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杀人了

王子凌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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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元庆定睛一瞧,跳出来的一共五个人,个个都是五大三粗的壮汉,正恶狠狠的瞪着他呢。

    这种人来青楼按理说都是恨不得把姑娘们吃了的,怎么他们反而是把姑娘们赶了出来呢。

    就在他这愣神的功夫,几个壮汉已经不动声色的半月形的把他围住了。

    “小子你是什么人,为什么在窗外偷看”其中一个壮汉问道,看那样子应该是领头的。

    毕竟偷窥这种事好说不好听,更何况自己还以为他们是搞基的,这理由实在不好意思说,武元庆尴尬的笑了笑,解释道:”诸位别误会,在下没别的意思,就是好奇你知道吧,仅仅只是好奇,毕竟这里是青楼对不对,你们叫了姑娘却不让伺候,这不合乎常理,我吧,我这人好奇心比较大,就没忍住,想偷偷看看里边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结果就被你们给发现了”。

    领头的壮汉一把抓住了武元庆的肩膀,凶神恶煞的喊道:“说,你都听到了什么,看到了什么”。

    “各位消消气,这事是在下不对,我向你们赔不是,还有我可以对天发誓,我什么都没听到,也什么都没看到,不信你可以问这些姑娘,我是不是刚刚才准备偷看的时候就被你们发现了”武元庆是个有礼貌的孩子,做错了事,就会道歉,也不会因为现在摊上个有权的爹,就变成了我爸是李刚的那种以势压人的东西。

    是误会,解开了就好了,多大的事啊。武元庆觉得自己挺背的,八卦没看到,却惹了一身骚。

    “是吗?”领头的抓着武元庆肩膀的手也有了松开的迹象,看样子是相信了他的话。

    武元庆一看,心中暗喜,连连点头,示意自己真的没说谎。

    场间的气氛眼瞅着缓和了下来。

    结果就在壮汉要放开武元庆的时候,刚才看傻了的姑娘们却好巧不巧的在这时候回神了。

    尖叫声种夹杂着呵斥声:”你们干什么,不要命了,竟然敢对小公爷不敬。”

    姑娘们都是很有眼色的人,在几个不认识的和武小公爷之间该选择谁,她们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家世显赫的武元庆。

    姑娘们也是很没有眼色的人,因为她们在武元庆被几个壮汉挟持住的情况下,选择了呵斥威胁对方。

    这特么不是火上浇油吗?

    就在姑娘们喊破自己身份的时候,武元庆就感觉到抓着自己胳膊的手顿时一紧,疼的他赶忙准备说好话。

    这一抬头,武元庆看到壮汉的眼中闪过一道凶光。

    武元庆从中感觉到了杀机。

    别问是怎么感觉到的,既然是感觉,自然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嘶!这王八蛋想要杀了自己。

    念头刚起,壮汉已经有了动作。从面对面,变成了站到了武元庆的背后,一手已经按住了他的后脑勺,一手前伸,奔着武元庆的下巴而去。

    卧槽,这是要扭断自己脖子啊。

    这种场景电视电影里看的太多了,武元庆在壮汉起手的时候就反应过来,壮汉的动作快,武元庆反应也不慢,电光火石之间,从左手宽大的袍袖里抽出装在里边的匕首,反手往后就是用力的一捅。

    是的,在武元庆的左手袍袖里装着一把匕首。

    武元庆是一个穿越人士,后世匕首这些东西都是管制的,是不让携带的,带着水果刀都可能出麻烦。

    但是哪个男生会不喜欢刀具,枪支的呢。只是因为法律的规定,以及现实中难以搞到这些东西,所以只能在心里压下这种喜欢。

    没有真的,可以弄假的玩,所以后世武元庆小时候有过无数的玩具枪,有音乐的冲锋枪,有塑料子弹的手枪,有火柴枪,有水枪。

    当然玩具刀也有,那还是很小的时候,搞装修的姑父用竹子做的竹刀,刷的蓝色的油漆。

    当年,作为唯一一个有刀的孩子,武元庆成了名副其实的孩子王,颇有一种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老子天下第一的感觉。

    放了学就拿着刀到处晃,这里捅捅,那里砍砍。追鸡撵狗那是常有的事。

    很多时候,还想要在人身上试试。在这样的心理下,他四舅成了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牺牲品。

