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唐家不需要情种

煮茶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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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砚哥,心情不好?”

    黎岚将一杯香槟酒端给唐砚华,然后坐在了他的对面,深情地看着扶着额头坐在沙发上的男人。

    这个男人,是她的,整个上海滩,不知道有多少女人恨死了她黎岚的幸运。

    只不过,黎岚却很清楚,她不过是唐砚华的刚好罢了,说真的,他的年纪也该成婚了,到时候,她甚至连一个唐公馆姨太太的身份都捞不到。

    到时候,只怕她黎岚要成为整个十里洋场的笑柄吧。

    黎岚并没有很在乎虚名,也从来不作妖,唐砚华很喜欢她的听话,不然她早该被甩了。

    只是,她千不该万不该的是,爱上了这样薄情的男人。

    唐砚华,绝对会是一个薄情的男人,跟他的第一天,她就知道了。

    她也曾经自私过,也幻想过自己能飞上枝头变凤凰,可是年过一年,现实总是在打她的脸。

    再然后,她真的仅仅满足于当唐砚华的红颜知己这个身份了。

    解语花,怎么也是暂时不可替代的一个存在角色。

    再者,她的歌声让唐砚华着迷,这是她最自豪的一件事。

    “其臻他……搬出去住了,依然不愿意承认履行和宋允宜的婚约。估计,这件事得暂时搁置下来。”

    “三少爷的确是个有想法的,也许他是一时半会儿还没能接受自己失去记忆这个事实。难免会在心理上产生一些叛逆的情绪,砚哥你也不要过于担心了。”

    黎岚其实很看好唐其臻,不过却不喜欢宋允宜,她见的人多了,能够从宋允宜的身上看出一种比较造作的东西来。

    这不是女人之间的妒忌,而是一种很直接的感觉。

    在她内心深处是觉着宋允宜配不上唐其臻,无关家世和相貌,而单纯是给人的感觉以及性格方面。

    在唐砚华面前,黎岚自然不会把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她知道唐砚华心内要促进唐宋两家的联姻这个决定是十分强烈的。

    她再乖,再喜欢提醒唐砚华,也不敢拿这个事情出来说。

    唐砚华笑了,带着些许的嗤笑,在黎岚还看不太清楚他是怎么一个意思的时候,他已经仰头将酒一饮而尽,转头伸手就将站在一边的黎岚拉进了怀里。

    “整个上海滩的人都说你是我的解语花,我现在,倒是有了这么感觉。你这张嘴,唱歌甜,说话也甜,我唐砚华是不是捡到宝贝了?”

    唐砚华鲜少用这样带着些许轻佻的语气和黎岚说话,甚至可以说,唐砚华比较喜欢用行动表达自己的意思,而不是用所谓的话语。

    这么一下,黎岚是懵的,不太明白唐砚华是怎么一个意思。

    唐砚华看着怀里的女人,伸手把玩了一下她的头发,然后伏在了她的怀里,两个人相依偎着。

    “也许,有时候我把他逼得太紧了。从他出生开始,我就知道长兄如父的责任。有些时候,我感觉自己把自己逼成了宛如我父亲一般执着的人。”

    “我的心是偏航了吧,我不希望我那个骄傲的弟弟娶一个孤女,娶一个他愿意付出生命去爱的女人。我们唐家的男人,不需要当也不能当一个为了所谓的爱情而死去活来的情种。”

    黎岚听到这话的时候,心忍不住颤抖。

    她原本以为自己看清楚了许多,这会儿其实却还是忍不住心痛,试着伸手拍他的后背,抚慰难过时候的他,也安慰自己。

    她心疼他,也很心疼自己。

    果然,她爱的男人觉得一个不想要当情种的男人。

    她这辈子就栽在这个薄情看不见爱的男人的眼里了吧,也许他认为,为了爱而为一个人付出生命,是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

    哪怕唐砚华说这话的时候稍微流露出了一丝丝的伤感,却也只是很短时间内的事情。

    他抓住黎岚拍着自己背的手,看着她的眼神逐渐变得热烈起来。

    他来找黎岚,不仅仅是为了解决心理上的不适,更是希望能够从生理上纾解他的郁闷和烦躁。

    黎岚看清这个事实,曾经很难过,释然后还是蛮开心的,起码,她有能让他留恋的身体。

    事后,看着沉沉睡去并没有着急离开的男人,黎岚心里一阵的安宁。

    她单手支着自己,侧着头看着熟睡的男人,忍不住伸手轻轻地碰了碰他的眉头和鼻子,心里不禁感慨血缘关系的神奇。

    ……

    唐砚华习惯早起,这天却是一觉差不多睡到了中午时分。

    他厌恶自己当一个懒惰的人,不过偶尔一次,给他的感觉似乎还挺好的。

    黎岚已经不在房间,他穿好衣服之后便出了卧室,在厨房找到了打扮得和平时不太一样的黎岚。

    唐砚华认识的黎岚,是妖娆的,她的旗袍和妆容,雍容华贵,看起来摄人心魂。

    第一次见到不施粉黛的她,唐砚华好一会儿都没回过神来,甚至以为自己认错了人。

    “阿岚?你……”

