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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
叶轩开车回别墅。
唐小柔在住院,别墅空荡,就崔小曼在别墅里。
他将车停在停车场。
随后,便朝别墅走去。
还没进门,只见崔小曼,神色匆忙,从别墅跑了出来。
“叶轩,你来的正好,我爸妈刚打电话,说他们到江北市了。你能不能陪我去火车站接我爸妈?”
崔小曼像看到救星一样,焦急的看着叶轩,询问道。
“咱爸妈来了?”
叶轩顿时一怔,神色突地一凛,脸色凝重很多。
他赶紧冲进别墅,三下五除二,脱下原先大裤衩,换了一件新的大裤衩,将脸洗干净,又用吹风机,吹了个造型。
五分钟内,他做完这些。
“好了,小曼,咱们出发吧!”
当叶轩冲出别墅时,整个人焕然一新,精神百倍。
“……”
崔小曼一脸无奈。
原来,这家伙还知道在意形象。
不过比之前,也没好哪去。
依旧是一件地摊货大裤衩,外加一件短袖T恤,脚上踩着一双露脚趾人字拖。
真是土到家了。
但崔小曼知道,叶轩有的不是外在,而是内在。
当然,如果让叶轩知道,崔小曼嫌弃他外在,他会毫不犹豫转身就走。
他最讨厌和那些没有正确审美,不愿意承认他长得帅的人打交道。
“叶轩,我这个月还没发工资,你能不能先带点钱,我爸妈空着肚子,坐十几个小时火车,待会还得带我爸妈去吃饭。等我发工资了,我就立刻还你。”
崔小曼有些羞赧,不太好意思,低声说道。
“小事。”
叶轩摇了摇头,呵呵笑道:“请爸妈吃饭,不要你还钱。”
说完话,叶轩去停车场,开五菱宏光。
但在五菱宏光顶上,有那只价值三百万的死狗,车身还染上血,用来接人,不太好。
叶轩犹豫片刻,内心十分挣扎。
最终,还是决定用一辆上档次的车,去接崔小曼爸妈。
嗯,上档次。
就捷安特吧!
当叶轩蹬着自行车,来到崔小曼身前时,崔小曼整个人呆滞了。
尼玛!
你是来搞笑的吗?
咱们是去接人,你弄一辆自行车,干什么?
“叶轩,你确定要骑自行车,去接我爸妈?”
崔小曼脸色很不好看,神情僵硬,质问道。
她觉得叶轩是在故意耍她。
但当叶轩严肃着脸,十分认真,一本正经说:“对呀,这车是我刚买的,高端大气上档次。用来接人,再好不过。”
她确信,叶轩没耍她。
而是叶轩的确是想骑自行车,去接她爸妈。
骑自行车去接人……想想都丢人。
叶轩,竟一点都不在意。
“叶轩,你和疯子雷关系不是挺好的吗?他有一辆雷克萨斯,你可以先借来,咱们是去接人,不是出去玩。骑自行车,不太好。”
崔小曼实在抹不开面子,提醒道。
这家伙,要真骑自行车去接人,得被多少人笑掉大牙。
“行了,小曼,赶紧上车吧!”
叶轩坐在自行车上,回过头,看着崔小曼,开玩笑道:“老司机已经准备就绪,随时准备去接岳父岳母。”
“岳父岳母……”
一听这话,崔小曼就羞红了脸。
但旋即,脸色却又一沉。
真要是去接岳父岳母,你骑自行车?
哼!
崔小曼坐在捷安特后座椅。
叶轩双脚放在脚踏板上,“呼”的一声,蹬车离开别墅。
“老司机出发喽!”叶轩笑着喊道。
江北市火车站,距离江北市外滩别墅区并不算远。
叶轩蹬了半个多小时自行车,载着崔小曼,赶到火车站。
江北市发展很好,火车站,人流攒动。
叶轩停车,将车寄在小贩那里。
原先一块钱寄车的地方,硬是被他砍到三毛钱。
不给寄还不行!
他寄车,就差让那小贩给他倒贴钱了。
将车寄好后。
叶轩大步流星,走到崔小曼身边,询问道:“小曼,咱爸妈在哪?”