    甥舅两人岁数差的不是很大,四舅总喜欢带着他玩,结果一次两人起了争执后,武元庆一刀打在四舅的麻筋上,可怜的四舅直接给打哭了。

    从此,竹刀被老妈没收束之高阁了。

    直到后来,学校搞了个什么武术队还是干吗的,要求每个孩子都要弄一把大刀,就是电视上打小鬼子的那大刀队一模一样的大刀。

    刀把上还都缠着红绸子。

    武元庆的竹刀终于被解禁了,可惜,小伙伴已经变得人人有刀,他再也没有了独孤求败的感觉。

    穿越过来后,武元庆发现家里竟然收藏着很多兵器。

    大到陌刀,朴刀,马槊,狼牙棒这些长兵器重兵器,小到障刀这种匕首式的短兵器。

    作为打小就喜欢刀的男生,武元庆自是欣喜若狂。

    他的最爱自然是横刀,也就是后世人们说的唐刀,也是RB武士刀的始祖。

    待在家里不出去的时候,他就喜欢玩刀,拎着刀依然改不了到处劈砍的习惯,把好好地院门,走廊的柱子,甚至屋里的家具都祸害的伤痕累累。

    自从发现了那些兵器后,他去厨房的次数直线上升。杀鸡什么的都轮不到厨娘动手,他全权给代劳了,就为了感受一下杀生的快感。

    真特么变态。

    出门在外,带着横刀实在不便,短小的匕首自然成了首选。

    他带着匕首也不是说为了防身什么的,他不觉得会有人对自己不利,之所以揣着匕首,只是因为喜欢而已,就像高晓松喜欢拿着折扇,也不是为了扇风纳凉。

    没想到现在这个喜好,竟然在关键的时候救了他。

    噗一声,在壮汉已经抓住了他下巴将要发力的这一刻,武元庆的匕首抢先一步刺中了壮汉。

    一刀下去,壮汉顿时就泄了力,抓着武元庆的手也松了下来。

    武元庆可没有像电视上演的那样,捅了人以后,自己吓傻在当场,也没有说抓紧时间再多桶两下。

    他可没忘了对方还剩下四个人呢。

    一刀得手,武元庆调转屁股撒腿就跑。那速度快的,所有人都看傻了,一边跑还一边大声叫唤:“不好了杀人了,快来人呐“。一点都没有作为杀人凶手的觉悟。

    姑娘们几里哇啦的的尖叫着跟随武元庆的脚步跑了。

    四个壮汉,在看到领头的被刺后,两个扑上去查看伤势,撕衣服的撕衣服,捂伤口的捂伤口,另两个就要去追武元庆。领头的低声喊住了他们,也不知道说了几句什么,让暴怒的两人垂下了头。

    查看伤势的两人手忙脚乱,希望可以堵住伤口,减少血液的流失。

    可惜,武元庆的这一刀捅的很刁钻,因为当时领头的壮汉几乎是把武元庆搂在怀里这么一个姿势,从正面看两人几乎是重叠在一起的。

    武元庆从左边的袍袖抽刀,自然是用的右手捉刀反手往后捅,直对的就是壮汉的腰间,尺长的匕首在他用力挥动下,直接刺穿壮汉的右肾脏,造成了大出血,这种伤别说在古代死定了,在现代也几乎算得上必死伤了。

    青楼里发生的凶杀案很快就惊动了晋阳府的衙役,他们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案发现场。

    由不得他们不上心,杀人是杀头的大罪,而杀人的还是武小公爷,最最关键的,现场不但有很多的目击者,而且武小公爷对自己杀人的事情供认不讳,因为第一个报案的就是武元庆自己,他是去自首的,也是去避难的。

    武元庆很确定那些人想要杀自己,不单纯是因为自己偷看他们这件事,最主要是自己的身份,因为就是在自己的身份被叫破的时候,对方的杀心突然更重,似乎自己的身份会对他们有威胁一般。。

    等武元庆和衙役们赶到凶杀现场的时候,见那里围了一群人,地上还有一大摊血,被桶的人却不见了,他们一伙的人也没有一个留在现场。

    跑了!

    杀人的投案自首了,结果死了人的一伙却跑了。

    这尼玛千古奇闻啊。

    衙役本来很为难,你说这小公爷杀了人自己是抓还是不抓,抓吧,实在是惹不起国公府,不抓吧,这么多人看到了,实在是交代不过去。更别说小公爷自己到衙门自首的。

    现在好了,终于不用为此纠结了。

    现场就留了一滩血,连死人影都没见到,受害人都找不到,这算什么凶杀案,拿什么来定罪。

    难道还能只凭口供就把堂堂的小公爷定了死罪不成。

    衙役们来的时候满脸愁容回去的时候喜笑颜开。

    武元庆也被整蒙圈了。

    晕晕乎乎的就被衙役们送回了家。

    家里边还不知道发生在青楼里的事情呢,武元庆随口编了句瞎话,应付过杨氏的询问,回到了自己的小院。

    躺到床上,武元庆脑子里都是晚上发生的奇怪事情。