后的魔法卷轴归你抄了。”亚力克斯又是沮丧又是欣喜,沮丧的是一个骷髅写的字竟然比他还好,欣喜的自然是这种临摹能力完全可以用到抄写魔法卷轴。

    魔法卷轴是用魔法文字抄写,图形繁琐复杂,对准确性的要求非常之高,常常一个笔划错了,整张卷轴就费了,如果把格里斯培养成一名制卷师,凭他这种能力,肯定会比很多制卷师画得更好。

    可是这样一样,岂不是还要教他魔法文字和魔法?!亚力克斯一拍脑袋,头痛了起来。他这种懒散的性格,从无到有要教这么多东西,实在是难为他了。

    “算了,先把字学会再说。”望着认真默写生字的格里斯,亚力克斯喃喃的嘀咕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