    “砚哥,你怎么起来了,我还没来得及化妆,你等我一会儿,这个粥快好了,我让秦妈来看一下。”

    黎岚是苦人家的孩子,所以她自小什么都会,挑水砍柴做饭,手艺也还算是不错的。

    不过唐砚华不是一般人,他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家少爷,一般她不敢亲自下厨给他弄吃的,因为他口味非常挑剔。

    不过,今儿早上起来,她却是一时兴起,想要亲自给他做一顿早餐,佣人秦妈指导了一个早上,她才勉强觉得能端上桌。

    可是,她看到唐砚华站在门口,突然想起自己还没化妆和换衣服,不施粉黛站在唐砚华面前,她十分不自在,低着头就要小跑出去。

    “不用,就这样挺好。把粥端过来吧,我在饭厅等你。”

    唐砚华皱着眉头,拉住了低着头就要往外跑的女人,丢下一句话,自己反倒先走了出去。

    黎岚愣在了原地,她摸了摸自己的脸,好一会儿都没回过神来。

    他说,就这样挺好吗?

    他不是喜欢将自己打扮得十分精致的女人吗?

    当初如果不是他,可能她也不会刻意去打扮自己,让自己在大众眼里成为妖娆的女人。

    果然,唐砚华的心,她黎岚是没有办法摸得清的。

    她已经不是几年前那个十几岁的小姑娘了,美人迟暮,她也会老,所以她见到唐砚华过来的时候不免慌张。

    既然他说这样挺好,她是不是也不应该过于纠结?

    唐砚华坐在饭厅,一边等着早餐一边看着早上的沪报,看到穿着一件睡衣的黎岚走了过去,手里端着一锅粥,看上去似乎很不好意思,一直低着头没看他。

    唐砚华来了兴趣,这样的黎岚,他记得自己见过,不过却是她刚刚跟着自己的时候吧。

    后来,她变了,变成了自己曾经喜欢的女人的一般样子。

    这会儿,他甚至有些怀念那个动不动脸红的女人。

    眼前这个因为不施粉黛而不愿意抬头的女人,也可爱。

    唐砚华把手上的沪报搁下了,饶有兴趣地看着认识给他盛粥的黎岚。

    有个女人为自己洗手作羹汤,其实感觉也挺好。

    不过可惜的是,他只是需要一个妻子,不需要为自己做羹汤的女人。

    他是唐家的长子,只能也只会娶一个对自己的事业和身份家庭有利益的女人。

    爱情这种东西,不适合他。

    就算只是随便玩一玩,他也并不是很有兴趣。

    “砚哥,你试一试这个粥的味道,看看合不合你的口味。”

    “好。你也过来坐吧,陪我吃。”

    唐砚华语气比较温柔,让黎岚感觉到了一种云里雾里的感觉,也乖乖地坐在一旁和他一起用早餐。

    在正午时分用完早餐之后,唐砚华也没有急着去做事,而是赖在小公馆听留声机,听的还是黎岚最近的新歌,后者更是摸不着头脑了。

    她知道唐砚华喜欢她的歌,可是还不至于大白天的不去工作在这里悠闲地听歌。

    “过来陪我坐一会儿。”

    “砚哥,你不用去码头和洋行看看吗?”

    黎岚疑惑地开口,哪怕她私心里恨不得他一直留在小公馆陪着自己,能看到他总是好的。

    “花钱请了那么多人干什么吃的,如果我就不在一天能乱套,那么证明我该换人了。”

    唐砚华皱起眉头,似乎很不耐烦在这个悠闲的时刻听她说这些。

    黎岚也识趣地住口,没有再说话,而是安静地在他怀里。

    唐砚华伸手摸着她的秀发,轻声开口。

    “新歌很好听,我让人给你写了新歌,看你喜不喜欢,到时候第一个唱给我听?”

    这会儿,他的声音带着一种魅惑的感觉,黎岚鬼使神差的,甚至没听清他话里说的什么就已经乖乖地点头了。

    “今晚在百乐门上台吗?”

    “嗯,差不多每天都去。”

    “我去给你撑场子?”

    “谢谢砚哥。”

    “我比较喜欢我的女人用别的方式感谢我,而不是这种不痛不痒的口头感谢。”

    唐砚华也不知道自己今天是怎么样了,就特别想要逗一逗黎岚,她真的和往常不太一样,也激起了他的兴趣。

    黎岚听明白了他话里的意思,细声地嗯了一声,随后想起些什么,便再开口。

    “砚哥,我有件事想和你提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