“我还没找到。”
崔小曼有些焦急,眼神四处飘动,寻找她爸妈。
很快,她的目光落在一对中年夫妻身上。
只见那对中年夫妻,男人肤色黝黑,手臂青筋暴露,明明才四十多岁的人,看起来,却像是五十多岁,一张脸上,满是褶皱,和岁月流逝留下的痕迹。
女人则是生的一脸刁钻样,两鬓之间,白丝无数,穿着一件薄大褂,脚上踩着一双布鞋,一副农村妇人的形象。
“她娘,你说曼儿会带个什么样的男朋友呀?”
男人一脸憨厚,背着一个麻袋,不知装的什么,冲着身边女人咧嘴一笑,询问道。
“哼,不管啥样的男朋友,没钱,肯定是过不了我这关。”
女人一脸刁钻模样,冷冷地哼了一声,厉声说道。
“她娘,你这是不管曼儿的幸福了。”
男人苦笑着,却也无奈,低声下气的抗议道。
“哼,你还有脸说,老娘要不是嫁给了你,这辈子会过的这么差劲。想当初,追老娘的哪个人不比你强。老娘真是瞎了眼,才会看上你这个没用的人。”
女人闷哼几声,很不高兴,训斥男人道。
而这时,穿过拥挤人群的崔小曼,十分激动地,快步来到两人身前,喊道:“爸。”
“曼儿!”
男人很是激动,赶紧走向崔小曼。
拉起崔小曼的手,左看看,右看看,嘴里不停地说道:“曼儿,你这大城市营养也不咋样,怎么都瘦了?”
“爸,这是我故意减肥减的。”
崔小曼撇了撇头,内心止不住的高兴,解释道。
“减肥?你都这么瘦了,还减什么肥?”
男人明显不太高兴,训斥道。
随即,男人将身后麻袋取下,在崔小曼面前晃了晃,说道:“曼儿,这是咱家种的玉米,都是新鲜的,我给你带来,你煮着吃。”
“……”
崔小曼一阵无语。
但还是硬着头皮,将男人手中麻袋,接了下来。
“曼儿,你说你要带男朋友来,怎么不见你男朋友呢?”这时,一直待在旁边,闷哼不说话的女人,冷声质问道。
“妈,我男朋友就在那。我这就叫他过来。”
崔小曼笑了笑,指了指站在人群中的叶轩,说道。
“就他?”
女人顺着崔小曼的眼神,看了叶轩一眼,顿时气愤无比。
就这种男人,也配做她女婿?
浑身地摊货。
T恤?大裤衩?人字拖?
浑身上下,加起来,不超过五十块。
女人眼睛刁钻,一眼便看出,像叶轩这种人,绝对是穷比。
如果连这种穷比都能做她女婿,那她宁愿她女儿嫁给隔壁村王二蛋。
虽说傻了点,但至少人家有钱呀!
吃喝不用愁,下辈子无忧。
女人这辈子求的是什么?
还不是一辈子的安安稳稳。
没钱?
怎么能过的安稳呢!
至于那些“择一城终老,携一人白头”这种话,只有脑残才会相信。
少看点玛丽苏剧,你会活得更现实一些。
再者说,即便女人,能不为钱背叛男人。
但谁能保证,男人可以不为钱背叛女人呢?
更多的时候,一生一世的诺言,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就是个屁。
恋爱时发过誓,在分手时,都是放过屁,过眼云烟罢了。
不信?
你可以试试,如果让你男朋友在“五千万”和“你”之间选一个,你看他选谁?
脑残!
你值五千万吗?
又要用“爱情无价”来反驳吗?
幼稚!
少看点心灵鸡汤,你就会明白,生活能让你多绝望。
女人嫁给崔小曼父亲快三十年了,没过一天好日子。
为供崔小曼上学,她整天吃青菜、喝白粥。
原先有的爱情,早被无奈的现实磨成了空。
而原先有的激情,也早就消耗殆尽。
她曾发誓,一定要为崔小曼找个好人家,决不让她步自己后尘。
为了爱情,舍弃生活,这是傻bi才会做的选择。
女人坚定了内心的想法。
她义无反顾朝叶轩走去,她要将话和叶轩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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